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剿匪反霸和镇压反革命

一、摧毁国民党保甲制度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榆林设第一督察区,实行保甲制。乡镇为联保,村设保,村以下按户设甲,联保主任由县长任命。榆林城区划分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4镇。保甲制是国民党为了加强自身统治,严重压迫剥削人民的反动统治,激了广大榆林人民的严重不满。

1949年前,榆林地区老解放区的国民党基层保甲制度已随着土改运动宣告瓦解,摧毁国民党基层保甲制度主要集中在榆林县。1949年6月1日榆林城和平解放,在中共榆林县委、中共榆林市委和榆林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彻底摧毁了国民党的保甲制度,建立了区、乡人民政府。在乡政府下设行政村委员会。乡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文书各1人;行政村委员会设村长或主任、农会组长、妇女组长、民兵排长各1人。同年,榆林县结合土地改革,各乡召开乡民代表大会,民主选出乡(街)长、副乡长和乡(街)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国民党保甲制度的摧毁和各级人民政权的建立,标志着榆林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榆林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全面胜利,结束了受奴役压迫的历史,人民从政治上翻身做主站起来了。在榆林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下,榆林人民发挥主人翁精神,与艰苦的自然环境作斗争,为榆林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向社会主义过渡做出了贡献。

二、清剿武装匪帮

绥德分区绝大部分为老解放区,党、政、军组织健全,群众基础深厚,对敌特有着很高的警惕性,敌特匪帮轻易不敢涉足绥德分区。因此,消灭敌特匪帮,稳定社会秩序的重点在榆林分区。

1949年11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在兰州做出了《关于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目前一切已完成接管的地区,须先以剿匪为中心,有重点的联系进行反对恶霸、减租,其他如征粮、建政、建党、组织民兵等各项工作,都要在开展这些斗争、发动群众的基础上进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剿匪斗争——西北地区》,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陕西省的剿匪工作由西北军区直接领导,榆林分区是上级确定的重点地区之一。西北军区要求陕北各军区把消灭国民党残余地方反动武装和土匪作为新解放区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必须尽一切努力,彻底解决问题,恢复生产、支援前线。

榆林和平解放后,不甘心失败的原国民党河东、河西乡自卫队总队长高怀雄等,纠集国民党溃散官兵以及惯匪2500余人,不时扰乱神木、神府两县边境和榆林、河东、河西等地区,造成社会动乱,人心不安。榆林军分区依照西北军区指示,以所属第三十九团、神木支队和分区直属骑兵连组成剿匪部队,在西北独立第一师第六团伊克昭盟支队的配合下,对该股匪帮发起进攻,歼敌一部。9月中旬,高怀雄等率土匪1000余人,包围人民解放军驻乌审旗新街镇第三十九团一个营。守军和剿匪部队进行猛烈反击,将其击散。9月22日,已向人民政府投诚的奇玉山叛变,与陕北惯匪张廷芝合股,并勾结高怀雄、张世华残部,约合骑匪1000余人,大肆进行破坏活动。1950年1月12日,榆林军分区组织各剿匪部队,对奇玉山、张廷芝、高怀雄等股匪实施清剿行动。1月14日榆林河西区郁巴拉战斗和2月6日登楼来战斗中,歼敌200余人。为彻底消灭榆林和伊克昭盟各股匪,西北局指令伊盟骑兵第五师十三团、十四团,伊盟军分区第三十九团、第四十团各一部组成剿匪兵团,从3月中旬开始,经过大小22次战斗,歼敌400余人。

经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的剿除瓦解,到1950年3月,高怀雄部仅剩残匪百余,但因祸首未擒,仍到处流窜,袭击乡政府,杀害区干部和群众,大肆抢劫骚扰,致使边线地区鸡犬不宁,路断人稀。当地群众有“狼进圈,匪入院”之说。潜伏内地的敌特顽固分子,也乘机制造谣言,张贴反动标语,夜间鸣枪、偷摸哨兵等事件时有发生,部分地主也乘机倒算群众的胜利果实,各地一贯道也勾结敌特由半公开转入秘密活动。他们隐瞒身份,暗地密议,成立反动组织,继续进行破坏活动。1950年4月,庆阳军分区部队在各地民兵的配合下,将张廷芝残匪和王敬武股匪包围,歼敌560余人。1950年5月间,人民解放军剿匪部队将榆北匪帮全部击溃,但散匪因不明政府政策,仍滋扰农村,使老百姓不敢回家安心生产,对社会秩序的安定妨害很大。榆林地委在5月至8月组织两个工作团约30余人深入榆北,广泛宣传政府的各项政策,对及时回归的匪众采取教育团结的做法,并召集匪属座谈,利用各种关系劝说散匪到当地人民政府登记,对回归的匪众进行安置,消除了散匪的顾虑,使他们全部进行了登记并开始接近政府。

