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速查速用大全集(畅销5版)
- 刘纪伟
- 870字
- 2021-04-05 10:25:52
想要确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该去哪里?
现实困惑
2018年6月, 小张与所在单位签订的三年合同到期, 小张和公司都有意续签合同, 所以人力资源部通知小张续签合同, 由于对公司非常信任, 小张也没有认真查看相关合同条款就续签了合同。一个月后, 小李收到财务的工资条, 发现工资比之前少了两百多元钱, 于是向财务问缘由。财务告知, 新的劳动合同规定, 自签约之后的社会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公司由于经济效益不佳, 不再承担相应的费用; 如果自己也不愿意承担, 也可以不再缴纳社保。小李觉得此合同让公司自主免除了给员工缴纳保险的义务, 是不合法的, 故合同无效。但是, 公司称, 合同是让小李看后签订的, 不存在欺瞒现象, 故合同是合法的。对于小李和公司的说法, 应该到哪得到确证呢?
律师答疑
本案中, 小李的续约合同中规定, 社会保险费由个人独自承担, 公司不再负有责任, 但是社会保险费是由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的, 公司单方面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不合法的。面对续约的合同, 公司称并没有欺瞒小李, 而小李认为应该由公司承担缴纳保险的义务。关于此合同的效力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视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所以此案中,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 小李和公司应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理荟萃
用人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应遵循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劳动合同法律效力存在争议的,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