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文化资源与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之间的平衡

——以云南为例

引言

云南的民族文化多样性成为目前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发展的重要资源,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源造福地方、造福民众,成为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重要成就之一。而另一方面,在文化产业的开发行为和旅游发展中,也存在诸如对文化资源欠缺理性规划的滥用,导致民族文化被庸俗化地泛滥于市场;过分热衷于市场上表演化、展演化的商业运作方式,导致了对民族文化本真价值的保护和研究不够,民间文化精英传承和培养断层等问题。

本文利用云南的案例来分析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探寻文化资源与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之间如何保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使文化资源能长久地促进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造福社区民众,成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

一 云南文化资源的丰富独特及其裨益民生

云南是个文化资源非常丰富的省份,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简略介绍。

1.世所罕见的文化多样性

云南共有26 个世居民族,每一个民族又有众多的支系,每一个民族的每一个支系又因各自生活的自然地理环境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文化特征,因而是一个世界罕见的多民族多元文化汇聚之地。各个民族既有丰富多彩的原始宗教,又有异彩缤纷的民间文化。此外,在云南长期边缘化的历史发展中,内地许多早已失传的文化在边地云南得以存活下来,使云南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更为鲜明。

云南各民族在适应多样化的生态环境和开发利用多样化的生物资源以求得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多样性的民族文化,这多样性的文化又反过来裨益于各民族适应环境而生存。

改革开放以来,云南的文化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云南省文化产业以年均近20%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增幅远远高于同期经济增幅。2009年,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64亿元,比2005年的183亿元翻了近1番,在GDP中的比重提高到5.9%。2011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6.3%[1],云南与北京、上海、广东、湖南、湖北一起,成为全国6个文化产业增加值在CDP中的比重超过5%的省市之一,居全国第5位。2011年,云南文化产业发展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6.3%,发展较快的丽江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在CDP中的比重已超过11%,昆明市超过8%,成为当地重要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2.文化产业与旅游互动成为云南的重要优势和特色

云南是旅游大省,多年来旅游的繁荣发展,有赖于多样化的自然资源特别是文化资源,文化引领云南的旅游,成为云南旅游的灵魂,著名的旅游名胜之地丽江古城、大理古城、香格里拉、腾冲县和顺乡、西双版纳等,无一不是以个性魅力突出的地方文化、民族文化形成强大的吸引力,丰富多彩的文化促进了旅游的长足发展。2011年,云南接待海内外游客1.67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300亿元。[2]而旅游的长足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文化的繁荣、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和文化传人的培养等。

云南充分运用文化资源促进旅游发展,通过旅游的发展使民众受益;通过发展旅游来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结合云南拥有丰富民族文化资源的实际情况,把各地的文化资源、新兴的文化产业和已经较为成熟的旅游产业尽力地整合起来,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

3.在“文化惠民,文化富民”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

文化资源造福社区民众在云南也比较突出,比如丽江市古城区束河镇的广大居民是束河文化产业与旅游发展主体的最终受益者,束河古镇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让当地居民受益,共安排解决了326个失去部分土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积极引导和鼓励失地农民投身旅游业,使古镇居民成为旅游业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已有60多户本地居民从事旅游餐饮业,其中有明显效益的有40多户;已有150多户本地居民出租自家房屋参与商铺经营,仅此一项每年的纯收入在2006年就达700多万元。通过古镇的开发,不仅使当地居民经济得到发展,生活得到改善,而且还带动了丽江周边的大理、迪庆等地的部分民众参与到束河古镇的旅游服务业经营之中,并且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居民人均年收入从2002年的800元,上升到2005年的4000多元,每年递增一倍。[3]

云南省文化厅采取“村级申报、县级推荐、州市审核、省厅确定”的程序,分四批在174个村开展文化惠民示范村创建活动。2009—2011年三年期间创建了124个“文化惠民示范村”。[4]

