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先秦经济思想

孔子经济思想简论[1]

孔子生活在春秋末期,那是一个礼坏乐崩、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伴随着小农生产方式的发展,旧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趋于衰落,但与新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新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尚未建立起来,社会处在极度失序的状态。孔子的思想体系,包括经济思想在内,都与这种大变革的时代背景紧密联系。孔子主张“克己复礼”(《论语·颜渊》),希望凭借“礼”也就是制度建设来凝聚人心,协调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的欲望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与此同时他又提出以“仁义”作为“礼”的文化基础,力求设计出让社会各利益群体普遍满意的制度安排。

一、富民、惠民是孔子经济思想的基础

富民思想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上的优秀传统之一。这种思想从社会整体出发,要求在发展生产力、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上,增加社会财富,改善广大民众的生活状况;它把富民看作富国的基础,认为富国必须建立在富民的基础上才有积极意义,否则只会带来社会的动乱和国家的倾危。富民、惠民的思想,在中国起源很早。周初的许多诰文中,都有关于富民、惠民的论述。如《周书·康诰》:“乃由裕民”;《周书·洛诰》:“彼裕我民”;《周书·无逸》:“能保惠于庶民”“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周书·文侯之命》:“惠康小民”;《周书·蔡仲之命》:“民心无常,唯惠之怀”;等等。西周晚期的《大克鼎》的铭文中亦有“惠于万民”之说。西周统治者所大力宣扬的富民、惠民政策,就其经济内容来说,即要求对于民的物质利益给予某种关心和许诺,这是西周统治者实行德治的重要内容。

到了春秋时代,周室衰微,旧有的统治秩序趋于崩溃,诸侯群起争霸,大夫擅权甚至陪臣执国命。在诸侯之间、国君与大夫之间、大夫与大夫以及与陪臣之间,都充满了争夺与斗争。为了在斗争中取胜,各个统治集团都需要得到人民的支持,因而在春秋时代,统治阶级对于直接争取人民的支持尤为重视。如晏子对叔向谈到当时齐国的情形时说:“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辟之?”(《左传·昭公三年》)齐国的陈氏采取施财和关心人民疾苦的手段,赢得了人民的支持,终于夺取了齐国的政权。在鲁国,情形也大体相若。《左传·昭公二十七年》记载,“季氏甚得其民”,而鲁昭公不得民心,终于被季氏逐出国去。对此,晋国的赵简子问史墨说:“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何故?”史墨回答说:“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可见,得国与失国,取决于民心的向背,在当时已成为公认的道理。而关心和改善民众的物质生活状况则是争取民心最根本的条件,因而在春秋时代,富民的思想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但春秋时代的富民思想与西周时代的单纯鼓吹施惠于民的思想不同,它已逐步发展为探讨代表统治阶级的国家与广大被统治阶级的人民之间物质财富的占有和分配关系的理论,着重于探讨一国的财富主要应散藏于民间还是聚敛于国府,即所谓富民或富国的问题。孔子是富民主张的鼓吹者,他的薄敛富民的思想成为儒家学派重要的经济思想之一,在我国长期封建时代的思想界有着深远的影响。

孔子肯定人们追逐财富的合理性,指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既然人总是喜富恶贫,那么个人求富就是合理的、可以允许的。孔子明确肯定这一点,并且承认自己也是愿意求富的,“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既然肯定个人求富欲望的合理性,那么一个政权实行富民的政策,自然就是顺应民心的正确政策。孔子的学生子贡问他怎样为政、治国,他回答:“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农业是当时社会生产主要的、决定性的部门,粮食是社会财富最重要的部分,孔子重视民食,而且主张“足食”,反映出他的富民主张。如何做到富民、惠民呢?孔子提出的办法主要是:其一,统治者要“使民以时”(《论语·学而》),让百姓有时间多在田野里劳动;其二,统治者要“废山泽之禁”(《孔子家语·五仪解》),向民众开放更多的生产领域;其三,统治者要“省力役,薄赋敛”(《孔子家语·贤君》)。前两条是要求统治者创造条件增加百姓收入,第三条是希望统治者轻徭薄赋、藏富于民。孔子尽管认为喜富恶贫是人的共同心理,却反对让人们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一味地去追求财富,反对“放于利而行”(《论语·里仁》),而是主张在“义”的约束下求利,即在尊重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做到利人利己。

