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语法的规则

“语言”是由无数个符合语法规则的句子构成的。语法代表母语使用者对自己语言的认知,多数人对这一认知只能意会而不能明确表达出来。例如,我从小在高雄长大,闽南语是我的母语,我虽然会讲,但不太清楚其中的语法。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语言学教授斯洛宾(Dan I. Slobin)说,一个人在生活中接触到的语言也在他的大脑中建立起一套跟语法规则相呼应的心理语言系统。无论如何,语法必须符合下列两大标准。

1.语法必须有能力限定什么语句在语言中符合语法规则,什么语句不符合语法规则。这是语言学所谓的观察的充分性(Observational Adequacy)。

2.语法必须能够说明语言中不同成分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语法不仅要能正确组合词汇,也要能解释彼此关系。这是语言学中所谓的描写的充分性(Descriptive Adequacy)。

有四个词语,“我”“苍蝇”“打死”与“一只”,它们有很多种组合方式,我列举以下几种﹕

我打死一只苍蝇。

我打死苍蝇一只。

苍蝇我打死一只。

苍蝇打死一只我。

我一只打死苍蝇。

我一只苍蝇打死。

按照中文的习惯,我们发现第一种与第二种组合比较合适,因为它们符合“高频优选”与“语义亲疏”的原则。所谓“高频优选”,简单来说就是在日常用语中最常见的组合;“语义亲疏”指的是语义联系最紧密的组合,被视为最合适的组合。

符合“语法”与错误“语法”的思维导图结构

思维导图的结构中,每一个线条上以书写关键词为原则,尽量避免一长串句子。从上面的思维导图中可看出,右边紫色与咖啡色两个主干的内容是符合“语法”的思维导图结构,左边橘色与绿色两个主干的内容则是错误的。因此,在设定关键词的排列顺序时不仅要注意观察的充分性,也要考虑描写的充分性,否则会让人误解,或看不懂思维导图表达的内容。这是思维导图法初学者经常遇到的困惑与常犯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