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有关聘任外籍教师的法规与任期制度的出台

日本的国立和公立大学的教师是公务员,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但从“可以行使国家权力以及参与制定国家政策者必须是日本国籍”这一“理所当然的法理”来看,外国人是不能担任国立和公立的大学教师的。对此歧视性政策,在私立大学任教的韩国教师发起了请愿运动。与此同时,日本政府也有聘请获得诺贝尔奖的外国人在国立大学任教的意向。在此背景下,1982年出台了《国立和公立大学外籍教员任用特别措施法》。外国人开始担任国公立大学教授之职。作者曾工作过的一桥大学也有一位研究历史的韩国籍教授,名叫姜德相。根据此法律的第2条第3项“关于任用教师的任期问题,由各大学管理机关具体规定”,从而产生了外籍教师的“任期制度”。经过调查,一桥大学也有“任期三年,可更新”的校内规定,姜教授也是“任期制”。此法律通过时,出现了一些批判的声音,认为“任期制”对生活在日本的外国人不适合。经过东京大学研究国际法的大沼保昭教授等人的努力,东京大学在校内的规定中增加了一个条款:“可以不设任期,加以任用”。根据这一条款,在东大从事政治学研究的韩国人姜尚中教授就不受任期限制。作者向当时担任一桥大学校长的阿部谨也教授出示了东大的校内规则,并希望我们学校也跟东大一样,“可以不设任期,加以任用”。阿部谨也校长接受了作者的建议,此后,一桥大学也跟东京大学一样了。

1997年,日本国会制定了《大学教员任期法》,规定“无论国立、公立还是私立大学,无论日本人还是外国人,一律采用任期制”。但是,此法律中的第4条第2项中又附加了一条,“任用任期制教员时,应得到被任用者的同意”。之前提到的《国立和公立大学外籍教员任用特别措施法》中,则没有此项规定。这一状况一直延续至今。

现在,在日本的大学有多少外国人在执教呢?根据文部科学省《学校基本调查报告书(高等教育机关篇)》的统计,截止到2010年5月1日,有6292人在职任教,相当于教员总数(174403人)的3.6%。因没有统计,所以不知道在这6292人中有多少是来日本留学、在日本取得学位之后执教的。

还有一个关于外籍教员的统计,就是法务省每年年底进行的“在留外国人统计”。根据最新统计,截止到2009年,在留资格为“教授”的人是8295人。文部省的统计不分国籍,但法务省是根据国籍统计的。在这8295人中,有2440名中国人、1101名美国人、1025名韩国人和朝鲜人、418名英国人。无论怎么说,中国留学生的前辈,从一个留学生成为日本的大学教师的人不在少数。一定数量的原留学生成为大学教授或在研究机关工作的实例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我想再谈一谈下面的一个问题。2004年12月22日,日本和平学会根据“关于提供日本学术会议候选人信息的通知”,推荐了包括神户大学的罗妮·亚历山大教授(Ronni Alexander,日本和平学会副会长,美国国籍)在内的4名候选人,但日本学术会议对于候选人罗妮·亚历山大却提出了异议,要求调换他人或者取消对她的提名,并在2005年1月11日的“事务联络”中这样回答说:“日本学术会议是作为内阁总理大臣的所属机关而设置的,是为政府在有关科学技术的重要事项上提供咨询的机构,由于会员将参与制定国家政策的一些工作,所以要求他们必须具有日本国籍”。前面提到的在“理所当然法理”之中的“制定国家政策”,在这里也派上了用场。

在1982年的《国立和公立大学外籍教员任用特别措施法》颁布后,紧接着在1986年又制定了《研究交流促进法》,其中第4条“任用外国人担任研究公务员”,就是希望对外国人实行门户开放政策。可以说,这是日本学术会议本来就应该认真探讨的问题。无论如何,在日本的大学或研究机关中工作的曾经留过学的外国人在不断增加,其中最多的是中国人。


[1] 《読売新聞》1995年6月24日。

[2] 《信濃毎日新聞》201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