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犯罪风险高发场域的社会治理路径研究
- 李娜
- 3315字
- 2021-03-25 22:18:11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当代金融发展趋势分析
一、我们面临的全球化金融
全球化是全球经济市场的形成及其连带产生的人类新形态的社会与政治生态。学者卡思特尔斯认为资本、信息、技术、组织正以前所未有的强度、容量及速度推动全球化的发展。一些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必需品在千里之外被制造出来,然后又通过消费活动或是大众传播媒体等进入其他地区,被本地社会成员便宜、方便地取用。全球化的显著特性是实时性,即能以实时的方式让资本、劳动分工等在全球运作,这得益于新的信息与通信科技所构成的基础设施支撑。金融全球化也带来了金融不稳定。近年来,几个新兴经济体国家,包括金砖五国中的巴西、南非、俄罗斯都相继发生货币和主权债务方面的危机,对国家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带来了隐患,延缓了经济发展的速度。与此同时,我国也面临着对房地产等产业形态依赖程度过高、地方政府负债上升、虚拟经济中的泡沫成分增大、新兴互联网金融狂热化等问题,对金融健康发展敲响了警钟。为了应对这些金融问题,各国必须选择金融合作,尤其是在汇率、资本流动、金融机构发展等方面,使金融发展和金融稳定成为全球性公共事务。
二、科技金融发展突飞猛进
科技金融是金融信息化与金融网络化、金融数字化等发展趋势的合流,正在深刻改变着金融面貌。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体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和极大的吸引力。具体而言,首先,金融业务中的互联网技术运用上升到了新高度,不仅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提高信贷和清算的效率,而且还在人工智能的参与下,帮助金融机构找到新客户或者客户的各种新需求。例如现在民众对移动互联网的依赖性逐渐增强,开发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新经济形态可通过推出移动支付业务,使客户不需要寻找身边的金融机构,而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发出业务需求,通过移动支付平台满足其需要,而后再由支付平台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业务清算交割。基于互联网的点对点网络借款(以下简称P2P)业务更是通过向用户发出接受金融资产的邀约,随时接纳用户的资金转变为金融资产,再投向其他有需要的客户,也可以应用户的需求将受托资产退出金融体系。大量新科技金融企业新型的金融业务补充了过往金融服务供给的不足,金融机构网点和金融资产配置严重不均衡的局面使得经济较落后地区和交通不便利地区的人或资金只要能连上互联网,就有机会享受与先进发达地区同等的金融服务。
其次,金融业和科技业高度融合。例如,通过大数据的优势可以收集民众多方面的经济行为数据,形成可靠的征信基础,形成全方位的金融征信。通过海量数据的运算,可以提出更为精准的保险精算建议,从而推算出费率、承保条件等更为个性化的保险产品。通过对资产配置的全面考虑、对市场趋势的精度预测以及对市场风险的深度分析,金融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优良的投资顾问服务。而区块链技术也将深刻改变以往的产业供应链构架方式,形成共生共用、不分彼此的供应链金融。在这些技术工具的使用上,科技行业和科技公司比金融业有更深的体会和更强的优势,科技业不再是金融业的助手,而是并驾齐驱者。
再次,金融监管对金融科技非常青睐,也给予了新业态比较宽松的空间。由于金融新科技具有用户容纳量大、服务领域广泛、边际成本下降快的特点,与以往的建设金融网点、购置机器设备相比有较强的成本优势,金融监管层乐于这些新型金融业务推广,故给予其较宽松的准入条件。
三、风险成为现代金融活动的焦点
金融场域与市场经济中其他经济部门一样,受到市场基本规律的支配。在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证券等金融产品的价格会出现周期性波动,银行贷款等产品的安全性也受到企业是否景气的影响。由于金融市场和其他商品市场有所不同,即永远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故对融资方而言,即便是产能过剩,也希望通过扩大规模、降低成本的方式,或者比对手先布局的方式来占据更多更新的市场份额。而对于出资方而言,总是希望闲余资金有更高的收益,希望寻找更理想的金融产品价格。对于中介金融机构而言,则希望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以时间换空间。在这一过程中,矛盾此消彼长。如果资产过大而又缺乏利用,则会产生效益问题。如果负债过大而又缺乏流动性,则很容易出现违约。