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心律失常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疾病之一。心律失常不仅发生于器质性心脏病患者,也可发生于心脏结构和功能正常的人群。目前,我国每年约54万人发生心脏性猝死,而心房颤动和期前收缩的患病人数远多于此。虽然近些年心律失常介入治疗如导管消融、起搏器、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和心脏再同步治疗发展迅速,效果显著,但是抗心律失常药物仍然是心律失常治疗最基础和最重要的治疗手段。对心律失常的急性处理和伴发危重基础疾病时心律失常的急性控制,抗心律失常药物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在心律失常介入治疗围术期的辅助处理上,抗心律失常药物发挥着一定的治疗作用;对大多数症状轻微、病程进展缓慢的不适宜介入治疗的心律失常患者,抗心律失常药物则是治疗不可或缺的手段。由于抗心律失常药物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和致心律失常可能,临床上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时需要根据患者心律失常的类型、频度、严重和风险程度以及主观症状等综合考虑,权衡利弊,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
此前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心血管疾病合理用药系列指南丛书》中《心律失常合理用药指南》分册发行后,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此次组织国内心律失常领域的中青年专家对其进行修订,增加了近三年学科的相关进展,进一步缩减篇幅,突出实用性,方便基层医生阅读,指导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规范使用,减少抗心律失常药物致心律失常作用的发生,为心律失常患者提供更准确、更安全的治疗。
张澍 杨新春
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