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了中国缘:一部自传(甲骨文系列)
- (美)约翰·帕顿·戴维斯
- 7910字
- 2020-08-29 03:56:53
第三章 我的游学教育
在实验学院的最后时期,我心中那份原始的不安分促使我离开了麦迪逊。我决定在北平附近的燕京大学(Yenching University)读完大学低年级,然后回到美国完成高年级的学业。我的同学——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的儿子——戈登·米克尔约翰也加入了这次冒险。计划的第一步是买一辆车。我和戈登囊中羞涩,我用我们的一点钱糊里糊涂地在印第安纳州的加里(Gary,Indiana)买了一辆二手的斯图兹(Stutz)。后来发现车后有三个弹孔。由于这样的缺陷,再加上证件不齐,这辆车的价格倒是很便宜,正适合我们。
开着这辆带有伤疤的车我们到了堪萨斯州。在堪萨斯我们做了短暂的停留,帮人收割小麦。还没等到挣够到加利福尼亚的油钱,我们便又上路了。到达旧金山之时,我们差不多身无分文。在旧金山,我们受到了老米克尔约翰的朋友艾伯特·本德(Albert Bender)的友好接待。艾伯特是一位身材瘦小、活泼乐观的爱尔兰人,他还是金门艺术(Golden Gate arts)的赞助人。他留我们住宿,并设法让我们以普通船员的身份登上了“皮尔斯总统”号(President Pierce)。穿过浩瀚的太平洋,我们在日本换船前往北平。
我和戈登被燕京大学录取,这所大学主要是由美国传教机构资助,与哈佛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较少)有一定的联系。教师主要是中国人、美国人、欧洲人,中英文授课。因为燕京大学是人们眼中最好的大学之一,所以它吸引了全中国各地的学子。外国学生十分罕见,所以人们都以好奇的眼光看待我和戈登。戈登主修自然科学,从而为他的医学院做准备。而我则选择了新闻专业,希望能成为一名驻外记者。这是一个如此精彩的职业,我可以走遍全世界,进出战场,轻易混入那些位高权重的人群中间,通过电缆把新闻传递给心怀感激的大众。
我的课程学习不是很严格,所以我有很多时间打篮球、跑步、和其他男生喝酒。我和女生相处时十分谨慎,因为我担心在这样的传统国家,我的行为会冒犯到别人或者引起嫉妒和其他不愉快情绪。我经常去附近的北平城,有一次在那里遇到了一位名为O.艾德蒙·克拉布(O.Edmund Clubb)的外交官。当时,他还是美国公使馆(the American Legation)的一名低级官员。我把这看作一件大事,因为我从未见过外交官。此前,我对外交官有一种敬畏之感,但是随后发现克拉布非常谦逊友好,我也就感到轻松了。
校园里会周期性地发生政治运动,通常是抗议侵略行为;但是1929~1930学年度,校园相对平静。1926~1927年那场让人欢欣鼓舞的国民大革命已经悄无声息,这场革命远没有实现统一中国的目标。标志着日本企图征服中国的“九一八事变”一年多之后才发生。共产主义运动还不具备二战时期那样广泛的吸引力,而且此时,由于在理论上存在争论和竞争,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处于分裂当中:一方认为要在城市进行地下运动;另一方,包括毛泽东在内,他们初步在中国中部山区建立了红军。有人告诉我在燕京大学有学生共产党,但我似乎没遇到过。当然了,这些共产党行事都很低调。当时,这所传统大学里的大部分学生都忙着为找工作做准备。
1930年6月期末考试结束之后,我去内蒙古旅行。在鄂尔多斯北部沙漠,我参观了一个黄河水利工程的修建。这里是边疆地区,有草原、马夫和骆驼队。
当年夏末,我和戈登返回美国。我们经过了中国东北地区(如今,中国东北地区的很多地方仍然是有待开发的处女地),沿着漫长的西伯利亚铁路,然后到达西欧。旅途中,我们与麦克斯韦·S.斯图尔特(Maxwell S.Stewart)以及他的妻子相伴。斯图尔特在燕京大学当老师,但时间不长。五年前,他曾在上海美国学校(Shanghai American School)教我数学,现在他成了一名记者。我们穿过了荒凉的西伯利亚。在边境我们第一次见到了苏联人,他们是戍边士兵。这些人身材高大、相貌严峻,看起来不大友善。那些身材较小、邋遢不洁的官员以及火车上的服务人员也同样不友好。起初,我以为他们对我冷漠是因为我是资产阶级一员。但是后来我发现,很明显他们对待无产阶级同胞也是同样的态度,甚至更差。这与我在中国所观察和认识到的性格开朗、流露真情的流亡俄国人形成巨大的反差。
