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考古述论

20世纪的开始,恰是新疆考古工作的发轫。虽然早在1898年,俄国人克列门茨就到吐鲁番地区进行过考古调查和发掘,但是真正大规模且有重大发现的田野考古工作,却是从1900年瑞典人斯文赫定对罗布淖尔楼兰古城的调查发掘开始的。在20世纪的一百年中,新疆考古工作可划分为两大时期,每个时期各占半个世纪,其分界线是最有纪念意义的一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949年。

(一)第一时期(1900—1949)

这一时期又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为20世纪的最初20年,后一阶段为其后的三四十年代。

前一阶段的考古工作均由外国人主持进行,主要是:1900—1901年瑞典人斯文·赫定对罗布淖尔楼兰古城的调查发掘;1900—1901年、1906—1908年、1913—1916年英国人斯坦因前后三次对塔里木盆地南缘的丹丹乌里克遗址、约特干遗址、拉瓦克寺院、安德悦古城、尼雅遗址、米兰古堡和佛寺、罗布淖尔的楼兰古城及其附近遗址和墓葬、吐鲁番地区的高昌古城、交河故城、阿斯塔那墓地、柏孜克里克石窟、天山北麓的北庭古城等的调查发掘;1902—1903年、1904—1905年、1905—1907年、1913—1914年德国人格伦威德尔和勒柯克前后四次对塔里木盆地北缘的图木舒克寺院、克孜尔石窟、库木吐拉石窟、七克星寺院、吐鲁番地区的高昌古城、柏孜克里克石窟、胜金口寺庙等的调查发掘;1902—1904年、1908—1909年、1910—1914年日本人大谷光瑞、渡边哲信、崛贤雄、桔瑞超、野村荣三郎、吉川小一郎等前后三次对塔里木盆地周缘的约特干遗址、尼雅遗址、米兰古堡、克孜尔石窟、库木吐拉石窟、七克星寺院、罗布淖尔的楼兰古城、吐鲁番的高昌古城、交河故城、柏孜克里克石窟、吐峪沟石窟、阿斯塔那墓地、天山北麓的北庭古城等的调查发掘;1906—1908年法国人伯希和对塔里木盆地北缘和西缘的图木舒克寺院、阿库尔寺院、苏巴什寺院、三仙洞石窟、康奥依遗址等的调查发掘;1909—1910年俄国人奥登堡对天山北麓的乌拉泊古城、吐鲁番地区的高昌古城、交河故城、柏孜克里克石窟、吐峪沟石窟、胜金口寺庙、塔里木盆地北缘的七克星寺院、克孜尔石窟、库木吐拉石窟、森木塞姆石窟、苏巴什寺院等的调查发掘。这些考古工作,除斯文赫定和斯坦因在罗布淖尔和巴楚采集的一些石器被认为是石器时代遗物外,其余均为历史时期遗存。

后一阶段的考古工作均由中外合作进行,主要是:1928—1934年中瑞西北科学考察团中的瑞典人贝格曼对哈密的庙尔沟遗址、吐鲁番的胜金口遗址、乌鲁木齐的柴窝堡遗址、罗布淖尔一带的遗址和墓葬、若羌的米兰城堡和墓葬及瓦石峡遗址、且末的考那沙尔遗址和墓葬及江戛沙依遗址、库鲁克塔格山的兴地遗址及墓葬、焉耆的七克星寺院和博格达沁古城等的调查发掘;中国学者陈宗器对楼兰古城及其附近遗址的调查,黄文弼对罗布淖尔北岸遗址和墓葬、吐鲁番地区的高昌古城和阿斯塔那墓葬、交河故城和沟北沟西沟南墓葬、胜金口寺院、柏孜克里克石窟、塔里木盆地周缘许多遗存如焉耆的七克星寺院、四十里城子古城、哈拉木登古城、库尔勒的玉子干古城、羊达克沁古城、狭尔乱旦古城、轮台的黑太沁古城、柯尤克沁古城、着果特古城、库车的库木吐拉石窟、森木塞姆石窟、苏巴什寺院、皮朗古城、沙雅的大望库木古城、通古斯巴什古城、羊达克沁古城、拜城的可可沙古矿址、刘平国石刻、克孜尔石窟、阿克苏的喀拉马克沁古城、巴楚的托呼沙赖遗址、和阗的麻札塔格遗址、喀拉墩遗址、阿克斯比尔遗址、什斯比尔遗址等的调查发掘,袁复礼对天山北麓的北庭古城和其他遗存的调查;1931年中法西北科学考察团中的法国人德日进和中国人杨钟健对哈密的七角井和三道岭遗址、阿克苏县城附近遗址的调查。这些考古工作,既有历史时期遗存,也有史前时期遗存,而且后者的发现较前一阶段大有增加。

这一时期的考古工作,虽然仅仅是开始,但其规模宏大,成绩可观,所有暴露于地面之上的古代遗迹几乎全被发现,其中比较重要的遗存被反复多次调查或清理发掘,出土文物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精品震世,新疆地区顿时成了古代文化宝库和世界瞩目的焦点,从而掀起了世界范围内研究西域和丝绸之路的第一次浪潮。斯文赫定的《1899—1902年中亚考察科学成果》、斯坦因的《古代和阗》和《西域》及《亚洲腹地》、格伦威德尔的《中国土耳其斯坦古代佛教遗迹》和《古代库车》、勒柯克的《高昌》和《中国土耳其斯坦地下宝藏》及《中亚古代晚期佛教遗迹》、伯希和的《吐木休克》和《都勒都尔—阿库尔和苏巴什》、香川默识编辑的《西域考古图谱》、上原芳太郎编辑的《新西域记》、奥登堡的《1909—1910年俄国土耳其斯坦考察》、贝格曼的《新疆考古研究》、黄文弼的《高昌陶集》和《高昌砖集》及《罗布淖尔考古记》与《吐鲁番考古记》和《塔里木盆地考古记》、德日进和杨钟健的《蒙古、新疆和西部中国发现的一些新石器(或旧石器)》等考古调查发掘报告比较详细地记录和介绍了各类遗迹和众多遗物,为学术界提供了可资研究的宝贵的实物资料。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根据这些资料对新疆古代史的诸多方面展开探索研究,成绩斐然,古代新疆的神秘面纱逐渐被揭开。

(二)第二时期(1950—2000)

这一时期亦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为前20年,后一阶段为后30年。

前一阶段的考古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完全由中国人自己独立进行的,主要是:1953年西北文化局新疆文物调查工作组对全疆各地的调查、1957—1958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黄文弼对全疆各地的调查和发掘、1959年新疆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对全疆各地的调查、1961年中国佛教协会与敦煌文物研究所组成的新疆石窟调查组阎文儒对全疆各地的石窟佛寺调查、新疆文管会和博物馆及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民族研究所考古组组织当地的文物考古工作人员对全疆各地的普查和发掘等。这些考古工作绝大部分都是对第一时期已经发现的诸多遗存进行重新复查和再次发掘,例如高昌古城、交河故城、阿斯塔那墓葬、交河城沟西墓葬、柏孜克里克石窟、胜金口寺院、七克星寺院、苏巴什寺院、克孜尔石窟、库木吐拉石窟、脱库萨来寺院、约特干遗址、阿克斯比尔古城、尼雅遗址和墓葬、米兰古堡和寺院等,但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发现和扩展,主要是将调查发掘地点扩大到了第一时期尚未涉足的天山以北的伊犁和阿勒泰地区,在这里发现了阿里马里、吐鲁番圩子、磨河、海努克、夏台等古城和许多有封堆标志的墓葬,并发掘了夏台和波马墓葬及克尔木齐墓葬。另外,在哈密、吐鲁番、伊犁、库车等地还发现了含有细石器和彩陶的遗址或墓葬。

后一阶段的考古工作依然由中国人自己进行,但从80年代后期开始,外国人又加入了进来,考古工作开始了新一轮的中外合作。这些工作有一部分仍旧是对过去已经发现的遗址或墓葬进行再次调查和清理发掘,且多属历史时期,例如交河故城及其沟北和沟西墓葬、楼兰古城及其附近遗址和墓葬、阿斯塔那墓葬、柏孜克里克石窟、昭苏夏台波马墓葬、伊犁河谷诸古城、乌拉泊古城、北庭古城、和田喀拉墩遗址、尼雅遗址和墓葬、博格达沁古城、买力克阿瓦提遗址、米兰古堡和寺院、轮台县诸古城、克孜尔石窟、库木吐拉石窟等。但是绝大部分都是新的发现,且多属史前时期的遗址或墓葬,例如东疆区的交河故城沟西台地石器遗址、孔雀河古墓沟墓葬、南湾墓葬、五堡墓葬、焉不拉克墓葬、雅林办墓葬、寒气沟墓葬、黑沟梁墓葬、艾斯克霞尔墓葬、阿拉沟墓葬、苏贝希遗址和墓葬、艾丁湖墓葬、喀格恰克墓葬、洋海墓葬、三个桥墓葬、营盘墓葬,北疆区的额尔齐斯河畔石器遗址、七城子细石器遗址、塔克尔巴斯陶细石器遗址、伊尔卡巴克细石器遗址、克拉玛依市细石器遗址、柴窝堡细石器遗址及其附近墓葬、塔城卫校遗址和墓葬、托里萨孜村墓葬、乌拉泊水库墓葬、四道沟遗址、水磨河遗址、五马场遗址、阜北农场基建队遗址、大龙口墓葬、石河子市和南山墓葬、安集海墓葬、特克斯一牧场墓葬、黑山头墓葬、铁木里克墓葬、巩乃斯种羊场墓葬、七十一团一连鱼塘遗址和墓葬、哈拉图拜墓葬、索墩布拉克墓葬、博乐古城、昌吉古城、北庭回鹘佛寺遗址,南疆区的吉日尕勒遗址、玉龙喀什河和克里雅河及尼雅河畔石器遗址、阿尔金山细石器遗址、乌帕尔细石器遗址、阿克塔拉遗址、新塔拉遗址、察吾乎沟口墓葬、哈布其罕墓葬、拜勒其尔墓葬、群巴克墓葬、克孜尔水库墓葬、包孜东墓葬、扎滚鲁克墓葬、加瓦艾日克墓葬、圆沙古城及其周围墓葬、香宝宝墓葬、山普拉墓葬、库兰萨日墓葬、苏里唐·苏吐克·希格拉汗玛扎调查发掘等。

