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社会学(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 (美)默顿
- 36465字
- 2024-12-20 21:35:42
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社会学中一个发展着的研究纲领的预示(代中译本前言) [1]
罗伯特·K.默顿
“……人生的第三个十年,神圣的多产时期,每一位思想家都在这一时期创造出了后来会产生预期结果的成果。”
约瑟夫·K.熊彼特1
这部书 [2] 的主题是作者在“人生的第三个十年”所撰写的那部专著, [3] 该专著由科学史这个当时仍然年轻的学科的权威乔治·萨顿(George Sarton)提议出版;现在,时隔五十年,这部评述又由今天的科学史权威I.伯纳德·科恩主编出版。正如科恩教授在为这部书所撰写的颇有见地、目光敏锐的《导言》中明确地指出的那样,今天这个学科的思想和制度特性与那时已经迥然不同了。的确,无论就科学思想史家还是科学哲学家而言,都曾经有过一些伟大的先驱性人物,例如,维多利亚时代早期的威廉·休厄尔(William Whewell)就是一位开拓者,以后又有(我只列举几个著名的人物)马赫(Mach)、皮尔斯(Pierce)、迪昂(Duhem)、坦纳里(Tannery),以及随后出现的极为重要的亚历山大·科伊雷(Alexandre Koyré)。但是显然,正是乔治·萨顿,而非他那个时代的其他人,使这个有待开发的领域,使这个往往是曾从事过研究的科学家在其晚年所进行的业余探索,变成了一个确定的学术专业。用科恩教授的话来说,通过一种“超级修道士式的对知识和学术生活的献身”,萨顿不仅创办了国际性杂志《伊希斯》(Isis)及其兄弟刊物《奥西里斯》(Osiris,这是一个不定期的杂志,《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最初就发表在这个杂志上),而且为这个新生的学科提供了关键性的编年史标准以及基本的学术工具。2
如果说,在20世纪30年代初,科学史还刚刚开始成为一个学科,那么,科学社会学最多只能算是一种渴望。当时在全世界,少数孤独的社会学家试图勾勒出这样一个潜在的研究领域的轮廓,而实际在这一粗略设想的领域中从事经验研究的人就更是屈指可数了。这种状况持续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确实,我们从乔纳森·R.科尔(Jonathan Cole)和哈丽特·朱克曼(Harriet Zuckerman)的文章中3得知,直到1959年,美国社会学学会中只有1%的会员把更广泛的知识社会学算作是他们相当关心的一个领域,自己承认是科学社会学家的人更是稀少,以至于不能要求单独排列。当然,这种状况现在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科学社会学目前在知识界正处在一个繁荣时期。在编纂历史的工作中,不必成为一个忘我的自由党人或一个背叛信仰的保守党人,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过去的半个世纪见证了科学史、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哲学(以及刚刚开始引入的科学心理学、科学政治学和科学经济学的视角)这个远没有完全整合的综合领域,在每一个组成部分和每一个方面的学术发展。正是在这样一个发生了巨大变化的环境中,我应人之约,对我在30年代的博士论文和以此为基础而发表的那部专题著作谈一谈我事后的思考。
在这篇简短的后记中,我不会就大量有关我的专著的批评和评论作进一步的回答,其中有些批评和评论已经编入这部书中,其他一些则由科恩教授在他的《导言》和其他著作中进行了考察。4我也不想考察那些所谓的《科学、技术与社会》 [4] 的意图和主题,因为这部书的正文已经对这些进行了透彻的研究。相反,我将对科恩的《导言》实际上给这篇后记所提出的一个议题进行探讨。这项议题主要是要探究伯纳德·科恩评述的意义:“大部分博士论文都夹杂着一些题外话和脚注,它们包含了有关进一步研究的重要思想或计划。《科学、技术与社会》也不例外。当一个史学家或传记作家把成熟的默顿主义追溯到《科学、技术与社会》中原来半隐半现的计划时,他必将感到巨大的快乐。”5
我不想等待这个假设的历史研究,也不想过多考虑熊彼特在上述引语中多少有些类似的见解。我将对进一步探索的明确的计划和心照不宣的提示加以考察,这些计划和提示后来成为了我在科学社会学中全力探索的主题,尽管这种探索曾一度中断。可以为这些主题列出一个一览表:
1. 科学的精神特质;
2. 站在巨人的肩上:一个自我例证的主题;
3. 优势积累与劣势积累;
4. 优先权冲突与正在浮现的关于科学奖励系统的概念;
5. 科学中的多重发现:战略研究的一个基础;
6. 科学论文变化着的特性:个人知识与公共知识的差距;
7. 科学中的问题选择问题;
8. 社会行动未预料到的结果的恰当事例:“清教与科学”假说。
一、 简论观念的预示
科学和学术中观念的预示或暗示,就是这种隐喻所暗指的东西:它们是一些模糊的提示或者是一些朦胧的尚不完善的陈述,在以后的阐述中变得清晰而明确了。毫无疑问,我已经花费了相当多的精力在其他论述中指出:极端追求预示,致力于指出太阳下面确实没有任何新东西,很容易滑向一种迷惑人的预示论。“这样,这种追求会意味深长地呈现出这样一个人类奇观:学者和科学家们论证说,后来出现的每一事物必然在以前已经被发现过,而每个人都在孜孜不倦地进行着尝试,试图作出新发现,以便发展”知识。6在其他情况下,沙文主义的信徒会促使人们去寻找新近可以证明的观念的预见,从而导致预示论者提出这样的主张:由某个外群体(例如,某个其他民族或其他思想学派)的成员提出的一个看似新的观念,或者作出的一个看似新的发现,实际上已经被思想上同类的内群体的古代或现代成员预见到了。对于史源考证者或探寻新观念或新发现表面上的根源的人来说,在以前的著作中偶然发现关于相似情况的哪怕是最模糊的暗示——就征兆而言,即使这种暗示在新的阐述之前没有被包括该著作的作者在内的任何人注意到(更不用说深究或阐释了),也足以断定那就是一个“预示”。7
因此,寻找观念的预示本身是有很多风险的。但是,就目前而言,亦即只要求一个人在他早期的著作中寻找一些对他以后研究中所发展的思想的某些暗示,那么这种风险还是相当小的。无论如何,在追溯《科学、技术与社会》中的几个的预示时,我将尽可能避免学者们所犯的预示论的错误。
二、 科学的精神特质
显然十分清楚,《科学、技术与社会》集中关注的是科学在17世纪的英格兰出现时的社会文化环境。该书的核心问题是:(1)分析作为一种活动领域的科学在当时、当地的制度化,并把它同在一定程度上与之相竞争的其他兴趣领域加以比较;(2)分析作为一种缓慢出现的社会制度的科学与其他制度(如似乎与之冲突的宗教和周围的经济领域)的互动方式;(3)分析在近代早期的这个阶段科学与技术在其发展中的直接和间接的联系方式;(4)追溯这个时期的经济和军事利益对科学研究问题的选择是否有直接和间接的影响。
但是,像20世纪30年代的普遍情况一样,在构想和最终发表这项研究时,我还没有确定科学本身的社会文化结构这个理论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与当时的许多作者相仿,我并没有认识到,像在其他学科中一样,社会学中的理论问题必须先找出来,然后才能予以解决。8当时试图理解科学活动的特性和科学知识的发展的史学家为数不多,社会学家更是寥寥无几,我是其中的一个,像其他人一样,我认识到
科学社会学,由于缺少思考科学本身的社会文化结构所需要的概念框架而受到严重的妨碍。
无论周围的环境如何影响科学知识的发展,或者,考虑一下我们更熟悉的问题,无论科学知识最终如何影响文化和社会,这些影响都是以科学本身变化着的制度结构和组织结构为中介的。9
简而言之,在20世纪30年代中叶,科学独特的社会文化结构被不言而喻地看作是某种类似黑箱的东西,在某些方面,情况现在依然如此。10
在《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我并没有明确地认识到需要在理论上确立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科学的规范结构,而这是对科学的社会和认识活动进行社会学和史学分析的必要前奏。书中至多有一些概略的提示。这样,也就附带提及了“对作为社会兴趣中心的科学的社会评价”。有一段明确的陈述指出:
一旦科学成为牢固的制度之后,除了它也许能带来经济效益以外,它还具有了一切已确立的和复杂的社会活动所具有的吸引力……这类群体认可的行为常常可以持续而不受到挑战,几乎没有人对它的存在的理由提出质疑。制度化的价值观被当作不证自明的和无需证明的东西。
但是所有这一切都在激烈的变迁时期被改变了。新的行为模式如果想要站住脚并成为社会思想情操的中心,就必须被证明是合理的。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的存在是以一套新的价值体系为先决条件的。对于新科学来说,也是如此(黑体字为我所标)。11
更进一步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的科学
需要许多人的交流,现代的思想家与过去的思想的交流;它们同样要求或多或少形式上有组织的劳动分工;它预设了科学家是无私利、正直和诚实的,因而有遵守道德规范的取向;最后,科学观念的证实本身,从根本上讲也是一个社会过程(黑体字为我所标)。12
对科学的制度化、道德规范以及证实的社会本质的这些附带述及,几乎还难以称作是一个关于作为一种正在出现的社会制度的科学的完备概念。它们仅仅是对这样一种概念的一些探索。至多,它们是一个原始概念的要素:13“一种早期和初步的、特殊化的但在很大程度上未详细阐明的观念,[而不是]一个曾得到明确定义和经过选择的、实际上是普遍化的并且详尽阐明的概念,能够有效地指引人们去探讨貌似多种多样的现象。”14
在一个带有伯纳德·科恩所希望的半隐半现的计划的脚注中,有关科学规范的概略提示表明,“科学家提高纯科学的地位”是维持“科学研究制度的自主性”的集体努力,就像“试图保持其专业诚实的科学家反对‘纳粹科学’等等之类的要求”那样。这个脚注进一步指出:“作者现在准备研究科学与其周围的各种社会制度之间的这种关系。”15作为其结果,我撰写了一篇论文《科学与社会秩序》(“Science and Social Order”)提交给1937年的美国社会学学会的会议,但却于1938年发表在美国科学哲学协会的会刊《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Science)上,《科学、技术与社会》也是在这一年发表的。16诺曼·斯托勒(Norman W.Storer)业已注意到,正是这篇论文“开始更加关注科学的精神特质本身”。17
正如霍林格18详尽地指出的那样,这篇论文和进一步详细说明科学的精神特质的那几个规范的《论科学与民主》(“Note on Science and Democracy”,1942),是当时似乎由纳粹的霸权主义引发的政治论战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时人们抵制国家社会主义对科学的压力,为了分析这种抵制的社会文化基础,《科学与社会秩序》引入了科学的精神特质的概念,即“用以约束科学家的有感情色彩的一套规则、规定、惯例、信念、价值观和基本假定的综合体”。19然而,尽管常常涉及“科学的制度化规范”,但在这篇论述科学的规范结构的论文四年以后发表之前,并没有人提出和讨论过这些规范。我在这篇论文中指出:“四种制度上必需的规范——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被认为]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20
在这里,对这些规范只需这样一个简略的描述就足够了,因为人们常常(例如在本文献附带列举的那些著作中)会看到,21时至今日,它们的论述已经引起了许多讨论、批评、争论和应用。相继而来的历史,通过自我例证的方式,展示了一个有组织的怀疑发挥作用的相当持久的事例,这种社会过程包含着一些制度性安排,鼓励和奖励批判地评估公众有关知识的主张,特别是寻找缺陷、错误和其他缺点,以及在那些有关知识的主张中以前未被注意到的潜在可能性。之所以把这种过程描述为“有组织的怀疑”是因为,随着这一过程中的评论者、杂志的评议人和其他形式的同行评议的历史演变模式,它与仅仅表示个人的怀疑态度已经相差甚远了。它也并不单单是皮浪主义的哲学学说的一种表述。毋宁说,它是一种受规范约束的并且是通过社会组织起来的认知警戒制度。
直到1942年的这篇论文发表时,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所预示的这种观点才有了明确的认识,即科学大概是一种独特的和不断进化的知识体系,不仅如此,它还是一种“社会制度”,这种制度有着其独特的规范框架(其中有些是与历史上的一些制度共享的,另一些则是与其他制度有剧烈冲突的)。那些得到认同的科学规范与理论社会学的宗旨是一致的,但人们认为它们只是社会和认识规范,而不是(最终要采用这些规范的)实践。在任何制度领域中,社会规范都没有与社会实践完全相符。偶尔违反规范的情况并非必然会导致这样的理论结论,即规范仅仅是认识论的或仅仅是意识形态的东西(不是偶尔,而是较多地出现的违反禁止杀人的规范的情况,会使这些规范被看作是毫无意义的)。22