斯图尔特夫妇、戈登和我乘坐的是最便宜的座席——“硬座”,也就是木质座椅。睡觉的时候,我们租了几个睡垫,睡觉条件才有所改善。火车中途停站的时候,我买了一些巧克力作为应急食品,又从消瘦的妇女那里买了些酸黑面包。因为餐车里的饭价格昂贵且非常难吃,所以,我主要吃这些东西。这些食物在胃里发酵,因而一周之后到达莫斯科时,我感到胃胀难受。
除了偶尔能买到别的食物,在车站基本只能买到黑面包。1930年是一个饥荒之年,因为斯大林正在实行农业集体化,这导致食物产量和配额大幅下降。铁路沿线,人们衣衫褴褛,许多房屋又老又旧且是木制的。从车窗望出去,大部分的路都是土路。苏联看起来好像比封建中国还要落后。
通过作为记者的人脉关系,斯图尔特安排我和戈登住在安娜·露易丝·斯特朗(Anna Louise Strong)的公寓,而女主人则出城在外。我很遗憾没能见着斯特朗小姐,因为她是一个名人。她是美国人,但写了很多支持苏联的文章。1927年,她曾率先报道中国革命。她的公寓是我们探索莫斯科的好“据点”,这里省钱又方便,让人非常满意。在这里我们看到,莫斯科除了红场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克里姆林宫以外,要么破旧倾颓,要么正在建造新的工程。我们在莫斯科转了一两天,主要是想找一家饭馆或者食品店买些吃的。之后,我和戈登准备前往西欧。
但是,旅行部门的官员想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到的莫斯科,之后又去了哪些地方,因为他们没有我们入住旅馆的记录。确实很可疑。两天之后斯特朗女士的一位朋友出具了一份书面说明,证明我们之前住在斯特朗女士的公寓。如此这般,我们才获准离开。
越过边境,我们从社会主义天堂来到了毕苏斯基(Pilsudski)时期的波兰。天空的颜色仿佛从阴沉如铅色变成了万花筒般的欢快之色。为了庆祝这样的变化,我在一家崭新干净的餐馆要了两份火腿鸡蛋。
哥伦比亚大学是我游学的第二个目的地。戈登去了麦吉尔大学,最终在医学方面找得一份受人尊敬的工作。由于我的证书极不寻常,我被哥大录取,成为这所大学的本科生。成为本科生意味着我有很多课程可以选,而且我的大部分课程是在晚间。此前,我已经放弃了成为新闻人的轻率决定,因为我在燕京大学期间的成为自由撰稿人的努力不尽人意,因而对能否成为一名成功的记者感到怀疑。我决定尝试驻外事务处(Foreign Service)。为此,我选修了菲利普·杰赛普(Philip Jessup)的国际法课程。
对我而言,迫在眉睫的问题是钱。我的父母从他们微薄的工资中给了我一些资助,我的姑妈弗洛伦斯·戴维斯(Florence Davis)也给了一些资助。我必须努力自己挣钱。在国际之家(International House)办公室人员的好心帮助下,我被推荐给小约翰·D.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 Jr.)夫人指导她的孩子大卫(David)学习。她友善地接待了我,大概了解了我的成就。几天后,我收到一份电报:
因要培养孩子运动兴趣故决定选择他人他不仅擅长体育且和孩子在昆虫学上有共同兴趣感谢你来相见很遗憾未提供这份工作小约翰·D.洛克菲勒夫人
所以我便找了另一份工作——在一家迪克西(Dixie)风格的餐馆当洗碗工。这家餐馆位于阿姆斯特丹大道(Amsterdam Avenue),它的主人是一位有教养的南方女子。这家餐馆的员工除了我之外都是日本人,主要食物是玉米饼和豆煮玉米。
1931年我从哥大毕业之后就参加了驻外事务处的考试。考完后,我便等待结果。当时,我住在未婚的姑妈弗洛茜(Aunt Flossie)的小屋,住所离底特律的艺术学院(the Art Institute)很近。因为我和戈登的父母都远在中国,我们在美国没有家,所以,如果我们有需要,姑妈都会为我们提供住处。姑妈弗洛茜当时是《底特律新闻》(Detroit News)的编辑,她是一位感情丰富、热情开朗的女子。但是她对自己是一名真正的新闻人感到自豪,也十分冷峻。实际上,这不过意味着她是一位具有丰富常识的女性。
姑妈弗洛茜的朋友——新闻人、艺术家、博物馆馆长以及汽车工程师——来自各行各业,十分有趣。通过她,我曾经见到过正在潜心创作壁画的迭戈·里维拉(Diego Rivera),机智风趣、沉着冷静的瑞典雕塑大师卡尔·米勒斯(Carl Milles),沉默寡言、容易发火的埃罗·沙里宁(Eero Saarinen);后两位的住所离底特律较近。同样得益于我的姑妈,我曾在迪尔伯恩(Dearborn)参加亨利·福特(Henry Ford)举办的方块舞晚会。福特先生体型较瘦,神情淡然。他曾几次想找回美国人生活中失掉的朴素,但都没有成功,这次也不例外。