孔子对违背“义”的行为加以批判,“好勇疾贫,乱也”(《论语·泰伯》),“小人有勇无义而为盗,君子有勇无义而为乱”(《论语·阳货》)。至于“义”的准确定义,孔子虽然没有给出,但在后来儒家著作中有所阐明。《礼记·中庸》曰:“义者,宜也。”也就是合理、适宜。《孟子·告子上》云:“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这是说,仁即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本质,义即人作为人所应走的路,也即人的行为准则。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又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左传·成公二年》)这是说,义是人内在的仁的体现,也即符合仁的要求的行为,把这种行为规范化而制定的礼仪制度,就是礼。人的行为符合了礼,也就符合仁义,从而产生利。换言之,利人利己的原则(“义”)是要靠制度(“礼”)来体现、贯彻的;只有按照利人利己(“义”)的原则处理社会矛盾,才能取得民众的拥护,取得长期的利润最大化(“利”)。换言之,在处理社会矛盾关系时,只有按照利人利己(“义”)的原则办事,才能取得民众的拥护,取得长期的利润最大化(“利”)。

由此可见,孔子富民思想的特点是既主张富民、惠民,又主张“见利思义”,反对“放于利而行”,这体现了中道的原则。《中庸》曰:“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朱熹注说:“盖凡物皆有两端,如大小、厚薄之类。于善之中又执其两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后用之,则其择之审而行之至矣。”(《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孔子对中庸非常推崇,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他把具有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思想内涵的中庸哲学观作为常道,即正常的、经常的法则,贯穿于一切事物的发展之中,这一特点在他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思想中同样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二、孔子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思想

1. 生产思想

重视农业生产是先秦各派思想家共有的经济观点。在古代,农业是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农业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的生活,也影响到统治秩序的稳定。孔子从富民的思想出发,提出了鼓励农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主张:

第一,孔子要求统治阶级重视农业。《论语·宪问》记载:“南宫适问于孔子曰:‘羿善射,奡荡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论语·泰伯》还记载:“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可见孔子对于躬稼而有天下、尽力乎沟洫的大禹的推崇。在孔子重视的四个问题中,民和食占据了首要两项:“所重:民、食、丧、祭。”(《论语·尧曰》)这反映了孔子对农业生产的重视。

第二,孔子要求统治者做到“使民以时”。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社会生产条件下,要让人们富裕,保证农时非常关键。从历史上看,重视农时的思想在西周时就已经产生。每年秋冬之交,周天子就要把第二年的历书颁发给诸侯,称为“颁告朔”,便于贵族适时安排农业生产活动。春秋时期多有士大夫重视遵守农时的记载,单襄公对周定王提出:“周制有之曰:……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国语·周语中》)曹刿提出:“动不违时,财不过用,……是以用民无不听,求福无不丰。”(《国语·鲁语上》)管仲也说:“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管子·小匡》)这些记载都体现了统治阶级对于农时的高度重视。孔子的“使民以时”思想,正是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为解决当时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孔子提出“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在他看来,要使农民的农时得到保证,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统治者要改变奢靡的风尚,谨慎地使用民力,“使民如承大祭”(《论语·颜渊》)。正像《管子·地数》所讲的,“阳春农事方作,令民毋得筑垣墙,毋得缮冢墓,大夫毋得治宫室,毋得立台榭,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因为这些事情都与农事争劳力,如果不加禁止,就会耽误农时,影响农业生产。孔子认为,统治者在不违背农时的条件下有节制地役使人民,才能使农业生产得以顺利进行,这样让人民富足的目标也就可以达到了。

第三,孔子希望统治者“废山泽之禁”,向民众开放更多的生产领域。在《论语·尧曰》一章,孔子指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可谓打破领主阶级垄断资源、开禁利民的经济主张。这颇有些类似于自由主义经济学,放手让人们自己去选择,充分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反映了孔子要求统治者在财富的生产上因顺民情,让人民自己经营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事,并从中得到实利的思想。

