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莽原之役及后话
- 形而上学俱乐部:美国思想的故事(译文纪实)
- (美)路易斯·梅南
- 13865字
- 2020-06-09 10:13:13
1
南北战争用的是现代武器,但战术是前现代的。步兵近距离冲锋还是火枪时代发展起来的进攻战术,却用来跟装备了步枪的守军作战——火枪的有效射程大概只有七十来米,步枪则致命得多,射程达三百六十米[134]。正是这种不匹配造成了战争中某些血流成河的惨烈景象。在葛底斯堡之役的皮克特冲锋中,一万四千名邦联军士兵排成宽达一千六百米的散兵线穿过联邦军队火力下的开阔地带,只有一半人得以生还,而这次冲锋的失败打乱了李将军后方的阵脚。不过这一战术同样也造成了很多不那么惨烈的杀戮,而北方最终能够取胜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格兰特这名指挥官身上发掘了大无畏,敢将一波又一波军队投向金城汤池的邦联军据点。北方军队的规模更大,但南方多数时候都在防守,而大部分战役都是易守难攻。
因而南北战争对每一名参战士兵来说都异常危险。但是霍姆斯的频频涉险仍然是个例外,因为他的兵团参与了好几场最血腥的战斗。1864年1月霍姆斯归队时会被调到参谋部的原因是,他的兵团剩下的士兵不够全兵团军官来调配的。到霍姆斯退役时,马萨诸塞州二十团减员的总数——战死、负伤、病死、被俘——比刚开始组建兵团时的人数还要多。联邦军队有将近两千个兵团,只有四个团在战争中的死亡人数高出了这一数字[135]。
因此,早在1864年春夏格兰特将军开始向里士满进军并付出惨痛代价之前,霍姆斯就已经在经历一场可怕的战争了。他精疲力竭,但还没有准备好退出。这年4月,他在《北美评论》上读到一篇查尔斯·艾略特·诺顿写的关于十字军东征的文章。查尔斯·诺顿的父亲安德鲁斯·诺顿是哈佛教授,以神体一位论教皇的名头广为人知,也曾是爱默生在神学上的死敌。查尔斯·诺顿比霍姆斯年长十四岁,后来也成了艺术史领域的哈佛知名教授,不过当时是新闻记者。(这年秋天,他跟詹姆斯·拉塞尔·洛厄尔一起成了《北美评论》的共同编辑。)
诺顿是反奴隶制的忠实代言人——战争期间他担任过新英格兰忠诚出版协会的编辑,协会成立的初衷就是要跟阿博特一家那样的铜头蛇唱反调——但他并不相信种族平等,社会观点也极为保守。他参战的原因是斯巴达式的:他认为年轻人中的精英阶层因为过于富足而变得胆怯懦弱,而战争是让他们坚韧强大起来的良机[136]。联邦军队在马纳萨斯惨败而归的两个月后,他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失败的好处》。在文中他解释道,北方人就是太热爱生命了:“我们曾以为,爱惜生命比挥霍生命更加勇敢。”全力以赴的战争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他认为:“对7月21日的失利,如果能从中攫出我们之所以如此软弱的秘密,我们也完全可以觉得感激和高兴……但如果没有,就让我们做好准备迎接下一次和再下一次的失败,直到灵魂得到锤打,力量得到磨炼,以取得我们应该取得的胜利。”[137]1861年10月2日,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祈祷我们已经遭受了足够的磨难,好让我们的国家比一直以来更卓越、更值得尊敬。”[138]李斯堡之役就发生在三个星期之后,而这只是即将遭受的磨难的初体验。
这种崇高的满足感实际上是从他人正在遭受的痛苦中获得的,霍姆斯发现他父亲也有这种满足感,十分让人恼火。但是他坐下来给诺顿写了一封信,称赞他这篇关于十字军东征的文章:
现在我们需要骑士精神的所有范例,来帮助我们在19世纪的基督教十字军中将我们反叛的热望和矢志不渝结合起来。如果不能相信这场战争就是这样的圣战,是为了整个文明世界的未来而战,那么想要手一直握紧剑柄确实会很难。一个人如果是在抽象信念的驱策下不情不愿地效力,而不是在什么激情澎湃中随波逐流,就一定会感觉到他的热情被这样的故事重新点燃……我听说,兵团在补充兵员,我可能很快就会被召回二十团当一名中校,开始新的任期[他获得了晋升,但没有接受]。因此我有两个原因庆幸读到那些“在不幸的那一天奔赴战场”的人的死讯。不——现在离开圣地还为时尚早。[139]
在霍姆斯于前线写的信中,这是唯一幸存下来表达了强烈的政治信念的一封,很可能是因为后来霍姆斯没法拿到这封信以便销毁。信中的文字也许经过了仔细斟酌,好跟收信人的成见相契合;但写下这些文字的思想是霍姆斯自己的,内容也表达了对反奴隶制事业一以贯之的责任感。
