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T 5104-2016 电力工程工程地质测绘技术规程
-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1051字
- 2021-04-23 17:35:14
5.2 地层岩性
5.2.1 地层岩性的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已有区域地质图的测区,地层(岩体)时代可引用区域地质图;其他测区应通过标准化石或岩样岩矿鉴定结果来确定;
2 已有区域地质图的测区,地质界线可转绘;
3 查明地层(岩体)在平面上的分布范围;
4 查明地层(岩体)间的接触关系;
5 第四系土层宜采用岩土工程特性划分的工程地质单元体(层)作为填图单位;
6 描述各岩土层及其工程地质特性。
5.2.2 研究地层的分布范围和厚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岩层相间出现且单层厚度在图上的宽度小于2mm时,应按交互层描述和填图;
2 夹于主要岩层中的薄层,当其厚度在图上宽度小于2mm时,可只描述,不填图;当工程需要时,可按实际出露宽度扩大1倍~2倍填图,但应注明真实厚度;
3 对尚能判断出母岩的风化岩层,可按基岩填图。
5.2.3 岩浆岩区的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查明岩浆岩的类型、构造期、产状和分布范围;
2 调查岩石结构、构造和矿物成分及原生、次生构造的特点;
3 调查与围岩的接触关系和围岩的蚀变情况;
4 调查岩脉、岩墙等的产状、厚度及其与断裂、裂隙的关系,以及各侵入体之间的穿插关系;
5 了解岩体风化程度;
6 宜圈定含重要矿产资源的岩浆岩分布范围。
5.2.4 沉积岩区的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了解岩相的变化、沉积环境、接触关系;
2 观察平行层理、波状层理及交错层理等的层理特征;
3 调查岩石成分、结构、构造、岩层厚度、产状等要素;
4 调查可溶岩与非可溶岩的组合情况;对岩溶区应了解岩溶发育规律和岩溶的大小、形态、位置、充填情况及岩溶发育与岩性、层理、构造等的关系;
5 调查不同坚硬程度的岩性组合情况;
6 了解煤系地层和其他含重要矿产资源地层分布范围;
7 分析岩石成层性对斜坡稳定性的影响。
5.2.5 变质岩区的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查明变质程度,划分变质带;
2 查明变质岩的产状、原始成分和原有性质;
3 查明变质岩的节理、劈理、片理等变质构造。
5.2.6 第四系地层区的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采用生物地层学法、历史考古学法、岩相分析法、地貌学法或元素测定法等确定沉积物的年代;
2 成因类型可划分为残积、坡积、崩积、洪积、冲积、冰积、淤积、风积和人工堆积;
3 可依据沉积物的沉积环境、形成条件、颗粒组成、结构、颜色、浑圆度、湿度、密实度等因素进行岩性划分,并确定土的名称。
5.2.7 应查明整合接触、不整合接触及假整合接触等接触关系的接触面及接触带的状态。
5.2.8 红黏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岩土、盐渍土、冻土和风化岩等特殊性岩土的工程地质测绘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