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妖怪学讲义录(总论)
- (日)井上圆了
- 6328字
- 2021-05-20 11:16:52
第九十六節 內界之要素第二
感覺、知覺,雖為內界之要素,其實跨內外兩界之間,而為思想與外物之媒介。故其一半者客觀的,他之一半者有主觀的之性質,實內界中之外界也。而以下所論,為內界中之內界,雖感覺已止,而尚有作用,專由內界發見之狀態也。以其有想像與思想之二種,名想像為實想,名思想為虛想。觀於先第五十七節及第五十八節所述而可知,是講變式的心理學最要至重之部分,而︽妖怪學講義︾之骨子也。凡妖怪現象,其一半雖云在於外界,而外界之現象,映寫於吾人之心面而始現,故外界之現象,即心面之現象也。而其現象,雖謂存於內界外覺之上,而外覺之為物,必照以內想意識之光,而始現其作用,是亦不可不謂內想之寫影。是外覺上之妖怪,即內想上之妖怪可知。由斯觀之,妖怪之根據巢窟,實在內想中,是余所以以心性為妖怪之本城,以心理學為妖怪學之神體也。而內想有想像、思想之二種,當詳於變式的心理學之各論。今惟就內想全體而分為常狀、異狀之二種,講究常狀者,屬正式的心理學。講究異狀者,屬變式的心理學。至異狀有怪的、病的之二種,準前之外覺而可知。今專考其異狀所起之原因事情,分為左之五段:
第一段 相對(主觀的)
第二段 專制(智、情、意)
第三段 變識(無識及重識)
第四段 幻境
第五段 真際(真怪)
斯五者,於精神作用中,雖曰專基智力,要當並情、意二者而說明之。
第一相對者,內界之觀念,互為比較對照,純然主觀的相對也,蓋吾人內界所並存種種之觀念,必互相比較而始明,各觀念之性質狀態,若於其比較有缺有誤,則想像及思想上,大生誤謬。即由時間之前後、空間之遠近等種種觀念之比較而得知者,若比較有誤,則判斷必誤。今舉其最易解者為例,無若夢中之情況,人在夢中,遠距離感近,長時間感短,至微小刺激感大者,全由內界之一部分醒覺,而他部分尚安眠,是相對比較之所以不得其正也。雖然,有平常之所不憶、夢中反明瞭憶起者,是猶星無晝夜之別,並羅於天,太陽西滅,始現其光。時計(即時辰表)二六時中,雖一樣發響,夜深人定,始能入耳。凡記憶觀念,醒覺之時,惟種種顯著者,始得現出,在安眠之夢境,雖微薄者,亦得現出,即此理也。要之,由主觀上比較相對,以判定事物之狀態,亦有由其比較相對而生誤認謬解者也。
第二專制者,思想之集於一點,而他部分皆受其支配之謂,如先第六十五節所論,是也。此專制之原因,由內外種種之事情。人若由多少之事情,而會注心力於內界之一點,自然起思想之專制,反覆於此而生習慣,以致專制思想固著而不動,思想固著,舊思想與新思想全異其中心,因之而所得判斷推理,亦生前後黑白之異同。例如定此甲、乙、丙、丁、戊、己六個之觀念,並存於內界,平常雖甲觀念在思想之中心,由一時之變動而乙觀念立其中心,以專制全思想,則前後之判斷,不得不全異。猶之登駿阿台而臨眺東京之全景,與登愛宕山而臨眺者,大異其觀。是常人與狂人,其判斷之所以冰炭相反也。而關係於此專制者,又有預期意向、無識筋動之二種:預期意向者,於吾心所預期以意迎之之謂。凡有此者,耳目之感覺,多少從之,而意向漸進其度,以來思想之專制。至於感覺全受思想之支配,則現種種之幻象、妄覺,而其力且自然及於遠心性神經之上,以至於筋肉上現動作而不自覺,謂之無識筋動,或不覺筋動。而其無識之度,一以預期之強弱為比例。至預期之力,全起專制思想,則筋動上益生不覺。例如出果子於小兒之目前,由取之一念支配,有不覺出兩手者。又無論何人,感非常之快樂而歡喜不措,有不知手舞足蹈者。又如聞他人吟詩歌而深感之,則自然動唇吻而和之。又如在軍中而被敵追擊,見制於畏懼之念,不識不知而逃走,皆是也。要之,精神之集合,即思想之會注一方者,於求心性神經之上,起豫期意向,而變動感覺。同時,他方於遠心性神經之上,起不覺筋動,而專制運動。故是皆專制思想所繫之事情。而今更就專制思想及精神集合之影響於其感覺者,譯克明太氏心理書所著以見例如左:
據一教士所說,有一婦人涉毒殺其嬰兒之嫌疑者,乃發棺於墓,將與醫師檢其屍體,監視之州官,感腐敗之氣,不復能忍,倉皇去之。及開棺,棺中無人,且其後知此婦人並未產兒,亦曾無殺人之事。
西曆一千八百五十一年,有一屠者,以負傷故,來市場藥材家。屠者曰,吾懸垂重大之獸肉於頭上,誤失腳,銳鈎貫吾腕云云。及檢之,彼蒼然面如死灰,脈搏幾絕,其狀若不堪苦惱者。少動其腕,便感非常之痛,切斷其筒袖,屢屢悲鳴,及去袖露腕,而見鈎貫上衣之袖,其體無恙。
據勃來佗氏所試驗,有五十六歲之一貴婦人,且健全無恙者,渴欲見馬蹄磁鐵之極。氏導之於暗室,詰其所觀,暫眺之後,言無所見。氏告以注視之,火光將發,婦人由是直見火光之閃閃,未幾,氏又言火盛噴出,如前者婦人於某公園觀烏蘇排斯火山之人造形。此間乘婦人不知,入磁鐵於匣,而此婦人者,尚言見同一之象,由是發種種之疑問。在暗室之他部,純然壁立無一物處,問所見,婦人輒言見最燦爛之閃火光,及火態種種之形狀。反覆試驗,無不然。及其持磁鐵去他室後,導右之婦人於他室,此室既純然四壁,而所見如前。去磁鐵後經二週日,婦人入此暗室,單由觀念之聯合,而所見尚如前。實由婦人始見數回之閃光及火焰,後每入暗室,常見之也。
又勃來陀氏以與是同一之方法,使婦人熱心於磁鐵之極,其手指與磁鐵之間,雖毫不呈牽引之象,而婦人忽言牽於磁鐵之強大引力,全不能引離其手。及提起他之新觀念而分離之,告以其極更不及引力於其手,乃使觸此極如前,果應之而無效。勃來陀氏曰,余知此婦人實無欲欺罔余及其他臨視諸人之意,實由婦人以先入觀念之專制自欺,而被其魅。目擊此試驗諸人,見磁鐵呈種種之勢力,無不驚者。
又有由專制預期,而使其身心作用從他人命令之一例。據克明太氏之所記,使一貴女信其鼻下之毛巾含麻醉劑,漸次陷睡,與真吸麻醉劑者,示同一無覺之狀。又數分時,自覺。次施術者,說此貴女不出二分時,當就眠,且命之曰:非我呼勿覺,於是他人或鳴大鈴於其耳,或以羽毛深摩其鼻孔,盡種種普通之手段,毫不為覺,及施術者徐呼其名,直破眠而醒起。又辛坡恩氏之言,時有受氏之施術者,睡亙三十五時間之長,其間許暫覺者僅二回云。此例於後文催眠術之說可互證。又就專制思想,或及影響於偏向意志精神病之上,以克明太氏心理書之所記揭於左:
據慰祁蒲氏摩寧排阿癲狂院西曆千八百五十年之報告:有一婦人,其智力毫無異常之點,又非為妄念所苦,惟惱縊殺之單純抽象的觀念,欲達此目的,而種種以迫人,特害其侄及親戚者屢矣。實此婦人之所欲縊殺,不問何人,惟殺人而始足。於是此婦人者,蒙嚴厲監督,雖大恢復其自制力,至許作業於洗濯室,尚常云,我不可不為之,何日可為之耶?我不能忍之。又不問何人接近之,徐致其手於喉邊,發溫然勸獎之曰:我恰欲如此為之。又屢云:望此世界之人,一舉而縊殺,男女老幼,盡合而為一頸。雖然,此婦者,有誠實溫柔之資質,院內之患者,被其親愛者而少,且富信仰心,好臨祈禱會,或訪問病者而為之祈福。
以上所記,第二回罹狂時之狀態也。其在第一回,此婦人者,實謀自殺,而以其妹及母皆行自殺觀之,蓋其病全由遺傳,素有此種發病的衝動之強傾向,決非出其詭欺無疑。且此婦人雖熟知如斯衝動之不良,並知犯罪之必不免責,而不能克制之,故常自惱而愁歎。又據同院紀元千八百五十三年之報告,上之婦人,被刺衝於其殺人癖而縊殺其妹之兒子,再至入院,而此回毫不見觀念之倒亂,惟刺衝於強大難檢之抽象的偏向而遂行之,自深悲己之宿運而已。
據克明太氏之所記,杜土爾阿品西吾氏者,曾乞一斷喉自殺者之屍而解剖之。初以遠於要所,苦悶許時而始沒。氏戲謂從者曰,汝若有斷己喉部之意,決不可如斯之拙,當使之偏於左方,以截喉部之動脈而速死。此從者本沉著穩當之人,有家族並有通常之資產,安樂度日,決無毫末自殺之傾向。奇哉,自此以後,忽發自裁之念,益增長而遂實行之。雖然,幸不如曩之教示,而不斷其動脈得不死。是即素無經歷,又非情緒所關之病的衝動,俄然而逞專制之例也。
