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的介入与保障性住房

为了更深入地说明社会工作对于社会进步的意义,我在这里举出一个保障性住房的例子供大家参考。这是一家报纸的报道:

沧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进行登记。调查对象是符合当地保障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住房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含在异地工作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乡镇教师等)。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和拥有自有住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不参加此次调查。调查以家庭户为单位,参与调查对象符合保障条件的,经正式审核后应予以保障,实物房源不足的,安排纳入轮候。[4]

在这条消息的后面,还给出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三种填报方式:

1. 实地填报。调查对象可直接到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相关企事业单位设置的填报点填写。

2. 网上填报。“河北建设网”发布调查相关信息和填报端口,各县(市、区)发布调查信息并提供网络填报地址。调查对象通过登录网站进行填报。

3. 电话填报。行动不便、不具备上网条件等特殊情况的居民,可通过电话方式,求助当地调查部门,由工作人员帮助填写调查表。

保障性住房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住房,不同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分配,必须与社会的需求相适应,因此需要进行详尽的摸底调查。但是,你看上面那个实例中,所列举的三种填报方式都不可能实现摸底调查的目的,也就是说不能够真正弄清楚有多少人需要保障性住房,更弄不清楚哪些人最需要保障性住房。最佳的办法是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将整个城市进行分区,有针对性地调查困难人群的居住情况,取得详尽的调查资料,才能够摸清家底。

七十多年前,蒋旨昂就在一篇论文中讲到过住宅调查的方法:“我们除了要知道多少不合格的、多少拥挤的住宅以外,更要知道多少家庭没有住宅——多少住宅被敌人毁了,多少人暂时住在亲友处或临时棚子里搭住,多少青年因为找不到房子而不能结婚。”他还讲到:“为了精细计划,更应调查多少是不搬出本社区的‘稳定’家庭,多少是‘待搬’家庭。”[5]你看,他给出的方法竟然是个案式的,要挨家挨户地进行入户调查。对比之下,沧州市的保障性住房调查是不是很粗糙呢?从对这个实例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工作的实际价值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