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构优化原理

(一)标准系统的要素及其结构
标准系统的结构,就是指标准系统要素的内在的有机联系形式。任何一种标准系统的要素都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或组合。如果仅有标准的简单集合,还不能说这就是标准系统。系统是在要素基础上,以某种方式相互联系,以某种结构排列组合,形成整体结构,这时才具有系统的性质。标准系统的结构是现代标准化理论中一个重要的课题,系统的结构是系统具有特定功能、产生特定效应的内在根据,而且系统效应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取决于系统要素是否形成好的结构。
(二)标准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
每个人造系统都是有目标的,系统要素集能否达到目标要求,除了环境因素之外,要素间的相关关系如何即结构形式如何起决定作用。标准系统是人造系统,所以常常是先确立功能目标,而后根据目标来设计或调整标准系统的结构。对较为复杂的系统,也常常是将系统的总目标分解为各个子系统或各个层次的分目标,然后据以构造出分系统的组成要素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最后形成整体协调的系统结构。
在标准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中,功能是个活跃的因素,它在系统内外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而结构一般是较稳定的,只有当功能变化到一定程度(如标准已不适应生产发展的客观需要)时,才能引起结构的部分改变(如某些标准修订或废止)或全部改变(如标准的重新制定)。而结构是功能发挥作用的内在依据,只有合理的结构才能促使标准功能的正常发挥。
在对标准系统进行宏观控制过程中,应不断分析功能与结构的关系,一旦发现结构状况已经影响了功能的发挥和目标的实现,就应采取措施改变结构。由此可见,即使已经构成为标准系统,如果结构不合理,标准之间的关系没有协调好,仍然产生不出较好的系统效应,这就提出了标准系统结构优化的问题。
(三)结构优化原理
依系统目标的要求,合理组合标准系统要素的阶层秩序、数量比例、时间序列及相关关系,使之稳定,并能产生较好的系统效应,这就是结构优化原理。其含义如下。
1.标准系统的结构是经过优化的结果,只有经过优化的系统结构,才能产生较好的系统效应。
2.标准系统的结构形式,总的来说是变幻无穷的,但阶层秩序(层次之间的关系)、数量比例(具有不同功能的标准间的构成比例)、时间序列(标准的寿命时间方面)和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相互适应、相互协调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合理组合是结构形式的基本要素。结构优化就是按照结构与功能的关系,不断调整和处理标准系统中的矛盾成分和落后环节,保持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有个基本合理的配套关系和适应比例,以提高标准系统的组织程度,使之发挥出更好的效应。
3.标准系统只有稳定才能发挥其功能,经过优化后的标准系统结构,应该能够相对稳定。所谓稳定是指系统某种状态的持续出现,从而其功能可持续发挥。使标准系统保持稳定状态的方法,一是要使各相关要素之间保持相互协调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标准与环境的协调关系。
(四)结构优化的方法
协调是结构优化的基本方法,也是标准化活动中普遍采用的优化方法。由于组成系统的各个标准,其特性和功能是相互依存的,所以任何一个标准,其特性和功能的变化,都意味着要对其相关的其他标准也进行相应的调整。通过各种途径使相关要素之间重新建立起相互适应的关系,求得稳定结构,这就叫做协调。
综合标准化就是通过对相关要素的整体协调建立标准系统,发挥系统效应的一种标准化方法。它是从总体效应(目标)出发,在对每个系统要素的功能透彻了解的基础上,再按照功能与结构的制约关系,把这些要素(标准)有机地组织起来,使要素间相互配合,形成理想的系统结构。这种方法不仅可以使系统结构优化,而且会随着标准化对象的发展,形成功能和结构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