这一时期的考古工作,其地域范围覆盖了全新疆的各个地区,时代范围包括了史前时期和历史时期,不仅对暴露于地面之上的遗迹进行了调查和发掘,而且对大量埋藏于地下的遗迹和墓葬也进行了清理发掘,获得的考古资料是丰富的、全面的、科学的。随着这些资料的逐渐披露,新疆地区又一次成为中外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从而又形成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研究西域和丝绸之路的第二次热潮。就考古学研究本身而言,这一时期是中国学者将考古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贯彻实施于新疆地区的重要时段,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提出了许多新的概念和观点,基本上架构了新疆考古学的总体框架和序列。这一时期出版的考古报告主要有:黄文弼的《新疆考古发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的《北庭高昌回鹘佛寺遗址》、北京大学考古学系和克孜尔千佛洞文物保管所编著的《新疆克孜尔石窟考古报告》、中日共同尼雅遗迹学术考察队编著的《中日共同尼雅遗迹学术调查报告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中国代表处和新疆文物事业管理局及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的《交河故城—1993、1994年度考古发掘报告》、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的《新疆察吾乎》、解耀华主编的《交河故城保护与研究》、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的《交河沟西—1994—1996年度考古发掘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和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的《中国新疆山普拉》等,另外还有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辑的《新疆考古三十年》、《新疆文物考古新收获(1979—1989)》、《新疆文物考古新收获(续)(1990—1996)》,收录了历年来发表的考古调查和发掘简报。这些考古报告和简报,与大量的田野考古发掘相比,显然不成比例,特别是一些比较重要的发掘资料尚未全面整理公布,是为憾事。

20世纪的100年,新疆考古研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进步,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和收获,考古学的总体框架和年代序列初步形成。兹按史前时期和历史时期两大部分予以概述并略加评说。

(一)史前时期

与我国中原地区不同,新疆地区在汉代以前没有什么准确可靠的文献记载,更没有像夏、商、周那样的朝代更替,因此,新疆地区在汉代以前都应属史前时期。新疆地区史前时期或史前文化的概念在20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就已提出223,但那时由于考古资料太少,难以进行深入研究,且都将其划归石器时代或铜石并用时代。从那之后,这种概念不再显现。直到20世纪90年代,由于大量考古资料的积累,新疆史前时期或史前文化的概念再度被提出224,并开始按考古学的时代框架和体例进行归纳研究。根据目前的研究认识,新疆史前时期的考古学研究共包括旧石器时代、中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铜石并用时代、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

1.旧石器时代

新疆地区的旧石器时代文化发现较少,见于报道的仅有五个地点,即帕米尔高原塔什库尔干县的吉日尕勒225、塔里木盆地南缘的和田市南玉珑哈什河右岸、洛浦县东南干河床边、民丰县南尼雅河干河床岸边226、吐鲁番市的交河故城沟西四号台地227。前四处地点都是在可能属于晚更新世的第三阶地或洪积扇地面上采集到少量打制石器和碎石片,吉日尕勒地点还在原生堆积中发现有人工用火遗迹。这些石器都用锤击法制成,有砍砸器、石锤、石核和石片等,被认为具有旧石器的特征,从而当作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存。后一处地点即交河故城沟西四号台地是在主体为晚更新世沉积物的地层表面采集有大量石制品,同时还有一件手镐和一件石片采自剖面上第一层的底部。这些石制品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以石叶—端刮器为代表,共计580件,用自由锤击法打成,种类有石片和石叶、碎石片、碎石块、柱状和锥状及圆盘状和无定形状石核、端刃和边刃及圆盘状刮削器、凹缺器、锯齿状器、尖状器、雕刻器、手镐等;第二类以细石核为代表,共计32件,用间接打击法制成,种类有锥状细石核、柱状细石核、半锥状细石核、楔状细石核、无定形状细石核等。第一类被认为是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存,第二类是否与第一类同时,目前还未有定论。上述这几处地点虽然都与旧石器时代晚期相联系,但其石制品基本上都是地面采集到的,缺乏地层根据,又无其他相关资料如动物骨头和测定年代为佐证,仅凭石制品的制法和形状类型作判断标准似嫌证据不足。因此,它们能否真正确定为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还需要今后继续进行工作和研究,特别是要取得考古发掘的地层资料。

2.中石器时代

新疆地区的中石器时代文化发现和研究都很不够,虽然在一些论著中多有提及,但真正可以确认者几乎没有。目前只能这样认为:仅有几处细石器遗存如哈密市的七角井和三道岭228、鄯善县的迪坎尔229和英都尔库什230、木垒县的塔克尔巴斯陶和七城子231等有可能属于中石器时代。它们均有较多的细石器和石片石器,其中细石器主要是各种形状的石核和石叶,石片石器主要是各种刮削器、尖状器、切割器、敲砸器、斧形器等,另外还有少量的石核石器如砍砸器以及大型打制石器如斧等。这些遗址中未见有磨制石器和陶器,按一般概念,似有可能属于中石器时代,特别是像七角井遗址,多次调查采集均未见陶片,而其中的船底形石核又是我国细石器传统中较早的代表物,更具有中石器时代的特征。但是,这些遗址均系地面调查采集,没有任何地层根据,也无科学测定的年代数据,而细石器在许多地方都继续存在和使用于新石器时代乃至更晚的金属器时代,陶器的有无也并不是区别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唯一标准,在有陶新石器时代之前,还存在无陶新石器时代阶段。因此,这几处遗址只能说是较有可能属于中石器时代,并不排除它们也有可能属于新石器时代甚至更晚。确切的结论还有待于今后继续进行工作和研究,特别是要有科学的发掘资料和测定年代数据。

3.新石器时代

新疆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曾被认为是很多的,遍布全疆各地。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曾被划分为三大文化,即细石器文化—以细小石器为主的遗存、彩陶文化—含有彩陶的遗存、砾石文化—以大型天然砾石打制成石器的遗存。232 20世纪60—80年代,这三大文化又被改称为三大文化类型,即第一类以出土大量细石器为特征,第二类以比较大型的磨制石器为主要特征,第三类以出土彩陶器为重要特征。233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对许多比较重要的墓葬进行了较大规模和较为科学的考古发掘,获得了相当丰富和全面的实物资料,同时又测定了一系列碳十四年代数据,从而对新疆新石器时代文化的认识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提出了完全崭新的观点和意见,即过去曾经被认为属于所谓新石器时代的三大文化或三大文化类型的许多遗存实际上并不是新石器时代文化,而是属于青铜时代或早期铁器时代。234可以这样认为,直到20世纪结束时为止,新疆地区经过科学发掘的真正像样的、准确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尚未发现,而已经发现的一些含有细石器的文化遗存暂时只能认为有可能属于新石器时代或仅仅可以作为探索新石器时代文化的一种线索而已。

新疆地区已经发现的含有细石器的文化遗存有数十处235,它们的主要特征是都有各种形状的细石核和有加工或使用痕迹的细石叶,同时还有加工成各种刮削器、尖状器、切割器、砍砸器等的石片石器。除了这些普遍存在的打制细石器和石片石器外,有些遗址还有磨制石器和陶器或彩陶,如吐鲁番市的阿斯塔那和乌鲁木齐市的柴窝堡及尉犁县的辛格尔等遗址;有些遗址还有铜器或铁器,如罗布淖尔周围和木垒县的伊尔哈巴克和疏附县的乌帕尔等遗址;有些遗址则未见磨制石器和陶器,如哈密市的七角井和木垒县的七城子及额尔齐斯河畔等遗址。由于所有含有细石器的遗址均未进行过科学的考古发掘,其资料都系地面采集,有较大的随意性并缺乏地层根据,所以这些细石器究竟是与其他打制石器、磨制石器、陶器、铜器和铁器同时共存,还是单独存在,很难判断,而根据其他地区已经科学发掘的许多遗址和墓葬来看,细石器既可以与打制石器单独存在,也可以与磨制石器和陶器同时存在,还可以与铜器甚至铁器共同存在,也就是说它既可以属于中石器时代,也可以属于新石器时代,同时还可以属于青铜时代乃至早期铁器时代。因此,在未进行正式的考古发掘并取得比较翔实的地层和年代资料之前,还不宜将含有细石器的遗存完全划归为新石器时代文化。

严格说来,新疆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基本上还是一个空白,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新疆地区根本就没有新石器时代文化。根据新疆地区已经发现有较多的青铜时代或早期铁器时代文化,它们理应有当地更早的来源,而与新疆相邻的周围地区诸如甘肃、青海、西藏和印度、中亚各国等都已有新石器时代文化,它们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与新疆地区有相若之处,因此,新疆地区也应该有新石器时代文化,只不过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或未能完全确认而已。今后如能继续深入调查,特别是以某些细石器遗存为线索,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田野考古发掘工作,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真正像样的、准确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将会显现出来。

4.铜石并用时代

铜石并用时代是新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之间的一个过渡时代,一般也认为它相当于新石器时代的末期或结束时期。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新疆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被认为是很多的,所以铜石并用时代文化也被认为不少。23680年代以后,由于对新疆新石器时代文化的认识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原来认为的许多所谓新石器时代文化实际上并不属于新石器时代而是属于青铜时代或早期铁器时代,因此,过去曾经认为的一些所谓铜石并用时代文化自然也就不可能还属于铜石并用时代,而也应该属于青铜时代或早期铁器时代了。这样,到20世纪结束时为止,新疆地区的铜石并用时代文化也是一个空白。其实,由于铜石并用时代是介于新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之间的一个过渡阶段,所以,一般来讲,只有当某个地区的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的文化研究得比较充分和深入时,才有可能比较有把握地研究和确定铜石并用时代文化。可是在新疆地区,如上所述,真正像样的、准确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尚未发现,而青铜时代文化也刚刚开始认识和研究,还远远谈不上充分和深入(见下节)。在这种情况下,要研究和确定铜石并用时代文化显然是很困难的。因此,根据新疆的具体情况,铜石并用时代文化的发现和确认恐怕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5.青铜时代

新疆地区的青铜时代文化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提出来的新概念237,在此之前,一直是一个空白领域,这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将一些含有铜器的遗址或墓葬都误认为是新石器时代或铜石并用时代文化,从而掩盖、模糊和影响了对青铜时代文化的认识和研究。由于它刚被提上研究的议事日程,发现的遗存也不是很多,目前基本上还处于对单个遗址或墓葬的认知或定性阶段,尚未能用考古学的理论和方法确定出具体的考古学文化来。虽然有的学者对新疆的青铜时代文化进行了区域类型划分和分期研究238,但那都是将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的文化遗存混为一谈,无足可取。239根据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资料来看,基本上有可能属于青铜时代的文化遗存主要有下列几处。