这封信的基调跟一年半以前霍姆斯在弗雷德里克斯堡之役前写给妹妹的信大不相同。这种差别反映了军队情绪的变化,也反映了写信人心情的变化。葛底斯堡之役后,北方军队中废奴主义者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强硬——部分是出于对1863年夏天纽约征兵的种族主义暴动的反弹,部分是回应马萨诸塞州五十四团的黑人士兵在瓦格纳堡之役中展现出的英勇无畏,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战争本身的命运大逆转。说来也怪,对很多北方人来说,南北战争在最后一两年跟刚开始相比,变得更像是道义上的圣战了,霍姆斯的信中也反映了这一点。但霍姆斯同样保留了对军人职业精神的狂热崇拜——看到这些态度在他脑海中并肩而立也很重要。写信给诺顿差不多同时,他也自豪地向爱默生报告:“波托马克军团正在养成专业的感觉,他们没有恐慌,也没有兴奋,更多的是自力更生。”[140]
一个月后的5月3日夜里,霍姆斯从北弗吉尼亚给父母写信。他说,在参加战役的同时,他把日记寄回家了(这就是后来被毁掉的日记)。他补充道:“这只是一句告别的话,带着对所有家人的爱意——我想我们得打一两天的仗。”[141]他们上了战场。这就是莽原之役,并由此开启了长达四十天的会战。
2
格兰特将军在多年以后写道:“比5月5日和6日发生的战斗更加令人绝望的,在这片大陆上还没有人见证过。”[142]李将军决定在北弗吉尼亚迎击波托马克军团,就在他们通过拉皮丹河以南一个脏乱不堪、枝蔓丛生的地区时攻击他们,这个地方就叫莽原。邦联军队尽管人数几乎只有波托马克军团的一半,却有以逸待劳的优势:他们非常了解这里的复杂地形,敌军则知之甚少;这也给他们提供了充分的掩护。霍姆斯被分派到霍雷肖·赖特将军麾下。5日破晓后不久,赖特的司令部遭到炮击。霍姆斯在日记中写道:“一颗[炮弹]落在院子里,我们很多人坐在马背上,被震落马下——接下来的几分钟,接连不断有人血肉横飞、身首异处;一个团在列队向右翼行进时,被一颗炮弹或实心弹击中了队伍,很多参谋人员身上都沾上了脑浆。”[143]
第二天5月6日,阿博特中弹。霍姆斯写信告诉父母:“阿博特受伤严重,不知道是在哪儿。”[144]阿博特当时接到命令,率领马萨诸塞州二十团的残存力量,阻击邦联军队对一个被削弱的联邦据点的威胁。他告诉战友们卧倒在地,开始交火。为了指挥自己这边的火力,阿博特一直站着,直到被子弹击倒阵亡。尽管他支持铜头蛇的观点,似乎并不对此讳莫如深,还是博得了军中最英勇的军官之一的美名。米德将军曾打算提拔他。他死后,他那个旅的指挥官写道:“他的品德如此特别,他的价值对军中所有军官乃至总指挥来说人所共知,因此我不必尝试准确再现他的一切。失去他,我的旅就失去了最好的战士。”[145]
对霍姆斯来说,阿博特的意义当然要大得多。在队伍中被普遍认为是最杰出士兵的阿博特,总是特别指出他是值得尊敬的战友;这是他自尊自重的来源,他也为此心存感激。不过阿博特也给霍姆斯留下了深刻印象,有可能是因为他的谈话,但肯定有榜样的原因。阿博特有一种信念,相信品格的高贵在于努力工作不问结果,而他的死仿佛为这种信念封上了印签。在他莽原家信中的那一句话之后,霍姆斯再也没有在任何保存下来的战时通信或日记中提到过阿博特。但战争结束后,阿博特的死成了他思想的试金石。
格兰特将军的部队最终成功进军,汇集到钱斯勒斯维尔以南的史波特斯凡尼亚郡府。5月11日,霍姆斯在给母亲的信中写道:“想想吧——今天是我们进入战斗的第七天,当然也不是任何时候都在打仗,但我猜平均每天至少有三千人的减员——”[146]在下雨。次日凌晨4点30分,战斗打响了。中午时分,霍姆斯带着公文急件被派往“汉考克[将军]总部前面树林中的地点”,那里正在进行的战斗异常激烈,但他找不到他要找的军官,只好回来了。这天夜里2点他入睡时,交火的声音还没有停息[147]。
第二天,霍姆斯得知“树林中的地点”就是战争中最惨烈的战斗场景所在,也就是所谓的“史波特斯凡尼亚血腥角”。沿着邦联军壕沟上的矮防护墙有一块很小的地方,在倾盆大雨中两军杀红了眼,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地近身肉搏了整整十八个小时。他们用刺刀刺穿了原木,跳上矮墙朝下面麇集的士兵开火,直到自己也被击倒[148]。有棵直径近半米的树完全被子弹打断[149]。霍姆斯在日记中写道:“在‘角’上,两条小路之间大概四米见方的一块地方,彭罗斯上校告诉肯特,他数到有一百五十具尸体——”第二天早上霍姆斯自己骑马去了那里。不是每个人都已经断了气。“昨天提到的树林的那个角落里,交战双方的死者在壕沟里堆了有五六层——常常有伤者还在下面扭动,上面盖着死尸——树木在枪林弹雨之中裂成了碎片。”[150]