二 文化资源开发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文化资源的庸俗化滥用

在文化产业和旅游的开发中,对文化资源滥用的情况比较突出,比如,云南泸沽湖边闻名遐迩的“东方女儿国”保存了古老的母系制和在人类情爱史上非常独特的情人“走访”习俗。

然而,摩梭人母系制和“走访”(走婚)文化在市场上被过分商业化和庸俗化地宣传和渲染,一些人打着摩梭走婚文化的牌子牟利,导致不少人对摩梭文化误解。如今有不少怀着猎奇心理的游客一到此地,就迫不及待地向当地人询问怎么“走婚”和怎么找“阿夏”等问题。笔者曾在泸沽湖边的一些酒吧的留言簿上,读到一些男性游客因为在这里没有“艳遇”而失望、懊丧甚至愤怒的留言,认为自己“受了骗”“白来了一趟女儿国”。到丽江去寻找“艳遇”和到泸沽湖去“走婚”成为不少游客想入非非的目标,而这与旅游广告和一些出版物的误导有密切关系。

经营家庭旅馆的落水村的摩梭青年村民尔青和次仁多吉对这种游客对摩梭文化的误读和曲解有深刻的感受。在与游客的接触中,他们注意到,一些导游为了增加趣味性,在介绍摩梭文化时并不尊重事实,个别媒体对摩梭文化的报道也颇有偏差。次仁多吉说:“提起摩梭人,许多人随即想到的就是神秘的‘走婚’,仿佛摩梭文化中就只有‘走婚’;仿佛摩梭男女对待感情特别不专一,‘走婚’甚至成为混乱性生活的代名词。”[5]

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有的人打着“体验本地民俗”旗号,哄骗或引诱游客玩所谓“娶新娘”的民俗游戏,这种做法是在旅游市场上践踏民族文化尊严的案例,不仅在云南,在全国不少的民族地区旅游项目中都存在。笔者在云南曾多次陪客人去旅游地,就常常被导游领去看这些“风情园”。这种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拉郎配”的旅游项目往往给客人留下很不好的印象。我国少数民族的婚恋习俗充满了奇情异彩的魅力,也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人情味。但当下旅游市场上这种变换各种花招骗客人掏钱的做法,把民族风俗庸俗化和丑化了。另一方面,这种“旅游节目”也助长了如新加坡的杨永欣先生在他的文章中所说的一些游客借机对“新娘”动手动脚“揩油”的不雅行为。如果任这种庸俗且有骗人之嫌的旅游节目泛滥,不仅对民族旅游地民俗文化魅力的保持非常不利,而且会对游客客观真实地理解我国本来淳厚质朴的各民族婚恋习俗产生非常不良的影响,会误导人们以为少数民族的文化习俗就是可以这样任意贱卖赚钱的,是没有什么尊严和自重的。[6]

2.重市场的文化销售而轻精英传人的培养

在不少地方,民族文化被过分商业化地用于旅游市场,而忽略了对民间文化精英的培养;忽略了对融于日常生活中的乡村信仰、民俗的原真性的保护。比如丽江的旅游市场上可以看到数以百计的“东巴”,虽然其中也有不少是在认真学习东巴文化知识的,但知识渊博、熟悉东巴教仪式的东巴则为数很少,因为一个东巴大师的培养成才是需要十多年功夫的。如果欠缺对东巴教的信仰和十年寒窗的学习精神,就不会下苦功去学习和苦读,而是急于将学到的一点点东巴歌咏书画的知识尽快在旅游市场上出售,或满足于在旅游市场上的“展演”。再如,获得全国“青歌赛”银奖的纳西族青年歌手金花最为人所称道的是她所唱的《嫁女调》,由于这首民歌地方风格突出,而唱法也非常不易,迄今尚无第二人能像她那样唱出那种韵味。纳西族老歌手李秀香的“古气”等需要即兴创作的纳西对歌,在中青年歌手中也是后继无人。如何培养这些需要长期在民间文化氛围中熏陶和学习才能成就的民间艺术精英,也是目前一个迫切的问题。

大量的田野调查表明,云南各民族的民间文化精英普遍存在着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情况。据几年前云南省民族工作部门的统计,该省无文字民族的优秀民间艺人现仅有500多人,再过十余年,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将过世,如果不抓紧时间组织人力物力把这些无文字民族的口碑文化记录抢救下来,云南的一笔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将永远离我们而去。