这篇早年发表的对《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理论注释,论及了现在讨论得很多,但那时很少被人们注意的科学领域中偏离规范的现象,从而进一步说明了规范与实践之间的差距。该文指出,“与其他活动领域的记录相比”,科学中的“欺诈”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罕见的。不过,科学中的这些相对较少的越轨行为必然也会被看作是有问题的,即是一种需要解释的现象。该文简明扼要但并非武断地认为,基于科学家“是从有那些具有不寻常的完美道德的人中招募的”这一假设,不能把这种越轨简单地归因于科学家的“个人品质”。这种假设的社会选择显然不能完全说明这种现象。毋宁说,“无私利性的规范向实践的转变,通过科学家对其同行的最终负责而获得有效的支持。社会化的情操的驱使与权宜之计的驱使大体上相合,将有助于制度的稳定性。”23
与这种即时的、现在可能会被描述为对遵守科学规范的“结构性的(而非心理学的)说明”平行的,是另一种也同样简明,而非详细阐述的关于违反规范的结构性说明。在这里,明确论及的《科学、技术与社会》所预示的另一个主题,亦即科学中由于制度和结构所引起的竞争这种现象,有助于说明科学界偶然出现的欺诈事件:“科学领域里存在着竞争,这种竞争会因强调优先权是成就的标准而加剧,而且在竞争条件下,也可能导致鼓励人们以不正当的手段压倒对手。”24
这一未展开的评述,显然把科学界的这类错误行为既当作是一个需要社会学分析的问题,也当作是一个道德问题。这与(和《科学、技术与社会》在同一年发表的)《社会结构与失范》(“Social Structure and Anomie”)中所作的理论阐述是一致的。《社会结构与失范》一文的目的在于,试图发现“某种社会结构怎样对社会中的一些人施加一定的压力,使得他们采取违反规范而不是遵守规范的行为”。25尽管关于越轨行为的结构性阐述实质上是趋向一致的,而且我对科学界的这种错误行为的结构根源产生了兴趣,但实际上,在大约15年中,我并没有继续探讨这个问题。显而易见,在社会学思想的这一发展历程中,既有连续的进展,也出现过中断,从而呈现出一条错综复杂而非简单直线的发展路线,这一评述使得进一步且适当简练的对两次这类中断的评论成为必不可少的了。
三、 站在巨人的肩上:一个自我例证的主题
我于1942年发表的那篇论科学的精神特质的论文,是相当快地从《科学、技术与社会》中引申出来的,其中也蕴涵着只是在几十年以后才会引起我持续注意的另外两个主题的种子。其中的第一个与科学的精神特质中的“公有性”规范有关:如果承认对科学的新贡献是社会合作和认识合作的产物,那就要求这些贡献在一个开放的交流体制中能够被其他科学家自由获取。“它们构成了共同的遗产,发现者个人对这类遗产的权利是极其有限的。”26
对这种受规范约束的实践的分析,以及对一种相反倾向即在科学界实施保密措施的分析,借用了艾萨克·牛顿所提出的一个比喻式格言:“如果我看得更远的话,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而我的合情合理的脚注进一步指出:“很有趣的是,牛顿的格言作为一句标准的箴言,至少从12世纪起就被不断重复。”27
这个脚注并非一目了然的含义,经过几十年才缓慢地显露了出来,最终在一本延误很久才出版的题为《站在巨人的肩上》(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的书中得到了表述,此书还有一个意味深长的副标题:“项狄式后记。”为了探索处在发展之中的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史的某些会产生反响的主题,该书遵循那种在劳伦斯·斯特恩(Lawrence Sterne)的《特里斯特拉姆·项狄》(Tristram Shandy)中被赋予了永久生命的漫游方式展开论述。28该书无论在内容实质还是在形式上都是自我例证的,旨在表明,科学的方法和技术难以掌握,需要进行严格的学术训练,就像一个人要不断在其守护神的引导下行事一样。与无缘无故设想的智慧和事后聪明相反(这种所谓的智慧和事后聪明会使历史与传记看起来都有真凭实据,并且很容易站住脚),我确实无法说明,四分之一世纪以前的那篇论文中关于牛顿名言的历史典故,在多大程度上隐含着后来出版的《站在巨人的肩上》的内容和风格。
四、 优势积累与劣势积累
在1942年论述科学规范的那篇论文中,还有一个思想的萌芽也是在很长时期内没有什么发展,但最终结出了丰硕的果实。这种思想在对“普遍主义”的讨论中朦朦胧胧地一带而过了。普遍主义规范要求根据非个人的标准,而不是他们所阐述的个人或社会的属性(例如种族、民族、宗教、阶级,以及现在有人可能要加上的新发现的性意识),来对科学中的主张是否为真作出判断。或者,借用一些综合性的社会学和认识论的样本个案来描述:“纽伦堡的法令不能使哈伯(Haber)制氨法失效,‘仇英者’(Anglophobe)也不能否定万有引力定律。沙文主义者可以把外国科学家的名字从历史教科书中删去,但是这些科学家确立的公式对科学和技术却是必不可少的。”29
在更广泛的社会意义上,与普遍主义进一步相关的是,要求“事业的大门对天才敞开”,而不要考虑一切“无关的”个人或社会的属性。正是在这一点上,这篇论文进而提到了“某些部分的人的不同优势得到积累,以及那些同已被证明的能力差异无[必然的]密切关系的差异”。30也许应该附带说一句,正如我最近已经指出的那样,这么多年以来,这段含有现在标成了黑体的词语的文本对我来说,并不比朦胧的《索尔代洛》(Sordello)对罗伯特·布朗宁(Robert Broening)更清楚, [5] 布朗宁曾坦言:“当我写它时,上帝和我知道它的含义,而现在,只有上帝知道它的含义了。”也可以说,“优势”(以及后来所说的“劣势”)的“积累”,至少在我于1968年发表第一篇关于马太效应的论文31中对之加以讨论以前,仍然是原初的概念——它停滞了,既未受到注意也未得到解释。
后来我以这种模式勾勒了优势积累的过程:
个人的自我选择过程与机构的社会选择过程相互作用,从而对在某个给定的领域中接近机遇机构的持续可能性产生影响。当个人的角色表现达到了所要求的制度标准时,尤其是,当角色表现大大超过了这些标准时,这就启动了一个积累优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个人可以获得持续扩大的机会以便更进一步地推进他的工作(同时也会获得更多的与之相伴的奖励)。由于精英机构在它们的领域中具有相对较大的促进工作的资源,最终进入这些机构的天才就会有更大的潜力以获取有差异的积累优势。这样,奖励、资源分配和社会选择等系统,就会通过为使科学家将其角色扩展为研究者而提供一种分层的机会分配,在科学中导致和维持某种阶层结构。有差异的优势积累,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迦福音》中的话来说,就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已经给予的人还应给予,使他富足有余;没有给予的人,连他已有的也要夺过来。
必要的修正:组织和机构的累积优势像个人的累积优势一样,其自然增长很容易遇到一些会阻止积累按指数增长的抵制作用。32
最初对积累优势的论述是模糊的,延误了很长时间,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首先通过由哈丽特·朱克曼、乔纳森·R.科尔、斯蒂芬·科尔(Stephen Cole)和我本人组成的哥伦比亚大学研究小组的工作,对其详细的阐述才得以进行并迅速展开了。33从此以后,关于优势积累的问题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国际研究项目,从狭义方面研究科学领域的这种动态过程,并且从广义方面研究社会分层中的这种动态过程。幸运的是,在这里不必对后来的发展作进一步的考察了,因为哈丽特·朱克曼在有关优势积累和劣势积累作为一种社会学观念的“思想变迁”中,业已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阐述。34
五、 优先权冲突与正在浮现的关于科学奖励系统的概念
其他早期导致了可能有重要意义的社会学的思想、问题和探索路线的观念,也经历过中断,而不是马上持续发展的。如果说科学的精神特质仅在《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提了一下,随后很快就被弄明白了,那么,把科学界的优先权冲突作为一个战略研究的主题加以考察的情况就不是如此,这一主题将“为科学制度以何种方式形成科学家的动机、热情和社会关系提供线索”。正如哈丽特·朱克曼和I.伯纳德·科恩几次指出的那样,35从《科学、技术与社会》的一个脚注有所预见的这些话中,可以明确地看到这个主题:
据我所知,有关优先权的争论首先从16世纪开始变得频繁了,这就构成了一个令人感兴趣、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它暗示着对“独创性”和竞争非常高的评价……整个问题与剽窃以及专利、版权和管理“知识产权”的其他制度模式的出现密切相关。36
这不仅暗示着人们赋予了思想和发现的独创性以制度化的价值,而且把知识产权与竞争联系起来了,这种暗示和联系的确使一种理论方向具有了探索意义,而对这种“令人感兴趣”的问题的分析也许应会沿着这个方向进行。不过可以理解,其他学者也许不会普遍关注这个启示,即关于优先权争论的这种乏味的现象,也许会提供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研究主题。毕竟,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那时科学史家为数不多,科学社会学家就更是寥寥无几,而这些人都有他们自己的研究计划。更何况,就不连续而言,脚注的作者自己也是过了二十多年之后才回过来探讨该主题和它的理论重要性的,当他最终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时,他十分强调这一主题,把它作为了美国社会学会主席致辞的题目,并且在其副标题中宣称这是“科学社会学中的一章”,从而提醒他的同事,这个研究领域仍未被有关的组织和机构所认识。我们回过头来看一下1957年的情况,在这篇长度适当的回顾中,我有点吃惊地发现,那篇相当长的论文一开始就向来听演说的同事们提出了这个社会学挑战:
关于未来的历史学家对今天的社会学状况会说些什么,我们只能猜测。但我们似乎可以有把握地预测他们的某一个见解。当2050年的特里威廉(Trevelyan)们撰写我们这一段的历史时(他们多半会写,因为英国的这一历史学家家族作了保证,要把历史永远写下去),毫无疑问,他们会发现很奇怪,在20世纪竟然只有如此之少的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在他们的研究工作中把科学作为他们时代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制度加以研究。他们会注意到,在科学社会学成为一门单独的研究领域以后很久,在科学已经使人类面临十分严峻的生存或毁灭的选择的这个世界上,这一学科仍然处于几乎未开发的状态。他们甚至会认为,在社会科学家考虑世界现在是什么样、过去曾经是什么样的过程中,不知在什么地方,价值观念似乎已经混乱不堪了。37
只是到了那时,情况才有利于人们作出决定,把注意力集中于似乎是无关紧要但却经常出现的关于科学发现优先权的冲突上。各类科学家都卷入过这种冲突,其中不仅有伽利略、牛顿或拉普拉斯这样的科学巨匠,而且有各个领域、各个等级的科学家。这种现象绝不是无关紧要的,它在社会学上很有价值。可以把它用来作为“科学奖励结构”的苗床,当把这种结构与科学的精神特质联系起来时,将有助于我们对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科学的动力学及其结构的理解。
对于频繁出现的科学中有关优先权的争论,不能解释为它们植根于人性中的个人主义,或者植根于个别人的个性;即使在其他生活领域可能是与人为善,甚至是温顺谦卑的科学家,也会坚决提出他们对优先权的要求。其他可以归因于个人的属性也不能说明这些频繁的冲突。相反,可以认为,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科学的价值观和规范的结果。这种制度把科学贡献的独创性看作具有最高的价值,因为
……正是通过独创性,知识才会以较小或较大的增幅得以发展。当科学的制度有效地发挥着作用时(像其他社会制度一样,它并不总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对那些最出色地履行了自己角色的人,以及那些为公共知识的积累作出了真正开创性贡献的人,人们的承认和尊敬就会自然增加。这样就会看到那些快乐的局面:个人利益与道德义务相符合并且融为一体。
因此,对一个人所取得的成就的承认是一种原动力,这种原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制度上的强调。对独创性的承认成了得到社会确认的证明,它证明一个人已经成功地实现了对一个科学家最严格的角色要求。科学家的个人形象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他那个领域的科学界同仁对他的评价,即他在什么程度上履行了这个高标准的极为重要的角色。38