1950年7月,剿匪部队将大小9股土匪歼灭,歼敌2560人,特别是将盘踞榆北的高怀雄、张世华两股匪徒共1129人歼灭。其中击毙53人,伤106人,俘虏136人,争取返回与投降878人;收缴掷弹筒8门,轻机枪5挺、冲锋枪10支,步马枪582支,短枪39支,子弹3000发,战马22匹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剿匪斗争——西北地区》,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页。。历时一年,榆林匪患基本平息。人民政府随即建立治安组织、民兵组织,安定了榆北新区秩序。

匪患是中国社会千百年来的顽疾,无论是封建王朝还是国民党政府对此都束手无策,新生的人民政权从根本上铲除了这一痼疾,是一项极其伟大的历史功绩。匪患的平息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为榆林地区的各项建设铺平了道路,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创造了和平条件。

三、镇压反革命

为了保证土地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全党“按照‘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于一切反革命活动必须予以严厉镇压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20页。。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1951年7月,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关于保障人民民主权利,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为镇压反革命提供了法律武器和统一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央和陕西省委的部署,榆林分区镇压反革命运动的主要工作是肃清潜伏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取缔封建会道门组织。

榆林县是国民党盘踞数十年的中心据点,设有中统榆绥通讯组、军统陕北站、视察室、二十二军谍报站、军警联合稽查处等一系列特务组织与反动党团机构。1949年6月1日,榆林城和平解放,公安机关即对国民党军统特务等机关进行了接管。宣传党的政策,解散国民党机关,发动群众检举告发敌特分子。对少数罪恶极大的首要分子进行了逮捕管训。管训的方针是“教育感化,争取为人民服务”。成立了临时收容所,收容与处理散兵游勇、无职业的国民党军政人员,责令敌特自动缴出隐藏的枪支、弹药、公文信件、电台、物资等;清查收存遗留民间的枪支弹药。摧毁国民党保甲组织,制定客栈、商行、店户的住客、迁移、外出的报告制度。加强哨站、检查站的管理,有重点的建立了治安组织。

1949年7月15日,榆林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布了《榆林市国民党特务人员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榆林市国民党三青团处置办法》。规定国民党及国民党政府所属一切特务机关和组织,以及国民党、三青团均为非法组织,应一律解散,停止一切活动,其办事机构、档案、武器一律查封没收。一切特务人员及国民党区分部以上委员、三青团分队以上主要人员均应向榆林分区公安处履行悔过登记手续。

公安部门根据“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对拒绝悔过登记、隐藏武器、电台、文件、档案证件不报或毁灭证据的,以及有其他反革命破坏行为的依法进行了惩办;对自动迅速履行登记、交出武器、电台、重要档案文件和积极规劝他人登记的人员,予以从轻处理。

榆林各级党组织审慎周密地对历史和现行的敌特、匪霸、反革命分子进行摸底调查,确定了潜伏下来的敌特、恶霸、一贯道首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执行“领导负责,全党动员,大张旗鼓、发动群众”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4页。的方针,遵照“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精神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采取群众检举控诉、突击审讯等措施,杀了一批,关了一批,从宽处理了一批。将国民党榆林城防司令孙绍山、伪县长白焕亭、保安团长张子英、抢劫匪首郭振华等48名反革命分子镇压。对1152名国民党军政骨干分子进行了审查,企图颠覆和妄想推翻人民政权的各种反革命组织、集团的要犯分别被处决和处理,从而基本上清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稳定了社会秩序。