(1)孔雀河古墓沟墓地。

该墓地位于干涸了的罗布泊西约70公里处的孔雀河北岸第二台地上,其墓葬形制有两种,一种是竖穴沙室,在竖穴两端各埋一根木柱作为标志,沙室内有弧形木板做成的木棺;另一种是埋七圈环形木桩,其外又有许多木桩呈放射状向四周展开,环形木桩中间即为墓室,墓室内亦有木棺,但已朽坏。每墓一般葬一人,个别的葬二或三人,仰身直肢,头东足西。随葬品比较贫乏,主要是毛皮或毛织衣物和草篓、木盆、木碗、木杯、角杯等日用品以及玉、骨、石、铜等装饰品,另外还有木雕和石雕人像、桂叶形石镞、小麦和粟等,未见陶器。铜器仅为三件很小的装饰品,但从许多木桩和木棺上的加工痕迹来判断,当为金属工具所为。根据碳十四年代数据,其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800年左右。240

(2)新塔拉遗址。

该遗址位于和硕县城东南原胜利公社红星二队村旁,系一椭圆形沙丘台地,其上层似为一小城堡,城墙用土坯砌垒,但破坏严重,形制不明;下层发现有灶坑和土炕,亦用土坯砌成,灶与炕之间有甬道相通。出土和采集的遗物有陶器、石器和铜器。陶器多为夹砂红褐陶,也有夹砂黑褐陶和灰陶,均手制,多素面,但也有一部分饰有刻划纹、篦纹、锥刺纹、附加堆纹、按捺纹、凸弦纹等;彩陶较多,大部分为黄白色陶衣上绘紫色或红色彩绘,亦有红色或灰色陶衣上绘黑色或紫色彩绘者,花纹主要有倒三角、内填平行斜线的正三角、折线纹、网格纹、锯齿纹、水波纹等;器形主要是双耳罐、筒形杯、瓮、缸、釜、杯、钵、碗等。石器多为磨制,亦有琢制和打制者,器类有磨盘、磨棒、杵、镰、斧、球、砺石、锥、臼、砍砸器、刮削器等。铜器有斧、镞、锥、刀等。另外,还发现有朽粟残渣。根据碳十四年代数据,其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500年左右。241

(3)南湾墓地。

该墓地位于巴里坤县奎苏乡政府东北约7.5公里处,其墓葬形制主要是竖穴土坑,个别的用砾石砌筑墓室,多数墓葬在头向一方的填土中竖一根短立木。墓室内多有用原木搭叠而成的木框架或木椁式葬具,主要是单人葬,亦有二至六人合葬,既有一次葬,也有二次葬,一次葬者多为侧身屈肢,头向东南。随葬品有陶器、铜器、石器、骨角器、木器和毛织物残片等。陶器基本是夹砂红褐陶,均手制,多素面,少数饰有压印纹、指甲纹和刻划纹;有一定数量的彩陶,主要是红衣黑彩,也有少量的红彩和白彩,花纹主要是在口沿内外绘一圈小倒三角,其下接绘竖条纹或内填网格纹的大倒三角,三角之间又填以曲线纹、树枝纹、小圆点纹等,有的则是在腹部画几条粗短线或十字纹;器形主要是腹耳壶、单耳钵、单耳罐、单耳杯、双耳或四耳罐、无耳罐或杯、鋬耳盘或杯等。铜器有刀、锥、凿、镞、钺、镜、牌、铃、扣、管、珠、耳环等。石器有锤、斧、锥等。根据碳十四年代数据,其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100年左右。242

(4)哈拉和卓遗址。

该遗址位于吐鲁番市东南40多公里的哈拉和卓戈壁滩上,经试掘发现有房屋遗迹,其墙壁用土坯砌垒,内有灶坑。出土和采集遗物主要是陶器和石器,同时还有一件双翼扁铤铜镞。陶器多为夹砂红陶,手制,素面;有一定数量的彩陶,红衣黑彩,花纹有倒三角、内填网格的大倒三角、竖条纹、横竖短线等;器形有圜底钵、盆、釜等。石器主要是打制兼磨制的半月形状的石刀和石镰,另外还有石锤斧。根据碳十四年代数据,其时间为公元前1100年左右。243

(5)雅林办墓地。

该墓地位于哈密市区内雅满苏矿和林场办事处院内一带,其墓葬形制有两种,即竖穴土坑和竖穴土坯墓室,葬式主要是单人侧身屈肢葬,随葬品有陶器、铜器、石器、骨器、金银器等。陶器主要是夹砂红陶,均手制,多素面,少数饰有压印纹、戳刺纹、附加堆纹、刻划纹;有较多的彩陶,红衣黑彩或红彩,花纹有三角纹、竖条纹、菱格纹、折线纹、水波纹、网格纹、树枝纹、手形纹、人物纹等;器形主要是双耳罐,另外还有单耳罐、四耳罐、双系耳罐、双耳注壶、单耳杯、双耳盆、无耳盆和杯等。铜器有刀、锥、镰、锛、凿、矛、镜、耳环、手镯、泡、扣、管、珠等。石器有杵、敲砸器、细石镞等。244这个墓地中出土的陶器特别是彩陶双耳罐和素陶双耳罐及素陶四耳罐与甘肃河西走廊的青铜时代四坝文化完全一样,其年代应与之相若,但是测定的几个碳十四年代数据却大都在公元前800年以后,明显偏晚,尚无合理解释。

(6)塔城卫校遗址和墓葬。

该遗址和墓葬位于塔城市区卫生学校院内及其西侧,遗址区与墓葬区隔河相望,距离约150米。遗址中发现有居住面和火坑,还有卵石条带和羊骨堆。墓葬形制有两种,一种为石棺墓,有单棺和双棺之分,口部均有盖板石;另一种是石室墓,用卵石、片石或石块砌成,有的口部有盖板石,有的则无。葬式亦有两种,即土葬和火葬,土葬为侧身屈肢,头向西;火葬系在墓室底部撒一层骨灰。遗址和墓葬中的出土物基本一致,主要是陶器、石器和铜器。陶器多为夹砂灰褐陶,手制,纹饰有刻划三角纹、篦纹、指甲纹、麦粒纹等,器形主要是大口无耳、折肩或斜腹的平底罐和缸形器。石器有磨盘、磨棒、杵、锤、斧、锄、砧、砺石、纺轮、球等。铜器有耳环、项珠、铜条、炼渣等。245该遗址和墓葬中的陶器形制和纹饰特征与南西伯利亚和中亚青铜时代的安德罗诺沃文化相近,其年代大概也比较一致。

(7)石河子水泥厂和良种场墓葬。

该墓葬位于石河子市北约5公里的水泥厂和良种场一连,二者相距约400米。墓葬结构为竖穴土坑,单人葬,侧身屈肢,随葬有陶器和铜器。陶器为夹砂红陶或灰陶,手制,多有刻划或压戳纹饰,纹类主要是乳丁纹、锯齿纹、大小相套的三角纹、交叉线条纹、松针纹、圆点纹等,器形主要是大口、无耳、平底的盆形或瓮形器。铜器有刀、镞、镰等。246陶器的形制和纹饰很有特点,其时代可能会稍早一些。

上述几处遗存均有铜器而未见铁器,有些铜器经过检测,既有红铜,也有青铜和砷铜,既有锻打,也有铸造。它们的年代基本上都在公元前2000—前1000年间,而在这一年代范围内,新疆周围的其他地区都已处于青铜时代,所以将它们划归为青铜时代文化似乎是合适的。不过,由于资料还比较贫乏,特别是有些比较重要的发掘资料尚未进行全面的整理研究,它们有无可能还会晚到早期铁器时代,或者最终能有充分把握将其确认为青铜时代文化,还需继续努力。但是,无论如何,新疆青铜时代文化研究的空白局面应该是结束了。

6.早期铁器时代

新疆地区的早期铁器时代文化与青铜时代文化一样,同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提出来的新概念,在此之前,毫无论及。该时代是指从使用人工铁器开始到有明确文献记载的公元前后的汉代为止,它包括了过去曾被误认为是新石器时代文化的许多遗存和一般都认为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多遗存。已经发现的资料表明,新疆地区的早期铁器时代文化遗存是很多的,遍布全疆各地。由于资料相对较多和丰富一些,故其研究程度也较青铜时代深入,已经走出了仅对单个遗存的认知和定性阶段,开始用考古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和探讨。到20世纪结束时为止,新疆早期铁器时代文化已被提出和划归了四种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即察吾乎沟口文化、焉不拉克文化、苏贝希文化和伊犁河流域文化,且有的已开始进行更深一步的类型划分和分期研究。

(1)察吾乎沟口文化。

这种文化是因和静县察吾乎沟口墓地而得名。247它分布于新疆中部,范围较大,北起天山南麓,南达塔克拉玛干沙漠东南缘的且末县,东自和静县,西至温宿县。已发现十多处遗存,主要的有和静县的察吾乎沟口墓地和哈布其罕墓地及拜勒其尔墓地、轮台县的群巴克墓地、拜城县的克孜尔水库墓地、且末县的扎滚鲁克墓地和加瓦艾日克墓地等。其主要特征是:墓葬表面有石围、石堆或土堆标志,其下有一或几个墓室;墓室结构为竖穴石室或竖穴土坑,个别的为竖穴土坯,口部多棚盖石板、木头或杂草,有的墓室一侧有短浅墓道,有的在主墓室周围附埋小孩墓和马、牛、骆驼坑,有的墓室有焚烧现象;流行多人二次合葬,骨架较完整者多为仰身或侧身屈肢,头向西或西北或无定;随葬品有陶、铜、木、骨、石、角、铁、金、银器和毛织物及毛皮衣物,其中陶器最多,基本为夹砂红陶或灰陶,均手制,多素面,器形主要是各种带流器,另外还有单耳罐、双耳罐、单耳杯、盆、钵、壶、釜等;有一定数量的彩陶,一般是在红色或黄白色陶衣上绘红色或黑色花纹,花纹母题有棋盘格纹、网格纹、菱形纹、云雷纹、三角纹、折线纹、竖条纹、线点纹、井点纹、锯齿纹等。根据许多碳十四年代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分析,这种文化的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后。

察吾乎沟口文化本身还可划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248,即察吾乎沟口类型、群巴克类型和扎滚鲁克类型。察吾乎沟口类型以和静县的察吾乎沟口一、二、四、五号墓地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墓葬表面有石围或石堆标志,墓室为竖穴石室,口部多棚盖大石板,陶器基本为平底,带流器形体较小且多瘦高,流口较平,彩陶较多,以各种花纹图案构成的颈部横条带和腹部斜条带最具特色。群巴克类型以轮台县的群巴克一、二号墓地和拜城县的克孜尔水库墓地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墓葬表面有沙土堆标志,墓室为竖穴土坑,口部多棚盖木头和杂草,有焚烧现象,陶器平底和圜底并行,带流器形体高大,流口倾斜上翘,有一定数量的彩陶,以各种三角纹和折线纹构成的多层连续图案最具特色。扎滚鲁克类型以且末县的扎滚鲁克一号墓地和加瓦艾日克墓地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墓葬表面一般无封土标志,墓室为竖穴土坑,口部棚盖木头和杂草,有焚烧现象,另外还有树棺葬和木椁葬,陶器基本是圜底,带流器形体大小均有,流口一般多上翘,彩陶极少,很多陶器表面涂黑和带流器与折腹钵共存是其显著特色。这三种类型在时间上基本是平行的,也看不出有什么先后发展演变关系,所以它们应是察吾乎沟口文化中的不同的地域类型。