3.社区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薄弱

费孝通先生提出“文化自觉”的问题,依我的理解,其中一个重要的内涵,应该是指拥有和传承着一种文化的民族和社区,或者个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文化有一种自觉的意识,能冷静地看到自己文化的利弊,学习异文化的长处优点,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懂得自己的文化,热爱自己的文化。此外,要能够准确地认识到自己文化的真正价值,这样才会珍惜它、爱护它,并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来保护它、发展它。如果没有这种文化的自觉,文化毁灭在自己的手上了,可能还不会意识到。

比如西双版纳傣族园坐落于素有“孔雀羽翎”之美称的橄榄坝,是西双版纳州精品旅游线——东环线的主要旅游区,国家 4A级旅游景点。傣族园五个傣族村寨是西双版纳傣族传统民居保护得最为完好的村寨。自2002年以后的几年里,傣族园五个村寨都先后出现了村民自行建盖的异化建筑小洋楼,仅2005年一年,景区内就建盖起了七栋完全或者半异化的民居建筑,2006年,还有不少村民相继提出了建砖混结构房屋的请求,他们完全不懂他们自己园林式的傣家竹楼是吸引无数旅游者前来观光的重要文化资源,不知道正是自己祖先传下来的这些民居建筑瑰宝,带给了他们滚滚的财源。而当他们因旅游致富后,却因没有正确的“文化自觉”意识而把这些文化旅游资源给破坏了,类似的例子在今天的云南是比较多的。事实说明,当前中国的文化建设最为迫切的是加强整个民族的“文化自觉”意识,和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再教育。

在广采博纳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提高对本族优秀文化的自识自重、自尊意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上面所举之例那样的“破坏性建设”导致的文化灾难。

另一方面,上面所举的傣族园的例子也提示我们,传统民居的保护固然是很重要的,但我们也不能要求傣族民众就一成不变地住在饮食起居欠缺现代化舒适度的传统竹楼里,需要思考如何在传统竹楼的基础上创造一种既保留了傣家竹楼的建筑风格且里面又有各种现代化设施的新民居形式。从丽江古城、束河等地的实例看,将民族特色与现代化设施和谐并存的当代民居设计并非很艰难的事。所以,在原有的文化资源基础上进行有创新的保护,也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云南省宁蒗县永宁乡落水村是泸沽湖边一个著名的旅游文化村。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一个发展项目曾把该村选为全球50个“模范社区”之一,其关键原因正是摩梭人独特的母系制和贯串在整个社会中的“尊崇母亲”“重女不轻男”“家庭生活和睦”“社区生活和谐”等母系文化特色。联合国教科文专家建议母系制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应该依托古村落。而落水村因为多年来建盖了大批与传统建筑的风格不相吻合的家庭客栈,使不少民居失去了原来古朴原真的民居风貌。

除了民族地区的原住民要有“文化自觉”意识外,外地来文化名城进行文化产业经营的人也应当有这样的意识。举例说,丽江古城目前的“酒吧一条街”(新华街)那种满街“大红灯笼高高挂”的装饰,也是有悖于丽江古城传统文化习俗的。此外,我在丽江市的调研中发现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一些外地商人租了丽江古城的纳西民居后,对庭院和内部下了很大的功夫装潢,有不少庭院装修成了某种江南或其他的“古典风格”,雕梁画栋都与丽江建筑文化的本土特色相去甚远;有的还在庭院里开辟了水塘,上面搭上木桥等,乍看似乎也古色古香,但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原真性”的原则,这样的大动干戈装修显然是不符合这种保护原则的。丽江民居建筑特点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因其本土和外来建筑艺术的结合而形成了自己隽永的特点,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后,不应随意改变这种风格。我们不仅要保护民居外观的原真性,也要保护内部装修的原真性,这就需要在现有古城保护条例下制定更为细致的实施细则,加强督促监管的措施。

三 “文化生境”对文化保护和传承至关重要

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的引导,留住乡村城镇各种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又有利于传承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的民俗活动,是保证各种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的土壤和载体。各种民俗一旦消失或者被外来文化或主流文化同化了,人们就再也不会有这样的需求,这就很难做好“不离本土的文化传承”。云南在这些方面做得比较好。

