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无名与有名:名家的政治哲学

名家和名学,在中国历史上的命运可以说极富戏剧性。先秦秦汉有关“名”的论述极为丰富,《论语》《墨子》《老子》《荀子》《公孙龙子》《管子》《韩非子》《申子》《尸子》《黄帝四经》《吕氏春秋》《尹文子》《春秋繁露》及伪书《邓析子》等许多文献从不同角度论述过“名”。对“名”的重视,甚至一度到了这样的高度,如“名者,圣人之所以纪万物也”(《管子·心术上》),“有名则治,无名则乱,治者以其名”(《管子·枢言》),“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申子·大体》)[1],“治天下之要在于正名……苟能正名,天成地平”(《尸子·发蒙》),“用一之道,以名为首。名正物定,名倚物徙。故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令事自定”(《韩非子·扬权》),“名正则治,名丧则乱”(《吕氏春秋·正名》),“至治之务,在于正名”(《吕氏春秋·审分》),“〔名〕正者治,名奇(倚)者乱。正名不奇(倚),奇(倚)名不立”(《黄帝四经·十大经·前道》),“名者,大理之首章也”“是非之正,取之逆顺;逆顺之正,取之名号;名号之正,取之天地;天地为名号之大义也”“名则圣人所发天意”“名者,圣人之所以真物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名”成为确立是非、制定秩序的根本性法则。

汉以后,有关“名”的论述逐渐减少,名学成了一门绝学,只在魏晋时期有所复兴,之后便消失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几乎被人遗忘。进入20世纪之后,“名”的研究又突然大兴。对《公孙龙子》等名家著作进行注释者不胜枚举,名学作为中国逻辑学的代表,成为中国逻辑学史研究的重点。也就是说,名学从一门极具传统意味的学问变成一门极具西学意味的学问。

受20世纪初传入中国的西方逻辑学的影响,名家研究在中国一度极为兴盛,成为中国古代逻辑思想史研究的主要组成部分。百年之后,我们回首这一研究领域,发现它在取得许多重要学术成果的同时,其实也不无偏颇之处。可以说,名家研究从一开始就有方向性的错误,表现为不顾名家所生存的思想史环境,将西方逻辑学概念、框架、方法简单地移植过来,有削足适履之嫌。20世纪后在西方学术背景下形成的先秦名学研究,只重视逻辑意义上的、知识论意义上的“名”,有时甚至曲解伦理意义上的、政治意义上的“名”,将其当作知识论、逻辑学材料来使用。自从将“名”“辩”与西方逻辑学相比附后,只要谈到“名”,似乎就只能从逻辑的角度出发。这样使很多看上去与逻辑学无关的“名”的资料被轻视,被闲置,甚至被曲解。特别是那些伦理意义上的、政治意义上的“名”,虽然是中国古代“名”思想中不可割裂的、有机的、重要的成分,却因为西方逻辑学研究的思路而得不到正视,得不到客观的研究。因此,20世纪名学研究既有巨大的成就,也有严重的偏差。这种偏差在于将对“名”自身(语言结构)的研究和对“名”功能(政治作用)的研究混为一谈。要研究先秦名学,不能忽视大量与政治思想相关的资料。

我们发现,先秦秦汉时期,关于“名”的论述虽然极为丰富,但论述的内容却往往相去甚远。在《论六家要指》中,司马谈是这样总结名家的:

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史记·太史公自序》)

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史记·太史公自序》)

从司马谈关于名家的定义来看,他是一分为二地看待名家的。说他们“苛察缴绕”“使人俭而善失真”,可能是指他们在概念、名词的辨析上过分拘泥,超出了普通人可以接受的程度,以致到了“失真”的地步,这是其短处。但是他们追求“正名实”及“控名责实,参伍不失”,却是值得肯定的。

从司马谈的定义里,我们能读出很多有意思的内容来。首先,司马谈笔下的名家虽然在概念、名词的使用上过于执着,有点像今天所谓的逻辑学或语言学,但他们并不是不关心政治,因为从“控名责实,参伍不失”这种《韩非子》中常见的话来看,这是一种接近于法家的政治思想,不仅与抽象思辨无关,而且甚至可以作为政治上的实战理论。因此,显然司马谈把所谓的名家也当作一种政治思想来看待。[2]

其次,司马谈没有指明代表者或代表作,这使我们不知道他所谓的名家具体可以和谁对应。其实司马谈所谓的“家”,并不确指哪一个流派、哪一个学术团体,而是一种政治倾向。在他心目中,其实只有道家是吸收了各家长处的、最高层次的哲学,其余五家都有其长短,只有在被道家兼容之后,才能扬长避短。日本学者关口顺(関口順)曾专门分析司马谈心目中“名家”一词的来源。他认为,这一名称并非来自倡导“形名”“名实”“正名”的某一类人,也不是来自所谓的“辩士”。他指出,“名家”这种分类,从其命名之来源看,它是源自“形名”、源自“正名”还是源自“名实”,其实难以断定,实际上,它是将“形名”“正名”“名实”的意义都包含其中,并与道家、法家相关联的一种政治思想。[3]

虽然司马谈没有明确指出他心目中的名家是谁,但是从他的定义中,我们可以做相应的推测,即这里有两种名家的影子:正面的是司马谈所推崇的,将“名”思想运用于政治场合,并发挥积极作用的政治思想;反面的则是被否定、被批判的,执着于概念、名词分析的,与政治没有直接关系或对现实政治会产生消极影响的思想。

总之,司马谈总结出的名家,只是依据学术宗旨做出的概括,而非类似儒墨的学派意义上的传承。在看似类似的学术宗旨下,其实包含着两种不同的名家,一种是伦理、政治意义上的,一种是语言、逻辑意义上的。或者说一种是“政论型名家”,一种是“知识型名家”。目前的研究显然侧重于后者,但其实前者在中国古代影响更大。儒家所讨论的“名”,大致属于伦理意义上的层次,在政治上所起的作用是调节性的而非规范性的。而战国中晩期法家及一些道家(黄老思想家)所讨论的“名”,往往与“法”思想密切相关,具有规范性的意义,是统治者可以直接把握和操作的工具。语言、逻辑意义上的“名”主要是惠施、公孙龙及墨辩学派所讨论的对象,他们把“名”自身当作一种认识对象来研究,注重认知的原理与方法,倾向于时空与物性的抽象辨析。不能说后者没有对前者产生过影响,但在相当多的场合,后者只是前者批判的对象,对中国思想史真正产生过影响的是伦理、政治意义上的“名”。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对“无益于治”的东西没有兴趣。正因为“名”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工具,如何把握它、管理它,由谁来把握它、管理它,就成为重要的话题。由此形成“名”“法”常常连用的现象,“名”成为确立是非、制定秩序的根本性法则。这一奇妙现象,实际上是法治国家在形成过程中,对规范、准则的作用和意义过分追求和崇拜的结果。


注释

[1]但此句不见于今本《申子》,是《群书治要》所收逸文。

[2]《论六家要指》在文章的开头,就点出了评判六家的标准系是否有益于治:“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

[3]関口順:「釈名辩—『名家』と『辩者』の間—」,『埼玉大学教養学部紀要』,19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