(2)焉不拉克文化。

这种文化是因哈密市焉不拉克墓地而得名。249它分布于新疆东部,范围较小,仅集中于哈密地区。已发现近十处遗存,主要的有焉不拉克墓地、五堡水库墓地、寒气沟墓地、艾斯克霞尔墓地等。其主要特征是:墓葬表面一般无标志,但也有石堆标志者;墓室结构为竖穴土坑和竖穴土坯墓,少数为竖穴石室,有的墓口棚盖木头和芦苇或片石;单人葬和多人葬并行,骨架较完整者多为屈肢葬;随葬品有陶、铜、铁、石、骨、木器和毛织品及毛皮衣物,其中陶器为夹砂红陶或灰黑陶,均手制,多素面,器形主要是单耳钵、单耳豆、腹耳壶、单耳杯、单耳罐、双耳罐等;有一定数量的彩陶,基本是红衣黑彩,花纹有曲线纹、锯齿纹、水波纹、S纹、网格纹、十字双钩纹、倒三角纹和由倒三角向下延长的竖线纹等。根据碳十四年代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判断,这种文化的绝对年代约为公元前1200—前500年。

(3)苏贝希文化。

这种文化是因鄯善县的苏贝希墓地和遗址较有代表性而得名。250它分布于新疆中北部天山山脉东段博格达山的南北两侧山前地带和山谷间,北起阜康、奇台县,南到吐鲁番艾丁湖,东自鄯善、木垒县,西至石河子市。已发现遗存较多,共计约50多处,主要的有鄯善县的苏贝希墓地和遗址及洋海墓葬和三个桥墓葬、吐鲁番市的艾丁湖墓葬和交河故城沟北及沟西墓葬、乌鲁木齐市的阿拉沟墓葬和柴窝堡墓葬及乌拉泊墓葬、木垒县的四道沟遗址、吉木萨尔县的大龙口墓葬、石河子市的南山墓葬等。其主要特征是:房址为半地穴式,房内有灶和炕,房外有灰坑;墓葬表面一般都有石堆或石围标志,墓室基本为竖穴土坑和竖穴偏室,个别的为竖穴石室或石棺,口部多棚架盖木和芦苇草;单人葬或几人葬,姿势不一,头向无定;出土遗物有陶、铜、铁、石、木、骨、金器和毛、丝织品及毛皮衣物,其中陶器基本都是夹砂红陶,手制,素面,器形主要是单耳罐、单耳圜底杯、单耳桶状杯、单耳或无耳壶、双耳瓮或釜、双耳或单耳或无耳的钵或盆、双鋬或单鋬或无鋬的盆或碗等;有一定数量的彩陶,一般都是红衣黑彩,个别的是红衣红彩或土黄彩或者是黄白色陶衣上绘黑彩或红彩,花纹有各种三角纹、变形三角纹、涡纹、网格纹、竖条纹、水波纹、锯齿纹、树枝纹、弧线纹、短线纹等。根据许多碳十四年代数据和其他资料分析,这种文化的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后,其上限也可能还会再早一些。

(4)伊犁河流域文化。

这种文化是因为大多数遗存分布于伊犁河流域而得名。251它的分布范围,除了新疆西部的伊犁河流域和帕米尔高原外,还包括新疆境外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几国内的伊犁河流域和中部天山及帕米尔地区,是一种跨国的考古学文化。新疆境内的遗存已发现十多处,主要的有昭苏县的夏台和波马墓葬、新源县的铁木里克和巩乃斯种羊场墓葬及七十一团一连鱼塘遗址、尼勒克县的哈拉图拜墓葬、特克斯县的一牧场墓葬、察布查尔县的索墩布拉克墓葬、乌苏县的安集海墓葬、塔什库尔干县的香宝宝墓葬等。其主要特征是:房址为半地穴式,内有灶坑,周围有灰坑;墓葬表面有土墩或石堆、石围标志,有的土墩非常高大,多呈南北向链状分布,封堆之下有一或几个墓室;墓室结构主要是竖穴土坑和竖穴偏洞室,也有竖穴石室,口部多棚架盖木,有的墓室中有木椁葬具;流行单人或二人葬,骨架较完整者多为仰身或侧身直肢,头东足西;出土遗物比较贫乏,有陶、铜、铁、石、木、骨、金器等,其中陶器均为夹砂红陶或红褐陶,手制或轮制,基本素面,器形主要是釜、壶、钵、碗、罐、杯等,无耳器占绝对优势;有少量彩陶,红色或橙黄色陶衣上绘黑色或红色花纹,纹饰较简单,主要有三角纹、棋格纹、折线纹、网格纹、杉针纹、山脉纹、横条纹等。根据许多碳十四年代数据和有关资料分析,这种文化的绝对年代为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后。

上述几种文化都普遍使用铁器,其种类有刀、锥、钉、镰、斧、铧、剑、镞、簪、镯、戒指、带钩、带扣、牌、泡、马衔、马镳等,虽然绝大部分因为锈蚀严重,未能进行科学鉴定,但个别的铁器经过检测,已确定属人工炼铁;它们的年代基本上都在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后,而在这一年代范围内,新疆境外的许多地方都已进入早期铁器时代,因此,将它们划归为早期铁器时代应是合适的。但是,也有不同意见,有人将这些文化中的许多遗存仍然归属于青铜时代252,对此也展开了一些讨论253。由于新疆地区早期铁器时代的概念刚刚提出,而我国考古学界长期以来都是以中原地区为中心,很少或没有早期铁器时代这一概念而是以春秋战国时代取而代之,再加上近些年来新疆地区发现的一些铁器年代较早,往往早出传统认为的中原春秋中晚期三四百年,因此对新疆早期铁器时代的概念产生怀疑或进行讨论是很自然的。不过,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新疆地区与中原地区相距较远,这里根本没有什么春秋战国时期的王朝更替,其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以及文化特征等都基本属于中亚范畴之内,而在中亚和世界其他各地都早已存在早期铁器时代文化的概念且已研究得相当深入。因此,在新疆地区承认和确立早期铁器时代文化的概念及其内容,既是新疆客观实际情况的具体反映,也是与世界考古学研究接轨的必然趋势。另外,在早期铁器时代文化的划分和研究中,铁器的存在是最关键的因素,必须以客观真实的考古资料为基础,实事求是,既不能因为其时间较早而轻易隐瞒或否定,也不能随意提早或扩大。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考古资料的不断增加、积累,特别是中国考古学研究的不断开放和国际化,对新疆早期铁器时代文化的研究和认识必将逐渐统一并取得更大的成就。

上述早期铁器时代的察吾乎沟口文化、焉不拉克文化、苏贝希文化和伊犁河流域文化也是刚刚提出来的最新认识和概念,它基本上改变了整个20世纪中新疆史前时期考古研究只见一处处遗址或墓葬但却没有文化共同体亦即考古学文化的零散混沌局面,从而使新疆史前时期的考古研究迈入了新的阶段,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21世纪新疆史前时期考古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二)历史时期

从汉代开始,新疆地区有了正式明确的文献记载,从此进入了历史时期。新疆地区历史时期的文化遗存是很多的,主要是聚落遗址、城址、墓葬、寺庙和石窟寺等,分布于全疆各地,其时代从汉代直至元代各有差别。这些遗存绝大部分都进行过多次的考古调查,但经过考古发掘的却为数不多,而在这些考古发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外国人在20世纪初进行的,国人进行的发掘为数更少,而且主要集中在墓葬方面。由于篇幅所限,不可能对所有遗存一一俱到,只能择其研究较多、较好或较为重要者予以介绍。又由于多数遗存延续时间较长,跨越好几个朝代,如按朝代顺序叙述,必然会前后重复,故兹以各个不同的考古遗存为序予以简介,同时指出其具体年代。

1.楼兰古城及其附近墓葬

楼兰古城位于罗布淖尔西北岸边,略呈正方形,城墙夯土版筑,东墙长333.5米,南墙长329米,西墙和北墙各长327米。南墙和北墙中段各有一缺口,似为城门,西墙中段似有一瓮城门。城内有一条从西北角流向东南角的水道,宽16.8米,深4.5米,将城区分割为东北区和西南区两大部分。东北区的主要建筑是一座九层佛塔,残高约10.4米,用夯土和土块夹杂红柳树枝筑成;佛塔附近有一些房屋建筑,多已残毁。西南区的主要建筑是一座三间房址,东西长12.5米,南北宽8.5米,用土坯砌成,可能是官署遗迹;三间房周围和附近分布有较多的房屋和院落,其墙体或用土坯砌垒,或用红柳树枝夹芦苇捆绑在木框架上外涂草泥而成。城外东北郊有一座残高约6.28米的小佛塔,残存有佛教壁画和佛像残块;西北郊有一座残高约10.2米的烽燧,北郊有建筑遗迹,其构筑方法与城内相同。在古城内外出土和采集的遗物有石器、陶器、木器、铜器、铁器、铅器、玻璃器、骨器、贝蚌器、丝织品和五铢铜钱等,而尤其重要和有价值的是数百件汉文和佉卢文木简及纸文书,其内容涉及政治、军事、农田水利、商业贸易、户口名藉、交通、法律、往来信件等方面,其明确纪年最早的是曹魏嘉平四年即252年,最晚的为前凉建兴十八年即330年。254根据这些文字资料及其他有关文献记载,该古城为魏晋时期的西域长史所在地,这一点已为学术界所公认。古城内一座大宅院的门坎朽木经碳十四年代测定为距今1865±80年,相当于东汉时期,但它究竟是不是西汉时期楼兰国的都城遗址却是争论了整整一个世纪仍未解决的国际热点问题。255而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只有靠对楼兰古城进行更深一步的考古发掘方有可能。

