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疑难问题解答

1.在一个具体的项目上,项目经理应该在什么时候就位?

:通常,项目经理(候任)应该在项目启动阶段就位,接受项目发起人的委托,主持办理项目的立项(启动)手续。待项目正式启动(项目章程发布)时,项目经理才正式得到任命。在进入启动阶段之前,项目发起人需要组织商务分析师等专家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项目经理也可以参与前期准备工作(通常不是以项目经理的身份)。

2.既然项目是临时性的,为什么还存在项目生命周期?“周期”与“临时性”是否有矛盾?

:如果从单个项目来讲,项目的临时性的确决定了“项目生命期”不会周而复始,因此不具备“周期”的意义。但是,为了强调每个项目都要为后续项目积累组织过程资产,每个项目都要比前一个项目在更高水平上开展,我们还是要用“项目生命周期”这个词。也就是说,项目的生命期是在不同项目上周而复始、螺旋式上升的。

3.项目生命周期与开发生命周期是什么关系?

:项目生命周期是针对整个项目而言的,而开发生命周期是针对项目中的产品、服务或成果开发而言的。如果整个项目只开发一个产品、服务或成果,那么项目生命周期和开发生命周期就基本一样,只是项目生命周期在前端和后端会有一段用来做项目启动和项目收尾的行政工作的时间。如果在同一个项目中,要开发几个产品、服务或成果,那么在一个项目生命周期内就有几个开发生命周期。只有这些开发生命周期都完结了,项目生命周期才能完结。

项目生命周期的类型取决于开发生命周期的类型,即如果开发生命周期是适应型的,那么项目生命周期也就是适应型的。引入“开发生命周期”这个概念的一大好处是:防止人们滥用敏捷方法。通常,敏捷方法只能用于产品功能开发(针对开发生命周期),而不能用于对整个项目的管理。如果对整个项目采用敏捷方法,就会出现不应有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