11月,国务院告知我通过了驻外事务处的考试。1932年1月,我乘船到达加拿大安大略省温莎市(Windsor,Ontario)的美国领事馆——作为驻外事务处的实习官员出国了。每年还有一份2500美元的不菲津贴。我接受了一年在职培训,在胡佛执政的最后时期我被调派到位于华盛顿的国务院接受了为期三个月的培训。
当时我们有15个新人,由驻外事务处和国务院官员给我们讲解领事工作的各项事宜。培训三个月之后,培训老师为我们打分。对我的评定褒贬不一。移民法律和实践老师写道,我对这门课几乎没有什么兴趣,我“在礼仪方面,需要极大改进”,我“是班级中最没有希望的”,我缺乏“发挥自我最大优势的愿望”。最后,他总结道,“我不会让他从事签证工作”。国际法老师认为我“成熟,思想深刻。如果他的主动性能与责任感相结合,他应该会在驻外事务处有所发展”。对外商务老师认为我的“英语在一些方面要有所提高”。总领事C.E.高斯(C.E.Gauss)培训我们“整理商品、船运、海员材料”,后来我还会见到他。他认为我外形条件较好,懂礼节,和人相处愉快,“但是精力不大充沛,做事往往不求甚解,不够用心或者不够准确。15名学生中,他排第13名”。
“他的判断力和认识似乎超过同龄人,”护照和公民资格老师这样写道,“他很勤奋,有一种责任感。有资格成为一名优秀的官员。严肃庄重,彬彬有礼。”
带着这些评价不一、相互矛盾的认定,我被分到了我的第一个固定岗位——前往位于中国西南山区的昆明领事馆任副领事。
作为职业机构的驻外事务处于1924年创立,集中了一些分散的外交和领事职能。20世纪30年代早期,这个机构还是一个个性化机构。机构有700名左右职员(2010年人数达到11500人),所以可以认识很多同事,至少知道他们的名字和职位。驻外事务处根据政府的需要完成不同的任务,进行相应的人事调动。尽管在这里,工作基本按照个人能力不偏不倚地进行,提拔也是根据个人表现,但是徇私情现象依然存在。然而,这种徇私情没有大公司多,甚至比它们少;当然也绝没有国务院和市政府那般严重。
驻外事务处的工作人员往往把事务处看成一个精英集团,部分原因是他们代表了美国政府。当我在温莎市当见习副领事的时候,我收到加拿大政府为我颁发的牛皮纸制作的领事证书,授权我行使我那一丁点儿的领事权力,证书上面据说有国王乔治五世(George V,Rex Imperator)的亲笔签名。按照我自己的想法,这份带有国王签名的证书使我的地位高于河对岸底特律市政厅官员的地位。
驻外事务处工作人员之所以有这种精英主义情怀还有另外一个肤浅的原因:由于小说和电影的描写,人们认为驻外事务处的生活是充满魅力的——王室接见、致命阴谋、上流社会的调情。对于很少一部分人,他们的生活可能如此,但是大部分人则不是。有一小部分人为了满足这种高人一等的感觉,便在穿着上有所费心。我后来在北平公使馆认识了一位外交官,上班时他穿着硬翻领上衣、条纹裤子、黑色长身夹克,戴着夹鼻眼镜,把自己装扮的像五星级酒店的接待人员。除了着装方面,他们还热衷社交性游泳。在华盛顿,一位同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他看来,参加上流社会的舞会,取悦苏尔格雷夫俱乐部(Sulgrave Club)的老年贵妇对职业发展非常重要。
但是把驻外事务处看成精英团体的真正原因不是这些偶尔存在的虚荣心。这种精英情怀源于一种强烈的公共责任感,这种责任感是过去外交事务光辉传统的延续。我认为,这种责任感可以追溯到19世纪,当时认为拥有特权的外交人员有义务服务于公众利益,而马萨诸塞州的亚当斯家族(Adams family)的事迹完美诠释了这一观点。几位传统派外交家,尤其是威廉·菲利普斯(William Phillips)和诺曼·阿穆尔(Norman Armour)一直把这种服务公众利益的传统坚持到20世纪30年代及以后。级别较低的外交官员敬仰这些外交家,把他们视为献身事业的楷模。我进入外交领域时,国务卿是亨利·L.史汀生(Henry L.Stimson),他便是一位正直、热心公共事务的绅士。
