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管理指导手册
- 张晋 余学敏 高忠明主编
- 946字
- 2021-04-16 21:13:55
二、学生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2. 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是常规健康体检。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3. 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4. 学校按照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对在校学生体质进行监测,不得擅自更改体检项目。
5. 体检结果与体质监测结果需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6. 学生的体质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中小学校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7. 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学校定点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习将疾病诊断及处理建议提交给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返回意见后,教务处根据规定办理休学。
8. 学生毕业体检后,学生健康体检表交教务处,按规定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9. 中小学校为学生建立个性化健康档案,健康体检与体质监测结果均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10. 学生个人健康档案应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以及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11. 设置专人管理健康档案,做好纸质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及电子档案的录入工作。
12. 保证学生的隐私权,健康档案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13. 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有关的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瞒报。
14. 学生体检后,学校及时汇总、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的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订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