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坎坷 无怨无悔

1951年4月,“镇压反革命运动”来了,我被打成“反革命分子”。

其实我还算幸运,领导看到我的档案,知道我读过浙江大学土木系。由此,上级派我到省劳改局技术队做设计工作。

我吃的苦头不多,虽是劳改犯,做的工作却是设计房屋。那时国家的建筑政策是反浪费,房屋设计的目的是要“解决有无的问题,而不是好坏的问题”。因此,在设计中我采取了一些新技术、新方法,将造价尽量降低。

记得建设银行在惠民街造一幢宿舍,原来每平方米要100元的费用,我设法将它降到了30元。这个办法在建筑界有点影响,当时《浙江日报》还专门做了先进事迹介绍。

到了1955年,国家对知识分子落实政策。那时,国家统一评定职称,我被评为“技术11级”。

到了1957年,我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4月,我提前2年释放。虽然被释放,我必须仍留在劳改局建筑总队里工作,不过当时已经改名“钱江建筑公司设计队”。那时我已经不是犯人了,而是建筑公司职工。

到了1970年,我下农村“接受群众专政”。因此,我回到原籍绍兴。

1973年,柯桥公社成立了一个建筑队,将我叫去造房子。

我的工资比照生产队的最高工分,也就是在建筑队里拿了工资,然后,再向生产队购买口粮。那些年,除了向生产队购买粮食换工分以外,我每天还有3毛钱的补贴(一个月有9元的补贴费)。由此,我的日子开始好起来了。

1975年,我成为绍兴县柯岩公社建筑队的工程师。

1976年,“四人帮”被打倒了,我所在的柯岩建筑队更名为“绍兴县第二建筑公司”。这家公司成立了一个杭州办事处,我成为杭州办事处的技术负责工程师。

到了1978年,党中央平反冤假错案。于是,我向杭州法院打了报告,请求平反。

1989年,给我正式落实了政策。自此,我有了工程师职称。记得我1989年的工资是500元,比一般工程师拿的钱还要高一点,因为我在绍兴的建筑行业已经有了点名气。

1993年,柯桥镇政府发文件,我退休了。那年,我在浙江金昌房产公司当总工程师了,只是退休待遇尚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