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大臣

大臣、官吏、诸公子三者究竟是什么人?

大臣,藤田胜久未予论证,即直接以丞相和武将蒙氏、王氏对应此处“大臣”151。但如细绎上下文,赵高对二世的回答是:“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贵人也,积功劳世以相传久矣。”无疑,大臣地位之核心为“久”。久有多种途径可以达致。某人活了一百五十岁,长寿,这是一种久。在这里,大臣是相传而久。相传也可以有多种传法,比如说父子相传、师徒相传,一个职位的前后任相传,也都是传。大臣传的方式是“世以相传”,是由父子世代相传,亦即以家族形式传承。152显然,如藤田书中所重点考察的丞相李斯就非“世以相传”。或许有人会提出质疑,众所周知,至少在我们传统观念当中,秦制与周制的一大差异,就是秦消灭了世袭贵族。如汉卫宏《汉官旧仪》卷下:“古者诸侯治民。周以上千八百诸侯,其长伯为君,次仲叔季为卿大夫,支属为士庶子,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灭诸侯为郡县,不世官,守相令长以他姓相代,去世卿大夫士。”153为什么在这里却出现世袭贵族?

这些作为世袭贵族(累世名贵人)的大臣是什么人?二世之言中,大臣与官吏分列,显示大臣并不属于文官系统。考《史记》卷七十三《白起王翦列传》:“秦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王氏、蒙氏功为多,名施于后世。”154王氏指王翦、王贲、王离三代为将,蒙氏指蒙骜、蒙武、蒙恬、蒙毅,也是三世秦将,见《史记》卷八十八《蒙恬列传》。155又有杨氏,《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杨端和攻衍氏”156,陈直《史记新证》:“秦代武将蒙氏、王氏之外,则有杨氏。见于《史记》者有杨端和、杨樛(见琅邪台石刻题名)、杨熊、杨憙等人(见《项羽本纪》及《高祖本纪》)。又《淮南子·人间训》云‘使蒙公、杨翁子将,筑修城,西属流沙,北击辽水,东结朝鲜’云云。杨氏必为华阴人,为东汉杨震之先世,杨憙则为其嫡支之祖,其他诸杨,世系不可考。”157还有陇西李氏,《史记》卷一○九《李将军列传》:“李将军广者,陇西成纪人也。其先曰李信,秦时为将,逐得燕太子丹者也。故槐里,徙成纪。广家世世受射。孝文帝十四年,匈奴大入萧关,而广以良家子从军击胡,用善骑射,杀首虏多,为汉中郎。”李广的从弟李蔡也从军为将,从武骑常侍作到轻车将军,封乐安侯,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为丞相。李广的三个儿子当户、椒、敢也都从军,李陵就是当户的遗腹子。158由此可见,所谓“大臣”就是武将世家,军功世家。二世时,李斯下狱后上书自辩历数自己的“罪状”,其中有谓:“阴修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159益可见所谓“大臣”就是以军功获高爵的武将。《汉书》卷四《文帝纪》,诸吕被诛后,“大臣遂使人迎代王。郎中令张武等议,皆曰:‘汉大臣皆故高帝时将,习兵事,多谋诈,其属意非止此也。’”160又卷三十六《楚元王传》附刘歆传载其《移让太常博士书》云,汉惠帝虽除挟书律,“然公卿大臣绛灌之属,咸介胄武夫,莫以为意。”161则汉初之大臣也是军功高爵。秦制之内核即法,法既然基于强制力,那么法得以成为新的社会规范就离不开强制力的保障。作为法之保障的强制力是由军队提供的,因此保证军队对于“君—法”的忠诚,亦即君主对于国家武力的独占与独制便成为新的社会规范能否确立的关键。在商鞅之前,山东六国都实行过变法,但真正成功的却只有商鞅在秦的变法。因为只有商鞅变法真正做到了军队对于新法的彻底拥护。个中的奥秘,便是军功爵制。杜正胜的研究表明,山东六国虽然也推行过军爵制,但这是“贵族的专利品,和一般士卒无关;性质更近封建之爵,而与秦国军功爵不类。文献所见,山东列国一般士卒的赐爵只有吴起一例……山东列国鼓舞军队士气的方法与秦不同,原则上爵禄分途,有爵者虽有禄,有禄者不必有爵,爵施于官吏大臣,行伍士卒有功则只能赏禄而已。从先秦文献的记载来看,爵与禄的划分非常显著”162

