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todesk Revit Architecture 2021 官方标准教程
- 柏慕进业编著
- 2012字
- 2021-04-16 16:07:08
1.6.1 零件的绘制
Revit中的零件图元通过将设计图模型中的某些图元分成较小的零件来支持构造建模过程。这些零件及从其衍生的任何较小的零件都可以单独列入明细表、标记、过滤和导出,零件可由构造建模人员用于计划更复杂的Revit图元的交付和安装。
可以根据具有分层结构的图元生成零件,例如,墙(不包括叠层墙和幕墙)、楼层(不包括已编辑形状的楼层)、屋顶(不包括具有屋脊线的屋顶)、天花板、结构楼板基础。
在修改衍生零件的原始图元时,系统将自动更新和重新生成这些零件,此类编辑可以包括添加/删除图层或更改墙的类型、图层厚度、墙的方向、几何图形、材质或洞口。
删除衍生零件的原始图元将删除所有这些零件及从中衍生的任何零件。
删除零件还将删除从原始图元衍生的所有其他零件。
复制已衍生零件的原始图元还将复制所有相关的零件。
1.创建零件
使用以下任一工作流,通过从绘图区域中选择的图元来创建零件。对于包含图层或子构件的图元(如墙),将会为这些图层创建各个零件;对于其他图元,则创建一个单独的零件图元。在任一情况下,生成的零件随后都可以分割成更小的零件。
Step 01 在绘图区域中,选择要通过其创建零件的图元。
Step 02 单击“修改|<图元类型>”选项卡下“创建”面板中的(创建零件)按钮。
Step 03 当工具处于活动状态时,只有可用于创建零件的图元才可供选择;不可选择的图元显示为半色调。
Step 04 按回车键或空格键完成操作。
2.分割零件
某个图元被指定为零件后,可通过绘制分割线草图或选择与该零件相交的参考图元,将该零件分割为较小零件。
Step 01 在绘图区域中选择零件或要分割的零件。
Step 02 单击“修改|零件”选项卡下“零件”面板中的(分割零件)按钮,“修改|分割”选项卡显示在“绘制”面板上选定的“线”工具。
Step 03 视需要使用“工作平面”面板上的工具显示或更改活动的工作平面,将在该工作平面上绘制分割的几何图形的草图。
Step 04 指定绘制线的起点和终点,或者根据需要选择其他绘制工具并绘制分割几何图元的草图。
注意
单个直线和曲线没有形成闭合环,但必须使零件或另一分割线的两个边界相交,以便定义单独的几何区域。
Step 05 继续编辑生成的分割,或单击(完成)按钮以退出编辑模式。
Step 06 在绘图区域中选择零件或要分割的零件。
Step 07 单击“修改|零件”选项卡下“零件”面板中的(分割零件)按钮。
Step 08 单击“修改|分割”选项卡下“参照”面板中的(相交参照)按钮。
Step 09 在“相交命名的参照”对话框中根据需要使用“过滤器”下拉列表控制,查看可用于分割选定零件的标高、轴网和参照平面。
Step 10 选择所需的参照,并根据需要输入正或负偏移。
Step 11 单击“确定”按钮。
Step 12 继续编辑生成的分割,或单击(完成)按钮以退出编辑模式。
3.删除零件
在删除零件时,所有关联的零件也会被删除,创建已删除零件的原始图元或零件将变为可见,而不管视图的属性中“零件可见性”的设置。
Step 01 在绘图区域中选择零件。
Step 02 按【Delete】键或单击“修改|零件”选项卡下“修改”面板中的(删除)按钮。
4.控制零件的可见性
可以在特定视图中显示零件及用来创建它们的图元。在“属性”选项卡上的“图形”下,从“部件可见性”下拉列表中选择如下选项之一:
(1)显示部件。各个零件在视图中可见,当光标移动到这些零件上时,它们将高亮显示。用来创建零件的原始图元可能会显示为这些零件的轮廓,但无法选择或高亮显示。
(2)显示原状态。各个零件不可见,但用来创建零件的图元是可见的,并且可以选择。而当“创建部件”工具处于活动状态时,原始图元将不可选择。若要进一步分割原始图元,需要选择它的一个零件,然后使用“编辑分区”工具,详细内容可参见编辑分区。
(3)显示两者。零件和原始图元均可见,并能够单独高亮显示和选择。同样,当“创建部件”工具处于活动状态时,将无法选择原始图元。
5.控制零件的外观
零件构成一个顶级Revit类别,它具备自己的对象样式,用于定义显示零件的默认截面线和投影线宽度、线颜色、线型图案和材质。可以在对象样式中修改这些设置,或者为特定视图或特定零件。
注意
如果在视图的“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中关闭零件的可见性,则“部件可见性”属性将自动设置为“显示原状态”。同样,如果将此设置改为“显示部件”,则“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中的零件将自动启用可见性。
6.零件实例属性
要修改部件的实例属性,可按修改实例属性中所述修改相应参数的值,如图1-84所示。
图1-84
7.编辑零件几何图形
通过拖曳选定零件的造型操纵柄可以对其几何图形进行编辑。从墙的图层或其他主体图元创建零件时,使用此功能可有效显示各层组合的视图。在默认情况下,不显示造型操纵柄的零件。需要对零件几何图形进行编辑时,可使用如下步骤显示造型操纵柄。
Step 01 在绘图区域中,选择要对其几何图形进行编辑的零件。
Step 02 在“属性”选项卡的“标识数据”下,选择“显示造型操纵柄”选项。
Step 03 根据需要,拖曳造型操纵柄,以便编辑零件几何图形。
注意
如果随后便删除由原始图元衍生而成的任何零件,则原始图元不会保留对零件几何图形进行的任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