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信用形式
信用作为一种借贷行为,通过一定方式具体表现出来。表现信用关系特征的形式称为信用形式,它是信用活动的外在表现。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信用形式日趋多样化。信用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国际信用。
一、商业信用
(一)商业信用的定义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在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时,以延期支付和预付货款的形式提供的信用。其形式有很多,比如商品赊销、分期付款、委托代销或预付货款等。
(二)商业信用的特点
1.商业信用的主体是厂商
商业信用是直接信用,是厂商之间互相提供的信用,提供信用的过程就是买卖的过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厂商。
2.商业信用的客体是商品资本
商业信用提供的不是暂时闲置的资本货币,而是处于再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资本。因此,处于再生产循环中的商品资本是产业资本的一部分。
3.商业信用和产业资本的动态一致
由于商业信用与处于再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资本运动结合在一起,使得它与产业资本的动态一致。增长繁荣时期生产扩大,商品增加,商业信用的供应和需求随之增加。衰退萧条时期生产缩减,商品滞销,商业信用供应和需求随之减少,整个商业信用规模缩减。
(三)商业信用的局限性
1.信用的规模和数量有一定限制
商业信用以商品交易为基础,是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因此商业信用的规模受限于提供信用的企业的信贷能力及其实际经营情况。商业信用能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售商品,但企业不可能超出自己拥有的商品量向对方提供商业信用。
2.商业信用受商品流转方向的限制
商业信用是以商品形态提供的,商业信用的需求者是该商品的直接需要者,因此就决定了商业信用的方向只能由商品的生产者提供给需求者,而不能相反。
3.信用链条的不稳定性
商业信用是分散在企业之间自发产生的,企业数量越多也就意味着信用关系环节越多。多而分散的特点也导致了国家的经济调节机制对商业信用的控制能力有限,如果某个环节出现问题,那就可能导致整条债务链条中断,甚至引发债务危机。
二、银行信用
(一)银行信用的定义
银行信用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银行信用是现代经济关系中的重要形式,也是一国信用制度发达程度的标志。
(二)银行信用的特点
1.银行信用是间接信用
银行信用与企业之间直接提供信用的商业信用不同,银行信用的借贷双方,一方是金融机构,另一方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出的货币规模不受自有资本的限制,其聚集的资金不仅有从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分离出来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还有社会各阶层的货币储蓄。因此,银行在信用活动中只扮演了信用中介人的角色,银行信用是一种间接信用。
2.银行信用的客体是货币资金
银行信用的客体是单一形态的货币资本,是从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分离出来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还有社会各阶层的货币储蓄。而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身份使得银行信用可以不受商品流转方向的限制,克服了商业信用在规模和方向上的局限性。
3.银行信用和产业资本的动态不完全一致
由于商业信用是独立的借贷资本运动,银行贷出的货币不处于产业循环中,使其有可能与产业资本的动态不一致。例如,当经济危机发生时,可能会有大量产业资本不能用于生产而转化为借贷资本,导致借贷资本量大幅上涨。
三、国家信用
(一)国家信用的定义
国家信用是指国家以债务人的身份,从社会上筹集资金以满足财政需要的一种信用形式。国家信用的债务人是国家,债权人包含国内外的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家庭。国家信用分为国内信用和国外信用两种。国内信用是国家以债务人身份向国内居民、企业、团体筹措资金,国外信用则是国家以债务人身份向国外居民、企业、团体和政府筹措资金。
(二)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
国家信用的形式主要是发行公债,包括短期国库券和中长期公债券。由于发行主体是国家,因此具有最高的信用度,风险较小,被认为是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库券一般用来调剂财政年度内暂时性的收支不平衡,期限大多在1年以下,以1个月、3个月以及6个月居多。国库券也是中央银行操作公开市场业务买卖的主要对象。
中长期公债券一般用于弥补财政预算赤字,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建设等非生产性支出、军费支出、福利支出等,期限一般在1年以上。
四、消费信用
(一)消费信用的定义
消费信用是指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用以满足其生活消费目的的信用。
(二)消费信用的主要形式
1.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是零售企业向顾客提供的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所需消费品的一种消费信用形式。这种信用方式最初多用于消费者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如汽车、房屋、家用电器等商品。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消费信用越来越普及,大量网购商品都可以选择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
2.消费贷款
消费贷款是由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通过信用贷款或抵押放款的方式向个人提供用于消费目的的贷款。例如,房屋抵押贷、汽车抵押贷等,消费者按规定期限偿还本息,期限有的可长达20~30年,属于长期信用。消费贷款按照直接接受贷款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买方信贷是指银行直接对消费品的购买者发放的贷款;卖方信贷是指以分期付款单证作为抵押,对销售企业发放的贷款。
3.信用卡
信用卡是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根据用户的信用度和经济收入状况,对信用合格者发行的信用证明。持有该卡的消费者到有关的商业服务部门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结账日时再进行还款。信用卡可以在规定的额度内进行透支。
五、国际信用
(一)国际信用的定义
国际信用是指国与国之间的借贷行为。国际信用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扩大而不断发展,成为国际结算、扩大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之一。
(二)国际信用的主要形式
根据信用关系主客体的不同,国际信用的主要形式有国际商业信用、国际银行信用、国际政府间信用等。
1.国际商业信用
国际商业信用是由出口方用商品形式提供的信用,有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和延期付款等形式。
(1)来料加工。来料加工是指出口国企业提供原料、设备零部件或部分设备,在进口国企业加工,成品归出口国企业所有,进口国企业从原料和设备中扣留一部分作为加工费。
(2)补偿贸易。补偿贸易是指出口国企业向进口国企业提供机器设备、专利、技术、人员培训等,待项目完成或竣工投产后,进口国企业以该项目的产品或按合同规定的收入分配比例清偿债务的信用方式。
(3)延期付款。延期付款是指出口国企业和进口国企业协定在货物出口后一定时期内支付款项的信用形式。进口企业一般支付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剩余部分货款则延期支付。延期付款一般发生在关系密切的进出口商之间或出口商得到出口国银行出口信贷支持的情况下。
2.国际银行信用
国际银行信用是以国际银行为授信主体提供的国际信用形式。国际银行信用可以分为进口信贷和出口信贷。在国际银行信用的操作上,由于国际贸易一般要求进口商预付15%定金,因此银行提供的资金一般都只占进出口贸易额的85%。
(1)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是一国政府为了促进本国出口,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对本国出口企业给予利息补贴和提供信用担保的信用形式,是一种中长期贷款形式。在进出口贸易中,由于交易规模一般都比较大,买方常会没有足够的资金偿清货款,如果此时以赊销的方式进行交易,则会造成出口方资金周转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国为了支持和鼓励本国出口,就会向出口方或进口方提供贷款。因此,根据补贴和贷款的对象不同,出口信贷又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
(2)进口信贷。进口信贷是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以满足买方资金需求,支持本国进口所需商品或技术等。
3.国际政府间信用
国际政府间信用是各国政府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一般由政府财政部出面借款,以政府贷款的形式存在。政府贷款是一国政府利用本国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期限较长,利率较低,条件较为优惠,带有经济援助的性质。但政府贷款用途受到限制,通常用于非生产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