在这种氛围之中,人们便认为驻外事务处的工作充满荣耀,同时认为事务处的工作人员在与公众和同事相处时要体现和维护这种荣耀。由于存在这种观点,驻外事务处在开展工作之时无须担心安全和纪律问题。很少有违背外交荣誉的案例发生,如果发生的话,会被悄无声息、坚决果断地处理,就像绅士俱乐部的做法一样。具体的做法是,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的领导直接与违纪者谈话(他基本上认识所有的职员),然后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对违纪者的处理:有的给予警告,有的记录到档案,有的让其辞职,有的建议国务院予以开除。
在我初入驻外事务处之时,从未听过要对职员进行指纹录入。所以,后来当听说要实行指纹录入,我感到一阵伤感,就好像朋友之间的信任被打碎。早期驻外事务处最大的安全除了传统的荣誉感,还有成员之间的紧密联系、相互熟知,这种联系和熟知的产生得益于每个国外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较少,以及驻外事务处的相对完整性。一个人的性格和立场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被办事处的其他人所熟知。因为这种相互了解,一些人的特立独行甚至是怪癖也会得到理解。
* * *
昆明领事馆很小,只有我和一位比我职位高一点的副领事。昆明所在地区是中国海拔较高的边陲,与缅甸、泰国和印度支那接壤。美国在这一地区的利益很少。云南省(省会昆明)是法国的势力范围,到达云南的通道,除了古老的道路和山路,便只有一条从河内到云南的窄轨铁路。当时,我居住的地方风景如画、安静祥和,也没什么重大事件。我会坐着轿子逛逛小城,欣赏领事馆大院里盛开的栀子花、茉莉花和紫藤,在法商球场总会(Cercle Sportif Francais)里打网球。
我到昆明后不久,北平公使馆发出通知,询问是否有人愿意申请在公使馆参加为期两年的中国研究学习班。学习班毕业生将作为专家,一生长期从事与中国有关的工作。当时我申请了,因为我认为成为专家后,会有晋升的机会。接替我在昆明领事馆工作的是我儿时好友谢伟思(Jack Service)。
在公使馆的两年(1933~1935年),我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跟着中国老师学习有关古代和现代中国的指定读物。这些老师都是传统学者形象,讲究礼仪。除此以外,我还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大部分是将会影响外国人对中国态度的作家和学者:不为人熟知的记者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此时他还未进入共产党的势力范围,也还没有写《西行漫记》(Red Star over China);费正清(John K.Fairbank),当时他还是研究生,决心成为美国中国研究的领军人;艾伦·普里斯特(Allan Priest),他是大都会博物馆里负责收集中国古董的中国艺术馆馆长;还有研究有关蒙古和满洲问题的欧文·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
也是在北平,我见到了耶稣会信徒(Jesuit)、古生物学家、神学家德日进,他是一位散发着光辉的人。同样是在1933~1935年,我第一次见到国立北平大学校长蒋梦麟,也第一次见到了胡适。胡适是著名学者,曾领导中国的新文化运动和白话文运动。
美国驻中国公使是纳尔逊·詹森(Nelson Trusler Johnson)。他是一位善于交际、有些许孩子般搞怪的俄克拉荷马州人。他的性格和行为与不拘小节、精明能干的小镇官员很像。但是作为一名中国问题专家,他掌握了一套陈腐老套的中国礼节,如果有必要,他也很乐意使用这些礼节。因为年届中年的他当时刚刚结婚并且不久之后又有了儿子,所以他沉浸在新奇的家庭生活之中。他把公使馆里的事务交给了参事克拉伦斯·E.高斯。在华盛顿时,这位参事对我的品质评价很低。
如果你是第一次见高斯,你会觉得他长得有些吓人。由于长时间伏身于办公桌,他的肩膀变得很圆,肤色是缺少日晒的惨白,嘴唇很薄,嘴角上扬,灰白的眼睛上戴着厚厚的眼镜。一开始,他是老领馆的职员,凭借出众的能力,逐渐得到提升,现在接近驻外事务处的最高领导。他的下属敬重他的专业、谨慎、分析能力和正直。表面上,高斯比较腼腆害羞、不露锋芒,实际上,他是一个复杂的人。只要他认为是错误的,他会苛责指正;同时,他又想得到别人的认可,对那些他认为没有轻视他的人过分热心。