战国时期的军事技术已经非常复杂细腻,163需要长期专业训练才能得心应手。虽然秦汉成年男子都要服兵役,但军事训练的专业度却并不够。据邢义田考察,“服役期间,如何编组,如何训练,一无可考,只知道西汉时,每年秋天在八月或九月,地方的郡守和都尉会将他们集合起来,考核他们骑射、驾车、战阵或水战的技巧,这叫‘都试’。史书中虽不乏举行都试的记载,我们却不易估计如此短暂的训练的效果。郡守之下,只有一位,顶多两三位负责军事的都尉。他们如何在一年之内,将‘不知尺籍伍符’的农家青年化为训练有素的战士?为什么都试要安排在秋收农闲时举行?是不是意味在地方服役的,平常还得在田里干活,秋收后才有闲暇操演?这些问题,都无法确切回答。但从汉人服膺的‘三时务农,一时讲武’的古训来看,并不是没有这样的可能。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魏国有司奏‘古者四时讲武,皆于农隙。汉西京承秦制,三时不讲,惟十月都试’(《晋书·礼志》下),奏文中都试月份虽不同于其他记载,‘三时不讲’一语,颇可帮助我们了解汉代郡国兵训练之有限。从‘讲武皆于农隙’又可知道,粮食生产似乎比训练更为重要”164。即便这些将门之后如李广那样从军后从士卒开始做起,其“世世受射”的家学也非常容易使之脱颖而出,获得快速上升165。其实春秋后期郑国子孔曾对周礼世官制进行过改革。《左传》襄公十年:“子孔当国,为载书以位序听政辟。”孔颖达疏引服虔云:“郑旧世卿,父死子代。今子孔欲擅改之,使以次先为士、大夫,乃至卿也。”166据服虔之说,子孔的改革实际上触动了周礼等级制度的关键一点,即等级层次的不可变更,要求贵族子弟不是直接承袭父祖的官职,而是从基层干起,逐步升任到父祖之职。秦汉取消世袭制之后的所谓将门世家,其实颇有类于此。更何况据《史记》卷八十九《蒙恬列传》:“始皇二十六年,蒙恬因家世得为秦将,攻齐,大破之,拜为内史。”167也就是说,即便在秦制之下,蒙恬这样的世将也完全不必从基层干起168。云梦睡虎地秦律中屡见“葆子”,且有种种优待,整理小组认为:“葆,通保。葆子疑即任子,《汉书·哀帝纪》:‘除任子令。’注:‘应劭曰:任子令者,《汉仪注》: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师古曰:任者,保也。’”169黄留珠据此认为“‘葆子’这种世官制的遗存是受到当时法律的保护的”170

虽然秦在制度上取消了世袭贵族,但是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世袭贵族还是冒出来了。而且,这种军功贵族,比原来周代的世袭贵族更可怕。周代的贵族属于能文能武,是在周礼规范下,以君子修养陶冶出来的,是受礼乐射御书数之教的。秦代的军功世家不同,他们几代以前都是平民,几辈子下来,除了杀人,不会干别的,遑论君子修养。

始皇巡行天下,多有刻石以纪功。《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述琅琊刻石有云:


乃抚东土,至于琅邪。列侯武城侯王离、列侯通武侯王贲、伦侯建成侯赵亥、伦侯昌武侯成、伦侯武信侯冯毋择、丞相隗状、丞相王绾、卿李斯、卿王戊、五大夫赵婴、五大夫杨樛从,与议于海上,曰:“古之帝者,地不过千里……”171