战争会带来神经上的生化反应。对那些战斗在血腥角的人而言,那一天世界一定已缩减为一个只剩下你死我活的地方,除此之外的任何行为都不在考虑范围内。在李斯堡之役中霍姆斯对自己的伤情曾写下:“有一会儿我想着我就要死了,这个念头看起来也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但在史波特斯凡尼亚,他置身事外。他并不了解那种狂热,只看到了恐怖。
到16日这天,他受够了。他在家书中写道:“在收到这封信之前,你们应该已经知道刽子手干的好事有多吓人了——将近两周的这段时间我经历了战争能带来的所有疲倦和恐怖……团里几乎每一位军官——我认识的或是关心的,不是战死就是负伤了——我已下定决心,尽可能留在参谋部直到会战结束。如果到时候我还活着,我就退伍——有时候我感觉到,我已经不再相信这是我的责任了。”随后(像他在战时书信中经常做的那样)他为自己的严肃道了歉。“战场上的职责和思想有这样一种特性,使你无法同时也将家园、父母以及类似想法作为现实以它们本来的样子放在心上——你确实几乎记不起它们的存在……你们的来信仍然是我唯一的乐趣,你们也知道,我爱你们。”[151]
这样坦陈自己精疲力竭让霍姆斯博士感到焦虑,他肯定给儿子回了一封信,尽是爱国者的谴责。5月30日,霍姆斯冷冷地回信道:
回想起你们21日和22日的来信,后一封来自爸爸;很愚蠢——我希望您在回信之前能费神读一下我的信——我确信我没能正确表达这个想法,即我打算在会战结束之前就退伍——我一定得说,我不喜欢这样的误会,对我作为士兵的荣誉感来说是极大伤害,我相信现在没必要这样……最近的经历让我相信,就算我能经受团队职责(对身心)的磨损(对身心两方面来说,这种磨损都比我被征来应遭受的压力更大)——就算我很满意,我并没有真的看见谁有除此之外的索求……我不再是同一个人(可能思想跟以前不再一样),当然也不再像以前一样能屈能伸,在以前那样的情形下我也不会再承认相同的主张。[152]
接着他告诉父母他最近的一次历险:在带着公文急件的时候,他被一队邦联士兵伏击。他们近距离向他开火,他靠着自己的坐骑“科曼奇风”才得以脱身。在信封背面他写了两句话,祈求他们“多写点儿信,越多越好”,以及“仍然是杀戮——杀戮——永远都是”[153]。四天后的冷港之役中,格兰特将军的部队一个早上就伤亡了七千人。
6月7日,战斗暂时告一段落,霍姆斯的情绪也变得好些了,但他关于退伍的想法没有改变。他写信给自己的母亲(跟父亲相比,母亲从一开始就坚定不移地反对奴隶制,因此关于他的职责问题,她的意见对于儿子更显重要):
刚参战的时候我还是个孩子,现在我已经成人了。在过去的六个月[也就是从他养好脚伤回到部队算起]我已经得出结论,我的责任变了——
只要我知道这是责无旁贷,我可以做令人不快的事情,或是足够冷静地面对千难万险——但是起疑会令我泄气,任何神经质的人都会如此——而现在我真的认为,战斗的责任在我身上已经消失了——消失了,因为我曾历尽艰辛,我的身心饱受磨难,这为我赢得了拒绝威利·埃弗里特[霍姆斯的同班同学,战争期间在英国念书]替我做决定的权利:他想为我决定,我怎样才能为我自己,为这个国家,以及如果您愿意,为上帝,尽善尽美地履行责任。
结尾时他写道:“我希望这能得到您的认可——您对是非总是那么笃定。”[154]
月底格兰特将军开始围攻彼得斯堡。四十天内,他的军队损失了六万人。身在波士顿的霍姆斯博士还在提供免费的军事建议,不过到现在他的儿子已经习以为常了。6月24日,他给父母回了一封短信:“别管在家里还是在信里,父亲最好别跟我讲您的意见。过去这几天真是太糟糕了……我跟您讲,自从会战打响,很多人都已经因为身心受到的巨大压力抓狂了——我想军队可能感觉要好一点,但是假装是麦克莱伦一手造成了这场会战是没有用的。”[155]数周后他写信给母亲,说自己终于获准退伍了。如果他被再征入伍,可能就会被分派为步兵上尉,又要去冲锋陷阵。他写道:“如果必须再次服役,我会试着从总统那里搞一张委任状,但是我可不想费神去想要找总统这回事。您觉得我要是带上黑小伙儿一起,我能给他也谋个职位吗?”[156]
3
霍姆斯抵达波士顿是在1864年7月19日,从他接受委任算起,差一点点就满三年了。回来后没过几周,他就去了康科德,拜访爱默生。很明显(按照他多年以后的说法)他是想看看,自己是否应当试着过爱默生那样的职业生涯,成为哲学作家。他的结论是不应该这样,于是这年秋天去哈佛法学院念书了[157]。但他并没有放弃搞哲学的念头,只是不想以爱默生和他父亲践行过的方式——通过综合和反省——去搞哲学。他觉得用研究和分析能做得更好。