这种同行承认是科学中其他每一种外部奖励形式的最终源泉(这种奖励增强了个人从解决问题中获得的快乐)。因此,对同行承认的优先权的奖励,能起到使系统进行迅速(有时甚至是过早迅速)而公开的科学交流的作用。它为科学中的“公有性”提供了制度化的动机基础。这一过程被科学产权的这一与众不同的特征进一步加强了,即这些财产“被削减得只剩下这样一个方面:其他人承认,在导致这一成就方面该科学家起了独特的作用”。39科学家完成了他那引人注目地被称作“贡献”的成果以后,他就不再有权独自占有它。对于把个人的劳动成果慷慨地贡献给科学作为公共财富的行为,社会所给予的这些有组织的激励,反过来又对那些利用这些贡献的人提出了一个强制性的义务,即通过承认他们所获得的公共的知识的来源来提供同行承认这一奖励。与学术工作中引证和参照的认识功能不同的社会功能就表现在这里。以后,具有敏锐的社会学头脑的诺曼·斯托勒和阿瑟·斯廷奇科布(Arthur Stinchcombe)引申出了这种科学所独有的综合了奖励系统和财产系统的观念的一般理论意义,他们所用的篇幅不多,但却说明了很多问题。斯托勒指出,这种观念提供了一种对科学的制度动力学的理解,从而有助于在理论上趋于一致。业已
……说明了那四个[科学]规范如何在一个功能整体中彼此相互作用。但在这个系统中却无定义明确的、有特色的“能”源——没有关于为什么它会“运动”的观念。这种表述是一种状态描述,而不是一种过程描述。这就好像有人描述了一个电动机的物理构造,但却未提供一个明晰的电的概念:人们也许可以看到它可能做的工作,但可能不理解为什么它会反复运转。
……这就是[提供了]这样一个观念:在制度上加强专业承认的努力(获得这种承认几乎完全是为了得到科学贡献的优先权,而且,对于重大的发现,这种承认的标志就是以名字命名)将构成对科学成就的制度化的奖励,从而形成独立自主的科学奖励系统的基础。
这就是驱动这一系统的能量,亦即经过了独特制度化的动力,它可以说明科学家对科学的精神特质的倾向,并且可以说明为什么他们愿意接受它常常要求的约束……
从制度上推论出或加强的个人需求这一观念,与科学成就直接联系在一起,也使从事科学工作有了一种紧迫性,而这种紧迫性是早期的科学观念没有解释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科学知识是无时间限制的……那么,为什么科学家总是要急于完成他的著作呢?按照实证主义观点的乐观假定,走向真理路途中的那些摇摆现象迟早终会纠正过来,那么,为什么科学家会感到有责任应赶紧发表自己的论著以指出同事的错误,或维护自己著作的正确性呢?优先权和承认之间的直接联系为我们提供了答案的一个轮廓。40
斯廷奇科布认识到,这种“通过个人在社会所确定的选项中进行选择来探讨社会的方法,既不同于心理学还原主义也不同于社会学还原主义”。41他把这种方法运用于分析科学界具有社会特点的对优先权的关心,确认了一些相互联系的外显功能和潜隐功能,这些功能既具有个人特点又具有社会特点,它们维持着科学交流的开展。首先是
……加快信息流通的外显功能。因为一个领域[处于前沿]的大部分研究工作者在发表重要结果之前要对它们进行审读,而许多杂志,即使在最重要的图书馆中,从未被审核过,这种外显功能还不能说明全部情况。其次,发表成果至少有两种潜隐功能,亦即确立科学发现的优先权和自我证实发现(因而从事这项发现的生活)的重要性。
…第三,在科学的公有性规范中,外显功能有着结构上的重要性。发表成果是诸多展示科学的公有性规范的手段之一(大学教育是其中的另一种手段),这种公有性表明,人们不应因某人个人的利益而被剥夺享有思想的权利。也就是说,潜在的社会对科学产出的处理,就是科学地位系统中的处理过程,而且事实上,有一种固定的社会结构负责处理潜在的产出(对优先权的要求),它会把这个系统凝聚在一起。正是这一点使得通过发表成果而确立优先权的潜隐功能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功能——它有可能使得潜隐功能在外显功能即使没有价值时仍将维持这种实践。这样,这些潜隐功能牢固的社会地位,就会对依据这种明显的公有制来看是“越轨的”行为,亦即为争夺优先权、争夺思想的“个人产权”而进行的严酷的论战,产生压力。争夺优先权的论战不是潜隐功能(也许是潜在的反功能),而是一些征兆,即并非一切都是从它们表面上所看到的那样。对具有社会特点的越轨的敏感是默顿的一种本领,他反复用它来确定外显功能和潜隐功能交织在一起的这些系统,以及它们相应的结构定位。
在这最后的评述中,斯廷奇科布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了《科学、技术与社会》中那个长期未得到解释的脚注的另一个副产品,这个脚注曾指出,有关优先权的争论构成了“一个令人感兴趣、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因为过了二十多年后,那篇集中讨论科学发现优先权这个主题的文章进一步指出,对显然重要的独创性的强调会达到极端的程度,“由此看来,科学文化是病根所在。”远在今天大家热切关注科学家个人的错误行为之前,这个对那些结构所引起的动机的分析,在那时就得出了以下结论:
喜爱争论、坚持己见的要求、怕别人占先而保密、只报告支持某一假说的数据、毫无根据地指控别人剽窃,甚至偶尔偷窃别人的思想以及在极少数情况下编造数据——所有这些行为,在科学史上都曾出现过,可以认为,科学文化对独创性发现的大力强调,与众多科学家在作出一项独创性发现时所经历的实际困难之间存在着差异,这些越轨行为就是对这些差异的反应。在这种重压处境下,人们会充分利用各种方式的适应行为,其中某些行为远远超出了科学惯例。43
尽管我不能有十分把握地说(相反,我感到怀疑),在写那个预见性的脚注时,《科学、技术与社会》的作者意识到了关于发现的优先权的争论也许会构成一个“战略研究的基础”,从而导致这一系列关于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科学之动力学的思想。对那种现象的分析,也不可能是与重新开始的有关科学中的多重独立发现和问题选择的分析联系在一起的。
六、 科学中的多重发现:战略研究的一个基础
我们业已看到,《科学、技术与社会》所预示的、以后又得到了更详细的探讨的那些主题,亦即科学中的竞争和优先权冲突等,显然推测了另一种现象,这种现象对于正在形成的科学社会学有着重要的意义,这就是多重独立发现和发明现象。当然,除非有两个或更多的科学家几乎同时发明同一种思想或技术,或者几乎同时作出同样的发现,否则很少会出现这样的关于优先权的争论。因而可以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常常提及反复出现的多重发现现象。对这些现象的提及,往往是与解释彼此独立工作的科学家怎样获得相同或类似的发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
托里拆利和居里克、玻意耳和马略特,可能还有胡克和帕潘等人的基本上独立的发现,都根源于当时的科学家对一个相对有限的力学领域的深切关注。这一兴趣中心显然是与特定的技术需要联系在一起的,而经济的发展使得这些技术需要变得日益紧迫了。44
我感到有点惊讶的是,《科学、技术与社会》竟然没有提及一个在过去三百年已经变得家喻户晓的事件,即牛顿和莱布尼茨均声称拥有发明微积分的优先权,因而他们之间爆发了一场剧烈的冲突,并且很快演变成了派系之争。不过,我简略地说明了其他一些类似的事件,这些事件尽管在当时也是尽人皆知的,但以后被人们淡忘了。这些事件十分恰当地例证了多重、有时是同时的独立发现和发明的现象,因此,
胡克与惠更斯之间就成功地制造出有螺旋弹簧摆的船用天文钟[据认为,它也许能帮助人在海上接近可以确定经度的引人注目的目标]的优先权问题发生了一场尽人皆知的激烈争论。姑且不管这个优先权问题是怎样解决的,因为这一争论对我们的问题几乎没有直接影响,事实是,除了其他人外,这两位如此杰出的科学家也把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这个主题上,这本身就很有启示意义。这些同时发明是两种基本力量的结果,一种是内在的科学的力量,它为解决问题提供了理论素材,另一种是非科学的、主要是经济的因素,它把人们的兴趣引向这个一般的主题上。45
《科学、技术与社会》中还有其他一些反映早期对这种现象的持续兴趣的例子,这些例子相当复杂,涉及当时的一些科学学者,其中有些人几乎是同时作出了发现:
沃利斯第一个正确地陈述了碰撞理论,伽利略对该理论的理解是错误的,而笛卡儿在他1664年的《原理》中对该理论的讨论也是不正确的。克里斯托弗·雷恩几乎在同时但却以并不十分完备的方式发现了碰撞定律,惠更斯则在不到一个月后提出了他自己更为详尽的分析。46
尽管从经验的角度讲,优先权冲突和多重独立发现现象是密切相关的,但从分析上看,它们是不同的,而且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的学术讨论中,人们明显地把它们区别对待了。正如《科学、技术与社会》中“一个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所预示的那样,社会学家和史学家几乎完全忽视了那些优先权冲突值得注意的理论价值和分析价值;即使在考虑时,人们也是用讲故事的方式(并且常常带有对因竞争优先权而引起的摩擦行为表示道德义愤的口吻)来介绍它们的。有深邃洞察力的科学史学家查尔斯·C.吉利斯皮(Charles C. Gillispie)记述说,甚至到了50年代,《科学发现的优先权》这篇文章发表时,他对我过分注意虽然不是毫无价值但显然其重要性甚微的问题,还表示过友好的关心。但是没过多久,当吉利斯皮不再仅仅从描述方面来考虑那些频频出现的优先权冲突的个案时,他开始认识到,它们有可能会构成理解奖励系统与科学规范结构的其他方面之间的矛盾的主要素材。他在这段很有创见的评论中指出:
这种[对优先权冲突的]分析表明,在科学共同体中,动力来自于为荣誉而展开的竞争,这与古典经济共同体中动力来自于为利润而展开的竞争并无二致,而且,有关这类情况的相关陈述无论如何都不忌讳承认:竞争者从其性格上讲喜欢他们的工作,并且因此选择了它。47
不过,如果说优先权冲突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只是一种可疑的而且也许是没有价值的主题,其意义仅仅在于反映甚至像伽利略或牛顿这样划时代的科学家(更不用说无数普通科学家)的弱点,那么,相关的多重独立发现这个主题则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20世纪30年代,多重独立发现已经成了社会人类学和社会学的一个主要课题。例如在美国人类学界,艾尔弗雷德·克罗伯(Alfred Kroeber)于1902年成为了第一个获得哥伦比亚大学授予的人类学博士学位的人, [6] 在他早期的著作中,“独立发明”被用来作为“传播”概念的替代物之一,用以解释在相距遥远的社会中出现的相似的文化模式。48而在美国社会学界,威廉·F.奥格本(William F. Ogburn)和他年轻的助手多罗西·S.托马斯(Dorothy S. Thomas),收集了大约150个独立发现和发明的事例,并且与奥格本相似,他们得出结论说,一旦这些发现和发明的认识要素在文化遗产中积累起来,并且社会需要使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在一些特定的科学和技术问题上,这些发现和发明就会成为几乎不可避免的了。49同这些假说一致,“几乎不可避免的”是,受过人类学和社会学文化熏陶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的作者,也会注意到17世纪的多重发现和发明现象及其理论意义。
然而,过了大约十二年以后,他描述说,多重发现这种“重要思想”“由于重复而变得陈旧了”。50这种只进行重复的做法为科学社会学“缓慢、不确定和零星的”发展提供了很有代表性的证据,这一断言出现在伯纳德·巴伯(Bernard Barber)的《科学与社会秩序》(Science and Social Order)的前言中,他的这一著作是对渐渐出现的科学社会学这个专业第一次充分而系统的总体论述。实际上,在几十年中,对多重发现现象没有人做过新的研究和理论阐述,这说明这个领域的研究死气沉沉。我所断言的这种死气沉沉的状态,显然也是对我自己的批评,因为直到20世纪60年代的这个十年开始,我自己的注意力才转过来进一步考察多重独立发现——为了方便起见,这个很长的术语不久就被缩简成了“多重发现”(有别于被称作单一发现的那些只有过一次的发现)。
重新开始的探索注意到,由于事实上多重发现是频繁出现的,并且长期以来不断重申的多重发现理论的基本的社会学意义,在数个世纪中被人们周期性地重新发现,因此,这个理论一直在“自我例证”。托马斯·麦考莱(Thomas Macaulay)首先在1828年(远在他驰名的辉格党派对英国17世纪史的赞扬发表以前)随意地列出了一个一览表,他断言,牛顿和莱布尼茨独立发现了微积分这种现象,属于一类独特的多重发现,就像下述例子一样:“……租赁学说现已被政治经济学家普遍接受,它几乎是由两位没有联系的作者同时提出的。以前的一些思索者在这个问题上总是因疏忽而出错;但是它不可能再让最心不在焉的探索者把它错过了。”
他随后“用典型的麦考莱式的单调的口吻和无可置疑的麦考莱的天赋”总结说:“我们对人类知识储备每次的巨大增加深怀敬意,并且倾向于认为,情况是类似的:没有哥白尼,我们也会有太阳中心说,没有哥伦布,美洲也会被发现,没有洛克,我们也会有关于人类思想起源的正确理论。”51
