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文讲话
  • 王力
  • 1912字
  • 2021-04-02 14:57:42

第二节 方言的词汇

词汇方面,方言之间的差别不像语音那样富于系统性,但是也不是没有任何条理的。首先应该强调各地方言词汇的巨大共同性。总的说来,书面语言是全国一致的。也就是说,比较“文”的话是全国一致的,像“光荣属于中国共产党”“勤俭建国”“力争上游”,在全国汉语方言里,决不会有别的说法。试拿《人民日报》的一篇社论用广州音念给广州人听,听的人一定完全听得懂,可见方言之间的最大障碍在于语音,而不在于词汇。

固然,方言里有些很“土”的字眼儿。但是,当人们跟外地人交谈的时候,往往注意到把那些很“土”的字眼儿收起来,用一些较“文”或者是较“普通”的字眼儿来代替,例如北京话“头”叫“脑袋”,但是北京话同时也有“头”这个词,北京人对外地人说话时,常常注意说“头”,不说“脑袋”(3)。又如北京土话里有一个“率”(shuài)字,表示干脆利落或漂亮的意思(“这孩子说话真率,做事也率”“这字写得真率”),北京人对外地人不说这个词,也同样能表达思想,如说“说话漂亮”“做事漂亮”“字写得漂亮”,等等。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的确有一些词是带有地方色彩的,例如“脖子”等于文言的“颈”,但是北京只说“脖子”,不说“颈”;广州只说“颈”,不说“脖子”;苏州说成“头颈”,也不说“脖子”。又如“胳膊”等于文言的“臂”,但是北京只说“胳膊”或“胳臂”,不说“臂”,广州只说“手臂”不说“胳膊”,苏州说成“臂膊”,也不说“胳膊”。这样,就不能靠文言词来交际了。

亲属的称呼,各地常常不一致。北京话里“妻子”(qī zǐ)和“妻子”(qī zi)不同,“子”字念重音时,则“妻子”是“妻和儿女”,“子”字念轻音时,则“妻子”等于说“妻”。有时候,加“儿”和不加“儿”也有很大的分别:“媳妇”(xí fu)是儿子的妻子(也叫“儿媳妇儿”),而“媳妇儿”则是妻子。有时候是韵母稍有变化,如“伯(bó)父”指父亲的哥哥,而“大伯(bǎi)子”则指丈夫的哥哥。苏州话的“娘”和“娘娘”不一样:“娘”念阳平,指母亲;“娘娘”念阴平时指姑母,念阳平时指皇后或女神(旧时迷信的说法)。广西博白县有个“媄”字(念mê),念阴平时指母亲,念阳平时指祖母。广州话虽然兄与弟并称时仍说成“兄弟”,但是一般人总以“大佬”指兄,“细佬”指弟。有些亲属名称很特别,如粤方言多称父亲为“老豆”,客家方言多称母亲为“哀”或“哀子”,苏州话称妻子为“家小”或“家主婆”。在亲属称呼上,最能显示方言的特点。

在农作物的名称上,方言的分歧也相当大。北方人把粟(小米)叫做“谷子”,南方人把稻的果实叫做“谷”或“谷子”。玉蜀黍在各地的名称最为分歧,如北京称为“玉米”“老玉米”“棒子(玉米的果实)”,苏州称为“俞麦”,昆明称为“包谷”,广州称为“粟米”,等等。

对于近代科学发明的东西,各地也有不同的名称。火柴在北京也叫“取灯儿”,在上海叫“自来火”,在广州叫“火柴”。“肥皂”在北京也叫“胰子”,在上海叫“肥皂”(“肥”说成bí),在广州叫“番枧”(“枧”念ɡǎn)。水泥在北京也叫“洋灰”,在上海叫“水门汀”,在广州叫“士敏土”。这一类的情况也很不少。

方言的分歧有时候会引起一些误解。北京所谓“老儿子”“老闺女”“老妹子”,并不是最老的儿子、最老的女儿、最老的妹妹,而是最小的儿子、最小的女儿、最小的妹妹。广州所谓“马蹄”并不是马的蹄,而是荸荠。上海的“喊”是叫(“侬去喊伊来”等于“你去叫他来”,“喊伊老周”等于“叫他老周”);北京的“喊”是高声叫(“喊口号”),广州的“喊”是哭(“你一闹佢,佢就喊”等于“你一说他,他就哭”)。这些地方就显得方言词汇的地方色彩特别浓了。

古代的词保存在各方言中的情况也不一样。一般地说,北方方言发展得快,南方方言则比较富于保守性。不但语音方面如此,而且词汇方面也如此。拿粤方言来说,名词如“面”“颈”,形容词如“利”(刀利)“肥”(人肥),动词如“行”“入”“饮”“食”等,都是古代沿用下来的词。现代北方话虽也沿用这些词的古代意义,但是只在特定的情况下使用它们,如“笑容满面”“长颈鹿”“利刃”“食言而肥”“步行”“入门”“饮水思源”“食品”等。在一般情况下,它们已经被“脸”“脖子”“快”“胖”“走”“进”“喝”“吃”所代替了。个别的词的古义甚至不再在现代北方话里留下痕迹,例如“走”字,大家只知道它当“行路”讲,除非是懂古文的人,才知道它当“跑”讲;但是广州话里的“走”字正是当“跑”讲的。假使一个不懂体育常识的广州人(或其他粤方言区的人),听人家说“竞走”,还会以为是“赛跑”呢!有人把成语“走马看花”改成“跑马看花”,也是因为不知道成语中的“走马”本来就是“跑马”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