在楼兰古城东北约5—7公里处发现两片墓地,墓葬表面无封土标志,墓室结构有两种,一种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另一种为带斜坡墓道的方形竖穴土坑,有的口部棚架盖木,底部有苇床。或单人葬,或数人合葬,基本为仰身直肢,头向不一。随葬品有陶器、木器、铜器、铁器、漆器、骨器、铜钱、皮革制品和毛、丝、棉织物等,其中以织有各种汉字吉祥语如“延年益寿大宜子孙”、“长乐明光”、“望四海富贵寿为国庆”、“登高富贵”、 “永昌”、“续世”等色彩艳丽的织锦最为精湛,个别的织锦上还有佉卢文题记,意为“频婆·室利诃陀之锦,一百钱”。两个碳十四年代数据分别为距今2040±90年和1880±85年,再佐以“长宜子孙”和“家常富贵”铜镜残块铭文及五铢铜钱的形制特点等,可判断其时代约为西汉晚期至东汉前期。256

2.尼雅遗址

该遗址位于民丰县城北约100公里的尼雅河闾尾地带,是一处大范围的群落遗存,在南北长约30公里、东西宽约5公里的区域内分布有民居院落、官署、佛塔寺庙、田地渠道、畜舍园林、手工业作坊、道路、城址、墓葬等多处遗址,呈大分散小聚集状态。一座佛塔位于整个遗址的中心部位,残高约5.85米,下方上圆,用土坯和泥砌成。佛塔平面呈方形“回”字状,长5.3米,宽5.2米,中间是方形土台,四周是回廊,其墙体是在地袱上竖立的木柱之间捆扎芦苇和红柳树枝再涂草泥的木骨泥墙,上刷白粉绘壁画,西回廊墙中置双扇转轴门,门轴宽0.98米。民房院落和官署的房屋建筑一般都是多间组合,墙体亦是木骨泥墙,但也有用土坯砌垒者,官署建筑较一般民居要宏伟高大;房屋内有灶坑和土炕,房屋周围有篱笆栅栏院墙和畜舍及果园,果园内有葡萄和杏树、沙枣等。院落之间有道路相通,道路两旁设有篱笆栅栏或种植树木。作坊遗迹有炼炉和烧窑,其中炼炉平面呈方形,边长1.4米—1.6米,炉壁用土坯和粘土砌成,厚度0.3米,炉内烧成红色并堆积有碳层和金属小块;烧窑平面呈长圆形,长5.7米—6米,宽2米—2.2米,亦用土坯和粘土砌成,前有烧火口,后有烟道,窑内有残陶片。在建筑群体之间及其附近,分布有水渠、池塘和农田。在整个遗址的南部有一座城址,略呈椭圆形,周长约530米,城墙用白色淤泥垛积而成;南墙中部有一城门,系在地袱上立柱架木构成,似为过梁式单门道双开门。墓葬以集聚而葬的墓地形式分布于不同的居住区附近,墓葬表面立有木桩标志,墓室基本为竖穴沙室,葬具有四腿箱式木棺和船形树棺,单人葬或数人合葬,仰身直肢,头向不一。整个遗址和墓葬中出土和采集的遗物很多,计有木器、陶器、铜器、铁器、骨器、漆器、玻璃器、铜钱、皮革制品、毛丝棉织物、壁画、农作物等,而特别重要和有价值的是千余件佉卢文和汉文木简、木牍、皮革和纸质文书,其内容非常广泛,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法律等各个方面,另外还有织以汉字吉祥语如“万世如意”、“延年益寿大宜子孙”、“世母极锦宜二亲传子孙”、“王侯合昏千秋万岁宜子孙”、“长乐大明光”、“安乐如意长寿无极“、“五星出东方利中国”等各种艳丽多彩的织锦。257根据出土文书资料和其他遗物以及十多个碳十四年代数据,尼雅遗址的时代应为汉晋时期,且有从北向南逐渐晚后的趋势。一般认为,该遗址是汉代的精绝国故地和鄯善国的凯度多州,但是否为精绝国的都城还不能论定。虽然在遗址南部发现一座古城,但仅发掘了城门,未见任何遗物证明与精绝国都城相关。这一问题的解决仍有待于以后的考古调查和发掘。

3.营盘墓地

该墓地位于尉犁县城东南约150公里处的孔雀河干河床北岸附近,东距楼兰古城约200公里。墓葬表面有木桩标志,墓室结构有两种,一种是竖穴土坑,有的有二层台,台上棚盖胡杨木棍和芦苇草席、麦草、骆驼刺等,葬具有槽形或船形树棺和四足箱式木棺;另一种是竖穴偏室墓,偏室口用木柱、木板、柳条栅栏和芦苇草等封堵,内无葬具。流行单人葬,个别的为二人或三人合葬,主要是仰身直肢,少数是俯身葬和屈肢葬,头向东或东北或东南。尸体多用丝、毛、棉布和毡、毯包裹。随葬品主要是各种毛、丝、棉织衣物和木器,另外还有陶器、铜器、铁器、漆器、石器、骨器、玻璃器、金银器、皮革制品、粮食作物和面食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5号墓,系一四足箱式木棺,棺壁和棺盖上彩绘圆圈、卷草、花卉、树叶纹样,棺外覆盖彩色狮纹栽绒毯。棺内仰卧一男性青年,头枕对禽对兽兽面纹绮上锁绣蔓草纹样的鸡鸣枕,面罩系用硬物和墨线刻划勾勒出五官形象的白色麻质面具,身穿红地对人对兽对树纹罽袍和淡黄色绢内袍及锁绣联珠花卉纹样的绛紫色毛绣长裤,足穿淡黄色绢面贴金毡袜,腰系绢带,上挂绢质香囊和鱼帛,左臂肘部系扎刺绣护膊,胸前和左手腕处各置一件绢质冥衣。装殓之豪华,实属罕见,尤其是对人对兽对树纹罽袍上的人物形象是裸体、卷发、高鼻、大眼,肌肉隆实发达,明显是西方风格。根据墓葬中出土的陶器、铜镜、五铢钱和丝织品的特征纹样判断,该墓地的年代当为汉晋时期。258

4.扎滚鲁克墓地

该墓地位于且末县托格拉克勒克乡扎滚鲁克村西约2公里的戈壁地带,其墓葬有一部分属于史前时期早期铁器时代的察吾乎沟口文化中的扎滚鲁克类型,已见前述,另一部分则属于历史时期。这部分墓葬的形制结构有两种,一种是竖穴土坑,有的口部棚架盖木和芦苇杂草,底部有残木棺葬具,有焚烧现象;另一种是竖穴偏洞室,或为竖穴一侧单洞室,或为竖穴两侧双洞室。由于盗扰严重,葬式和人数已不清。随葬品主要是日用木器,如盘、碗、罐、杯、匕、耜等,另外还有陶器、铜勺、铁针、玻璃杯、谷物、食品和丝、毛、棉织物及一件汉文纸文书。纸文书仅残存数字,内容不明,丝织物中有织以汉字吉祥语“延年益寿大宜子孙”的织锦和鸟纹刺绣。根据陶器形制和丝织品的纹样特征判断,这些墓葬的年代大致为汉晋时期,也可能会晚到北朝之时。259

5.山普拉墓地

该墓地位于洛浦县西南约14公里的昆仑山山前戈壁台地上。墓葬形制有两种,一种是长方形竖穴土坑,有的有木棚架;另一种是有墓道的刀形竖穴土坑,墓道位于竖穴土坑的一角,墓室中部和四壁及墓道两壁立有木柱,其上棚架盖木和芦苇杂草,墓室四壁和墓道两壁又有细木棍和芦苇组成的护壁栅栏,有的墓室中部还有榫卯结构的“井”字形木框架,多有焚烧现象。葬具式样较多,计有木架尸床、桶形或半桶形树棺、平底或四足式箱形木棺、木盆、柳条编席或芦苇蒲草、毛毡或毛毯等。主要是单人葬,也有多人合葬,最多者一墓葬100多甚至200多人,姿势主要是仰身直肢,也有俯身屈肢或直肢、侧身屈肢或直肢、仰身交肢等,头向不一。墓地中还有个别殉马坑,坑内埋一匹整马。随葬品主要是日用木器和陶器及毛织品,另外还有铜器、铁器、石器、漆器、玻璃器、骨角器、丝棉织物、皮革制品、粮食作物和水果食品等,特别是毛织物种类繁多,花纹多样,色彩鲜艳,其中一件“人首马身”和“武士头像”纹样显系西方风格。根据碳十四年代数据和“见日之光”、“宜家常贵”铜镜铭文及织有汉字吉祥语“长孙”、“宜吉”织锦和绢书于阗文字等判断,该墓地的年代应为汉晋时期。由于有些墓葬有叠压打破关系,再结合墓葬形制、葬具、葬式和随葬木器、陶器的不同变化以及碳十四年代数据的早晚差别,综合分析,可以将这些墓葬划分为早晚两期。早期的主要特征是:竖穴土坑墓与带墓道的刀形竖穴土坑墓同时并存,以小孩单人葬和成人百多人合葬为主,葬具主要是木架尸床、桶形或半桶形树棺和毡草类,陶器均手制,以黑衣陶为主,红陶较少,木器多为手工制作,有一定的旋切技术,其年代大约为西汉晚期至东汉早期;晚期的主要特征是:均为竖穴土坑墓,带墓道的刀形墓消失,以成人单人葬和数人合葬为主,葬具主要是平底或四足式箱形木棺和半桶形树棺,陶器出现轮制,红陶较多,木器旋制技术明显提高,木瓶是典型代表,其年代大约为东汉早期至东晋时期。260

6.察吾乎沟口三号墓地

该墓地位于和静县城西约30多公里的天山南麓山前地带,与前述史前时期察吾乎沟口文化中的察吾乎沟口一、二号墓地紧邻。墓葬表面有石堆和石围标志,其下有一至两个墓室,墓室形制结构主要是竖穴土坑和竖穴偏室墓,另外还有个别的竖穴石室和竖穴土坯室墓。竖穴土坑墓在口部棚盖木头,其上再覆芨芨草席,竖穴偏室墓有单侧室和双侧室之分,侧室口部用土坯或立木及草席或石头封堵;竖穴石室口部棚盖大石板,竖穴土坯室口部覆盖土坯。葬具有用木头榫卯构成的木框架和用木板组成的木棺以及用树干构成的槽形树棺。每墓室葬一或二人,均仰身直肢,头东足西。随葬品有陶器、铜器、铁器、木器、骨器、石器、金银器、丝织物残块等,另外还有马头、马腿、羊头和羊椎骨,个别的还见完整马匹。墓葬中有人工变形头颅,值得注意。根据陶器形制和一枚规矩兽纹铜镜及碳十四年代数据判断,该墓地的时代应为东汉时期。261