是皆示病的專制預期偏向之影響者,當於醫學部門所說之精神病參考之。由以上諸例而考所以起,即先第六十七節所示圖而可知其理。即於一方集心力,而於他方減其力,若凝集全力於一方,遂於他部生不覺無識,亦當然之理也。心力之偏傾凝集於一方,一者依人生來之性質,一者由內外一時之事情。蓋人之凝集精神於一方,有易有難,其凝集易者,小事奪心,即生專制於一方,而於他方生不覺;其凝集難者,由一時之事情而激動其心,亦必生多少之專制不覺,皆人之所知也。若其偏傾一方之性質,一時後不復其元,則概屬之於精神病,其精神病與否,其間非有判然區別可知。又精神之專制,有智、情、意三種之別,非獨存於思想之上,而今舉集心於智力之一方,而至全不感覺官上之刺激者。如學者讀書至會心處,或呼其名而不覺,或至尋常眠食之時而不知之,是也。尚有甚者,當棋客對局,或報其親之死而不覺之,是不獨限於智力思想而已。對專制思想,而亦有專制感情,專制意志,專制感情者,如大憤怒是也,在此時全失感覺力,又其間之舉動,多有自為而不覺,如他人所為者。又專制意志,即意力專制時,無智慮分別,無慈悲哀憐,輕舉妄作,若偏於判斷果決而達於極端,亦自有不覺其舉動者。此專制不覺作用,以宗教信者為最多,其最熱心者,一朝處火刑,自不覺苦痛。西洋昔日自耶穌基督始,宗教信者之處死刑,不知幾人。又如勃盧那氏之處火刑者亦不少。其他不論何國宗救家,犯千死百難更不意之者,征東西之歷史,其例不遑枚舉。是實因信仰之力,凝集精神於一點,自不覺身體之苦痛。若欲證之,吾人之於大火時,或在戰場縱橫奔走,雖身體負傷,更不覺其苦痛,是非精神集於一點而不存於他部分,何耶?今宗教熱心家之不感苦痛,與之同一理也。克明太氏者,示一例於其書中曰,以演說名之羅部妥呼氏在病中,不勝苦痛而登講壇,方喋喋演說,更不覺何等苦痛,殆如忘病氣者,及其下講壇,忽不堪苦悶而仆,是皆理之固然,故不足怪。今既知其所以然,則夫由人工而生專制不覺,亦復不難。在西洋古代,魔醉藥水發見之時,以手術使人精神凝集一點,此事余嘗自試之,即足部受手術時,預集合其心於他一定之部分,則所感苦痛之度得減幾分云。
以上既由專制而論及不覺無識之所以起,今特揭無識種類。無識者、無意識、無知覺之義,反之而有名重識者,是二樣相反之意識,並起於一心中之謂。合此無識與重識而稱之為變識。先即所謂無識者述之。或有感覺上生無識者,或有思想上生無識者,或變於智之上,或變於情之上,或變於意之上,於是有無識情動、無識想動之名稱。而數種無識,大抵皆專制之反對,精神凝集於一方者,其結果必生他方之無識不覺,然其間所存之行為舉動,屬於無意識反射者也。故無識作用,皆由反射自動而友。今舉無識作用之種類,有自怒而不覺之、自悲而不覺之者,謂之無識情動;又有自分別、自判斷、自推理而不覺之者,謂之無識想動;又有自選擇、自取捨、自動作而不覺之者,謂之無識意動。凡無識之起,固有種種之原因,一由專制凝聚而精神全力偏傾吸收於或一點而生者,二以意自迎而入,三由急劇之變動。若過度之疲勞、失神氣絕以起者,四由一種之病患以至此者。次重識者,反對之二重意在一心中而現其作用,有一方之意識命可為,他方之意識命不可為者。又有一方所認之自己,與他方所認之自己相反者。此例在精神病者多所見。狐憑病之一種,有意識之一半示狐之作用,一半示人間之思想者。其他種種之精神病,有由二重意識而被苦者。嘗有一學生久憂此重識,其所自述,每見人,雖其父母親戚,生殺之之意志,與之同時,生制止其意之意志,常自思甚危險,不可如何,為此大苦其心云。又有一學生言朝夕所居之屋,常有其屋將倒之感,出家之外,則有樹木將倒、地將陷而自失其身命之感,與之同時,其精神中決知其不如斯,常有二樣之意識,相戰而不堪其苦痛。是等雖未可為純然精神病,而要為病之始期明也。