1950年冬至1951年绥德地委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各县相继成立镇反宣传委员会和镇反审判委员会,结合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运动和工作,深入广泛地搞好镇反工作。1951年,绥德县重点调查了60名反革命分子,其中本地查获特务8名,外县送回特务4名;本地查获土匪2名,恶霸1名;本地查获反动党团分子12名,外县送回4名;本地查获一般反革命犯27名,外地送回1名。依法判处死刑5人,判有期徒刑24人,判劳役11人,交群众管制8人,释放2人,关押12人。1954年8月和11月,原国民党绥德专属专员何绍南、国民党绥德城防司令艾捷三,在抗战时期,大肆进行反共宣传,制造摩擦,破坏抗日,杀害抗日民主政权干部和共产党人,被判处死刑。

四、取缔反动会道门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榆林分区活动的反动会道门组织共有21种,其中影响最大、危害最深的为一贯道。一贯道首领接受美蒋特务机关指挥,索取情报、散布谣言、私藏军火、暗杀干部、破坏土改、扰乱生产、勾结土匪、预谋暴乱,并利用传道名义,为国民党特务机关募集经费。新中国成立后,榆林分区的一贯道由公开转入秘密活动,以封建迷信和商界工厂为掩护,窝藏外来道首,开掘秘密山洞,私藏武器、弹药、电台,对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继续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1949年6月至1950年底即提放新道首59人。据1951年统计,在榆林分区发展道众29909人,内有政府干部、县级科员1人,区级科员2人,乡级科员5人,村级科员1人,小学校长1人,民兵7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151人。

除一贯道外,在榆林分区活动的还有老师道、瑶池道、混源教、哥老会、同善会、青帮、红帮、红枪会等20种封建迷信组织。它们尽管起源不同,道众多寡不一,但社会基础却相当雄厚。比如,瑶池道是清代由四川省传入榆林分区的,除府谷、靖边2县外,道众遍及其余10县;混源教仅在米脂1县就有800多道众。

榆林专区政法机关于1951年广泛发动群众,对一贯道和其他所有反动会道门组织进行取缔。运动本着提高落后群众觉悟、挽救受骗道徒、镇压少数首恶分子、坚决取缔反动会道门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印发张贴布告、标语、演街头剧、广播、展览,组织悔悟的道徒诉苦,召开群众大会等揭穿一贯道欺骗、蒙蔽群众的反动本质。对一般道徒,凡向政府签名退道、停止活动的,政府一律不予追究,对那些顽固不化、死心踏地的反动会道门头子和罪大恶极的骨干分子分别给予严厉惩罚。1951年,在榆林、府谷、横山等地,先后将刘述绪、王同政、郭金图、刘德滋、郝从周、李正义、邓奎元等反动道首镇压。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有近2万人退出一贯道,捕获不法道首140名,镇压16名,判刑28名,释放32名。

绥德分区打击一贯道的基本方针是,坚决分化瓦解其组织,争取教育被欺骗的群众,打击一贯道的首要分子,严惩混入其中的特务反革命分子。坚持把受蒙蔽欺骗参加的绝大多数群众与少数特务反革命及地痞流氓等加以区别;把破除群众的封建迷信思想教育工作与反对一贯道中的首恶分子的政治斗争相结合。分区各县在清除一贯道的斗争中,深入区、乡和村庄,调查掌握一贯道欺骗敲诈群众,散布反革命谣言,谋财害命的罪恶事实,然后利用典型事例发动受骗者在群众大会上进行控诉与斗争,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群众和一贯道组织决裂,对已揭发出个别首恶分子加以严惩。佳县一贯道头目王孟弼、刘雄业、牛玉新等人在乌镇、神泉等区活动,进行反动宣传,欺骗群众入道。佳县县委、县政府及区、乡政府,翔实调查,充分掌握他们的犯罪事实后,在佳县县城、乌镇召开群众大会,现场检举揭发道首诈骗钱财、害人害命、造谣宣传的罪行,入道群众现场宣布退出一贯道。

绥德分区及所属各县区、乡基层组织,广泛发动广大干部和群众,严格区分敌我和人民内部矛盾,有目标地打击道首犯罪分子、教育和解脱一般入道群众。至1951年底,将盘踞分区各县多年的一贯道组织彻底清除,捕押惩处道首15人,受骗群众全部脱离一贯道,取得清除取缔一贯道反动组织的彻底胜利。

新中国成立初期,榆林分区境内的土匪、地主恶霸、国民党特务、反动会首被彻底清除,社会经济秩序恢复了安定,国民经济也逐步得到恢复,榆林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