笔者从多年的调研中深切感到,要保护好和传承好各个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最关键的一条,是要保证有这些文化艺术赖以生长发育发展的土壤和环境,即“文化生境”。要保护好“文化生境”这块土壤,让民众从民俗活动中感受到生活的愉悦、快乐和乡情亲情,让他们在代代相传的民俗文化活动中感受到独特的文化情致和魅力。

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塔城乡的署明村是个著名的东巴文化之乡,离丽江古城180多公里。由于这个村子和周围的一些村子保持着非常浓郁的传统文化氛围,很多民俗活动都离不开东巴祭司,比如该村至今仍然保留着传统的祭天仪式、祭大自然之神的仪式。我参加过他们的祭天仪式,现场热热闹闹,洋溢着传统节日的气氛。

我还参加过这个村子的东巴主持举办的“还树债”仪式。该仪式在纳西语中叫“子趣软”(zzerq qul ruaq),意思是“偿还树木的债”。当某人或某家庭有了什么病灾,经东巴占卜,被认定是因为违规乱砍了树木或污染了水源,便请东巴在砍了树的地方或水泉边举行这个仪式,用供品向“树”告罪,向其偿还所欠之债。而上述这些土壤和养料的形成,与各种催动和滋养的因素密切相关,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我认为除了来自学者的调研和具体的保护传承策划外,来自国家各级政府层面的鼓励和支持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2006年,丽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资助成立了“署明自然村东巴文化传承点”,给该村民众传承纳西族东巴文化以很大的鼓舞,激发了群众传承文化的热情。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位于著名的藏区大神山梅里雪山卡瓦格博峰脚下,有非常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相对而言,这里较少受到外来文化和全球一体化等的强力冲击,民间还普遍保存着传统民俗文化。所以,无论逢年过节还是民间的各种生活礼仪习俗中,乡村里各种自发的民间歌舞活动非常丰富,弦子舞、锅庄舞等闻名遐迩,广为群众喜闻乐见。而当地政府也因势利导,组织各乡各村弦子舞的擂台赛等,推进了它在民间的蓬勃发展。现在在香格里拉县普遍开展的“藏族家访”旅游活动中的青年民间艺人,绝大多数来自德钦县。

1.文化生境包括自然和人文两个方面

促成文化生长繁荣的除了上述民俗生境之外,也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比如水是丽江旅游的灵魂之一,丽江古城的潺潺溪流、清澈洁净的水,促成了丽江丰富多彩的水文化,包括水的信仰,使用水的各种民俗;管理水的各种方法等。因此,能否保持活水长流,保护好水源地等,关系到丽江水文化、水景观的生命力。丽江几年前曾一度出现过不少宾馆客栈乃至家庭为了营造喷水等景观,大量挖井,严重影响了地下水的持续利用和积存量,后来有关部门断然采取封井等强硬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水危机。随着全球气候转暖导致的雪山雪线上升、冰川消融等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变化,丽江一些重要水源的出水量受到影响,结果,丽江古城流水潺潺的美景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在营造各种旅游文化景观方面,不能不直面现实,认真考量文化景观与自然资源环境的平衡,在很多方面需要有节制地思考,诸如用水、游客流量与环境承载量等的平衡关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2.文化资源的再生与再创造

有些文化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比如考古遗址、文物等;而有些诸如民俗文化资源,则需要面对在传统基础上的变迁趋势,思考在当代的再创新。这里举个例子,丽江洞经音乐按传统习俗,过去有哪个社会阶层人士可以参加哪种乐队等社会等级观念,妇女不能参加演奏。而现在随着这个禁律被打破,产生了不少非常好的女乐手。

现在,很多云南少数民族歌手在传统民间歌调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创作出了不少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和风格而又不拘泥于传统民歌的作品。比如当代纳西青年歌手肖煜光的纳西语歌曲专辑《纳西净地》,把纳西母语、传统纳西音乐与现代摇滚乐等音乐因素融合在一起,由于语言生动平实,音乐节奏活泼明快,广受年轻人欢迎,甚至成为鼓舞很多纳西族年轻人重新学习纳西语的一种媒介。该专辑畅销十多万张。

此外,由于旅游的繁荣发展,像丽江古城、大理古城等地传统民居也成为一种可以换来经济效益的文化资源,再加上游客流量过多导致的喧嚣,因要遵守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历史文化名城而必须遵守的各种规定而导致生活不便等诸多因素,很多居民把自己的住宅租给外地经商者而自己搬到城郊新区居住。而新的外地人不断进入丽江古城,他们有的是来经商的,有的是因为喜欢丽江而打算长期在丽江居住的,其中有不少从事手工艺、绘画等新移民。无疑,丽江古城的人口在悄然发生着置换,如何面对这一变迁来思考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再生等问题呢?