沿着麦考莱的考察继续走,我在本世纪挑选出的将近20个具有相同意义的观察结果使我得出结论说:“从事实际工作的科学家、史学家和科学社会学家、传记作家、发明家、律师、工程师、人类学家、马克思主义者和反马克思主义者、孔德主义者和反孔德主义者,尽管认识的程度有所不同,但都一而再、再而三地呼吁人们既要注意多重发现这个事实,也要注意它的某些内在意义。”52
这篇论文接下来报告了埃莉诺·巴伯(Elinor Barber)和我对264个多重发现的一项深入研究,我们通过研究发现了以下分布情况:53
在这些多重发现中,大约15个是在一年期间出现的;有些还是在同一个星期出现的,还有几个是在同一天出现的。该文进而指出,一些伟大的科学家卷入了“大量的多重发现之中。对伽利略和牛顿来说是如此,对法拉第和克拉克·麦克斯韦是如此,对胡克、卡文迪什、斯坦森(Stensen)、高斯、拉普拉斯、拉瓦锡、普里斯特利以及谢勒也是如此,简而言之,对所有其在科学众神殿中具有无可争议的地位的人来说,无论按照他们的天才标准来看他们可能有多么大的差别,情况都是如此”。54以开尔文为例,我们发现,他通过他的大约400篇论文证实了32项多重发现,他最终知道,这些他自己独立作出的发现也已被其他人完成了。再来看看弗洛伊德,他说,他卷入了30多项多重发现,这些发现是他在完全不知道别人当时也已完成了的情况下作出的。
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所预示的主题和相关的问题,我是拖了很久以后才返回来进行探讨的,鉴于后记尤其受到篇幅的限制,因此,对这一探讨中所提出的那些发现和解释,我不打算作进一步的概述了。指出这一点就足够了:自20世纪60年以来,对多重发现的分析不再是处于一种死气沉沉的状态,这一点明显地表现在托马斯·S.库恩(Thomas S. Kuhn)、德理克·普赖斯(Derek Price)、耶胡达·埃尔卡纳(Yehuda Elkana)、迪安·西蒙顿(Dean Simonton)以及奥古斯丁·布兰尼根(Augustine Brannigan)所作出的各种各样重要的贡献之中。55在这里,不需要对这些各不相同的理论研究进行评论,因为哈丽特·朱克曼在不久前发表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综述中已经对它们进行了总结和批判性考察。56
但是,有两个关于多重发现这一主题的局部相关的考察,仍需要(哪怕是很简略地)介绍一下。一个是,我试图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解释学术界在以前那个冷漠的忽视时期对持续而系统地研究多重发现的“抵制”。可以说,这种忽视是有问题的,因为对多重发现的分析试图说明,这种现象是科学社会学的一个“战略研究的基础”,也就是说,这种分析所提供的可供研究的数据,特别有利于澄清在科学知识的发展中一定的社会和认识过程的作用。57近年来对这一主题的一系列系统的研究证明,这样的想法并非是无根据的乐观主义。
另一个考察像这部书的主题一样,与《科学、技术与社会》直接相关。在其另一篇从历史的角度对《科学、技术与社会》进行详细论述的专题论文中,I.伯纳德·科恩指出,他常常
把对清教在英格兰科学兴起中的特殊作用的历史洞察,作为对多罗西·斯廷森(Dorothy Stimson)、罗伯特·默顿和F.琼斯(Jones)这三个独立的学者作出了多重发现的一种说明。这给我提供了一个机会来证明,独立发现不仅出现在科学史上,而且也出现在科学自身之中。在20世纪30年代,这三个研究者在这个国家地理上不同的地区,在截然不同的学术领域中工作,他们经过完全不同的路线得出了或多或少相同的结论。58
科恩随后对这种多重发现进行了细致而翔实的说明,其中有一个异常精确的年表,该年表以一些重要的文献资料为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资料是对其他更为重要的多重发现的历史分析的回顾。他注意到了我在1934年发表的第一篇关于清教与科学的关系的长篇论文,该文在当年6月受到了“他的专业指导教授皮蒂里姆A.索罗金(Pitrim A. Sorokin)刺耳的批评”。这一严厉的批评包括,指责原稿中犯的错误,与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和恩斯特·特勒尔奇(Emst Troeltsch)把新教与现代资本主义的兴起联系起来时所犯的错误,是“一模一样”的,毫无疑问,这种错误使得原稿的年轻作者充满了自大。59虽然有这样的批评,这篇论文略微修改之后,还是于1936年以《清教、虔敬主义与科学》(“Puritanism,Pietism,and Science”)为题发表了。I.伯纳德·科恩指出:
1934年,在默顿开始他的研究一年以后,多罗西·斯廷森(一位史学家,并且长期担任古切尔学院院长……)阅读了12月在华盛顿市举行的美国社会学协会会议上的一篇论文:《清教与十七世纪英格兰的新哲学》(“Puritanism and the New Philosophy in Seventeenth-Century England”)。该文的修订稿后于1935年发表,这时默顿论题几乎已经完全成型了。
最终,在这个三重发现中,华盛顿大学的英国文学教授理查德·F.琼斯在他1936年出版的“重要著作”《古代人与现代人:论著之战的背景研究》(Ancients and Moderns:A Study of the Background of the Battle of the Books)中明确阐述了一个“多少有些相似的观点”,但这时已经“太晚了,默顿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是不可能借用它的”。60
自不待言,科恩沿着这些联系得非常紧密的分析思路,解释了一般的和这个特殊的多重发现个案中所涉及的社会和认识过程。不过,在半个世纪以后的这些事后思考中,这种重新领悟到的思想的影响对我来说并不是最主要的。毋宁说,科恩的说明使我回想起了身在剑桥的我这个研究生与巴尔的摩的斯廷森院长之间友好的通信,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回想起了后来我与圣路易斯的琼斯教授的通信和公开互动。伯纳德·科恩详细地引用和分析了我与斯廷森院长的那些往来信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没有就优先权问题发生争论,从过去几个世纪到现在,人们已经对这种争论非常熟悉了。显而易见,这些信件的目的不在于确认某个人的观念的优先权,并提供经验研究证明,而在于确认一个人的观念和探索的独立性。在这些信中,偶尔也会提到这篇或那篇文章或者正在印刷的手稿中的资料,这时双方表现得都很有礼貌但略微有点激动,显然是想使对方相信,自己的研究在得知另一方也在做此工作前已经开始了。(在数十年后出版的《站在巨人的肩上》一书中所确认的“引发争端”的动因作用下)61一旦这种独立性在这种私人通信中清晰地表现了出来,在后来付梓的论文和专著中,无须竭力去争夺优先权,这种独立性也很容易得到再次肯定。这种无论是公开还是私下的宽厚的行为方式,都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于对科学和学术中会出现大量多重发现的历史认识和社会学认识。也许他们猜想,这不一定有什么重大的利害关系,从而更使得上述三个人相对来说都比较平静。因为尽管他们也许考虑到了他们在自己的工作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他们可能很难相信,清教与科学的联系的假说真会导致巨大的震动。
总而言之,有必要很快发表一篇有关这几个人共同关注的观念的独立性(而不是观念的优先权)的概述。在理查德·琼斯的著作《古代人与现代人》于1936年出版后,《伊希斯》杂志的编者乔治·萨顿很快就安排了对这一著作的评论。可以理解,萨顿指派正在读研究生并且刚刚被任命为教员的我来做这件事,我的博士论文在某种程度上与琼斯著作的主题相近,在这些方面,萨顿对我进行了多年的指导。在这篇书评中,有一段突出的话概述了几种几乎是相同的观念:
从他的评论看,J.F.佩恩(Payne)在其为西德纳姆所写的传记中,“只注意到了清教徒,而我已经能够发现他们对新科学的支持。”琼斯教授似乎已经完全独立地从正在进行和刚刚完成的若干研究中得出了他的结论。多罗西·斯廷森院长最近发表了一份初步的研究进展报告,其中包含了实质上同样的结论:奥莉芙·M.格里菲思(Olive M. Griffith)业已描述了17世纪末长老制与科学教育的密切关系;通过对这个主题作更多的分析研究[原文如此,情况真是这样],评论者已经得出了相似的结论。此外,在巴克尔(Buckle)、马克斯·韦伯、桑巴特(Sombart)、特勒尔奇、弗里德尔(Friedell)以及法卡欧卢(Facaoaru)的著作中,也可以发现多少有些偶然的对这种联系的评论。多重独立发现在科学史和相关的学科史中已经屡见不鲜,这个事例也许可以用来为这些发现提供一个令人难忘的证明。当然,独立犯同样的错误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的。62
在对琼斯的著作作出这种公开的评论以前,琼斯曾给我写过一封信,表示他很重视我已经发表的论文《清教、虔敬主义与科学》,当时,他的著作还在印刷之中。他在信中表示,感到可喜的是,他发现“您从一种完全不同的角度、从大陆的观点探讨了清教与科学的关系问题,所得出的结论支持了我本人的观点。[随后,以友好的、过于热情的口吻说]您的统计逻辑是必不可少的。我认识到了不信国教的学术团体对科学的强调,而您具有大陆特点的研究又使我大开眼界。鉴于您文章中的资料以及您处理这些资料的娴熟的逻辑方法,尤其是您的那些发现,我希望,您的文章能够得到应有的承认”。63
这种在私下对独立的观点的趋同的承认,在适当的时候亦即当琼斯对《科学、技术与社会》进行评论时,又以公开的方式表现了出来。完全可以理解,琼斯的评论也发表在《伊希斯》上,从中摘录的一段简短的话,反映了这种学院式的风格:
作者认为极为重要的那些社会和文化价值观,为新教、虔敬主义以及清教等宗教运动所持有,尤其是为清教所持有。他指出,在最近几年,许多文章和著作都把注意力放在了清教与科学的密切联系上,同样,他本人则更进一步澄清和确认了这种关系,这种关系很快就会成为科学史的一个基本常识。总的来说,显然可以这样来形容这一重要的专题著作,即它的特点就是有着真正严谨的学术精神和方法。作者持有一种批判精神,陈述时非常谨慎,他广泛地收集证据,并以逻辑的方法把他的证据集中起来,用于解决他的这一课题的各种问题。64
当我最初回过头来看这些信件和评论时,我感到,这三个在一个被忽略的观点上达成共识的人的行为,似乎为梭罗(Thoreau)的相互赞扬的社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例子。所有这些行为都是赞颂和相互表达善良意愿的行为。但接下来我又想到,这种行为更是相互安慰的社会的一个例子。显而易见,当发现另外两个人也已认识到了他们各自贡献的独立性和互补性时,这三个人中的每一个人都得到了安慰。我在前面提到,没有冲突和积怨也可能是由于优先权的利害关系相对较小的缘故,这时,我不可避免地又会想起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精明的逆向评论[首先是I.伯纳德·科恩在他早期的专题著作《富兰克林与牛顿》(Franklin and Newton)中引用的,引这一段评论就足够了]。在思考其他人声称对他在电学的发现和发明拥有优先权时,富兰克林评论说:
当一个竞争者对他人的猜疑和妒忌很容易使你遇到反对,至少会使问题受到怀疑时,你的发明越小,你在与他争夺该发明的荣誉时所受到的屈辱也就越大。它本身不足以引起一场争论,没有人会认为你的证明和理由值得他们注意:如果你不就此问题进行争辩并证明你是对的,你不仅会在这样的事件中失去你具有独创性的荣誉,而且还会蒙受你没有独创性的耻辱;你不仅是个剽窃者,而且是个剽窃无价值的东西的人。如果这项发明比较大,那你蒙受的耻辱就会小一些;因为人们对一个人在公路上抢劫黄金,并不会像对他扒窃半个便士和四分之一个便士那样鄙视他。
从我以后对《科学、技术与社会》所预示的多重发现和伴随而来的优先权冲突的分析来看,在知识产权取决于同行对优先权的承认这种社会文化环境中,会频频出现多重发现,这种较高的出现频率,似乎为解释受结构影响的科学和技术中的社会冲突和认识冲突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这种冲突往往是误置的,而且并非是不可避免的。毕竟,这类结构影响是或然的而不是完全必然的。在这些结构的约束中,个人选择的自由程度是与社会学还原论的主张截然相反的。
七、 科学论文变化着的特性:个人知识与公共知识的差距
《科学、技术与社会》还预示了其他一些与科学中的“公有性”(或开放交流)和有组织的怀疑等规范和实践相关的主题,我现在很清楚,对于这些主题,我的关注中断了数十年之久。其中一个出现在对科学论文的发明和变化着的特性的一系列考察中(科学论文已经成了一种文化上相应的阐述和传播科学知识的模式)。
科学是公共的知识而不是私人的知识;虽然在科学中并没有明确地运用“他人”的观念,但总是会不言而喻地涉及它。一个科学家可以根据他自己个人的经验作出一个概括,并使之获得不需要进一步证实的有效定律的地位,但为了证明这个概括,研究者仍不得不设计一些判决性实验,它们须使从事于同样合作活动的其他科学家们确信无疑。一个问题的解决不仅要满足科学家个人的有效和适当的标准,而且也要满足他实际上或象征性地与之接触的那个群体的标准,这种对解决问题的压力,构成了推进具有说服力的严格研究的一种强大的社会推动力。科学家的工作在各方面受到他所探讨的现象的内在要求的影响,也许,他也同样直接地受到他对其他科学家可以推断的批评态度或实际批评的反应的影响,受到他改变自己的行为以符合这些批评态度的这种调整的影响。66
