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改革

一、土改工作的准备

新中国成立前,绥德分区各县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工作,榆林分区的大部分县区在解放战争时期先后进行土地改革工作。1950年7月,中共陕西省第一届代表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同年秋后到1951年春耕前,在全区汉族居住地,没有完成土地改革部分县区的56个乡开展土地改革工作。

7月24日,榆林分区土改干部训练班开学。参加学习的干部80多人。榆林、神木、府谷三县举办了土改训练班,规定凡参加土改的干部及横山、靖边所调干部都要参加训练班学习,训练时间为两周。榆林县于10月20日训练结束,神木、府谷2县10月底训练结束。训练内容为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土地改革法及关于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习仲勋在中共甘肃省委第二次代表会议上讲话精神及其他有关文件;学习其他地区土改的经验,研究各县的土改计划,联系当地具体情况,明确政策,使每个土改干部学会工作方法,确定工作步骤。

训练班结束后,组成土改工作队,到农村开展土改工作。榆林的土改分两批进行。1950年7月到1951年2月24日,在长城以内5个半区,有计划地进行土地改革工作,先后共征收没收地主土地17555.3亩,全部分给2057户贫农。第二批从1951年10月开始,在榆林专区长城外的榆林县第六、七、八、九4个区,神木县第九、十两个区,府谷县第五、六两个区及第八区的半个区(共8个半区)进行,1952年1月结束。

上述8个半区,共56个乡,13.2467万人口未经过土地改革,其中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榆林县第六、七、八、九4个区,26个乡,5.7254万人口,1949年解放时,土地原封未动,1950年冬季实行过减租;第二种情况,神木第九、十两个区,12个乡,人口约2.6万,1948年下半年至1949年前半年解放,地主不多。土地已经调剂或代租给无地缺地农民;第三种情况,府谷县第五、六两区及第八区半个区,共18个乡,人口约3.3万,1947年冬解放,地主土地大部已经调剂,但因当时群众未发动起来,土地多落在乡村干部及积极分子手里,忠厚老实的农民不敢要地或不敢多要,因此形成了土地所有的不合理状况。

这些地区,新中国成立前遭受地主阶级的剥削,新中国成立后土匪、特务和国民党游勇散兵又不断地抢劫。1950年,基本消灭土匪后,政府又组织了两次新区工作团,深入到这些地区宣传政策,建立与改造乡村政权,组织生产,救济灾、难民,登记安置教育处分敌伪人员,先后登记安置匪众近千人。在这一系列的工作下,群众靠拢了新区政府,经过减租反霸、冬季生产,以及抗美援朝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生产及救灾等工作,提高了群众的思想觉悟,群众基本上已经发动起来,强烈要求土改。人民政府也有足够的力量在这八个半区开展土改工作,以完成全区的土改任务。

二、土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土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专区做了严密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负责领导土改工作,各级农协会是土改工作的实际执行机关,县区党委负责土改的人员也是县级农协的负责人。乡农协在土改前结合秋收、减租、征粮、生产救灾等工作加强了整顿,克服了关门主义,在自觉自愿下吸收了绝大多数的农民到农协中,选举了能够胜任领导土改的农协委员会,准备好强有力的土改队伍。派往农村的工作组通过乡农协委员会领导土改,凡评定成分、决定没收、征收和分配等事项都经过乡农代会通过后,呈报区级领导机关并转县级批准,农代会及各界人民代表会负责宣传政策,动员群众,研究土改实施办法及监督执行任务。榆林县还成立了包括各党派各阶层赞成土改的代表人物、政府和群众团体的代表及一些开明士绅在内的土地改革委员会,按中央人民政府已颁布的组织人民法庭条例组织人民法庭受理有关土改的案件。

实行土改的八个半区,共派干部232人。榆林县有26个乡,每乡配备了干部5人;神木县12个乡,每乡配备干部4人;府谷县18个乡,每乡配备干部3人,除分区抽派20人,横山、靖边各抽调10人外,剩余干部192人,由各县在三级脱离生产干部中自行配备,并大量吸收民主人士参加。同时,还充分发动群众,加强农会村干部的训练,补充干部不足。

土改工作队到农村后,召开了乡、村代表、干部会,青年、妇女及积极分子等一系列的会议,宣传土改的意义、要求及有关政策,宣传爱国增产和合理负担的政策,配合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生产救灾等工作的开展,在讲明政策,消除顾虑,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进行土改。同时加强了农会的领导与教育,纠正一些干部中存在土改是轻而易举的和困难大不好完成两种不正确思想,以及农村干部土改后没事干的错误认识和松劲思想。要求农会会员坚决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政策、总路线。八个半区原有农会会员4522人,清洗297人;土改期间发展到20640人,占总人口15.58%,其中女会员5303人,占会员的25.6%。

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和地主阶级进行斗争。在土改前地主、半地主式的富农,占总人口3%,占有耕地16%,贫雇农占总人口86.6%,仅占有耕地42.3%。土改时,群众发动起来以后轮流放哨,监视地主的行动,有的晚上蹲守把脚都冻肿了,仍不放松监视地主的工作。通过群众的检举揭发,抓住了在地窖内隐藏数月的反革命分子王生伯,去伊盟抓回了恶霸地主王实业。女农协会员也组织起来,晚间放哨监视地主。在掌握了全面材料以后,准确地划分了阶级成分,对恶迹多端、民愤极大的恶霸地主,组织斗争会。共计组织斗争会54次,参加会议的群众16475人,仅榆林县有诉苦者824人,斗争地主恶霸108人。

三、土改工作的顺利完成

1951年10月下旬榆林专区长城外八个半区的土地改革开始,经过严密组织、分步实施和积极斗争,1952年1月下旬全面完成土地改革工作。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共计被没收和征收土地的地主有526户,半地主式的富农199户,工商业者7户,小土地出租或经营者67户;共没收和征收土地43240亩,房屋3441间,耕畜468头,粮食1114石,农具1371件,树木4065株,家具1838件;分配给无地和少地者11736户,53656人,其中雇农2033户、7432人,贫农7924户、36540人,中农1527户、9172人,其他252户、512人。贫农中农其他贫、雇、中农得土地户多于得财物户,解决了他们土地问题及生产中的困难。分配时以贫苦程度、需要、有利生产及照顾受害户等原则进行合理分配。

土改后的贫农,平均每人有土地榆林县为6.7亩,府谷为22亩,神木以沙地计为45亩;雇农平均每人有土地榆林县为4.2亩,府谷为16.7亩,神木以沙地计为42.3亩;中农平均每人有土地榆林县为8.6亩,府谷为27.7亩,神木以沙地计为71亩。

在没收与征收土地的同时,经过说理斗争,宣布废除封建债务,据统计债权人、地主44户,富农23户,债务人雇农162户,贫农435户,中农161户,其他12户,共计废除细粮392.65石(折合计算),银洋17092元。

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使人民群众又一次受到爱国主义教育和阶级教育,群众的政治觉悟明显提高,从政治上和经济上全面打垮了地主阶级,农民空前地团结起来。他们热情地计划在分来的土地上进行生产,用积肥、砍柴、修理农具、跑运输及其他冬季副业生产,为来年的农业生产打基础。有的农民分到地后,高兴得晚上睡不着,鸡叫就起来拾粪。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空前的提高,人民的积极性极大高涨,努力生产,增产增收,踊跃交售爱国公粮,支援抗美援朝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