霍姆斯博士是个根深蒂固的杂家。他是医学教授,又能吟诗作赋,还能就政治长篇大论,而且他认为自己兼收并蓄的做法标志着知识的优越。他曾在1832年这样写道:“人们都应当如此心无旁骛地投身到有自己特殊需求的领域中,在我看来这很奇怪,非常奇怪。就好像他们认为,一个人的思想要想专注,首先就必须变得极为狭隘才行……[但是]一个人的知识如果将这个人限制在一件事物上,这种知识和自由学者的知识相比,就跟棱镜产生的红光或紫光与混合的阳光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158]就连对自己职业的态度,他都有几分不专业:他晕血[159]。病人觉得他的轻率无礼很让人恼火(“小至头痛脑热,一律欢迎惠顾”是人们最爱提到的双关语[160]),因而他的医师生涯十分短暂。无论如何,他对一些现代医学的主张存疑,并认为“很大一部分疾病都可自愈,任何特殊药物都是多余”[161]。
这样没个正行的态度让霍姆斯博士的样样精通显得有些轻浮;但那个时代对样样精通可是极为看重的。爱默生自己的方法(正如年轻的温德尔·霍姆斯在本科时的文章《论书籍》中满怀仰慕指出的那样)是浏览来自所有文化、所有类型的文学和哲学著作,留心查考有哪些思想和表达可以为我所用。这就是他对研究的概念,其背后是这样的信念:按部就班的学习会扼杀心灵,真正的洞察力会从个人灵魂中自发产生。在他那篇广为传颂的文章《自立》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要相信你自己的思想,相信对你来说如果有什么东西在你内心是真的,那就对全人类都是真的——这就是真实。”[162]
对从战场上归来的温德尔·霍姆斯来说,样样精通跟郑重其事算是死对头。战争让他认识到专长的价值:理解战斗机制的士兵,就比主要因为对事业的热情而投身战争的士兵战斗得更好——更有效,也更勇猛。在写信给查尔斯·诺顿比较南北战争和十字军东征时,霍姆斯还在试图用自己对事业的热诚来鼓舞自己。但三个月后他现身莽原之役时,这种热诚对他来说好像就只是一个冲动的人用来毁掉自己的东西罢了。
霍姆斯拒绝战前波士顿知识分子的生活方式,这反映了代际变迁。对很多经历了战争的人而言,职业水准和专业技能很有吸引力;这些东西意味着客观,对制度作为事业的高效组织者的尊重,以及现代的、科学的态度——处在其对立面的则是个人主义、人道主义和道德主义,这些观念在战前主导了北方知识分子的生活[163]。但对霍姆斯来说,向职业精神的转变不是那么简单。他和他那一代人一样信仰科学,也一样不愿扰乱现状。他经历过一次因长期作战带来的精神紊乱,再也不想重复这样的经历。但他从未放弃希望,(按他自己有点儿浮夸的说法)希望自己能一窥无限。他让自己的思想变得狭窄,是为了更好地拓宽。
1876年,霍姆斯进入哈佛法学院十二年后,写了一封信给古稀之年的爱默生,解释说寄给他的是他刚发表的一篇法律评论,题为《现代法律中的原始观念》,是他最早的法律评论之一。这时霍姆斯正在当律师,不过他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献给了法学理论研究。在给爱默生的信中,他写道:
如果细节的衣装没有变成拦路虎,那我希望您不会对这些思想毫无兴趣。对我来说好像就是,在经过一段艰难的甚至还有点儿痛苦的实习期后,我终于了解到,如果上下求索得足够遥远,法律也会开启一条面向哲学的道路,就跟面向别的事情一样。我希望在离开人世之前,能够证明这一点。请接受这篇以上述信念写下的零章碎简,也是向您略表感激与尊敬之情,因为正是您在我心中第一次打开了哲学的大门。[164]
霍姆斯想告诉他这一代人的思想是,公正无私的调查是解决世界级难题的最好方法。他实际上变成了秉承专业主义的爱默生——或是他自己有时候说的“职业主义”。他跟外交官刘易斯·爱因斯坦书信往还频繁,其中一封信里他这样写道:“如果一个人能尽可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实际上他就也做到了无私利人,而且……他自己是什么感觉,并没有那么重要。”[165]这个中心思想他反复阐释过很多遍。1886年,他在哈佛大学就“法律这门职业”发表演讲时称:“一个人可以在法律中过得很好,就跟很多别的职业一样。”(这年他是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的法官,直到1902年才离任。)“如果这个宇宙是一个宇宙,如果到目前为止,在想象中你总是可以合乎情理地从宇宙的一部分移动到另一部分,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就没有那么重要,因为每项事实都可经由空中的路径抵达另一事实。”[166]霍姆斯这是在呼应《美国学者》。爱默生写道:“没有琐屑无聊,也没有大伤脑筋;有的只是一种规划,将最高的山峰和最深的谷底联为一体,并赋予勃勃生机。”[167]