对科学知识作为公共知识的意义的这种考察,不久将在第一次阐述这个规范及其与之相关的社会上有组织的怀疑的实践时,得到更进一步的解释。不过在《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我马上又在关于科学论文的解释特性的论述中简略地说明了一下这种考察,而在20世纪30年代末,科学论文这个问题很难成为科学社会学家或科学史家关注的中心。“批评”作为一种复合的社会和认识过程会导致这样的环境,即
……对科学的理论和定律,不是按照理论或定律被导出的顺序,而是按照严格的逻辑和“科学”的方式(依照当时的证据标准)来陈述的。也就是说,即使科学家个人依据其私人经验认为理论是可接受的,在此很久以后,他也必须继续根据他所在文化现有的、已被确认的科学证明准则,构想出一种论证或证明。67
个人探索的实际过程与发表在公共出版物上受社会影响的对科学工作的说明之间,有着重大的差异,而这里对这些差异的评论只是初步的。但是,在回顾遥远的过去时所看到的那些评论的进一步的意义,我当时并没有想到。科学家在撰写公开发表的著作时,都采用了将能够赢得有鉴别力的科学同行们赞同的典型方式,但在对此现象进行考察时,我并没有认识到其中隐含的意义。近年来注重分析科学论述的史学家、社会学家和修辞学家的研究,与这一未得到阐明的论述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其中有些的确把注意力集中放在了作为说服性文献的科学文本上[史蒂文·沙宾(Steven Shapin)、约翰·S.纳尔逊(John S. Nelson)、阿伦·麦吉尔(Allan McGill)和唐纳德·N.麦克洛斯基(Donald N. McCloskey)];其他人关注的是把意义模糊的实验室观察结果转变为没有问题的科学文本[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和史蒂夫·伍尔加(Steve Woolgar)、卡林·诺尔塞蒂纳(Karin Knorr-Cetina)];还有些人则关注的是科学中口头和书写形式的论述的模式[迈克尔·马尔凯(Michael J. Mulkay)、G.奈杰尔·吉尔伯特(Nigel Gilbert)和迈克尔·马尔凯、达克尔·林奇(Michael Lynch)];最后,就目前的讨论而言,查尔斯·巴泽曼(Charles Bazerman)和其他人正在分析科学论文及其科学读者的变化。68
再回到《科学、技术与社会》这个话题上来,我注意到,大约有十二年左右,我没有再回来思考早期对科学论文的那些考察所隐含的意义,而那时的考察也只是边缘性的考察。20世纪50年代初,科学社会学仍未得到普遍承认,从事此项研究的人员稀少,对私人经验与公共报告之间具有社会特点的差异的考察,成了关于这一学科之研究模式的纲领性陈述的基础。有人论证说,当然,科学出版物和其他文献对于这个领域的研究来说仍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显然还不够。它们没有提供一种途径,使人们能共同观察在某一特定的科学研究之中正在进行的社会和认识过程:
像其他人一样,科学家同样倾向于深深地沉浸在自己的工作中,他们不能认识大量有可能发生在实验室中(就像有可能发生在工厂那样)的社会行动和社会互动,而且,参与这些社会互动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对这些互动没有意识。当然,已经有了大量关于“科学方法”的文献,据推断,也有关于科学家的“态度”和“价值观”的文献。但是,这类文献涉及的是社会科学家所称的理想模式,即科学家应当据以去思考、探索和行动的方式。它不一定按照所要求的详细程度描述科学家们实际思考、探索和行动的方式……如果社会科学家开始在物理学家和生物学家的实验室和野外工作站中进行观察,那么至少可能在短短几年中就会比以往的全部岁月学到更多的科学心理学和科学社会学的东西。
从我自己的研究纲领的见解中,也无意中露出了这类结论性的方法论和纲领性的题外话。不过,过了大约四分之一世纪以后,我可以肯定地说,拉图尔和史蒂夫·伍尔加在他们的专著《实验室生活》中、诺尔塞蒂纳在她的《制造知识》中,都独立地对在其实验室工作的科学家进行了详细的人类文化学研究。在这两个事例中,这些研究都集中在科学研究和科学论文的撰写过程中的知识建构上。以后又有了一些不同领域的研究,这些研究在基本的理论选择方面是各不相同的,在最初的观察和理论的取向方面是多种多样的。70
即使实验室以及其他领域的研究的主题没有重新出现在我的著述中,科学论文作为一种变化着的惯例形式这一主题,也的确出现了。我在20世纪60年代末指出:
……有关科学家会冷静、有条不紊并且准确无误地接近他们所报告的结果这种形象,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左右着科学论文写作的那些规则。我们知道,这种规则要求这些论文是经过很多删改的著作,要求在最终形成对任何事物的报道时删除一切复杂的事件和行为,而只把它们认识的实质内容保留下来。71
几乎在同时,我又重新指出了这种模式对科学史和科学社会学的某些意义:
很典型的是,科学论文或专著看起来貌似准确无误,它几乎或者根本不会再产生实际在研究中混乱地交织在一起的直觉的跳跃、不正确的出发点、错误、不严谨的结论以及巧合等。因此,关于科学的公开记录,无法提供许多重新构造科学发展的实际过程所必需的原材料的来源。72
没过多久,哈丽特·朱克曼和我于1971年合作对科学杂志和科学论文早期的制度化进行了分析。73可以认为,杂志和论文都是一种不断演化的社会安排,通过这种安排,不仅能实现传播新发现的科学知识的明显目的,而且还能因此对那种知识的知识产权进行注册。举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亨利·奥尔登伯格(Henry Oldenburg)是当时新成立的皇家学会的第一位编辑,他相当有见识,而且从一开始就认识到,这些新的制度能够通过公开记录一个用以交流的科学报告首次收到时的日期,有效地确立和维护优先权。罗伯特·玻意耳是奥尔登伯格的好朋友,长期以来认为自己是“哲学抢劫”的受害者,为了消除他的疑虑,奥尔登伯格在写给他的一封信中阐明了这种保护知识产权的功能:
“此学会总是试图,而且我认为迄今所做的就是,如您所建议的那样,当任何观察和实验首次提到时,注意其注册的时间。”……为了使这种做法的作用明确化,皇家学会已再次宣布,它将及时做记录:如已致函给[惠更斯],对他自愿地向学会通报他所取得的新发现或他想做的新实验,学会将非常认真地登记取得新成果的人和时间,使成果如实得以传播;这样可使发明的荣誉流芳百世。74
正如我们指出的那样,奥尔登伯格进而告诉玻意耳,他确信这种制度化的实践:“……所有杰出的人都会得到鼓励尽可能地通报他们的知识和发现,我们相信这一古老的名言:Suum cuique tribuere[物归其主]。”75
早在17世纪,新自然哲学家亦即科学家就有了这样清晰的概念,这种概念可能导致人们接受那种刚刚出现的自由交流规范,这种自由交流即朱克曼和我后来所描述的“主动交换……即公开成果,以换取在制度上有保证的向他人提供新知识的荣誉性产权”。76
在《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所提出的那些早期的关于科学论文的特性和功能的思想,只是在我后来的研究中被证明是一些预示。确实,我以后又注意到了作为社会文化的一种形式的科学论文更进一步的一些特性,但是显然,并没有注意到其他更多的社会学意义。这又是一种既持续又有中断的模式。
八、 科学中的问题选择问题
科学中的问题选择这个问题,并非仅仅像《科学、技术与社会》所预示的那样,是该书的中心主题。这部专著几乎有一半的篇幅,致力于追溯17世纪英格兰科学“兴趣中心”的转移,再者就是试图说明依据统计而得出的当时的科学爱好者总体和个人的问题选择模式。从第7章到第11章集中讨论了“内部的”(或者说“内在的”)和“外部的”过程的相互作用,这些过程形成了所观察到的那些问题选择的模式。这部专著自始至终都在进行一致的努力,尤其是要通过区分社会经济和技术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方式,对各自类型的那些影响的程度加以估计,对其特性作出分析。
所有这些,结果证明是我在以后几十年中对问题选择的持续兴趣的初步准备,我把这个问题看作是科学社会学中的一般性问题。即使篇幅允许我详细地评价这些早期和后来的阐述(当然,实际上不允许),我也不一定这样做。因为已经有人先对这一主题进行了出色的研究了。A.鲁珀特·霍尔(A. Rupert Hall)在他对这部专著的重新考察中,史蒂文·沙宾于1988年发表在《伊希斯》上有关《科学、技术与社会》的专题讨论中,都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伯纳德·科恩在他为这部书所写的内容广泛的《导言》中,对这个主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思考,哈丽特·朱克曼在于1988年首次提交给纪念《科学、技术与社会》发表五十周年的耶路撒冷会议的一篇论文中,也详细地考察了这一主题。77
九、 社会行动未预料到的结果的恰当事例:“清教与科学”假说
《科学、技术与社会》提出了这样一个假说,即一般而言禁欲主义的新教,特别是清教,有助于使新科学合法化。对这一假说的阐述,很大程度上出自这样一种思想,即使新科学合理化主要是那种源于加尔文教义的宗教伦理之未预料到的和并非有意的后果,从一定程度上讲,这种后果也来源于路德教义和梅兰希顿教义的宗教伦理。尽管具有神授能力的宗教改革者们时常斥责被发觉是神学观念的颠覆者的新科学思想(哥白尼宇宙学说就是他们攻击的一个主要目标),但他们却发展出一组价值观,它们“……无意之中促进了近代科学。清教的几乎不加掩饰的功利主义、对世俗的兴趣、有条不紊且坚持不懈的行动、彻底的经验论、倡导自由研究的权利乃至责任以及反传统主义,所有这一切总括在一起,都是与科学中同样的价值观念相一致的”。78
碰巧的是,这种关于清教与科学的关系的社会学和历史学的个案研究,与在准备这一博士论文时正在发展的一种更为普遍的理论分析是协调一致的。我曾写过一篇题为《有目的的社会行动未预料到的结果》(“The Unanticipated Consequences of Purposive Social Action”)的论文,对清教与科学的关系的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把它看作是社会和文化变迁中的一种基本过程。79该论文把未预料到的结果分为几种类型,并且分析了对这些不同类型有利的种种条件。因此,《科学、技术与社会》并没有对未预料到的结果这一概念作出预示,而是用来作为一个历史上重要的恰当个案。
未预料到的结果的核心观念后来分化为未预料到的,并非有意的和未认识到的结果,自那时以来,它一直是我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的中心。它在下列概念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例如:潜隐(有别于外显)功能和潜在的反功能,自拆台脚的预言和自我应验的预言,研究中的意外发现的模式,以及以前提到的马太效应概念和优势积累等概念,我们的一览表就此为止吧。
所幸的是,我们在此不需要考察未预料到的结果这一基本观念的那些不同的扩展,因为最近的一篇完全讨论这一主题的文章,对它们已经进行了概述。80这样,我就可以马上结束《科学、技术与社会》这个节略的有关预示的清单,这个清单实质上是科恩教授所写的《导言》和熊彼特的那段引语所要求的。
显然,应该说一句表示感谢的祈祷文了。
十、 附录:“科学、技术与社会(STS)”这个三词组的产生和传播
像这个过长的清单一样,这个简短的附录事实上也是那篇《导言》所要求的。在比较这一博士论文以及它已经出版的修订本时,科恩教授要求注意它们不同的标题。当然,“17世纪英格兰科学发展的社会学方面”是个很别扭的标题,具有代表性的是,我们的研究生们会宣称这是我们旷日持久并且令人精疲力竭的劳动的最初成果。这个标题既冗长又不能提供信息。它既没有暗示当时当地科学与技术的相互作用,也没有暗示科学和技术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在三年以后修订过的这一专著出版时,书的标题已经变得多少在语义上更具有分析特点,而且肯定韵律感更强了。正如科恩教授指出的那样:
默顿著作引人注目的标题表明了它的新颖性,这种特性可能很容易使许多读者对它敬而远之。今天,我们对这三个组合在一起的词——“科学、技术与社会”已经很熟悉了;在研讨会、研究小组、会议和政策声明的名称中,它们常常联系在一起。但是在20世纪30年代末,情况还不是这样。其中的两个词构成了一份马克思主义杂志的刊名,即《科学与社会》(Science and Society),但是,在《科学、技术与社会》于1938年发表在《奥西里斯》以前,我还没有看到这么明确地把这三个词组合在一起的用法。我一直设想,他是第一个使用这个三词组的学者。81
