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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那些最初的新闻报道一样,上述看法是错误的,或者说我认为它是错误的。对于首席大法官观点的最好解释是:他从事的是法律而非政治。有关奥巴马医改的判决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内容,卡根大法官与首席大法官都认为国会不能威胁各州说,如果它们不大幅增加医疗补助,它们将失去自己所有的医疗补助基金。或许她就是最高法院内部的政客,或者也许她也只是按照自己所认为的法律的要求行事。

最高法院的判决让反对奥巴马医改案件的主要发起者兰迪·巴奈特(Randy Barnett)非常震惊。他写道,“该案的结果仍在造成伤害”,“除非奥巴马医改被废除,否则这种伤害会持续很长时间”。巴奈特这位以宪法反对奥巴马医改的骄傲的“精神教父”让人感觉有点像查理·布朗(Charlie Brown):他一路跑上去踢球,但最后一刻露西把球拿走了,结果布朗摔了个仰面朝天。(1)

有关《平价医疗法案》由来的专著为数不少,而且未来还会有更多此类著述。如果让我详细地描述其复杂的立法过程,人们付出的大量无效的拉拢某些共和党人支持某种医疗保险立法的努力,斯科特·布朗(Scott Brown)替代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等等,那我们就偏离最高法院太远了。

很多宪法问题浮出水面后又消失了。《平价医疗法案》中包含一些要求各州将现有医疗补助计划扩大以覆盖更多的相对贫困者的条款。作为甜头,国会答应支付头几年这些额外保险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然后逐渐减少联邦支付的部分。参议院多数派领导人哈利·里德(Harry Reid)曾经担心内布拉斯加州参议员本·纳尔森(Ben Nelson)不会投票支持《平价医疗法案》。里德提出要加入联邦政府要永久支付内布拉斯加州额外费用这一条款。有些观察家嘲笑说这是“贿赂剥玉米壳人(内布拉斯加人)”,并暗示,在任何有关方面内布拉斯加州与艾奥瓦州或其他任何一个州都并无二致,给内布拉斯加州特殊的好处是违宪的。很快纳尔森参议员就反驳说他从未要求过“贿赂剥玉米壳人”,《平价医疗法案》没有采纳,而且纳尔森参议员也对《平价医疗法案》投了赞成票。这一过程快结束时,众议院里的民主党领袖建议采用一种叫做“自动生效”的过程来实施《平价医疗法案》。事实上,除了国会程序方面的专家,给任何其他人解释“自动生效”是什么都是不可能的。对很多门外汉来说,这一极少使用的程序在《平价医疗法案》出现之前就存在了,它看起来像是围绕参议院和众议院都必须通过投票将某个法案变成法律这一宪法要求的擦边球。最终,“自动生效”再次不了了之。不过,这些插曲可能已经透露出民主党实施《平价医疗法案》的时候并未真正重视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