但霍姆斯并未止步于此,他接着创造了他自己的知识英雄主义形象:
一个人只有学会用一颗自己从未见过的星星来指引自己的航向,才算是赢得了在智慧上雄心勃勃的资格——好比用寻龙尺去寻找也许永远也无法触及的泉眼。这样子说,我是想指出究竟是什么能让你的研究矢志不渝。我怀着坚定信念的全部悲伤对你说,要让思想变得伟大,你必须是个英雄,是个理想主义者。只有当你独自奋战的时候——当你感觉到在你周围是空无一人的黑色海湾,比环绕着快被淹死的人的海湾还要与世隔绝,而在希望中,在绝望中,你曾毫不动摇地相信自己的理想——只有这样,你才能臻于圆满。思想者知道,在其死后上百年,自己早已被人遗忘,但从未听说过他的人会以他的思想为准绳来行动;也只有这样,你才能感受到这种思想者的隐秘的、孤绝的喜悦——这种因姗姗来迟的力量而产生的隐约的狂喜。这个世界能知道这种力量不是因为没有额外的虚饰,而是因为对他预见未来的远见而言,这种力量远比指挥千军万马的力量还要真实。[168]
拿战争来比喻是有意为之,因为这一整段都是以霍姆斯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曾用过的语言为基础的。1864年秋天,他在《波士顿晚报》匿名发表了一首纪念亨利·阿博特的十四行诗:
他毫不犹豫,义无反顾
驶进黑暗,驶进未知的海域;
他消失在无星的夜晚,而我们
只能看见他黯淡闪烁的光辉。
你看见了光,但我们的天空看起来是黑的,
神秘莫测的法度太难读懂,
然而,高贵的心哪,我们很快就会全心跟随
被沿着你的道路熊熊燃烧的伟业照亮。[169]
人类献身于自己肩头的大任,并用丰功伟绩在莽原中留下足迹。莽原本身,无迹可寻。
4
霍姆斯从战场上回来的那一刻,似乎就将自己的经历迅速封冻了起来,其意义也同时封存,后来再也没有修正过。他余下的人生都在讲述自己负伤的故事,动情回忆以前的战友,还在自己的文章中、演讲中频频间接提及战斗经历。但是,尽管他几乎什么想得到的书都读,关于内战历史的书他却没法读下去。他很少提到自己参加战斗的原因这个话题,也很少表达关于内战后果的政治见解。可以说,战争在他生命中烧出了一个大窟窿。为了这个大窟窿他付出了很高的代价,对重新思考其重要意义他也毫无兴致。七十年间他怀念着这一切,敝帚自珍的程度与珍视自己从尼科迪默斯之家随身带回来的那张小纸条别无二致。
霍姆斯从战争中带回来的教训可以一言以蔽之:确信带来暴力。这个看法的应用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难。简单的是用在空想家、教条主义者和横行霸道的人身上——这些人觉得自己是对的,因此有正当权利将自己的理念强加在那些刚好并不认同他们的特殊理想、教条或势力范围的人身上。如果关于正确性的信念足够坚定有力,那么抵制迟早都会遭遇暴力。在生活的每个领域都有这样的人,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他们会更美好也是很自然的。
但霍姆斯的感觉并非完全如此。对那些自认为代表了更高权力的人,他确实极为憎恶。晚年他在写给好友哈罗德·拉斯基的信中说道:“我憎恶那些知道自己知道的人。”[170]而且他对事业有出自本能的怀疑。他认为事业就是企图迫使一群人遵从其他群体对善的想法,如果其他群体确信自己知道什么最好,他看不出这种企图比其他群体有更大的权力。他对拉斯基写道:“某种专制统治正在寻求改变的低谷。我不愿对我的近邻颐指气使,要求他们去想一些跟自己所做的不一样的事情——就算我往往会觉得,他们所想的多多少少是在自取灭亡。”[171]
他在批评改革主义心态时用的标准样例就是废奴主义者。1929年,他在给另一位老朋友英国法学家弗雷德里克·波洛克的信中写道:“废奴主义者有句老话,说要是有人没有按他们(废奴主义者)知道的正确方式行事,那就要么是无赖,要么是傻子。加尔文教徒就是这么看天主教徒的,天主教徒也是这么看加尔文教徒的。今天的禁酒主义者对自己的信念更加坚决,因此我毫不怀疑,他们也是这么看待自己的对手的。如果你知道自己知道,迫害就会来得很容易。但我们中间有些人,也并不知道我们什么都知道。”[172]霍姆斯承认,在波士顿他认识的废奴主义者中间,战前就已经有人是怀疑论者了(他想到的是自己的母亲,可能还有爱默生),而他自己的怀疑态度,就有部分是从他们身上学的[173]。但在他的思考中废奴主义者扮演的是因确信带来优越感的角色,这种优越感让人们(通常不只是那些确信的人)互相杀戮。