2. 分配思想

孔子主张“薄赋敛”,要求统治者轻徭薄赋,保护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他说:“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左传·哀公十一年》)春秋时代,由于战事频繁和统治阶级日益奢靡,各诸侯国的财政支出普遍急剧地膨胀,苛征暴敛造成民不聊生,以至于“民叁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左传·昭公三年》),“布常无艺(意即公布的税令没有准则——引者),征敛无度。宫室日更,淫乐不违。……私欲养求,不给则应。民人苦病,夫妇皆诅”(《左传·昭公二十年》)。在这样的背景下,孔子提出减税主张,旨在解决社会财富分配中的严重不均等问题。《论语·颜渊》记载了孔子的学生有若同鲁哀公的一段对话:“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曰:‘盍彻(周公之典,指十税一——引者)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有若要求鲁哀公在凶年首先考虑减轻对人民的赋敛,他是从稳定民心、避免社会动乱的政治高度着眼的,反映出儒家的基本经济主张,这就是:国家对人民的征敛,不能采取竭泽而渔的办法,而是必须建立在培养财源的基础上。《论语·先进》记载:“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王充解释说:“聚敛,季氏不知其恶,不知百姓所共非也。”(《论衡·答佞》)匡亚明在《孔子评传》中解释说:“鲁国季孙氏实行土地负担多于以往一倍的新制‘田赋’。孔子对冉求未能阻止季孙氏实行这种加重土地负担(亦即人民负担)的新制‘田赋’,很不满意。”[2]所谓“鸣鼓而攻”,就是要反对季氏“聚敛”,反对加重人民负担而已。《论语·先进》中还记载:“鲁人为长府。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无疑,这是孔子轻徭薄赋思想的反映。

应当看到,孔子所说的“薄赋敛”,并不是认为赋税越轻越好,而是主张轻重适度。孔子批评季康子用田赋时说:“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于是乎有鳏、寡、孤、疾,有军旅之出则征之,无则已。其岁,收田一井,出稯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先王以为足。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矣;若欲犯法,则苟而赋,又何访焉!”(《国语·鲁语下》)在这里,孔子提出了适度赋敛的标准,即应像周公所规定的那样:农民为贵族耕种公田,公田收入归贵族;商贾则根据其财产和收入的多少征税,徭役以户计数而免除老人和小孩,并照顾到鳏寡孤疾者;每年一井田所缴的赋额是一定的,超过上述规定,就是“不度于礼,而贪冒无厌”(《左传·哀公十一年》)。

3. 交换思想

孔子关于交换即商业流通方面的思想是非常丰富的,可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孔子鼓励通商政策。孔子坚决反对抑制商业活动的关税征收,主张“关讥市鄽皆不收赋”(《孔子家语·王言解》)。臧文仲曾设立关卡,对过往商人征收重税,孔子强烈反对这种做法:“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下展禽,置六关,妾织蒲,三不仁也。”(《左传·文公二年》)在春秋末期,征收关税已经比较普遍了,但孔子还是强烈反对这一做法,他上书鲁哀公,提出“弛关市之税”(《孔子家语·五仪解》)。孔子反对贵族领主对自然资源的经营垄断,提出要开禁利民,“入山泽以其时而无征”“废山泽之禁”(《孔子家语·王言解》)。另外,“谨权量”(《论语·尧曰》),即统一度量衡的主张也有利于商品的流通。

第二,孔子主张实行适度的宏观调控。孔子从支持商业活动的角度出发,不赞成对商人征重税,却要求商业活动必须符合法度和礼义的要求。孔子极力反对商人进行欺诈经营。为了禁绝商业欺诈,孔子提出要“审法度”(《论语·尧曰》),建立健全有关市场管理和商业经营活动的礼法规范,运用礼法手段规范商业经营活动。《孔子家语·相鲁》记载:“初,鲁之贩羊有沈犹氏者,常朝饮其羊以诈市人。……及孔子之为政也,则沈犹氏不敢朝饮其羊……卖羊豚者不加饰。”为了禁绝当时鲁国商人哄抬物价的现象,孔子制定了严密的市场公平交易规范并付诸实施,整治三个月后成绩斐然,使商品交易能够按照比较公正合理的价格进行,从而端正了商业经营作风,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孔子对于有僭越行为的商业活动也是严厉禁止的。当时,比较富裕的人也可以从市场上买到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的东西。对于这种造成僭越、混淆等级的商品交换,孔子显然是不赞成的,因此,对于西周时即规定的不准入市的商品,如礼器、兵器、贵族服饰等,孔子严禁它们进入市场交易,“禁者十有四焉……凡执此禁以齐众者,不赦过也”(《孔子家语·刑政》)。试想,像礼器、兵器、贵族服饰等标志社会身份、地位的产品假若允许自由交易,社会还不大乱!