7.交河故城及其附近墓葬

交河故城位于吐鲁番市西约10公里的雅尔乃孜沟两河交汇之间的一处狭长台地上,文献记载是汉代车师前国之都城,以后一直延续至元代,但现存遗迹多为麴氏高昌至唐、元时期。该古城建筑独特,以深沟断崖为险,故无高大城垣,仅在断崖边上挖筑高约1.4米—1.6米、厚约0.5米—1.5米的低矮胸墙以防城内人畜跌入深渊或阻挡城外敌人远射之箭。所有建筑基本采用“减地留墙”法,即从原生地面向下挖掘构成,墙体下部为生土,上部则系版筑夯土泥墙,有的是两层楼房式,有的则是窑洞式。整座城市布局清楚,设计有序,以一条北起北部的中心大佛塔、中经南部的大佛塔略向东拐然后再直通南城门、总长约750米、宽约8米—11米和4米—6米的南北向中央大道为界,将整个城区分割为四个部分,即东城区、西城区、南城区和北城区。东城区的北半部是繁华的居民区,保存最好,房舍栉比,院落相连,街巷交错;南半部是官署区,建筑宏伟森严,有高大的围墙、地下庭院和窑洞及广场,但破坏较甚。西城区是一般居民区和手工业作坊区,建筑较小,比较简陋。南城区是大型住宅区,庭院宽阔,规模宏大,但破坏严重。北城区是寺庙比较集中的寺院区,全城最大的总面积约5192平方米的大佛寺和全城最高的高度约20米的中心大佛塔以及由101座小塔组成的宏伟壮观的方阵塔林均在此区,另外还有仅次于大佛寺的东北佛寺和西北小寺以及其他一些佛殿、佛堂或佛坛等佛教遗迹。与中央大道相平行还有三条大道,一条是南起中央大道南段向西折拐处,中经东城区向北直达北城区东北佛寺前的东大街,另两条是分别环绕东、西崖岸的东环路和西环路。与上述四条南北向大道相垂直,又有四条东西向大道,其中主要的一条位于整个城市的中部,与中央大道相交成十字街口,向西经过西城区与西环路相接,向东经过东城区与东大街相交并向东北直达东城门;另外两条分别位于北城区大佛寺门前和院后,前者向西与西环路相连,向东与东大街相接,后者向东和向西分别与东环路和西环路相连。在这些纵横交错相连的主要大道之间,又有许多细小的巷道相互沟通。全城有三个主要城门,南城门位于南城区南端中部,瓮城结构,有两个门道;东城门位于东城区崖边中段,亦为瓮城结构,有前后两重门,每重门又各有主门道和侧门道;西门位于北城区北部的西崖边上,门道较窄,仅可行人。城内各处凿有许多水井,最深者可达20多米。在北城区塔林之北,有一条东西向壕沟,或称“阴阳界”,其北是墓葬区,埋有不同形制的墓葬。城内出土和采集的遗物有陶器、石器、木器、铜器、铁器、佛像和壁画残块、唐代钱币、汉文和回鹘文写本或佛书等。262交河故城是新疆地区保存最好的一座城址,最近几年来的考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测绘了比较翔实的平面图,发掘了西北小寺和一座地下寺院以及东城门和两处民居,从而使我们对这座古城的整体布局和建筑特征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但是这仅仅是个良好的开端,要想真正从考古学的角度对其始建年代、不同时代的建筑遗存和特点、各类遗存的功能和性质、总体布局的时代变化和规律、废弃年代和原因等主要问题研究清楚,还需要继续不断地努力,特别是对一些关键性的重要遗存有计划地进行考古发掘,这是需要耐心和毅力的。

在古城内的墓葬区和古城外的沟北、沟西和沟南台地上分布有许多墓葬,其中有一小部分属于史前时期的苏贝希文化,已见前述,其余大部分大致可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为汉晋时期,墓葬表面无封土或有封石土堆,有的墓口边缘有圆形土坯围墙,有的较大的主墓室周围分布有较小的墓室和马坑及骆驼坑。墓室形制有两种,一种是竖穴土坑,有的在口部或底部有二层台,口部棚架盖木;另一种是竖穴偏室墓,多为一侧单室,个别的是两侧双室,偏室口用土块或木棍封堵。葬具有木框架尸床、木板木棺、芦苇草席和木棍等,每墓葬一至三人,主要是仰身直肢,个别的为仰身屈肢或俯身直肢,头向不一,有火葬现象。随葬品有陶器、金器、铁器、铜器、骨器、木器、漆器、木俑、毛丝织物等。其中有些陶器的形制和五铢钱、星云纹铜镜以及碳十四年代数据是其断代的主要依据。第二期为麴氏高昌时期,墓葬表面都有用小砾石围成的带有门道标识的方形或长方形茔院,茔院内聚埋数座至十多座墓葬,每座墓葬都有封堆,墓葬形制均为斜坡墓道洞室墓,洞室口多用土块封堵。每墓葬一至三人,仰身直肢,头向不定,多无葬具,但也有木棺和苇席。随葬品主要是陶器,另外还有铜器、铁器、金器和墓表等,陶器多用黑、红、白色彩绘出仰俯莲瓣和圆点纹,最有特征,墓表为砖质或土质,其上墨书或朱书高昌国年号和死者的丧日、官职、年龄、姓名等,是研究高昌国历史的珍贵文字资料。第三期为唐代前期,数量较少,其茔院、墓葬形制、葬俗和随葬陶器及墓表等情况与上一期基本一样,所变化者仅是该期开始随葬泥俑、泥马和墓表中的年号均为唐代而已。263

8.高昌古城及其附近墓葬

高昌古城位于吐鲁番市东南约40公里的哈拉和卓与阿斯塔那村之间,文献记载始于汉代,曾是高昌王国和高昌回鹘的都城,但现存地面遗迹多为唐、元时期。该古城有内外两重,外城略呈方形,周长约5公里,城墙夯筑,间有土坯砌垒,屈曲不直,残存最高高度达11.5米,有很多马面,但具体数目不清,西城墙中部有一座保存较完好的瓮城门,其他门址不易确定;内城略呈长方形,保存较差,仅有南墙和西墙有断续残垣,周长约3.3公里,构筑方法与外城相同,但无马面,门址也不清。在外城的西南部有较大的寺院遗址,内有一座佛殿,殿中有塔柱,柱上有多层佛龛;寺院旁有许多房屋建筑和广场,可能是坊市。在外城的东南部亦有一处寺院遗迹,仅残存一个塔基和一个支提式窟,窟内有残壁画和汉文与回鹘文题记。在外城的北部有较多较大的建筑遗迹,但仅存残基,内容难辨。在内城中部偏北处有一不规则圆形小堡,堡墙周长约700米,内有一座残高约15米的土坯塔,其旁有凹入地下的正方形建筑,有土台阶可通上下,俗称“可汗堡”。古城内出土和采集遗物很多,最重要最著名的是佛教和摩尼教及景教壁画、泥塑和木雕及石雕佛像残块、佛教和摩尼教及景教经典写本、汉文和回鹘文等不同文种的文书及碑刻等。264高昌古城是新疆境内最大的古城,过去外国人曾进行过发掘,但重在掠取文物,而国人仅有地面调查而无发掘,所以该古城的总体布局和各时代的建筑遗存及其特征均不清楚,究竟有没有宫城、位在何处、有几座城门、道路如何分布、官署区何在、居民区何在等一些最基本的问题都还需要今后长期的考古发掘才能解决。

在古城外西北约5公里的阿斯塔那和哈拉和卓村北戈壁地带,分布有许多古代墓葬,它们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为晋至十六国时期,其墓葬形制有两种,即竖穴偏室墓和斜坡墓道洞室墓,偏室或洞室口用土坯或生土块封堵,多有木棺或木框架葬具,每墓葬一至三人,均仰身直肢,有的墓室后壁绘有表现地主庄园生活的壁画。随葬品主要是陶器、木器、各种织物和纸鞋上的纸文书,另外还有漆器、铁器、干果、面食、五铢铜钱等,其中陶器以素面灰陶为主,木器种类较多,但制作粗糙,织物以麻类较多,纸文书中有前凉、北凉、西凉等十六国时期的年号。第二期为麴氏高昌时期,其墓葬表面有用小砾石围成的茔院标志,每一茔院内有数座至数十座墓葬,其形制均为斜坡墓道洞室墓,洞口用土坯封堵,葬具多为苇席,木棺少见,单人葬或二三人合葬,均为仰身直肢。随葬品主要有陶器、木器、各类织物、纸鞋和纸帽上的纸文书及墓表,同时还有铜镜、波斯银币、东罗马金币、人首蛇身伏羲女娲画像、泥俑、面食点心等,其中陶器以黑、红、白色彩绘仰俯莲瓣和圆点纹最有特征,木器比上一期减少,制作较好,织物中绢、锦等丝织品显著增加,纸文书和墓表中记有高昌王国年号,墓表内容较简单。第三期为唐西州时期,墓地茔院和墓葬形制及葬俗与上一期基本一样,但墓道内出现天井和甬道,墓室中出现耳室,有的有木棺或纸棺葬具,有的墓室后壁绘条幅式人物飞禽壁画。随葬品也与上一期相若,但木器多变为明器,丝织品的品种和数量及花纹图案大大增加,出现大量的彩塑泥俑和木俑及精美的绢画,除砖质墓表外,还有重大的青石墓志,内容长而丰富,纸文书和墓表及墓志中记有唐代年号。265这些墓葬中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莫过于其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法律、交通、民族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大量的文书资料和种类繁多、色彩绚丽、花纹精美的丝织品,这是其他地区很难见到的。不过,遗憾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已经发掘的数百座墓葬的完整、系统、全面的发掘报告未能整理出版,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的深入和进展,也是一个很大的教训。

9.北庭古城及其附近的佛寺

北庭古城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北约12公里的西上湖村,是唐代北庭都护府和高昌回鹘的陪都所在。该城分内外两重,均呈不规则长方形,外城周长4591米,内城周长3003米。内外城墙均夯筑,均有角楼、敌台和较密集的马面,但外城墙夯层较薄,夯窝明显,有的墙段有土坯修补痕迹,而内城墙夯层较厚,不见夯窝,无修补现象。内外两城各有四座城门,分居各墙中部,北门保存较好,外城北门为瓮城结构,内城北门两侧壁残存竖立柱槽。内外两城墙外侧均有宽深的护城壕,外城北门外还有一座羊马城建构。在内城中部有一条横贯东西的大沟槽,分通东、西城门;在外城南部中心亦有一条大沟槽,南通外城南门,北至内城南门东侧,它们可能是城内的主要道路。在内城东部有一条南北向沟槽和一条东西向沟槽相连且都与城墙外的护城壕相通,同时又与城内的几个大深坑相连,它们可能与水系有关。古城内的其他地面和建筑破坏严重,具体情况不明。在城内采集的遗物有陶器、砖瓦、铜镜、佛像残块、残碑、蒲类州之印、开元通宝等。根据城墙的夯筑结构和修补情况、城内采集的遗物及有关的文献记载判断,该古城的外城可能始建于唐朝初年,内城建于高昌回鹘时期,废弃于元末明初。266这座古城是新疆北部地区最重要的一座城址,虽然进行过比较详细的调查,但未进行考古发掘,所以除了耸立于地面之上的城墙形制比较清楚外,城内的建筑布局和时代特征均不明确,而汉代的金满城与其有无关系亦是问题。