我无法说,是否真是从这以后,这个第一次出现的三词组变得广为人知了。像科恩教授一样,我也知道以前没有出现过这个“三词组”。但是在当时,我并没有搜索可能的先行者。无论如何,如果我们可以依赖这种回溯效应(通过这种效应,新思想的形成,或者,像在这个个案中那样,相应的短语的形成,会激起读者实际的或表面的期待),我们仍有可能偶然发现一个到目前为止未被注意到的先驱。
不过,即使后来这个三词组的出现是有条件的,依然毋庸置疑它现在会普遍流行。只是到了现在,在科恩教授作了这番评论以后,我才想到了它的传播的进一步问题。它是什么时候开始在学术讨论中传播,并进入包括政府用语和机构在内的其他语言和机构之中的?我猜想,这个短语(及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的首字母缩略词STS)开始传播时,是作为被延误了,并且是缓慢出现的科学社会学领域和科学社会学史领域的一个关联词。这时大概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至少,我确实回想起了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Center for Advanced Study in the Behavioral Sciences)设立过一个“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项目”。作为该项目的一部分,由哈丽特·朱克曼、乔舒亚·莱德伯格(Joshua Lederberg)、耶胡达·埃尔卡纳、阿诺德·萨克雷(Arnold Thackray)和我本人组成的一个小组,把1973—1974学年用在了“科学知识的历史社会学”的研究上。82到了70年代末,艾娜·施皮尔格—罗辛(Ina Spiegel-Rosing)和德里克·J.德·索拉·普赖斯把他们新的研究成果的选集定名为《从跨学科的观点看科学、技术与社会》(Science,Technology and Society:A Cross-Disciplinary Perspective)。83而在过去十年左右的时间里,相当多的大学设立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研究项目、研究中心和研究机构,这些导致了最近(1988年)全国科学、技术与社会协会的成立(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cience,Technology and Society)。也许,作为制度化的一个决定性意义的指标,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为博士后设立了一个“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项目”,并且为“科学(或技术)史、科学(或技术)哲学、科学(或技术)伦理学、科学(或技术)心理学、科学(或技术)人类学”的研究,设立了“专业发展奖”。这样,“科学、技术与社会”这个三词组也许已经成了迅速发展的科学社会科学的一个主要的语义标志。
注释
1 约瑟夫·K.熊彼特:《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原载于《国民经济与社会福利政策杂志》(Zeitschrift fur Volkswirtschaft und Sozialpolitik)1(1921年):第197—206页,重印于《十个伟大的经济学家:从马克思到凯恩斯》(Ten Great Economists:From Marx to Keyne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1),第87页。
2 参见阿诺德·萨克雷和R.K.默顿:《关于学科建设:乔治·萨顿的悖论》(“On Discipline Building:The Paradox of George Sarton”),原载于《伊希斯》63(1972年):第473—495页。另可参见阿诺德·萨克雷和R.K.默顿:《乔治·萨顿》(“George Sarton”),见查尔斯·C.吉利斯皮主编:《科学传记辞典》(Dictionary of Scientific Biography,New York:Charles Scribner’s Sons,1975)。《伊希斯》自1912年创刊以来一直在出版。《奥西里斯》由萨顿于1936年创办,曾一度停刊,后来由科学史学会复刊,阿诺德·萨克雷主持其编辑,出版了一个新的系列。
3 乔纳森·R.科尔和哈丽特·朱克曼:《一个科学专业的出现:科学社会学自我例证的个案》(“The Emergence of a Scientific Specialty:The Self-Exemplifying Case”),见刘易斯·A.科瑟尔(Lewis A. Coser)主编:《社会结构的观念》(The Idea of Social Structure,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75),第139—174页,尤请参见第144页。
4 除了为这部书所写的这篇《导言》外,科恩教授还在他发表在《科学美国人》[(Scientific American)228(1973年):第117—120页]的评论性文章中,考察过我的专题著作:另可参见:《〈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出版环境及其结果》(“The Publication of Science,Technology and Society:Circumstances and Consequences”),原载于《伊希斯》79(1988年):第571—582页;以及《一些文献对传播和接受默顿论题的看法》(“Some Documentary Reflections on the Dissemination and Reception of the Merton Thesis”),见乔恩·克拉克(Jon Clark)主编:《R.K.默顿:共识与争论》(R.K. Merton:Consensus and Controversy,New York & London:The Falmer Press,1990)。克拉克主编的此书还包括了其他一些关于这个主题的论文,例如:A.鲁珀特·霍尔:《未成熟的巨人不是侏儒:“默顿论题”与科学社会学》(“Infant Giants Are Not Pygmies:‘Merton Thesis’ and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皮奥·拉坦希(Pio Rattansi):《清教与科学的兴起:五十年之后的默顿论题》(“Puritanism and the Rise of Science:Merton Thesis After Fifty Years”);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r):《对默顿论题的非难》(“Animadversions in Mertonem”);以及尼科·斯特尔(Nico Stehr):《默顿的科学社会学》(“Merton’s Sociology of Science”)。
5 参见科恩为这部书所写的《导言》,第9页、第24页。
6 R.K.默顿:《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68,3d ed.),第21页。
7 有关这种预示论的相关的例子,请参见同上书,尤请参见第13—27页。
8在科学中,后续的问题并非是现成的,而是需要通过可描述的过程来识别的,关于这种思想的含义,请参见R.K.默顿:《关于社会学中问题——发现的笔记》(“Notes on Problem-Finding in Sociology”),见默顿、伦纳德·布鲁姆(Leonard Broom)和小伦纳德·S.科特雷尔(Leonard S. Cottrell,Jr.)主编:《今日社会学:问题与展望》(Sociology Today:Problems and Prospects,New York:Basic Books,1959),第x—xxxiv页,更进一步的阐述请参见R.K.默顿:《一个社会学家笔记本的三个片断:确认现象、列举出的无知状况以及战略研究的资料》(“Three Fragments from a Sociologist’s Notebooks:Establishing the Phenomenon,Specified lgnorance,and Strategic Research Materials”),原载于《社会学评论年鉴》(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13(1987年):第1—28页。
9 R.K.默顿:《科学社会学散忆》(The Sociology of Science:An Episodic Memoir,Carbondale: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1979),第22页。
10 这一点也许应当补充到理查德·惠特利(Richard Whitley)的《黑箱论与科学社会学:试论这个领域的主要发展》(“Black Boxism and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A Discussion of Major Development in the Field”)的清单之中,这一点被他忽略了,见《社会学专题评论》(Sociological Review Monographs),第18卷,P.哈尔莫斯(Halmos)主编:《科学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ce),1972年:第61—92页。
11 R.K.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83页,黑体字为我所标。
12 R.K.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225页,黑体字为我所标。
13 关于“原始观念”(Urideen)的概念,请参见路德维克·弗莱克(Ludwik Fleck):《一个科学事实的起源和显现》[Genesis and Development of A Scientific Fact,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35)1979]第23—27页;另可参见耶胡达·埃尔卡纳:《能量守恒定律的发现》(Discovery of the Conservation of Energy,London:Hutchinson,1974),第14—17页。
14 R.K.默顿:《社会所期待的持续(一):关于社会学概念形成的个案研究》(“Socially Expected Durations I:A Case Study of Concept Formation in Sociology”),见 W.W. 鲍威尔(Powell)和理查德·罗宾斯(Richard Robbins)主编:《冲突与共识:刘易斯·A.科瑟尔纪念文集》(Conflict and Consensus:A Festschrift in Honor of Lewis A. Coser,New York:The Free Press,1984),第267页。
15 R.K.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231页,以及第231页,注61。
16 参见R.K.默顿:《科学与社会秩序》,原载于《科学哲学》5(1938年7月):第321—337页。直到现在,我才找回了我与该刊编辑威廉·马里亚斯·马利索夫(William Marias Malisoff)的往来信件,这些信件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个杂志而不是一个社会学杂志发表了此文,并且可以作为那时暂时停止把科学社会学与科学哲学联系起来的努力的一个见证。马利索夫在1938年3月7日写道:“我们几个人已经表达了这样一种愿望,即应当让您关注《科学哲学》。我一直欣赏您多年来发表的著作,因而,我很高兴与您联系。或许,您有一些手头资料,它们可能适合在本刊发表。我们急切地希望避开那些一直像雪片般袭向我们的大量空洞无物、晦涩难懂的材料。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发表一些有实质内容、比以前条理更清晰、更适合科学读者的资料。如蒙回复,并得到您一两条有建设性的批评,我们将不胜荣幸。”
当时,剑桥与曼哈顿之间的邮件往来比现在快多了,四天以后,我就回了信,我写道:“……对我来说,要[对《科学哲学》]提出任何改进的建议恐怕太自以为是了。不过,我认为,贵刊更多地关注科学的社会方面,发表一些从经验上检验知识社会学假说或有关这个领域的其他相关问题的文章,也许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至于您询问我是否有些‘手头资料’,我可以给您一个肯定的答复。碰巧,我有一篇曾于1937年的圣诞节在美国社会学学会会议上宣读的论文,您也许会对该文感兴趣。我冒昧地给您寄去这篇论文的打字稿,请您看看是否有可能发表。无论发表与否,是否能请您在不久的将来对我的这篇文章谈点您的看法?”
