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一)人大工作与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证。党的十九大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这一论述肯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地位与重要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人民代表大会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树立“四个意识”,必须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必须紧扣人民群众利益。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8]这一年,人大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首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选举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规定,严明纪律规范,保证选举顺利开展。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在所有议程结束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其次,人大充分行使立法权。据统计,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有269部,行政法规有750多部,地方性法规有12000多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已经实现了有法可依。[9]这一年,人大制定和通过了多部法律。一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二是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作为监察机关的监察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严格规范监察程序,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具有实践意义;三是制定了《英雄烈士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立足于实际,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四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向着“中国民法典”的目标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再次,人民代表大会在制度建设层面不断完善。在选举与用人上,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严明选举纪律,规范选举行为,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制与考核制度,选拔优秀专业人才,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的重大部署。在工作体制上,党全面健全领导人大工作的机制,党中央定期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从而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和落实在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制度建设的另一亮点在于建立委员长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机制和巩固创新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促进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积极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离不开党的领导。这一年,各级人大始终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二是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为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拓展了代表履职渠道,组织“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引导全省10万名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指导、帮扶,参与脱贫攻坚,为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而努力。同时,人大代表履行联系群众、为群众服务的职责,在监督、建议、宣传等工作上创新形式,不断取得工作成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活动,坚持“四个意识”,做到“四个自信”,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与时俱进,促使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

在中国政治的发展进程中,“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10]。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协商民主是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获得持续参与权利的重要形式,它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与发展的空间,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战略任务和基本路径。2018年,中国积极探索和倡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努力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促进其向广泛、多层的制度化发展。

首先,积极探索协商民主的有效形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体系,促进、规范和保障了协商民主的有效落实。在这一年中,各地方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与文件,创新协商民主实践。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采取民主议事会的形式,通过采纳群众的意见,用民主协商解决问题,实现党群互通、上下沟通、部门联通,逐步形成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主导的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制度。例如,“民主议事厅”成功地解决了各类小区纠纷矛盾1000余件,在解决基层矛盾、化解纠纷等方面彰显了“民主议事厅”在社会治理方面的优势,实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标。[11]温岭市政协开启“请你来协商”直播平台,首次将民主恳谈会融入政协协商中。安徽省亳州市政协通过组建专家智库、打造“微协商”微信平台、委员接待日等形式创新了履职平台,为政协委员提供了更多参与协商的机会。

其次,重视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置与机构,是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对人民政协的工作要求,即发挥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围绕民主和团结的主体,完成好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这一年,人民政协不断完善其自身,力求更好地发挥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一是认真落实关于中共中央政治协商民主建设重大举措,进一步以全体会议为指导,继续开展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稳定推进协商议政格局。二是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谏真言、谋良策、出实招。将协商民主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直言,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引导政协委员勇于担当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好代表的作用。上海市黄浦区政协在2018年研究出台了《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和《委员履职综合评价办法》,将履职情况进一步量化,营造政协旗帜鲜明讲政治,履职为民讲责任,改进作风讲实效,遵纪守规讲廉洁的氛围。人民政协不断丰富自身、完善制度,从而为协商民主的有效落实拓展了渠道,提供了保障。

(三)继续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018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几十年来,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了正确的方向,取得很大的成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提供了制度保证。在吸取长期以来民族区域自治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继往开来,继续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首先,把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推动民族地方发展结合起来。鉴于历史、地理等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由此影响了少数民族政治参与的能力和水平。对此,2018年,国家大力支持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从而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运行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一方面,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打好攻坚战,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2018年是国家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全面打响“攻坚五年、圆梦小康”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八个一批”“十大行动”,脱贫攻坚成效显著。[12]广西集“老、少、边、山、库”于一身,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通过实行脱贫攻坚,减少贫困村、贫困县,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进而促进政治参与意识的提高和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另外,在文化事业上,加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广西鼓励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优秀作品,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组织文艺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环境不断净化、优化,为创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品力作提供条件,大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产业形态,有利于促进民族地方经济增长与发展,进而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

其次,以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一方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维护民族团结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应予以坚定的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民族团结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带领各族干部群众,严厉打击一切反对民族团结、主张国家分裂的言行,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穿到民族工作各领域、各环节中,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以及各民族工作的顺利展开。同时,国家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2018年,各地方民族工作相关部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如北京市制定《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这是第一个全国省级层面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专项行动计划,推动该创建工作进机关、企业、街道社区、乡村、学校等,力争到2020年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首善之区取得明显进展。[13]北京市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展,运用生动的图文形式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北京市民族工作新成效,从而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觉坚持统一与自治的有机结合,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从而能够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不断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各自治民族地方通过这一制度,能够处理好本地区与本民族的事务,依法保障各民族平等当家作主的地位,凝聚民族力量,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促生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中国特色,为世界其他国家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典范。

(四)基层民主建设特色显著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制度保证。一直以来,各地不断丰富、创新基层民主形式,健全和完善选举、监督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2018年中国继续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首先,坚决贯彻党的领导。基层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年,地方紧跟中央的脚步,落实各项制度法规与重大决策。如各地积极落实新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组织法等,将党的领导贯彻在基层民主建设之中;一些地方积极将乡村振兴战略与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脱贫攻坚、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同时,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深入的背景下,通过执政党自身治理带动、引领基层民主成为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方面。这一年,各地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进行党性锻炼,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从而为基层民主的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

其次,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化、法治化。这一年,先后修改、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等重要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基层民主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有利于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以及问责等机制,构建合理有效的制度体系,明确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界限,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各地基层的实践日益走向法治化。同时,各地也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的法治化形式,如浙江省民主法治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一些地方还组织法治宣传队和社区志愿者队伍,深入居民群众中普法,切实推行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并利用互联网平台等方式拓宽民主参与渠道,构建完善村务监督流程,切实推进基层民主和干部群众的廉政建设。

最后,创新城乡社区协商。根据《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高社区居民议事协商能力,增强居民群众协商意识,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在实践中制定协商议事规则,开展城乡居民能力提升培训,促进多方主体参与,完善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制度,为发扬基层民主搭建平台,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