若由生理的說明之,吾人之腦髓,由左右兩半球成,若其半球互呈孤立作用時,可生二樣相反之意識,然是太偏於有形之說。明心理學者,不能以此說為滿足,故不可不更考之。抑吾人在平時,往往分意識之二樣而現其作用,或有二個之思想互相抗排者。例如每日方晨起,見有促晨起之思想與妨之之思想,兩樣作戰。其他,雖為何事,皆有二樣相反之思想起於同時,其勢不易決斷者。是無他,吾人之意識思想,由觀念之比較,聯合之異同,而異其範圍。由一部分觀念之比較聯合而生者,與由全部分觀念比較聯合而生者,固不能同一。又一部分之聯合與他部分之聯合,其所起之結果,亦自不可不異。以是所謂動機之生,有生二樣相反之衝力而互相抗排者。今病的重識,惟此事情之強其度而已。與吾人平常所有之狀態,非異其種類也。為其例證,當於醫學部門及心理學部門詳之。
第四幻境者,無識界中開一種之識界,其世界全與現世界異,全與無識以前心界之世界異,是精神病者多所見也。雖然,亦有未至於稱精神病而施種種之心術以至此者。在此境遇,全以妄覺、妄想成別開一種之幻天地。而幻境有一分與全分之二種:一分幻境,又分之為內界、外界之二種,於外界為妄視、妄聽,於內界為妄想、妄見也。而一分幻境,得並見幻現兩境於一心中。全分幻境,則身心內外全入幻境,為精神本體之幻化也。蓋幻境之起,雖因種種之事情,大抵以內界之想像,直組織外界之境遇,如於夢中現見境遇者,而其內界之想像,若能保其順序,有其聯絡,未可以為幻境。至於想像失常態,而起妄想、妄見,大反實際,全與平時之想像相異,始謂之幻境耳。其原因前既述之,又欲於醫學部門說明之,故不復贅。但吾人精神作用,有一度入無識之境,又於其一部分開意識之境,而其意識不競,又不能保其權衡,遂現妄意識之境者。且有吾心失自制自裁之力,僅應他人之命令,而構成外境於心內者,此等狀態,於催眠術尤易知之,故其說明在心理學部門心術篇。
第五真際者,超過一切心象之境,而達心體本境之謂。如前述幻境及種種妄念、妄想,總謂之妄境。拂去此妄境而開顯一種高等元妙意識之別境,謂之真際。在幻境者,其狀態雖異於現境,而其異者,不過開意識於精神界裡之一部分,無外界之對照,且非有內界全部之意識而已。至於真際,離現境及幻境所有意識精神之狀態,而開現一種元妙意識之關門。蓋現境與幻境,共為心象上所觀之境,要其別者,一部分之意識,異於全部分之意識而已。真際者,非心象,而心體之境也。抑此心體者何物耶?是不獨心之本體而已,又宇宙萬有之本體,所謂惟心一元之體也。故其體無彼此自他之差別,平平等等無差別之境也。此境一動,而吾人之現自他差別於心象者,譬若靜水之一動而生波。又心象者,自他相待,所謂相對有限,心體則自存、自立而無待於他,又不受他之制限,謂之絕對無限。而此絕對無限之體之表面,開有限相對之心象。心象者,心體之一部分也,既為其一部分,與心體聯絡而不可相離亦無疑。以是吾人之於有限之心象上,開無限之神光。隨而世有宗教家成佛悟道之法,如禪宗所云開現本來之面目、本地之風光,是即於差別相對之心象上,開現無限絕對之心體之謂。蓋其所云坐禪雲觀法者,皆不過達之之階梯。又佛教目的,稱轉迷開悟,謂轉捨生死之迷而開現涅槃之悟。其所謂涅槃者,是即無限絕對之心體,謂之真如可也,謂之理想亦可也。要之,其名雖異,其體皆同。故吾人若由現境、幻境之妄境,進而達此真際時,恰如雲開霧散,而仰明月於中天矣。
至此真際之一論,既超脫心象之範圍,即不屬於心理學之範圍,謂之變式的心理學之一部,似不得當。雖然,吾人之心象,雖現境幻境,而其內部具心體之世界,勢不得不聯絡心體而說心象。且余所謂妖怪學之研究,非獨論假怪,並欲論究真怪。今真際一論,全屬真怪之問題也。而此真怪非離假怪而別存,存於假怪之裡面、心象之內部者,現境一變而無識界,無識一變而幻境,幻境一變而於兹開真際,尚當於結論詳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