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節 內界之要素第一

次舉內界之現象,其第一外覺,雖分之為感覺、知覺二種,今合二者而論之。抑外覺者,有常覺、變覺、幻覺、妄覺四種。常覺者,普通尋常之感覺。變覺、幻覺、妄覺者,妖怪的感覺也。此妖怪的感覺,謂之異覺,或單稱變覺。變覺之原因,全在外界,惟應其前後周圍事情之異同,而多少變化其實狀,以現於吾人感覺者。例如明月之夜,見星最稀,無月之夜,星光特明,是即變覺之一例。其星之明微,非起於思想之變動,而由月光與星光之關係也。其他由外界諸事,而所見有大小高低之異。吾人所常經驗者,皆為變覺。次幻覺者,其原因在內、外兩界,即外界之現象,加於我精神作用而生者。例如見道有橫繩而感為蛇之類,其感覺雖起於繩之現象,而認之為蛇,則我精神之作用也。凡外界所現,誤認異物,如此類者,謂之幻覺。次妄覺者,謂外界全無原因,獨依內界之精神作用而現者,例如無物見物、無聲聞聲,是也。故妄覺者,全屬於我精神之變幻。雖然,此三種感覺間,或不能判然分界。且如妄覺者,雖起於精神內部,亦有由覺官之病,無物而見物者。故覺官上所起變幻,與精神內部所起變幻,區別甚難。又如斯變幻者,有生於久時病患與生於一時變動之二種,由病患者稱病的,由變動者稱怪的,病的者屬精神病學,怪的者屬妖怪學。余所謂妖怪,合病的言之,故不必區別。

以外覺上之妖怪現象為變覺、幻覺、妄覺,是主觀的之名稱也。若名之於客觀的,則稱變象、幻象、妄象。今示其全表:

異象、異覺者,即妖怪學之問題也。而今考異象、異覺所起之原因,凡有二種:第一事情,第二相對是也。事情又分為二種:第一身心之狀態,第二習慣之影響是也。身體及神經組織,所以由病患變質等而生變動於外覺之上,前節所述,由身邊論之耳。今欲論之於身心相關之點,而即稱之為事情。事情者,考於吾人身心上而易知,如同一里程也,而侵晨出門而行之,與終日勞動而行之,其於感覺上大有遠近之異。又同一物體也,而未疲勞以前支之,與已疲勞以後支之,亦大有輕重之異。其他又有由時間之長短、體氣情況而大異其感覺者。又年少強壯之時,與老羸憔悴之時,於空間、時間、重量等之感覺,大有不同,亦與之同一理,此皆身體上之事情也。而對之有精神上之事情,例如精神爽快,則感覺銳敏而明瞭;精神鬱憂,則感覺遲鈍而不明,是也。其他有由喜怒苦樂之諸情而生影響者,今不暇一一舉之。次由經驗習慣之異同而生影響者,例如步行同一之道路,慣路與不慣路,大異其距離之感覺;或賞同一之風景,初見之與數回反覆見之,亦異其感覺,是也。而其感覺上生異同者,關於相對之原因尤多。相對者,由諸事物若諸觀念之間,比較對照而起,有客觀上相對、主觀上相對及空間上相對、時間上相對之數種。客觀上相對者,由一物與他物比較對照而生,如紅花與綠葉對照,更覺其色之鮮明,風雲流動間,見一輪之明月,覺月之奔亦非常速,是也。主觀上相對者,觀念與觀念之相對,若觀念與外物之相對,其中感覺上之相對者,謂觀念與外物之相對,即存於記憶上之觀念,與現於目前之外物相對也。例如成長於蟻封邱垤,而無高山峻嶺之土地者,初至多山嶽之地,起非常高大之感覺,或素居陋巷茅屋,而忽入金殿玉樓,感其美麗者尤甚,皆此理也。次空間上之相對者,謂同時二物比較之感覺。時間上相對者,謂前後感覺之互較。例如見西洋人與日本人並行,感日本人之矮小,以日本國地圖,與中國地圖相對照,感中國之大,空間上相對也。又如由有電氣燈之街衢,而至無燈之街衢,倍覺其暗,由寒地移暖地者,倍覺其濕,由前時影象與觀念相對照而起者,猶是相對之一種也。其他內界所存之一觀念與他觀念相對者,專稱之主觀的相對,屬於內想之範圍。而外覺之相對者,總稱之客觀的。其他精神內部所生感覺、知覺之變幻,以其入內想部類,當於論思想異狀時述之,故惟表外覺上之要素如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