与现在相比,当时学术著作的出版更为快捷,这篇论文四个月后便发表了。
17 参见诺曼·S.斯托勒在其主编的R.K.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与经验研究》(The Sociology of Science: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Investigation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中,为该书第三部分所撰写的《编者导读》,见第224页。
18 戴维·A.霍林格(David A. Hollinger):《为民主的辩护与罗伯特·K.默顿对科学的精神特质的阐述》(“The Defence of Democracy and Robert K. Merton’s Formulation of the Scientific Ethos”),见罗伯特·阿龙·琼斯(Robert Alun Jones)和亨里卡·库克里克(Henrika Kuklick)主编:《知识与社会》(Knowledge and Society,Greenwich,Conn.:JAI Press,1983),第4卷,第1—15页。
19 R.K.默顿:《科学与社会秩序》,第326页,以及第326页,注16。
20 这篇集中讨论构成科学的精神特质的几个规范的文章,最初以《论科学与民主》为题,发表在短命的《法律社会学与政治社会学杂志》(Journal of Legal and Political Sociology)1942年第1期,这本杂志由从当时被纳粹占领的法国逃亡出来的乔治·古尔维奇(Georges Gurvitch)于1942年创办。以后这篇文章基本上找不到了,后又在我的《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的几个版本(New York:The Free Press,1949,1957,1968)中重印。为了对其意义继续进行阐述,该文后来又以《科学的规范结构》(“The Normative Structure of Science”)为题,作为《科学社会学》(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的第13章重印;最后的这段引文见于《科学社会学》第270页(指英文版页码,参见本书边码,下同。——译者)。
21 以下仅仅是一部分对作为科学的精神特质之核心的这些规范的重要讨论,以及对它们的应用:伯纳德·巴伯:《科学与社会秩序》(New York:The Free Press,1952);沃伦·O.哈格斯特龙(Warren O. Hagstrom):《科学共同体》(The Scientific Community,New York:Basic Books,1965);诺曼·W.斯托勒:《科学的社会系统》(The Social System of Science,New York:Holt,Rinehart & Winston,1966);S.B.巴恩斯(Barnes)和R.G.A.多耳比(Dolby):《科学的精神特质:一种离经叛道的观点》(“The Scientific Ethos:A Deviant Viewpoint”),原载于《欧洲社会学杂志》(European Journal Sociology)11(1970年):第3—25页;安德烈·F.库尔南(Andr F. Cournand)与哈丽特·朱克曼:《科学的规则》(“The Code of Science”),原载于《基础研究》(Studium Generale)23(1970年10月),第942—961页;斯蒂芬·科特格罗夫(Stephen Cotgrove)和史蒂文·博克斯(Steven Box):《科学、工业与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Science,Industry and Society:Studies in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London:Allen & Unwin,1970);迈克尔·J.马尔凯:《自然科学中的某些文化生长因素》(“Some Aspects of Cultural Growth in the Natural Science”),原载于《社会研究》(Social Research)36(1969年):第22—52页;杰里·D.加斯顿(Jerry D. Gaston):《科学中的独创性与竞争》(Originality and Competition in Scienc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第5章;约翰·劳(John Law)和戴维·弗伦奇(David French):《规范的和解释性的科学社会学》(“Normative and Interpretive Sociologies of Science”),原载于《社会学评论》(Sociological Review)25(1974年):第373—377页;西亚伦·麦卡拉(Ciaran McCullagh):《默顿的科学规范观》(“Merton’s View of the Norm of Science”),原载于《科学之社会研究》(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4(1974年):第249—266页;伊恩·米特罗夫(Ian Mitroff):《阿波罗登月科学家的一个选择性群体的规范和反规范》(“Norms and Counter-norms in a Select Group of Apollo Moon Scientists”),原载于《美国社会学评论》(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39(1974年):第579—595页;迈克尔·J.马尔凯:《科学中的规范和意识形态》(“Norms and Ideology in Science”),原载于《社会研究》15(1976年):第627—656页;哈丽特·朱克曼:《科学中的越轨行为与社会控制》(“Deviant Behavior and Social Control in Science”),见E.A.萨格林(Sagarin)主编:《越轨与社会变迁》(Deviance and Social Change,Beverly Hills,Calif.:Sage,1977),第 87—137页;杰里·D.加斯顿:《英国和美国科学界的奖励系统》(The Reward System in British and American Science,New York:Wiley,1978);尼科·斯特尔:《修正的科学的精神特质》(“The Ethos of Science Revised”),原载于《社会学探索》(Sociological Inquiry)48(1978年):第172—196页;R.A.罗思曼(Rothman):《不同的关于科学的精神特质的一种异议》(“A Dissent View on the Scientific Ethos”),原载于《英国社会学杂志》(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7(1979年):第151—154页;约瑟夫·本-戴维(Joseph Ben-David):《历经半个世纪的科学的精神特质》(“The Scientific Ethos:The Last Half-Century”),见J.R.菲利普(Philip)和T.J.康伦(Conlon)主编:《科学与政治:理想、幻想和现实》(Science and the Polity:Ideals,Illusions,and Realities,Canberra:Australian Academy of Science,1980),第13—27页;迈克尔·J.马尔凯:《解释与规则的应用:科学规范的个案》(“Interpretation and the Use of Rules:The Case of the Norms of Science”),原载于托马斯·F.吉尔林(Thomas F. Gieryn)主编:《科学与社会结构》(Science and Social Structure,New York: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1980),第111—125页;托马斯·F.吉尔林:《科学社会学中相对主义的建构主义纲领:冗余与退却》(“Relativist Constructivist Programmes in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Redundance and Retreat”)、《并非定论:科学社会学中凸显一方的两分法》(“Not Last Words:One-out Dichotomies in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原载于《科学之社会研究》12(1982年):第279—297页和第329—335页;H.M.科林斯(Collins):《科学社会学中的知识、规范和规则》(“Knowledge,Norms,and Rules in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原载于《科学之社会研究》12(1982年):第299—309页;尼娜·特伦(Nina Toren):《科学家的新准则》(“New Code of Scientists”),原载于《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工程管理学报》(IEEE Transactions on Engineering Management)EM-27(1980年):第79—94页;沃伦·施莫斯(Warren Schmaus):《欺诈与科学规范》(“Fraud and the Norms of Sciences”),原载于《科学、技术与人类价值观》(Science,Technology and Human Values)8(1983年):第12—22页;尼娜·特伦:《从一种元理论观点看科学的精神特质之争》(“The Scientific Ethos Debate:A Meta-Theoretical View”),原载于《社会科学与医学》(Social Science and Medicine)17(1983年):1665—1672页;哈丽特·朱克曼:《科学中的规范与越轨行为》(“Norms and Deviant Behavior in Science”),原载于《科学、技术与人类价值》9(1984年):第7—13页;史蒂文·沙宾:《对默顿论题的理解》(“Understanding the Merton Thesis”),原载于《伊希斯》79(1988年):第594—605页;哈丽特·朱克曼:《科学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ce”),见尼尔·J.斯梅尔瑟(Neil J. Smelser)主编:《社会学手册》(Handbook of Sociology,Newbury Park,Calif.:Sage Publications,1988),第511—574页,尤请参见第514—526页;沃尔克·麦耶(Volker Meja)和尼科·斯特尔:《知识社会学与科学的精神特质》(“Sociology of Knowledge and the Ethos of Science”),见赫尔曼·斯特拉瑟(Herman Strasser)等编:《沃纳·斯塔克纪念文集》(Gedenkschrift für Werner Stark,New York:Fordham University Press,1990);S.哈里斯(Harris):《精神特质、意识形态与早期现代科学:从耶稣会士的科学活动对默顿论题的再考察》(“Ethos,Ideology,and the Early Modern Science:Reexamining the Merton Thesis in Light of Jesuit Scientific Activity”),原载于《科学的来龙去脉》(Science in Context),1989年第3卷(已付印);尼娜·特伦:《科学与文化环境》(Science and Cultural Context,New York:Peter Lang,1988)尤请参见第三章:《科学的精神特质与科学家的规范》(“The Ethos of Science and Norms of Scientists”)。
22 参见朱克曼:《科学社会学》,第516页。
23 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1941),见《科学社会学》,第276页。
24 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1941),见《科学社会学》,第276页。
25 R.K.默顿:《社会结构与失范》,原载于《美国社会学评论》3(1938年):第672—682页。
26 默顿:《科学社会学》,第273页。
27 默顿:《科学社会学》,第273页。
28 R.K.默顿:《站在巨人的肩上》(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A Shandean Postscript,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65),1985年的20周年版有一个作者新写的前言,以及文学评论家丹尼斯·多诺霍(Denis Donoghue)写的一个后记,该后记与现在的讨论相关。
29 R.K.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见《科学社会学》,第270页。
30 R.K.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见《科学社会学》,第273页,黑体字为我所标。
31 R.K.默顿:《科学界的马太效应》(“The Matthew Effect in Science”),原载于《科学》(Science)199(1968年):第55—63页,以及《科学界的马太效应(二):累积优势和知识产权的象征意义》(“The Matthew Effect in Science II:Cumulative Advantage and the Symbolis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原载于《伊希斯》79(1988年):第606—623页。
32 R.K.默顿:《科学社会学散忆》(Carbondale: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1979),第89页。
33 相关的例子有:哈丽特·朱克曼:《科学界的精英:美国诺贝尔奖获得者》(Scienti fic Elite:Nobel Laureates in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The Free Press,1977);哈丽特·朱克曼和乔纳森·科尔:《美国科学界的妇女》(“Woman in American Science”),原载于《米涅瓦》(Minerva)13(1976年):第82—102页;乔纳森·R.科尔和斯蒂芬·科尔:《科学界的社会分层》(Social Stratification in Scienc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乔纳森·R.科尔:《公平的科学:科学共同体中的妇女》(Fair Science:Women in the Scientific Community,New York:The Free Press,1979)。
34 哈丽特·朱克曼:《优势积累和劣势积累的理论及其思想变迁》(“Accumulation of 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The Theory and Its Intellectual Biography”),原载于卡洛·蒙伽蒂尼(Carlo Mongardini)和西蒙纳塔·泰伯尼(Simonetta Tabboni)主编:《罗伯特·K.默顿的成就与当代社会学》(L’Opera di Robert K. Merton e la sociologia contemporanea,Genoa:Acig,1989),第153—176页。
35 哈丽特·朱克曼在《默顿的另一个论题》(“The Other Modern Thesis”,原载于《科学的来龙去脉》,1989年第3卷)中,科恩在他为这部书所写的《导言》的第9页都指出了这一点。
36 R.K.默顿:《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169页,注30。
37 R.K.默顿:《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科学社会学的一章》,原载于《美国社会学评论》22(1957年12月):第635—659页,引文见第635页;有关最近对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优先权冲突的修辞学分析,请参见艾伦·G.格罗斯(Alan G. Gross):《关于科学发明的修辞发明:一种社会规范的出现和转化》(“The Rhetorical Invention of Scientific Invention:The Emergence and Transformation of a Social Norm”),见赫伯特·W. 西蒙斯(Herbert W. Simons)主编:《人文科学中的修辞术》(Rhetoric in the Human Sciences,London & Newbury Park:Sage,1989),第91—107页。
38 R.K.默顿:《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科学社会学的一章》,第639—640页。
39 R.K.默顿:《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科学社会学的一章》,第640页。
40 诺曼·W.斯托勒:《编者导言》,见默顿:《科学社会学》,第xxiii—xxiv页。
41 阿瑟·L.斯廷奇科布:《默顿的社会结构理论》(“Merton’s Theory of Social Structure”),见易斯·A.科瑟尔主编:《社会结构的观念》(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75),第16页。
42 见易斯·A.科瑟尔主编:《社会结构的观念》(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75),第24页。
43 R.K.默顿:《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科学社会学的一章》,第659页。
44 R.K.默顿:《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154页。
45 R.K.默顿:《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168—169页。