不过霍姆斯并不认为,没有这样的人世界会更好,因为他觉得人人都这样——在他关于确信和暴力的信念中,这是最难的一部分。要谴责别人无理无据的确信很容易;我们总是相信,那些我们不敢苟同的人,哪怕稍微有点自我怀疑,都能有所进步。在状态很好的时候我们甚至还会提醒自己,对我们自己的确信也要存疑。不过到最后,我们能确信的也不多了。有些信念我们只能觉得是合理的——比如说,相信奴隶制是错误的。当情势对于这些信念变得很糟糕时,我们会做好准备对情势迎头痛击。
霍姆斯承认,他也能够拿起武器为他认为正确的事情而战。当那一天到来时,没有什么能让他不去诉诸武力,就算最后知道他只是在为个人偏好而战也无济于事。他对拉斯基写道:“你尊重人的权利,而我不;除非是那种特定群体会为之而战的权利——这种权利从宗教信仰到一杯啤酒的价钱,无所不有。我也会为某些事情而战斗——但我不想说这些事情理应是什么,我只想说,这些事情是我喜欢的那个世界——或者说我应该喜欢的那个世界的一部分。”[174]
霍姆斯曾在1918年写道:“人们在很大程度上都相信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时他已在美国最高法院任职十六年[175]。但他并不认为,更高权威的缺席会让谈论信仰的好坏、真假乃至对错都变得毫无意义。他只是觉得,对和错是随着环境而改变的,而我们的生活只不过恰好植根于这样的环境罢了。既然我们无法改变环境(除非是在一些无足轻重的地方),因此在谈论对错时不在心里加引号也说得过去。从人类事务的长远视角来看,习俗和习惯因时而异,但从短期视角来说往往势同必需。霍姆斯告诉刘易斯·爱因斯坦:“人和别的生物一样,会完全按照身处的环境来塑造自己,以至于一旦定型之后,如果你想改变其形态,也就会改变他的生活。所有这一切都完全正确,也让我们有了完全正当的理由去做忍不住要做的事情,试着让这个世界变成我们觉得应该会喜欢的样子;但这并不是为我们要谈论的绝对真理打包票。”[176]霍姆斯多次说到,真理只不过是人们无法怀疑的事情的代名词。他对一位朋友埃利斯·格林就是这样解释的:“我所说的真理完全是指我不得不经由的路径。”[177]
上述争议将分化为两个方向,而要理解霍姆斯作为大法官的成就,需要同时牢记两个方向的轨迹。假设人们护卫自己的习惯是正当的,显然是严重偏向现状。自然也会有人想要改变现状,但在霍姆斯看来,这样的人只不过是在试图将总体社会负担的一部分从一群人肩上转移给另一群人。“公平”和“正义”是撑起某些斗争的口号,跟永恒的原则没什么关系,而改革则是零和游戏。但如果我们把霍姆斯的理论整个儿翻个底朝天,其应用也会颠来倒去。那些支持现状的人,对公平和正义原则的需索并不比他们的敌人来得多。如果敌人能赢得足够多的支持,关于正确的假定就会往他们那一边偏斜。1850年时的废奴主义者在多数北方人看来还是危险的颠覆者,然而不到十五年,他们又变成了爱国者。没有哪一种方式是生活必须遵从的。
对于生活理应遵从什么方式有着针锋相对的观念,能避免这些观念间的摩擦不至于过热导致暴力的,是民主。霍姆斯战后生活的七十年间,美国的主要矛盾是资本与劳工之间的斗争。他赖以成名的几乎每一条司法意见都涉及劳资斗争,而他最关心的几乎总是允许所有当事人以民主的方式去尝试让自身利益占据制高点。关于1872年英国工人罢工的法律后果他写了一篇评论,是他最早的法律评论文章之一。在文中他论证道,生活上的斗争已经因为“同情、谨慎,以及所有的社会和道德品质”而缓和:
但最终一个人理所当然还是会以自己的利益为偏好,而非他人的。这一点在立法中也和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全体行为中一样真实。在现代的进步中我们能预计的只能是,立法应该便捷、迅速(但又不是太迅速)地按照群体中实际上的最高权力的意愿调整自身,有教养的人的同情心蔓延开来,应当能将少数群体的牺牲降低到最小限度。[178]
在他出版于1881年的最重要的法学著作《普通法》中,霍姆斯重复了同样的原则。他在书中写道:“在我看来一清二楚,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升斗小民,终极手段都是武力。而且在所有私人关系的最底层,就算出于同情或所有的社会情绪而无论有多么缓和,这种终极手段都是无可厚非的先己后人。”[179](霍姆斯后来考虑修订《普通法》,准备将这句略显极端而且还有点尼采式的“所有私人关系”改为“所有单纯的社会关系”[180],不过这个修订版并未问世。)
