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灸的壮数和艾炷的大小
古人施灸,虽主张用大炷多壮,但也提出必须权衡变化。如《备急千金要方·针灸上》指出:“黄帝曰:‘灸不三分,是谓徒冤(白吃苦头)’,炷务大也。小弱炷乃小作之,以意商量。”《医宗金鉴·刺灸心法要诀》更具体地指出:“凡灸诸病,必火足气到,始能求愈,然头与四肢,皮肉浅薄,若并灸之,恐肌骨气血难堪,必分日灸之,或隔日灸之,其艾炷宜小,壮数宜少。有病必当灸巨阙、鸠尾二穴者,必不可过三五壮,艾炷如小麦(粒),恐火气伤心也。背腰下皮肉深厚,艾炷宜大,壮数宜多,使火气到,始能去痼冷之疾也。”对于疔疖疮毒的灸治,该书强调“皮不痛者毒浅,灸至知痛为止;皮痛者毒深,灸至不知痛为度”。
一、灸的壮数
施灸的壮数,总的原则是,根据具体情况,全面考虑,各适其宜,恰到好处,无太过不足之弊。一般每次少则只灸三五壮,多则可灸数十壮抑或数百壮。正如《扁鹊心书》所说:“大病灸百壮……小病不过三五七壮。”一般前3天每日灸1次,以后隔2~3日灸1次。急性病1日可灸2~3次;慢性病隔3、5、7日灸1次亦可;保健灸,每月可灸3~4次,终生使用,受益良深。
青壮年施灸,壮数可多;体弱妇女、老年人、小儿施灸壮数宜少。腰、背、腹部施灸,壮数可多;胸部、四肢施灸,壮数宜少;头颈部更少。正如《医学入门》所说:“针灸穴治大同,但头面诸阳之会,胸膈二火之地,不宜多灸……凡上体及当骨处,针入浅而灸宜少,下肢及肉厚处,针可入深,灸多无害。”直接着肤灸,一般每穴灸5~7壮,小儿灸3~5壮,每次灸3~5穴或5~7穴。当急救之时,可不计壮数,须灸至阳回脉起为止。
二、艾炷的大小
施灸时选取艾炷,一般是壮年男子、新病体实者宜用大炷;妇女、小儿、老年人及久病体弱者宜选小炷。从患病施灸部位上分,头面、胸背、四肢皮薄肌少之处,宜用小炷;腰腹部皮肉厚实之处,可酌情用大炷。
直接着肤灸,一般以麦粒大的小艾炷为宜。凡肌肉菲薄之处、骨骼之上、大血管与活动关节、皮肤皱纹等部位,均应慎用直接灸法,而肌肉丰满之处,可使用任何灸法。
临床上如治疗风寒湿痹、上盛下虚之候,选用小炷,即可达到温通经络、驱散外邪,或引导气血下行的目的;而对沉寒痼冷、元气将脱等证,则亟宜大炷多灸,以振奋元阳,温散寒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