在古城西门外约700米处有一座佛教寺庙,其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70.5米,东西宽43.8米,残高14.3米。全部用土坯砌成,可分南北两大部分,南面部分是较低矮的庭院、配殿、僧房、库房等建筑,庭院居中,前有院门通月台,后有踏道通正殿,配殿和僧房及库房呈对称状分居庭院两侧;北面部分是高耸的正殿,其北、东、西三面外侧各有上下两层洞窟。正殿内有一尊大型塑像,胸部以上残缺,下部未发掘,不清,配殿和洞窟中均有塑像和壁画。塑像种类有佛、菩萨、罗汉、天王、狮子等,其中以交脚菩萨最有特点。壁画内容有经变画、故事画、供养画、供养菩萨和比丘及护法像、千佛画、供养人像等,其中以一幅分舍利图及其下方的男女供养人像和另一幅可能是弥勒上生经变最为精好。在塑像和壁画之间有许多回鹘文和汉文题记,其中以回鹘文“像日月神一样的……持有国家的……阿厮兰毗加神圣亦都护之像”和“这是长史巴尔楚克·托呼邻之像”及“这是依婷盖赤公主之像”最为重要。出土遗物有陶器、玉石器、铜铁器、建筑木构件、木板画、塑像和壁画残块、“开元通宝”和“日光月金”铜钱等。根据建筑的规模和特点、塑像和壁画的题材及内容、题记和有关的文献记载及碳十四年代数据判断,这座佛寺应是10—13世纪时高昌回鹘的皇家寺院。267由于只进行了小部分发掘,最重要的正殿及其北、西两外侧的洞窟尚未发掘,故其完整的面貌和内涵还不完全清楚,其始建年代是在何时、它与文献中曾经提到的唐代僧人悟空寄藏佛经的龙兴寺和宋代使臣王延德游观的应运太宁寺有无关系等都还是未解之谜。

10.苏巴什佛教寺院

该佛寺位于库车县城西北约23公里处的铜厂河两岸小山岗上,应是文献记载中龟兹地区有名的昭怙厘寺或雀离大寺。寺院范围很大,河西区南北长约685米,东西宽约170米,河东区南北长约535米,东西宽约146米。河西区的北、中、南部各有一座用土坯砌成的佛塔,残高约11—13米;北端有佛洞遗迹,洞内墙壁上有刻划少数民族古文字和汉文僧人题名;南端有一座保存较好的方形寺院,院墙用土坯砌垒,周长约318米,四角有角楼,南墙中部有一瓮城门,院内中心是一座24米见方的大殿,其东侧是一座残高约12.3米的下方上圆并绕有围墙的大塔,另外还有两座较小的佛殿和僧房等建筑遗迹;在上述佛塔、洞窟和寺院之间及其周围还散布有一些建筑遗存,但都残毁严重。河东区的北、中、南部亦各有一座用土坯砌成的佛塔,残高近10米;在北部有一段残长约78米的南北向土坯墙,墙内侧有房屋建筑;在南部残存有丁字形的土坯墙,其附近有佛洞及其他房屋建筑;在佛塔和土墙之间及其周围还散布有许多庙宇和房屋残迹。整个佛寺中出土和采集的遗物有陶器、铜器、铁器、玉石器、骨木器、玻璃残器、毛丝织物、塑像和壁画残块、汉文和民族古文字残纸及木板、各种铜钱、彩绘舍利盒等。268另外,在寺院内还发现有墓葬,其中一座位于河西区的中部佛塔之下,已遭盗扰破坏,其墓室结构比较特殊,似用木框架围成墓室,其外再砌土坯,墓室内置四腿木棺床,棺床上放彩绘木棺,棺内葬一人,随葬品有彩绘莲瓣纹陶罐、木雕龙头、铁刀、绢袋各一件。269根据陶器特征、五铢铜钱、龟兹铜钱、波斯银币和唐代铜钱等判断,苏巴什佛寺的年代大致为东汉至唐代,这与文献记载的昭怙厘大寺存在的年代是吻合的。这处佛寺是新疆地区最大的一处佛教寺院遗址,虽经多次调查,并进行过某些局部发掘,但因毁坏严重,整个寺院比较详细的总体布局并不清楚,不同时代的建筑位置及其特点亦难以确定,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恐非易事。

11.克孜尔石窟

新疆地区的石窟寺较多,共有十多处,保存洞窟较多和较好者主要有克孜尔石窟、库木吐喇石窟和柏孜克里克石窟。这些石窟中,真正用考古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并取得初步成果的是克孜尔石窟。

克孜尔石窟位于拜城县东南约60公里的木扎提河北岸,已编号洞窟236个,估计总窟数可能在270—300个之间。根据洞窟形制、组合关系、壁画内容和风格,特别是洞窟本身的改建和相互打破关系以及碳十四年代数据,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早、中、晚三期。第一阶段即早期,约为公元4世纪,其洞窟类型主要是中心柱窟、大像窟和僧房窟,而以僧房窟数量较多,大像窟数量较少,各类型窟多单独存在,组合情况不甚显著;洞窟壁、顶连接处的结构线脚简洁,塑绘中作为主要礼拜对象的有释迦坐像、倚坐像、立像和弥勒交脚坐像,其次有坐或立的列像,壁画内容有天象图、以菱格山峦为背景的本生故事或因缘故事画、交脚菩萨说法图、涅架像或荼毗焚棺图、舍利塔、伎乐飞天等。第二阶段即中期,约为5—6世纪前期,其洞窟类型与第一阶段情况相似,但方形窟发展很快,不同类型窟的成组情况流行起来;洞窟壁、顶接连处的结构线脚逐渐复杂,顶部形式多样,塑绘内容与第一阶段相比变化不大,但某些细部趋向图案化,出现了山峰为平顶和以塔为主要背景的新构图形式以及须摩提女请佛、降六师外道、鹿野苑初转法轮、八王分舍利等本生、因缘、佛传故事新题材。第三阶段即晚期,约为6世纪后期至8世纪,其洞窟类型略同第二阶段,但洞窟形制和塑绘内容都有简化的趋势,同时出现了前两个阶段未见的小型窟,而洞窟组合亦多为小型窟;主像立佛逐渐多于坐佛,壁画流行千佛题材,又出现了联珠纹饰。上述三个阶段反映了克孜尔石窟由兴盛到衰落的变化,在第一阶段之前,似乎还应有一个初期阶段。270克孜尔石窟的考古学研究为整个新疆石窟寺的研究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但仅是个开端,进展也比较缓慢,仍需长期不懈的努力。

从20世纪新疆考古学研究概况可以看到,成绩是巨大的,但也有很多缺陷和不足。这些成绩自然会是21世纪新疆考古学研究继续进步的良好基础,那些缺点和不足则应是21世纪新疆考古学研究必须吸取的教训并需努力补充和克服之。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比较务实的态度以及现阶段考古学研究的水平和视野,21世纪的新疆考古学研究应该主要在下述几个方面有所作为:

第一,填补和充实史前时期的时代空白和遗址空白。如前所述,新疆地区真正像样的准确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尚未发现,这是一个很大的时代空白,而这个空白可以说是新疆史前时期考古学研究的致命缺陷。新石器时代是史前时期最重要的一个时代,其内涵也是史前时期最重要的内容,它向上经过中石器时代与旧石器时代相接,向下经过铜石并用时代与青铜时代相连,缺了它,史前时期就被拦腰截断,考古学的编年体例也就无从建立,而这也正是整个20世纪新疆史前时期考古学研究基本上处于混沌状态的关键所在。因此,21世纪新疆考古学研究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努力探索和发现新石器时代考古文化。如何探索和发现?我们认为,一方面应对已经发现的一些细石器遗址进行重点考察和发掘,另一方面应在河流的最下游特别是已经干涸了的三角洲和天山北麓的山前地带寻找。可以预料,一旦经过正式考古发掘、真正像样准确的新石器时代文化被发现,新疆史前时期考古学研究面貌即会立即改观。另外,由于新疆旧石器时代文化和青铜时代文化发现得都还不多,有的尚似是而非,所以继续发现和充实这两个时代的考古文化同样应是21世纪新疆考古学研究的努力方向。需要指出的是,在探索旧石器时代文化时,应该多注意洞穴遗址。

主要发掘墓葬很少或不发掘遗址,这是20世纪新疆史前时期考古学研究的又一个重大空白和缺陷。墓葬是人们死后的遗留,遗址则是人们生前的活动场所,它们都是研究古代人类社会生活面貌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遗址所包含的信息量诸如房屋建筑、仓库窖穴、村落布局、保卫设施乃至社会组织结构等都远远大过墓葬资料。另外,遗址是反映和贯彻实践考古地层学方法和原理的主要载体,许多决定年代早晚和分期变化的地层依据都是来自于遗址发掘,而遗址发掘的水平高低也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整个考古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新疆史前时期的考古学研究之所以长期滞后,不进行遗址发掘应是一个主要原因。我国其他一些省区的史前考古学研究都已进入到了聚落形态研究阶段,可是新疆地区至今连个别的房屋居室是什么样子都不大清楚。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讲,21世纪的新疆考古学研究都应该填补遗址发掘的空白并要大力开展。当然,遗址发掘要比墓葬发掘困难许多, 但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科学研究应该向困难挺进。

第二,继续并不断深化史前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划分和研究。考古学文化的划分并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是史前时期考古学研究的中心内容,它既能从宏观上把握不同时期的人类集团的分布状况,同时也能从微观方面了解不同地域人类集团的生活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新疆地区史前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划分和研究起步很晚,直到20世纪结束时才提出了四种考古学文化即察吾乎沟口文化、焉不拉克文化、苏贝希文化和伊犁河流域文化,而且还都仅限于早期铁器时代,对它们的深入研究还远远不够,因此,21世纪将应是新疆史前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划分和研究取得重大进展的重要时期。首先,要继续划分和确认不同时代的考古学文化,例如青铜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有些已经发现的可能属于青铜时代的资料似乎显示出了可以划分考古学文化的趋势,只是尚未进行全面整理和公布;新石器时代虽然至今还没有发现真正像样的准确的遗存资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考古工作的不断深入,肯定会有新的重要资料出现,随之而来的必然会是考古学文化的划分和确认。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考古学文化的划分和确认必须遵循三要素的基本原则,即有一定的分布范围、有一定的年代界线、至少有几处遗存所具有的共同的文化特征,这样就会避免失之过滥;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定名,一般应取最初发现的小地名,而不宜采用古族名或古国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因为新疆地区的古族或古国的地域界线、年代跨度和风俗特征等并未研究清楚。其次,对已经划分和确认的考古学文化要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包括其分布地域和界线、不同的类型、年代的上下限、文化内涵和特征、发展阶段和分期、起源与流向、与其他各文化的相互关系、它所反映的经济形态和社会性质以及可能的族属推测等各个方面。只有当每一种考古学文化的基本情况研究清楚之后,新疆史前时期的总体社会面貌才有可能呈现出来。然而,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根据不断出现的新资料对已有的结论随时进行补充或讨论。可以预料,史前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划分和研究将会是21世纪新疆考古学研究的主要课题和方向。