在北平,我开始认识美国军官,尤其是那些在中国问题学习班的同学。弗兰克·多恩上尉(Frank Dorn)便是其中之一。在军官学校时,因为他的肤色,别人就给他起了个绰号——“赤红儿”(Pinky)。在北平之行的最后一段时间,我认识了陆军武官约瑟夫·W.史迪威上校。多恩和史迪威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负责保护公使馆的海军陆战分队队长是A.A.范德格里夫特上校(A.A.Vandegrift),后来他成为海军陆战队指挥官。小分队中有一位人称“骄傲”普勒的上尉——刘易斯·伯韦尔·普勒(Lewis Burwell Puller),他现在是海军陆战队的传奇英雄。很大一部分驻扎北平的陆军和海军陆战队军官都成为二战和朝鲜战争的将军,部分原因是他们对东亚的了解。此外,在我看来,他们比一般军官都要优秀。
北平有很多美丽聪明的女性,比如杜尔哥公主(Turgout princess)尼日吉德玛(Nirjidma)以及来华的美国和英国少女。她们的母亲或者姑姨带着她们领略古老北平的光辉,我和三个单身同事有幸陪同。尽管我们满怀感激地珍惜这些机会,但是我们没有在北平结婚。就我而言,我觉得事业还不稳定,还不能担当起如此重大的责任。
我心怀遗憾地离开了北平,不仅仅是因为离开了昔日好友,还因为历史悠久、古色古香、雍容尊贵的北平真是适合生活的好地方。对称的高墙大门、广场长街,还有朱门黄瓦、雕栏玉砌,最重要的是古都的祥和宁静所孕育出的一种稀疏平常但舒适惬意的典雅。
奉天(Mukden)是我的第二站,那里是中国东北地区的经济和交通中心,也是一座沧桑而重要的城市。日军占领了这片地区,建立了傀儡政府进行管理。美国政府拒绝承认日本占领的合法性,也不承认满洲国(Manchukuo)的合法性。尽管日军没有像对待敌人那样对待我们,但是很明显他们把我们看作了敌人。所以我们在美国总领事馆(the American Consulate General)的处境很微妙。
奉天基本上是一个政治报告站,负责向华盛顿报告有关满洲内部的动态、中朝边境的游击战情况以及日苏在蒙古和苏联边界反复发生的冲突。我发现我特别适合这些工作,有时还会对这样的工作感到兴奋。尽管这里环境恶劣,但是因为喜欢这份工作,再加上有一些美国和英国朋友,我也算得到了补偿。
美国记者有时会参访满洲。苦于从守口如瓶的日本官员那里得不到什么真实信息,他们便转向总领事馆。《读者文摘》(the Reader’s Digest)的J.P.麦克沃伊(J.P.McEvoy)便是其中之一,其他记者包括约翰·冈瑟(John Gunther),《基督教科学箴言报》(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的威廉·亨利·钱柏林(William Henry Chamberlin)。总领事约瑟夫·W.包兰亭(Joseph W.Ballantine)通常的做法是首先向记者口头通报有关情况,接着,如果总领事认为这位记者是小心谨慎、值得信赖的人,那么他便会把我们向华盛顿呈送的有关满洲的报告堆在桌子上,邀请这位记者从中选取内容向美国人民报道。包兰亭向记者强调要小心谨慎,不要泄露了消息来源;如果有人问及,可以说在污水沟捡到的。约翰·冈瑟花了两天时间研读这些文件。他的论述《透视亚洲》(Inside Asia)中有关“满洲国”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对他从领事馆所获材料的重写。
包兰亭和我让记者阅读的文件大部分都是保密信息。当时,关于保密只有两个级别:机密和绝密。由于后来的安全问题恶性膨胀,绝密文件当时“仅限专门人士阅读”。无论如何,我们都自愿“违背了安全原则”,但是我们考虑的是国家利益。我们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相反,我感到无比光荣,因为我们通过记者向美国人民传递了他们有权利、有必要知道的信息,即便是保密信息。
1937年春,我有了探亲假。我和范德格里夫特上校夫妇一道乘坐火车穿越西伯利亚铁路,不过这次坐的是软座。我在莫斯科逗留了一两天,见到了一些美国大使馆的职员,包括乔治·F.凯南(John F.Kennan)。斯大林的大清洗运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莫斯科的氛围十分紧张,人人噤若寒蝉。凯南曾经作为旁观者参加过精心策划的“审判”,他向我讲述了一些老革命受到难以置信的指控后自我认罪的细节。真让人不寒而栗,我一直无法忘记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