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在电商扶贫中,要发挥群众的力量

电商扶贫要深入推进,群众的参与非常重要。在初期,通过政府的动员和行政推动、带头人示范、优惠政策补贴等方式,动员了一批群众参与其中。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初期的电商扶贫试点地区,一批群众看到了电商扶贫的好处,纷纷参与进来。例如,在陇南,上万名农民开通了自己的网店和微店,累计上行超过40亿元;在安徽的砀山,出现了微商村,村民用微商卖酥梨;在陕西和甘肃的苹果主产区,大量的农民开始用网店和微信销售自己的苹果。

在电商扶贫变为一种群众运动之后,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当地的快递量迅速增加。陕西和甘肃的猕猴桃、苹果产区,开始出现快递量急剧增加甚至爆仓的现象。随之而来的还有包装、人才、融资等问题,可以称之为“成长中的烦恼”。对此,我们既要看到可喜的一面,也要看到面临的问题,必须顺应电商群众运动的方向,加快调整电商扶贫策略。

政府关注的重点应该从解决没有人来参与电商发展向化解参与其中的人面临的瓶颈转变。早先没有人参与,一个县的快递物流基本上是一个常量。但是当大量的农民开始参与其中时,农民用微店、淘宝等销售自家的农产品,使快递量迅速增加,就像夏天大雨之后快速上涨的河流,需要对其进行疏导。第一,要协同相关快递企业,解决短期内产品运不出去的问题,增加临时的运送车辆。要鼓励一些大的电商平台,建立产地仓和异地分仓。要加快培育县域内第四方物流,承接各个快递公司县域内“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双向流通。第二,要逐步解决公共仓储和冷链问题,还要积极推进包装印刷等配套产业链建设。第三,适应电商要求,加快推动源头的生产转型,加快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第四,要探索电商融资制度创新,通过政府筹一些,相关企业投一些,与银行共同建立电商担保基金,破解在农产品上行高峰期电商收购农产品资金周转严重不足的问题。

电商创业者应该顺应新趋势,积极开始转型。首先,不是开店就叫作电商运营,现有的新农人也好,电商创业者也好,有些人陷入电商中间商的尴尬境地,成本很高,缺乏竞争优势。一些初期的电商创业者可以转化为电商培训、电商运营和供应链的服务者。这些都是农民自己干不了,需要第三方服务来提供的,也是电商创业的重要机遇。其次,要加深与农民的利益连接,由早期的收购农产品在网上销售,到按照电商发展的趋势引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提升生产水平。再次,要提升经营能力,在品牌化、标准化等方面给农民做出示范,避免陷入低价营销的陷阱,避免和农民直接竞争。最后,要加强合作,不同团队之间应该优势互补,在电商的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上进行有效协作。

对于平台而言,也要把握群众运动的趋势,适当调整平台策略。首先,要针对电商扶贫地区出现的优势产品“上网”加快趋势,分区域开展优势农特产品的网上集中促销活动,扶持发展较为规范的农民网店,促进其做大做强。其次,要加速当地运营的本地化,特别是一些电商平台在县域内的孵化运营中心和乡村站点,要和农民网店经营者紧密结合起来,从中遴选本地运营人才。最后,要运用平台的大数据优势,及时进行深度数据挖掘和分析,为当地电商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为物流提供预测性分析,减少因准备不足而导致的物流爆仓现象。

当地传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产业主体,也不应该继续做旁观者,而是应该把握这一趋势,积极开展各类行之有效的社会化服务,在电商发货的高峰季节,可以开放已有的仓储冷链设施;还可以跟进当地主导产品网上销售的趋势,及时开展深度加工产品的研发,在鲜活销售季结束以后,增加常态化产品供应;利用已有的区域批发市场销售摊位、线下形象展示店等,与网上销售进行结合。只要勇于接受新事物,跟上新事物的发展步伐,传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也可以在电商扶贫中发现新的商机。

在电商群众运动出现之后,电商扶贫的初期任务就已经完成,所有出现的问题也都是发展中的问题,也必将在发展中解决,而唯一的办法就是与时俱进、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