从霍姆斯对涉及经济问题的案件的见解中,很容易看到他关心的是允许民主以自己的方式起作用,没有法庭的横加限制。这样的案件包括马萨诸塞州法院的联邦诉佩里案(Commonwealth v. Perry,1891)和美国最高法院的洛克纳诉纽约州(Lochner v. New York,1905)案,这些案件中他都站在大部分同僚的对立面,支持立法机构对企业主与员工之间的合约关系加以规范的权利。但这种关切在他对民事自由权案件的意见中也是一种底色,例如艾布拉姆斯诉合众国案(Abrams v. United States,1919)、吉特洛诉纽约州案(Gitlow v. New York,1925)以及合众国诉施维默案(United States v. Schwimmer,1929)。这些案件表面上关涉第一修正案的争议[181],但背后的真正原因是经济,因为每一起案件中的被告都是某种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者。
霍姆斯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教条主义”。他相信,站在劳工立场上的大部分举措都将徒劳无功,(他私下解释道)因为“群众现在基本上到处都是”[182]。他在自己的司法见解中也保护过一些思想的表达,并因此受到颂扬,但他认为这些思想很愚蠢、很幼稚。他私底下是完全同情资本家这一方的,不但认为他们是道德高尚的社会财富的发动机,还对他们的精力和愿力有着学生气的尊重。他告诉爱因斯坦:“如果他们能弄个案子把洛克菲勒送进监狱,我也会在其中尽我的本分。但要是他们让我来评判,我会给他立一座青铜像。”[183]霍姆斯成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之后,第一次提出重大异议是在1904年的北方证券公司诉合众国案[184](Northern Securities Co. v. United States)中,面对《反托拉斯法》为摩根财团和詹姆斯·希尔辩护。霍姆斯的意见令《反托拉斯法》的执行人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大光其火,而两年前正是罗斯福总统将他送上了大法官的宝座。
霍姆斯对民事自由权意见的关键也是他所有判例的关键:他只从总体社会力量的角度考虑,并不关心个体。个体在占优势的政治或经济倾向中成为牺牲品,只要这些倾向已在适当实施的法律中实例化,那么这种景象都会给他带来某种冰冷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给他的印象可以类比为士兵在战场上的胜利捐躯,合理性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为了整个团体能够前进,就无法避免有人掉队,被扔在路边。他喜欢用“所有社会都是一将功成万骨枯”[185]来刺激自己的友人。因此,他基本上并不相信个人作用的概念。在他看来,像是摩根、洛克菲勒这样的成功人士,相对其他人而言不过是更好地抓住了社会机遇。每个人都是在自己所处的浪头上迎接机遇,有的人知道怎么冲浪,有的人则溺水身亡。
换句话说,霍姆斯为民事自由权辩护,并不是因为这样的权利生而为人就理当享有——他对这个观念的蔑视显而易见。他可以为社会主义者及和平主义者表达自身意见的权利辩护,因为这些意见代表着法律认可的社会权益;同时他也会对像是南方黑人实际上遭受的歧视迫害这一类事情表现出漠不关心[186]。最令他名声扫地的意见是他在1927年的巴克诉贝尔案[187](Buck v. Bell)中给出的。他投票支持弗吉尼亚州的一项法律,允许对精神障碍患者强制绝育。他的话让人想起南北战争:“我们不止一次看到,公众福利也许会要求最优秀的公民献出生命。如果公众福利不能也要求已经令美国消耗大量精力的人做出这样少之又少的牺牲,那实在是奇哉怪也。”[188]他不喜欢自以为是的人,但也毫不同情弱者。实际上,他倒转了自己青年时代的优先级:现在他将宪法当成自己的信条,抛弃了《独立宣言》。
当霍姆斯以经济改革和言论自由一以贯之的司法保护者的面目出现时,他也成了进步人士和公民自由论者——诸如路易斯·布兰代斯、勒尼德·汉德、沃尔特·李普曼,还有赫伯特·克罗利——的英雄。霍姆斯和这些人的政治见解并不一样,但他认为作为大法官并不是非得有政治见解才行,他也没有做什么来阻止他们仰慕自己。作为这些人的阿博特,这也符合他的大公无私的概念——对那些他往往英勇而孤独地用尽全力去捍卫的观点,私底下他会谴责为愚蠢至极。他对自己的表兄约翰·莫尔斯解释道:“让那些我认为已经坏到极点的法律能持续符合宪法,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乐趣。因为如此一来,我帮助标记出了我会禁止的事情与宪法允许的事情之间有何区别。”[189]霍姆斯捍卫劳工权益不是因为他希望看到这些权益占上风,而是因为他相信,任何社会权益都应该有自己的机会。他相信尝试,也知道可能的选择是什么。