值得关注的是诸臣的排列顺序,无疑是依照爵/官的高低排列的。排在最前面的是高爵者列侯王离、王贲。其次是伦侯,司马贞《索隐》:“爵卑于列侯,无封邑。伦,类也,亦列侯之类。”172张金光认为“‘伦侯’之义即‘比列侯’”173。则伦侯当近于汉代之关内侯。里耶秦简8—455号《秦更名方》第二栏:“内侯为轮侯。”整理者曰:“内侯,不见于史籍,当是关内侯之省。轮侯,即伦侯。”174杨宽指出:“这些封君当是在统一六国过程中建有大功的将军或大臣。”175西嶋定生曰:“二十等爵之中被给予食邑的,仅只关内侯与诸侯。”176这些侯爷们甚至排在丞相之前。如张金光言:“商鞅进爵的顺序是由左庶长—大良造—商君。白起是由左庶长—左更—大良造—武安君。商鞅于秦孝公十年为大良造,二十二年,封为列侯,号商君。白起于秦昭王十五年为大良造,后屡立战功,至二十九年进封为武安君,商鞅、白起于进位大良造后均不乏功劳,然皆历十余年才得封列侯,而其间均未见获任何爵级,这似乎不是偶然现象。”177可见侯爵获得之难。丞相为文官之首。丞相之后是卿,秦代官制有所谓九卿。这里只有两卿,应该是跟随始皇东巡的仅此两卿。张金光认为此“‘卿’并非秦爵名,而是对于某类官的习称。此时王戊本官不知为何,而李斯则为廷尉,列在九卿”178。关于五大夫,杜正胜认为:“《商君书》五大夫得税邑三百家,其尊崇是很明显的,故秦始皇巡行天下,随侍大员列侯、伦侯、丞相、卿之外,还有五大夫。云梦秦简《律说》曰:‘宦及智(知)于王,及六百石吏以上,皆为显大夫。’(《睡简》页233)汉承秦制,惠帝即位诏曰:‘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汉书·惠帝纪》)考两汉官俸,六百石之吏多是机关主管,官曰令,与比六百石以下者不同(方信《两汉官俸论》)。所以秦与汉高爵的起点即使不一致,五大夫在整个官爵体系中还是一个大分水岭。从汉代之赐爵、朝聘、复除、官序和刑讼的优礼犹可见秦制‘显大夫’的意义。”179可注意者,排在前面的王离、王贲,这就是武将世家王氏,王离是王翦的孙子,王贲是王翦的儿子。180最后一个五大夫杨樛,就是陈直先生所指的杨氏。此外,伦侯武信侯冯无择,《汉书》卷七十九《冯奉世传》:“其先冯亭,为韩上党守。秦攻上党,绝太行道,韩不能守,冯亭乃入上党城守于赵。赵封冯亭为华阳君,与赵将括距秦,战死于长平。宗族由是分散,或留潞,或在赵。在赵者为官帅将,官帅将子为代相。及秦灭六国,而冯亭之后冯毋择(按即冯无择——引者)、冯去疾、冯劫皆为秦将相焉。”181又卷一《高帝纪》载冯无择子冯敬为魏骑将。182《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有右丞相去疾,183《集解》引徐广曰:“姓冯。”即此冯去疾。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与左丞相李斯共谏二世,自杀。184可见冯氏之盛于秦。冯氏应该也是武将世家。

秦制中获致爵位必须以军功,《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185

 

这是商鞅第一次变法时颁布的命令。“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如果没有军功的话,即便是宗室也不能入公室的名录,就不能算贵族。186实际上,就是把所有宗室都贬为庶人了。我们大家都熟悉,《战国策·赵策》四中著名的《触龙说赵太后》,其中触龙最为关键的谏言即是:“此其近者祸及身,远者及其子孙。岂人主之子孙则必不善哉?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而挟重器多也。今媪尊长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多予之重器,而不及今令有功于国,一旦山陵崩,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187触龙讲的道理是,不立功的话,就不能常保富贵。但是赵制和秦制不同,长安君在立功之前已经是封君了,所以触龙说的是立功才能够常保富贵,但是赵国宗室不立功也可以得到富贵。

正如上引杜正胜所言,六国变法不能成功,是因为没能够保证军队对国君和法律的绝对忠诚,只有商鞅通过开放军爵制做到了这一点。所以这支军队能够听从秦公的命令,把商鞅本人抓起来杀掉。但是运用这支军队处死商鞅的秦公,却不能废掉商君之法。套用今天的话说,商鞅变法首先就让军队成为了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军人立功受爵之后,“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十几年之后,军队中的军官大都由军功贵族担任。李开元认为,商鞅变法之后,“秦之军吏卒通过军功获得军功爵,通过军功爵获得田宅地位官职,从而取代旧的氏族贵族,稳定而牢固地发展成为一个全新的支配阶层——秦之军功受益阶层,秦之国家和社会由此完全由秦之军功受益阶层所支配和主导。在这种意义上,笔者将商鞅变法以后主要由军功爵制所塑造的秦的新社会,定义为军功社会。笔者所谓的军功社会,至少有两个基本含义:其一,这个社会是由军功导向的。也就是说,这个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乃是尊崇军功的,政治、经济等各种权益的分配、社会身份的确定,皆是基于军功的;其二,这个社会的支配和主导者是军功受益阶层。也就是说,其他的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皆是处于各种不同的从属地位”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