面对当代的社会和文化变迁,一方面要尽力保护名村名镇卓有特色的传统文化,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略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再创造,要充分考虑到当代年轻人的兴趣爱好而进行传承基础上的再创造。上述纳西歌手肖煜光的例子以及丽江的“现代东巴画”、当地纳西木雕、纳西银器制作、东巴拉围巾等民族纺织制品、当代纳西乐舞等,说明了这种传统与创新有机结合的成功之处。我们如果做好了传统与创新的有机统一,文化资源就可以呈现一种活水长流般的状况,不断焕发出新的再生活力。古城新的移民可以既学习原住民文化又在此基础上进行创造,营造出在传统基础上的新意和新内涵。以电视节目而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电视台和丽江市广播电视台制作了一个纳西语电视栏目“可喜可乐秀”,这是丽江第一档纳西语电视栏目,每周日晚在玉龙县电视台首播。主持人和继军用纳西语特有的魅力“说新闻、道旧事”,每期一个主题,现场观众与主持人深入互动,生动活泼,自2012年7月开播以来,受到全市观众的广泛好评。这是相当富有创意的电视文化本土化的尝试,既推动了纳西语的传播和传承,又寓教于乐,使市民获得电视艺术的享受。

3.城市民族文化资源的利用和传承

居住在城市的少数民族如何在传统文化基础上发掘自己的文化资源,营造自己认同的文化生活,也是当下云南民族文化资源研究的新内容。在云南,各民族都有大批成员居住在昆明,是昆明的新移民,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研究会或“学会”,每年隆重地过自己的节日,这是昆明市珍贵的文化资源,如果能充分挖掘和促进,无疑有利于提升昆明市的多元文化魅力。昆明市委、市政府力图将昆明打造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等地区域性国际城市。作为一个中国民族最多和正在致力于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省会城市,它的城市文化形象应该有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内涵。

经过各界人士长期的呼吁和行动,保护城市的老街老屋古建筑、寺观庙宇、名人故居和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社会各界都在尽力做着不少亡羊补牢的事,但对当下城市里一些文化现象和平台的创造性应充分重视。比如一些艺术家利用昆明市一个旧的机模厂车间改造而成的“创库”,它定位于工作室、画廊、展览馆、乐队演出以及私人俱乐部之间。这里展出的东西包括观念、美术、摄影、行为艺术以及音乐等。昆明“创库”被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列入国际通用旅行手册的目的地之一,成为世界关注的中国及云南最前沿的艺术文化社区。

2006年,笔者参加了在丽江举行的“第二届欧亚世界遗产城市国际会议”,在为期三天的会议中,80余名来自中国、俄罗斯、美国等15个国家遗产城市的市长;遗产保护和旅游文化领域的专家就欧亚遗产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课题展开研讨。这次会议特别提出一个主题:“青年和文化遗产”,会议提出,“文化遗产是需要年轻人来传承的”。由此可见,世界文化遗产城市的生命力和魅力的延续,与年轻一代的文化自觉和文化创造力密切相关。所以,要充分调动年轻人的积极性参与文化保护、传承和再创造的热情和创新活力。

原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1] 云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纪恒在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2012。

[2] 云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纪恒在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2012。

[3] 杨福泉等:《云南名村名镇的保护和发展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06—226页。

[4]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wap/。

[5] 丁耘、施思思、李怀岩:《中国摩梭人自建唯一母系氏族社会民俗博物馆》,新华网,2009年5月18日。

[6] 杨永欣:《民族风情园另有“风情”和风度》,新加坡《联合早报》2009年8月27日;杨福泉:《再说守住民族文化的尊严》,《中国民族报》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