即便政府可以通过调整利率等手段来调节金融供求关系,但各类金融力量的行为偏好又会冲淡这种努力,因此,在金融市场中很难形成某种均衡。在市场经济部门中,金融机构是专门经营“风险”的机构,避不开风险。金融机构时常处于存量风险未退潮而增量风险又涨潮的局面中。存量风险包括传统的信贷风险、伪造货币流通风险、保险欺诈和证券欺诈风险、民间集资风险。增量风险包括互联网金融诈骗风险、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国际金融犯罪侵袭风险等。如果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好,就能避险获利。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不高,就会败给风险,退出市场。近几十年来,英国巴克莱银行、法国里昂信贷银行、巴林银行等百年银行在正常环境下相继被金融风险打垮,两次金融风暴也迫使很多金融机构倒闭。通过一些金融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可以消解一部分存量风险,通过加强金融技防也可以抵御一些风险,但新增风险仍将层出不穷。而且,金融风险的波及面呈现扩张趋势。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发生的东南亚金融风暴,重创了几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成果。2007年在因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中,发达国家同样深受其害。根据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如果银行类金融机构遭遇破产,需要由中央存款保险机构对存款人给予适当的补助,而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除了由商业银行缴纳外,还包括一部分财政拨入资金。从这层意义来看,一家银行倒闭造成的存款兑付将变成全民买单。危机发生后各国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已无暇顾及金融机构是国营性质还是私营性质,只能向它们提供资金支持,以确保它们不倒闭。其中2007年8月,欧洲中央银行向相关银行提供948亿欧元的资金。同年8月10日,欧洲中央银行再次宣布向欧元区银行系统注资610亿欧元,以缓解流动性不足问题并稳定信贷市场。美联储下属的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向银行系统注入240亿美元资金。日本中央银行宣布向日本货币市场注入1万亿日元的资金。
四、金融体系对安全的需求处于历史高位
实现金融安全就是要消除金融风险隐患和系统性金融风险警报,以杜绝整体性金融危机,同时促进金融稳定增长,服务国民经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方面,金融风险可以简明划分为微观(具体)金融风险和宏观金融风险,前者体现为一些没有完全暴露的金融风险线索和造成金融即时损失的违法犯罪案件,或者说是金融“外科病”“急性病”;后者则是潜藏的、对金融体系和经济支柱具有巨大破坏性的金融“流行病”“传染病”“并发症”。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国家经济成长、社会稳定有着消极的影响,全世界都避之不及。近期有些官员和学者引入“明斯基”时刻的说法来描述宏观性、系统性金融。他们判断如果一个国家或区域经济体因受到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实体经济增速就会出现放缓,但金融业仍然高度活跃,而且这种增加值主要体现在非实体经济形态的高热度,例如房地产信贷市场、互联网风险投资、资产并购等有危机的征兆。当金融杠杆比例过高,金融产品价格扭曲较严重时,离宏观金融风险也就越来越近。除了这些预测性活动,有一点值得确信的是,微观具体金融风险线索虽不至于立即触发宏观金融风险,但确实是宏观金融风险的诱因和刺激。
另一方面,金融安全体系的建设已经提上各国日程。金融业的发展与金融安全的规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并不是以往人们所认为的“金融发展应按照市场规律,金融安全规制为其提供外部保障”那样,两者之间的真实关系应当是:金融安全规制是植入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变量,两者已经在金融机构体系内天然耦合,最终孕育出金融安全体系。金融安全体系是应对金融安全各个环节的制度、规则、安排、管理和组织的总和。它以一定的组织形式为基础,金融安全体系内的构成主体运行应当是相互联系、相互关切的。不仅是政府在为提高金融安全而努力,金融经营者、金融监管者、金融行业组织也都处在金融安全共同体之中,金融机构的自身稳健性和透明度、市场的力量都是增进金融安全的重要因素。金融安全体系是不断成长、不断演化的系统。它的形成既有自发性,也有人为整合成分,尤其是法律设计。金融安全体系中的重点部分得到了法律授权以及约束力保障,但有些部分还是非正式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