4. 消费思想

对于消费问题,孔子同样是以礼为准绳来考虑的,认为消费要符合礼的标准,反对奢侈铺张,倡导节俭。在西周,富和贵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人的消费一旦超过了自己等级的财富水平,他的经济必定困窘,必定倾向于侵犯他人。作为统治者,更有动力利用手中的权力对百姓巧取豪夺,从而激化社会矛盾。基于此,孔子要求社会各阶层的人尤其是统治阶级一定要守礼,一切行为都要遵从这一规范。对于违背礼的消费,孔子是非常反对的。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尽管他对于管仲的才能非常赞许,但也指出了他的消费中不合礼制的地方:“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同上)

孔子坚决反对超越礼所规定的社会等级的消费行为,但在必要的礼仪消费上,他却一丝不苟,不容删减。礼仪消费的总体原则是“盛容饰,繁登降之礼”(《史记·孔子世家》),即讲究形式和程序。一个例子就是孔子对于告朔之饩羊这一礼节的重视。“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在周朝,天子在秋冬之交把第二年的历书颁发给诸侯,诸侯接受之后藏于祖庙,每逢初一,杀一只活羊祭于庙中,称为“告朔”。这是传统的礼仪。子贡想节省这只羊而要取消这种仪式,遭到了孔子的反对。

同时,孔子也提出了节用的主张。对于一般性的礼仪消费,孔子认为“礼,与其奢也,宁俭”(《论语·八佾》);在个人消费领域,孔子主张个人消费要同本人的经济状况相一致,反对奢侈浪费,认为“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论语·述而》)。当然,孔子也不主张无限制地节用,而是要求节用到礼所规定的标准。孔子认为,合乎礼才是最好的,节俭只是次优的选择。

三、小结

任何思想都是与特定的社会环境相联系的,孔子的经济思想也不例外。孔子的民本、富民思想渗透到社会生产各环节中,表现为希望统治者重视农业生产,减轻税负,打破国家垄断,允许私人经营;鼓励商业活动,倡导诚信经营;社会分配时既要适当地拉开差距,又要避免贫富差距过大;在符合礼的前提下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孔子的经济思想对孟子、荀子等后世儒家学者有着深远的影响。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富民、惠民思想,提出了“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孟子·滕文公上》)的主张,将人民拥有一定的财产作为施行仁政的基础。具体来说,在山川资源的管理方面,孟子既主张“泽梁无禁”(《孟子·梁惠王下》),与民共之,又主张加强管理,“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如此才能出现“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孟子·梁惠王上》)的局面。在农业生产的管理方面,孟子要求统治者“不违农时”(同上)。他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同上)在流通领域,孟子继承了孔子的重视商业但又对之有效管理的思想,指出:“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孟子·公孙丑上》)在分配领域,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薄税敛思想,主张以“周公之籍”作为税收的标准,认为高于该标准是“大桀小桀”,低于该标准是“大貉小貉”(《孟子·告子下》)。

荀子则将孔子的富民、惠民思想进一步发展为富国裕民思想。在生产方面,荀子继承了孔子使民以时的思想,要求封建国家为农业生产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得农民能够安心耕作:“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荀子·大略》)在财政方面,荀子继承了孔子藏富于民的思想,指出:“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窌仓廪者,财之末也;百姓时和,事业得叙者,货之源也;等赋府库者,货之流也。”(《荀子·富国》)在消费方面,荀子继承了孔子关于消费、分配都应当遵行礼、符合社会等级的主张,指出:“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荀子·王制》)荀子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解决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的欲望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达到天下大治。

孔子的经济思想不仅对后世的儒家学者有深刻影响,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有借鉴意义。孔子重视人民的利益,反对贫富差距过大而造成动荡;他重视农业,赞成符合礼义要求的求利行为和消费行为,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孔子经济思想中的这些积极因素,仍然可以作为当代制定经济政策时的重要参考。

[1] 本文发表于《孔子研究》2010年第5期。

[2] 匡亚明:《孔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