第三,开展历史时期城址的考古学研究。城市是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古代城址也不例外,其遗迹和遗物是研究和恢复当时社会面貌的重要实物资料,因此它是考古学研究的主要领域和内容。新疆地区历史时期的城址是很多的,但基本上都处于地面调查阶段,考古发掘进行得很少,具体详细情况并不十分清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整个20世纪,以考古发掘为基础、以探究城址的总体布局设计和建筑形制结构特点并恢复其面貌为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并连续不断的城址考古学研究并未真正开展,实乃新疆历史时期考古学研究的重大空白和缺陷。不过可喜的是,这种情况在20世纪的最后几年开始有所改变,例如交河故城和尼雅遗址的调查发掘即是成功的尝试。在新的21世纪,应该以此为良好的开端,将城址考古学研究列入正式的议事日程。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限制,我们不可能对诸多城址同时进行发掘研究,而只能首先选择比较重要和有代表意义且具有一定工作条件或基础的城址开展工作。我们认为,前面曾经介绍过的几座古城即楼兰古城、尼雅古城、交河故城、高昌古城、北庭古城应是重点对象,另外,西汉时西域都护府的所在地乌垒城址也应列入其中。由于城址范围较大,内涵丰富复杂,要想将其城墙、城门、道路、街巷、宫殿、衙署、民居、寺庙、作坊等等一一发掘研究清楚并区分出不同的时代特征,绝非短时期内所能完成,因此,城址考古学研究必须要有长远打算和计划,要有几代人连续不断的努力和贡献。为了能够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古城附近建立永久性的考古工作站应是较好的一种举措。如果21世纪以考古发掘为主要手段的城址考古学研究能够正式启动,那将意味着新疆历史时期的考古学研究迈入新的阶段,否则,恐怕仍会裹足不前。

第四,继续开展和加强历史时期的墓葬考古学研究并填补其某些空白。新疆地区历史时期的墓葬已经有了一些发现和研究,但其广度和深度都还远远不够。从地域分布看,主要发现于新疆东部和塔里木盆地东南缘的少量地点,而新疆西部和塔里木盆地北缘及天山以北的大部分地区则少有发现;从时代看,主要是汉晋至唐代时期,唐代以后基本不见;从规模看,主要是中下层普通墓葬,而巨大陵墓未见。这些空白和不足使新疆历史时期的墓葬研究只能局限于个别墓地的分析而难以总结出不同地区和不同时代及不同类别墓葬的埋葬制度的变化特征和规律,即使是单个墓地的分析研究,也由于全部发掘资料未能整理公布,其深度和价值亦大受影响。因此,21世纪的新疆考古学研究还必须在历史时期的墓葬方面下更大的功夫,以便在不同地区发现并发掘更多的墓葬。值得深思的是,新疆史前时期的墓葬发现很多,遍布全疆各地,可是在汉晋以后,除了在汉族人聚居的吐鲁番地区发现有唐代墓葬外,其他地区却很少发现有唐代及其前后的墓葬。是因为田野调查力度不够,抑或有其他什么原因,21世纪也许会解开此谜。

第五,继续开展和加强石窟寺考古学研究。新疆地区的石窟寺遗存较多,但过去的研究多是侧重于壁画的题材内容等艺术方面,真正用考古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其进行全面的研究是20世纪末在克孜尔石窟正式开始的。这种理论和方法是北京大学宿白先生创立并带领学生实践的,其要旨是将地层学和类型学原理应用于石窟寺中,对每一座洞窟进行清理发掘,准确测绘,详细记录描述,再对洞窟形制、组合关系、造像题材、壁画内容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究,分期断代,最后再结合有关的文献记载对整个石窟所反映的社会历史、佛教史、艺术史等方面进行研究讨论,同时编写石窟考古报告并公诸于世。这样做,既是对石窟寺的全面系统研究,也是对石窟资料最好的保护和保存,即使以后可能由于某些原因使石窟遭到破坏或毁灭,考古报告中所记述的详细资料也依然可供人们继续使用和研究。因此,21世纪应该在已经启动的良好开端下,继续开展这样的石窟寺考古学研究,首先是将克孜尔石窟的所有洞窟考察完毕,然后再扩及其他石窟。这是一项非常浩大的工程,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我们盼望在《新疆克孜尔石窟考古报告》第一卷之后,能够有第二卷、第三卷,以及其他石窟寺如库木吐喇和柏孜克里克等的考古报告不断问世。

第六,大力加强和促进考古发掘报告的整理、编写和出版工作。20世纪新疆考古学研究中存在一个很大的人为方面的问题,这就是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和发掘报告的编写出版严重滞后。本来比较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就少,但就是这些数量不多的发掘,有的仅有简报而无完整的报告,有的连简报也没有,有的甚至因原来的发掘人员已经谢世或工作有所调动而很难再整理出来,即使勉强整理出报告,其科学性也会大打折扣。凡此种种,都极大地影响和阻碍着新疆考古学研究的深入和进步。这种情况虽然到20世纪末开始有所改善,但是作为教训在21世纪更应大力克服。首先应该对过去已经发掘的资料加紧整理,编写完整的报告,予以发表或出版。其次是对新的考古发掘一定要严格要求,发掘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整理,先出简报,再出全面系统的发掘报告,不得积压。编写考古发掘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向学术界全面如实地公布和介绍所有的发掘资料,同时提出考古学方面的研究意见或结论。由于考古资料丰富多彩,包罗万象,需要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从各个方面进行研究,而这些研究成果又会对考古学研究产生影响和促进作用。因此,考古发掘报告的编写和出版既是考古工作者的责任,也是考古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和进步的反映和保证。我们希望21世纪能有更多的质量较高的考古发掘报告出版问世。

第七,继续开展田野考古发掘工作。田野考古发掘是考古学的基础,离开考古发掘,古代的遗迹、遗物就难以获得,考古学研究也就无从进行。上面所说的填补史前时期的时代空白和遗址空白、开展历史时期的城址和墓葬的考古学研究等都需要通过考古发掘才能实现,而决定时代早晚和分期变化的最重要的地层根据也只有在田野发掘中才能获见。因此,要想使考古学研究取得发展和进步,继续开展并做好田野考古发掘是首要的决定性因素和保证。根据20世纪新疆田野考古发掘工作的经验和教训,21世纪应该注意其目的性和计划性,同时要提高其数量和质量。所谓目的性就是考古发掘要有比较明确的学术任务,要解决具体的学术问题;计划性就是既要有比较长久的远期目标,也要有切实可行的短期实施方案,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提高数量就是一方面要有较多的发掘项目,另一方面则是要在具体的发掘中应有一定的规模,一片墓地不应只发掘很少一部分,一处遗址也不应只开挖很少的几个探方,否则就很难了解其全貌;提高质量就是在每一次考古发掘中都要严格遵守科学的操作程序,详细记录和收集各种发掘资料,同时不断总结、改进和提高适合于新疆地区的田野发掘技术水平。另外,还必须再重复强调的是,田野考古发掘结束后,必须立即进行资料整理并编写出版考古发掘报告,否则田野发掘将失去意义并成为一种浪费,再严重一点说,就是破坏。如果这些要求能够得到贯彻和实现,21世纪的新疆考古学研究必将更上一层楼。

第八,开展并加强对新疆周围地区考古学研究现状的认知和了解。新疆地区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其古代文化与周围地区有着密切的交往和联系,而它本身又属于中亚范畴,其文化特点也脱离不了中亚的大背景。因此,将新疆地区的考古遗存与周围地区诸如印度、巴基斯坦、中亚各国、南西伯利亚和我国的内蒙古、甘肃、青海、西藏等地考古遗存进行比较研究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继续深化新疆考古学研究的重要方面,而要进行这种比较研究,首先必须对这些地区的考古学研究现状有所了解和认识。然而在过去的20世纪里,研究新疆考古的国人们对这些了解和认识是非常不够的,尤其是对国外的考古学研究现状更是知之甚少,而这也是局限和影响新疆考古学研究进步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在上述这些地区,彩陶既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也存在于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可是在新疆地区,长期以来仅将其当作是新石器时代的产物,而不知它也可以属于青铜时代甚至是早期铁器时代。另外,这些地区的古城发掘研究也很多,对新疆同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因此,21世纪的新疆考古学研究除了做好本地区的考古工作外,还应将视野扩大至周围地区,最重要的是要花大力气基本了解和掌握这些地区的考古资料和研究现状,在此基础上进行相互间的比较研究,从而揭示古代文化交流和中西交通的真谛。这既是新疆考古学研究自身的需要,更是新疆考古学研究与国际接轨、走向世界的需要。

第九,继续加强与其他各学科的联系与合作。考古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但由于它所研究的对象和内容包括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它又是一门涉及面极其广泛的边缘性学科。要想做好考古学研究,无论是在田野调查发掘阶段,还是在室内整理研究阶段,抑或是考古发掘报告中公布的科学研究资料,都必须或应该有其他各类不同学科的参与、配合和支持。在20世纪的新疆考古学研究中,已经有不少学科参加进来,如体质人类学、动物学、植物学、年代测定学、冶金学、纺织学、历史学、语言学、历史地理学、宗教学等,而且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21世纪应该继续保持这种联系和合作,不但如此,还应该继续有所扩大,力争更多的学科参加到考古学研究中来,如第四纪地质学、环境生态学、天文学、遥感学、矿冶学、岩石学、物理学、化学、建筑学、陶瓷学、遗传学、民族学、社会学、艺术学等。总之,凡是与新疆考古学的遗迹遗物和环境研究有关的各门学科都应成为新疆考古学的朋友和伙伴。只有各学科的密切配合,新疆考古学研究才有可能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同时也能使各种考古学资料发挥出更多更大更好的社会效用。我们相信,这种跨学科的合作研究,在21世纪将会更加普遍。

(原文载《吐鲁番学研究》2002年第1、2期和余太山主编《内陆欧亚古代史研究》第一章[原为《中亚考古综述》],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