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视同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此处的固定资产是指取得时间在2009年1月1日前的固定资产。在此之前,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是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规定,销售或者视同销售这类固定资产,取得的销售收入简易计税增值税,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另外,对于视同销售的这类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的净值为销售额计税。
例如:某企业2018年销售一台旧设备,取得收入6万元。该设备于2008年1月购进,原值2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180万元。在2008年购进该设备时是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其销售收入6万元简易计税,应纳增值税=6÷(1+3%)×2%=0.1165(万元)
二、“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方法计税的规定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应税服务
(1)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铁路客运服务不得选择简易办法。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提供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收入。
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的县域支行(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5)建筑服务。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从事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其建筑项目开工时间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征收率为3%。
(6)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
一般纳税人转让或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计税方法见本章第五节相关内容。
(二)其他应税行为
1.纳税人销售自产下列货物,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商品混凝土;自来水;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等;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下列经营货物,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三、纳税人销售旧货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所谓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