10.2 电气传动

10.2.1 电气传动系统宜采用全交流传动方式。

10.2.2 调速电机宜采用全数字交流变频调速设备控制,恒速电机宜采用电动机控制中心控制,容量大于或等于75kW的恒速电机宜采用软启动装置控制。

10.2.3 电气室的位置应靠近负荷中心,电气室、操作室的进风口应避开酸、碱雾气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区域。

10.2.4 布置在具有酸、碱雾气区域的电气设备、电缆应采用耐腐蚀材料,电气设备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现场操作箱外壳宜作防腐处理或采用塑料材质。

10.2.5 电缆敷设宜采用电缆桥架为主、局部穿管方式。防腐区域桥架宜采用玻璃钢等防腐桥架,穿管宜采用聚氯乙烯(PVC)等非金属管。

10.2.6 电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10.2.7 电气室、操作室等房间应设置应急照明,时间不宜小于30min。

10.2.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