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朱建业中央军委法制局原副局长,少将。

《中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研究》是王明勇——一位中青年军事法律工作者——近年来认真思索、深入研究的理论结晶。在本书中,他论证了军事法律顾问的概念、性质和特征,阐述了我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演变,介绍了外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及其启示,指出了当前我军军队律师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原因,研究了我国军事法律顾问的职能任务、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工作制度、选拔与使用保留,以及考核机制等,并提出了我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立法模式以及国家依托和有益补充等。难能可贵的是,他还根据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理论思考,草拟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律顾问管理条例》。本书中的很多真知灼见,给我们以很多有益的启示。

本书有如下鲜明特点:一是紧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时代步伐。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不久,它就以理论研究论文的形式提出了建立我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对策建议。通观全书,论述比较全面、完整、科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二是紧密贴近中国军事法治建设的实际。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的两个决定,需要做好宣传和造声势的工作,但是,更重要的是要认真地、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它从加强军事法治建设的一个节点——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入手,将它研究深、研究细、研究透,并提出了实实在在的建议。三是紧紧扣住建立健全中国军队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主题。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军事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它提出了前瞻性、宏观性、可行性较强的理论成果和具体设想。四是紧密连接军事斗争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围绕“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的需要,论证提出健全完善军队法治工作体制特别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一系列对策建议。五是紧紧衔接外军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有益经验和成熟做法。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本身没有阶级性,是当今世界各国军队的通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军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全可以借鉴外军的有益经验。总之,它充分反映了作者的政治智慧、理论水平、学术造诣和历史担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军在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方面,曾经进行过一些比较重要的实践并取得了重要成果。1988年8月,中央军委肯定了海军设立法律顾问的做法,明确继续进行试点,并让其负责海军法制行政工作。为适应依法驻军、依法治军的需要,适应特别行政区高度法治化社会的需要,中央军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拟制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同时,在驻香港部队和驻澳门部队设立法律处。驻军法律处直接隶属驻军最高指挥官,并对其负责,为驻军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以后又被赋予驻军新闻发言人的职责。这是在我军编制体制内、在成建制的部队中首次设立的专司、专职的军事法律顾问机构,并且在编制序列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它的设立以及所开展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使之成为驻军不可须臾离开的重要部门,成为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澳门居民普遍认可的重要军事机关。实践充分证明,我军军事法律顾问制度不仅需要建立完善,而且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在我的军事法治生涯中,有过多次担任军事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尤其是自2005年始,作为中方参演部队法律顾问参加了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多次联合军事演习。从担任中国国防部军事法律专家组组长参与两部军事条约的谈判、磋商、缔结和批准生效,到直接参与联合军事演习预案的制定,再到全程参加联合军事演习并为中方参演部队提供伴随式的法律服务保障,都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证明,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不仅是我军遂行军事斗争、国防和军队建设内在的、本质的需要,而且是检验、衡量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水平和建设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总之,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今天,中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再不是虚无缥缈的空泛议论,再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陌生事物,再不是游离于中心、重点工作之外的一般工作,再不是可有可无的临时机构,它将成为水到渠成的自然实在,成为不以人的意志和注意力为转移的客观必然。

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到1999年3月“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过了整整二十年。从依法治国“入宪”,再到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又走过了整整十五年。下一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将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根本性跨越,还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以上几个时间段,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艰辛,又使我们看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希望;这些重大的转变和重大的进展,既来之不易又任重道远。

让我们携手并肩,不懈拼搏、努力奋斗,迎接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春天,迎接中国军事法治的春天。

是为序。

2015年6月于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