5
有一次,霍姆斯向刘易斯·爱因斯坦评论道,战争让他意识到波士顿只是美国的一座城市[190]。他不是为波士顿而战,而是为美国而战,他的经验告诉他,美国和波士顿不是一回事。波士顿不像他父亲热衷于宣称的那样,是一切事物的标准。(霍姆斯博士曾向朋友莫特利夸耀道:“我们都将我们头脑中的波士顿公园当成是空间的单位,将国会大厦看成是建筑的标准,并以爱德华·埃弗里特为准绳来衡量别人,就好像拿着一根米尺一样。”[191])老波士顿人的观点,只要确实是波士顿式的观点,就是坐井观天,有失偏颇。这种认识令人如释重负,但也带来疏远。在霍姆斯成熟的思想中,这种认识启发了他,让他试着超越自己时代和地域的偏见。另一方面,这也令他习惯于超脱时间和地域,变得无拘无束。
内战对美国文化的影响之一,是以国家情感代替了地域情感,霍姆斯的自我意识从坐井观天到放眼世界的转变,只是这个大发展中的小片段。但这种转变给他带来了一种超然,有时甚至相当于无视,无视那些对我们其他人来说往往足够重要,但也是局部的、具体的、特殊的事情。霍姆斯将自己连根拔起的需求是那么强烈,让他几乎对土壤本身也产生了厌恶。在大法官的工作中,他以揭露那些假扮成永恒真理的偏见为乐。在私人生活中,他的交游越来越广,但总是避免跟人过从甚密。他没有子嗣。他向勒尼德·汉德吐露:“我才不想把别的什么人带到这么一个世界上来。”[192]
超然、专注,对他人的思想不屑一顾,这些都让晚年的霍姆斯看起来是个冷冰冰的人物。而且毫无疑问,他对自己能从庸常的情感中抽身颇有点洋洋自得。他有意让自己与青年时代的故步自封划清界限,在很多方面也确实做到了。1928年,他在帕灵顿关于文学和知识的历史著作《美国思想史》中读到了帕灵顿对他父亲的评价。帕灵顿写道:“他常常就是个票友,生活对他太友好了,他才不会自找麻烦去当行家里手。”[193]霍姆斯的反应很温和。他告诉拉斯基:“他这么评价我父亲,我并不觉得意外。尽管父亲在晚年生活中不像他写产褥热论文时那么专注,但他仍然具备深刻的洞察力——时不时地会在他身上闪现;我相信这是真的,帕灵顿却没注意到,我也不觉得意外。”霍姆斯还补充道,超验主义者相信每一个人的灵魂都价值无限,帕灵顿竟然表示赞同,“这让我寒毛直竖”。[194]
战前霍姆斯还是个年轻人,可以认为这个世界比他想象的还要顽固;现在霍姆斯相信,再也不能这么想了。但他并没有忘记,在战前身为一个年轻人是什么感觉。在一场纪念阿博特向弗雷德里克斯堡进军的演讲中,霍姆斯说道:“我们三生有幸,青年时代的我们,心中点燃了熊熊烈火”[195]——这句话既让反奴隶制事业得到升华,也将这一事业归入了一去不回的旧时光。1914年彭罗斯·哈洛韦尔去世时,霍姆斯告诉爱因斯坦,尽管他们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但哈洛韦尔是“我最老的老朋友……我没法肯定,但也是我所知道的最伟大的灵魂……他给我的青年时代带来了第一次成年人的悸动”。[196]他对爱默生的热情也从未褪色。归根结底,霍姆斯作为知识分子的卓然独立的态度本质上是爱默生式的。1930年,年近九十的霍姆斯在给波洛克的信中写道:“在我年轻的生命里燃烧着的,像是能永远照亮我的火炬只有一个,那就是爱默生。”[197]
1932年,霍姆斯已经从最高法院退休,也即将走到生命的终点。他尝试向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的妻子玛丽昂·法兰克福特大声朗诵一首关于内战的他十分喜欢的诗,但尚未卒章就泣不成声[198]。眼泪不是为战争而流,而是为战争所摧毁的一切。霍姆斯成长于一个文化高度发达、高度同质化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从很多方面来看他都是完满的产物:生活有理想,术业有专攻,社会有认同。随后在弗雷德里克斯堡和安提塔姆,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世界失血而死,学识和才华毫无用武之地,未能阻挡这场战争爆发。从战场上归来时,波士顿变了,美国人的生活变了。霍姆斯也变了,但他从未忘记自己失去了什么。爱因斯坦说:“他跟我说过,内战以后这个世界哪儿哪儿都看着不对劲。”[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