46 R.K.默顿:《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195—196页;关于17世纪的多重发现的个案,也可参见第173和218—219页;I.伯纳德·科恩在以下文章中也注意到了这种早期的关注:《一些文献对传播和接受默顿论题的看法》,见乔恩·克拉克主编:《R.K.默顿:共识与争论》(New York & London:The Falmer Press,1990)。
47 查尔斯·C.吉利斯皮:《默顿论题》(“Mertonian Theses”),原载于《科学》184(1974年):第656—660页。我近年来评论说,这个小插曲说明“战略研究基础”这种观念在分析上的相关性,参见R.K.默顿:《一个社会学家笔记本的三个片断:确认现象、列举出的无知状况以及战略研究的资料》,原载于《社会学评论年鉴》13(1987年):第1—28页,见第22—23页。
48 艾尔弗雷德·克罗伯在其专题论文《超机体》(“The Superorganic”)中,出色地提出了独立再发现的“文化基础”理论,该文最初发表在《美国社会学家》(The American Sociologist)19(1917年):第163—213页;后来由社会学出版社(Hanover,New Hampshire)以单行本的形式于1927年重印;以后又以更易于理解的方式出现在A.L.克罗伯:《文化的本质》(The Nature of Cultur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2),第22—51页。
49 威廉·F.奥格本:《社会变迁》(Social Change,New York:B. W. Huebsch,1922),第90—122页;W.F.奥格本和多罗西·S.托马斯:《发明创造是必然的吗?——论社会进化》(“Are Inventions Inevitable?A Note on Social Evolution”),原载于《政治科学季刊》(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37(1922年):第83—98页。
50 伯纳德·巴伯:《科学与社会秩序》(New York:The Free Press,1952),重印本(New York:Collier Books,1962)。
51 特里威廉夫人编:《麦考莱勋爵杂文集》(Miscellaneous Works of Lord Macaulay,New York:Harper,1880),第1卷,第110—111页。
52 R.K.默顿:《科学中的单一发现和多重发现》(“Singletons and Multiples in Scientific Discovery”),原载于美国哲学学会《会刊》(Proceedings),第105卷,第5期(1961年10月):第470—486页,见第476页a。
53 R.K.默顿:《科学中的单一发现和多重发现》(“Singletons and Multiples in Scientific Discovery”),原载于美国哲学学会《会刊》(Proceedings),第105卷,第5期(1961年10月):第483页a。
54 R.K.默顿:《科学中的单一发现和多重发现》(“Singletons and Multiples in Scientific Discovery”),原载于美国哲学学会《会刊》(Proceedings),第105卷,第5期(1961年10月):第484页a—b。
55 托马斯·S.库恩:《能量守恒就是同时发现的一个例子》(“Energy Conservation as an Example of Simultaneous Discovery”),见马歇尔·克拉杰特(Marshall Clagett)等编:《科学史的关键问题》(Critical Problem in the History of Science,Madison: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59),第321—356页;德里克·普赖斯:《小科学、大科学》[Little Science,Big Science,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1963)1986];耶胡达·埃尔卡纳:《能量守恒是同时发现的一个例子吗?》(“The Energy Conservation:A Case of Simultaneous Discovery?”),原载于《国际科学史档案》(Archives Internationales d’Histoire des Sciences)23(1970年):第31—60页;迪安·K.西蒙顿从20世纪70年代起写了数篇关于多重发现的论文,他的《科学天才:科学心理学》(Scientific Genius:A Psychology of Science,Cambridge:Cambrideg University Press,1988)参照了这些论文,并把它们融入该书之中了;奥古斯丁·布兰尼根:《科学发现的社会基础》(The Social Basis of Scientific Discove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
56 哈丽特·朱克曼:《科学社会学》,见尼尔·J.斯梅尔瑟主编:《社会学手册》(Newbury Park,Calif.:Sage Publications,1988),第511—574页,尤请参见第541—546页。朱克曼的以下评述具有特别的理论意义:“多重独立发现现象令一些人感到烦恼,他们主张,科学知识的生产在很大程度上是或者完全是偶然的和地域性的。”参见第555—556页,第564页,注87。
57 R.K.默顿:《作为战略研究基础的多重发现》(“Multiple Discoveries in Science as a Strategic Research Site”,1963),重印于默顿:《科学社会学》,第371—382页。
58 I.伯纳德·科恩:《一些文献对传播和接受默顿论题的看法》。
59 索罗金对1934年那份原稿的非常苛刻的指责,记录在他的亲笔信和这位研究生的回信中,这些信件被里夫卡·费尔德黑(Rivka Feldhay)和耶胡达·埃尔卡纳编入了一个专题论文集《“默顿之后”:17世纪欧洲的新教和天主教科学》(“After Merton”:Protestant and Catholic Science in Seventeenth Century Europe)之中,见《科学的来龙去脉》,1989年第3卷。《清教、虔敬主义与科学》这篇论文,发表在一家英国杂志《社会学评论》28(1936年):第1—30页。
60 I.伯纳德·科恩:《一些文献对传播和接受默顿论题的看法》。
61 “‘引发争端’的动因”是从罗伯特·胡克致牛顿的一封信中引申而来的,他在这封信中指出,他们反反复复关于优先权的争论,是通过“私人信件”而不是通过公开方式进行的。随后,胡克进而又说:“我认为,这是两个富有哲学精神的人的一种竞争方式,尽管我承认,两个互不相让的人这种冲突有可能达成谅解,可是,如果他们受到别人的挑拨和刺激,它将会产生一些激化矛盾的不利因素,从而只会起到……引发争端的作用。”《站在巨人的肩上》以漫游的方式,追溯了这种本意是在重要的科学讨论中促成谅解而不是激化矛盾的动因的历史,参见该书第26—29、32、61、101、142、190和243页。斯蒂芬·杰伊·古尔德(Stephen Jay Could)在《雅致的卵石,漂亮的贝壳:评 〈站在巨人的肩上〉》(“Polished Pebbles,Pretty Shells:an Appreciation of OTSOG”)中,对这种后来重新发现的动因的局部环境,进行了颇有见地、非常透彻并且极富吸引力的阐述,见乔恩·克拉克主编:《R.K.默顿:共识与争论》。
62 参见 R.K.默顿有关理查德·福斯特·琼斯的《古代人与现代人:论著之战的背景研究》(St. Louis:Washington University Studies,1936)的评论,该评论原载于《伊希斯》25(1936年):第171—172页。我并不打算停下来对从这篇评论中引出的这段终究过于简化的陈述加以评论。
63 理查德·F. 琼斯1936年3月19日致 R.K.默顿的信。
64 参见 R.F. 琼斯有关 R.K.默顿的《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Osiris,Vol.4,part 2,Bruges 1938)的评论,该评论原载于《伊希斯》31(1940年):第438—441页。
65 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话转引自 I.伯纳德·科恩:《富兰克林与牛顿》(Philadelphia: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1956),第75—76页。
66 R.K.默顿:《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219页。
67 R.K.默顿:《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220页。
68 相关的各种分析有很多,只以其中的一些为例,例如,可参见史蒂文·沙宾:《泵与环境:罗伯特·玻意耳的写作技巧》(“Pump and Circumstance:Robert Boyle’s Literary Technology”),原载于《科学之社会研究》14(1984年):第481—520页;约翰·S.纳尔逊、阿伦·麦吉尔和唐纳德·N.麦克洛斯基主编:《人文科学的修辞术》(The Rhetoric of the human Sciences,Madison: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87);布鲁诺·拉图尔和史蒂夫·伍尔加:《实验室生活:科学事实的建构过程》(Laboratory Life: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Scientific Facts,Beverly Hills,Calif.:Sage,1979);卡林·诺尔塞蒂纳:《制造知识:评科学的建构主义本质和相互联系的本质》(The Manufacture of Knowledge:An Essay on the Constructivist and Contextual Nature of Science,New York:Pergamon Press,1981);迈克尔·马尔凯:《语词与世界:社会学分析形式的探讨》(The Word and the World:Explorations in the Form of Sociological Analysis,London:Allen & Unwin,1985);G.奈杰尔·吉尔伯特和迈克尔·马尔凯:《打开潘多拉之盒:对科学家思想表达的社会学分析》(Opening Pandora’s Box:A Sociological Analysis of Scientists’ Discours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4);迈克尔·林奇:《实验室科学的技术和人工产物:研究实验室中的作坊工作和作坊谈话研究》(Art and Artefact in Laboratory Science:A Study of Shop Work and Shop Talk in a Research Laboratory,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1982)查尔斯·巴泽曼:《物理学实验报告在现代的演变:〈物理学评论〉有关光谱学的论文》(“Modern Evolution of the Experimental Report in Physics:Spectroscopic Articles in the Physical Review”),原载于《科学之社会研究》14(1984年):第163—196页;查尔斯·巴泽曼:《创造成文知识:科学中实验论文的类型及其功能》(Shaping Written Knowledge:The Genre and Activity of the Experimental Article in Science,Madison: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88),尤其是这一章:《报告实验:1665—1800年 〈皇家学会哲学学报〉 不断变化的关于科学活动的说明》(“Reporting the Experiment:The Changing Account of Scientific Doings in the 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1665—1800”),第 59—79页。
69 R.K.默顿:为巴伯的《科学与社会秩序》所写的前言,第xxii页。
70 布鲁诺·拉图尔和史蒂夫·伍尔加:《实验室生活》,诺尔-塞蒂纳:《制造知识》,参见注68;布鲁诺·拉图尔:《给我一个实验室,我将举起世界》(“Give Me a Laboratory and I Will Raise the World”),原载于卡林·诺尔塞蒂纳和迈克尔·J.马尔凯主编:《观察科学》(Science Observed,Beverly Hills,Calif:Sage,1983);第141—170页。有关对这些探索的总体看法,请参见史蒂夫·伍尔加:《评实验室研究的技术状况》(“Laboratory Studies:A Comment on the State of the Art”),原载于《科学之社会研究》12(1982年):第481—498页;哈里·M.科林斯:《科学知识社会学:当代科学研究》(“The 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Studies of Contemporary Science”),原载于《社会学评论年鉴》9(1983年):第265—285页;哈丽特·朱克曼:《科学社会学》(1988年,参见注56),尤请注意第 546—557页。皮埃尔·布尔迪厄的《对默顿论题的非难》对我的研究纲领和与之对立的极端相对主义者例如拉图尔和伍尔加的研究纲领,提出了简短而犀利的批评。
71 R.K.默顿:《科学家的行为模式》(“Behavior Patterns of Scientists”),《美国科学家》(American Scientist)58(1969年),第1—23页,尤请参见第2页。
72 参见R.K.默顿:《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New York:The Free Press,1968,3d ed.),第4页,以及第1章全文。
73 这是对《物理学评论》的档案所做的一种初步的系统性经验研究,参见哈丽特·朱克曼和 R.K.默顿:《科学界的评价模式:评议人体制的制度化、结构和功能》(“Patterns of Evaluation in science:Institutionalization,Structure and Functions of the Referee System”),原载于《米涅瓦》,第9卷,第1期(1971年1月),第66—100页。
74 载于《米涅瓦》,第9卷,第1期(1971年1月),第70页,引文见由A.鲁珀特·霍尔(A. Rupert Hall)和玛丽·博厄斯·霍尔(Marie Boas Hall)编辑和翻译的《亨利·奥尔登伯格书信集》(Correspondence of Henry Oldenburg),第2卷(Madison: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66),第319页,黑体字为我所标。
75 载于《米涅瓦》,第9卷,第1期(1971年1月),第70页,引文见《亨利·奥尔登伯格书信集》第2卷,第329页。
76 载于《米涅瓦》,第9卷,第1期(1971年1月),第70页。
77 A.鲁珀特·霍尔:《未成熟的巨人不是侏儒:“默顿论题”与科学社会学》;史蒂文·沙宾:《对默顿论题的理解》;伯纳德·科恩为这部书所写的《导言》;哈丽特·朱克曼:《默顿的另一个论题》,原载于《科学的来龙去脉》,1989年第3卷。
78 R.K.默顿:《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第136页,而且随处可见。
79 R.K.默顿:《有目的的社会行动未预料到的结果》,原载于《美国社会学评论》1(1936年):第894—904页。
80 R.K.默顿:《对未预料到的结果和类似的社会学观念的亲自解释》(“The Unanticipated Consequences and Kindred Sociological Ideas:A Personal Gloss”),原载于卡洛·蒙伽蒂尼和西蒙纳塔·泰伯尼主编:《罗伯特·K.默顿的成就与当代社会学》(Genoa:Acig,1989),第307—329页。
81 I.伯纳德·科恩为这部书所写的《导言》,第40—41页。
82 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POSTS: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项目》(POSTS:Program on Science,Technology,& Society,Los Altos,Calif.:1974),第9—16页。
83 艾娜·施皮尔格罗辛和德里克·J.德·索拉·普赖斯主编:《从跨学科的观点看科学、技术与社会》(Beverly Hills,Calif.:Sage Publication,1977)。
[1] 本书译者曾请R.K.默顿教授为本书中文版撰写一篇前言,默顿教授原已答应,但今年以来,他因病动了几次手术,身体虚弱,难以动笔,故他建议采用他1990年发表的本文代作本书的中文版前言,并委托他的助手伊丽莎白·尼达姆(Elizabeth Needham)女士寄来了本文的复印件。译者在此对默顿教授予以的热情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文原载于I.伯纳德·科恩(I.Bernard Coen)教授主编的《清教与现代科学的兴起——默顿论题》(Puritanism and the Rise of Modern Science:The Merton Thesis,New Brunswick and London:Rutgers University Press,1990),第334—371页,它是默顿教授为该书撰写的后记。——译者
[2] 指《清教与现代科学的兴起——默顿论题》,下同。——译者
[3] 指默顿教授的博士论文:《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Science,Technology and Society in Seventeenth-Century England)。——译者
[4] 默顿博士论文的简称,下同。——译者
[5] 罗伯特·布朗宁(1812—1889),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著名的诗人之一,他的作品因注重表现人的心理而被评论家认为比较晦涩。《索尔代洛》是他的一部诗剧,创作于1840年,描写了13世纪法国普罗旺斯区的行吟诗人索尔代洛在权力和诗歌之间进行抉择时内心的矛盾,该剧过于艰涩而令人难以理解。除此之外,他的作品还有《波林:片段自白》、《帕拉切尔苏斯》、《斯特拉福德》、《皮帕走过了》、《卢雷亚》、《圣诞节和复活节》、《男人和女人》,其最杰出的作品是1868—1869年发表的长诗《指环和书》。——译者
[6] 原文如此,经与默顿教授通过电子邮件核实,他已确认这里的确有笔误:克罗伯是于1901年而不是于1902年获得人类学博士学位的。——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