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前期开发与报批资料精选(第三版)
- 谭荣伟等编著
- 1222字
- 2020-08-28 08:36:11
4.5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年检流程
4.5.1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1)一级资质企业资质年检 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2)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资质年检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厅或建设委员会制定办法。
4.5.2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年检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年检由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年检主管部门负责进行,与其他性质的企业年检相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需参加年检。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公司和非公司企业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1)公司年检程序 公司年检的一般程序如下。
① 领取《年检报告书》:参加年检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先到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年检主管部门领取相应的《年检报告书》。
② 填写《年检报告书》。
③ 报送《年检报告书》及有关材料。
将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年检主管部门。一般应当报送如下材料:
a.《公司年检报告书》或《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b.年度汇总资产负债表;
c.年度汇总损益表;
d.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e.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④ 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年检材料。
⑤ 加贴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对经过审核通过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上加贴当年通过年度检验的标识或在其副本正面或背后年度检验栏中加盖登记机关年度检验专用章。
⑥ 交纳年检费用,发还营业执照。
(2)公司年检内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对公司企业年检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① 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② 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③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④ 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
⑤ 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⑥ 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⑦ 营业期限是否到期;
⑧ 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⑨ 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⑩ 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⑪ 一个自然人是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