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强本节用,尚力明法

墨家认为,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必须强本节用。强本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发展生产。衣、食、住、行是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要解决这些问题,根本出路就是发展生产。《七患》篇说:“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为养也。故民无仰则君无养,民无食则不可事。故食不可不务也,地不可不力也,用不可不节也。”粮食是老百姓所仰仗的,也是统治者所赖以给养的物资。如果老百姓失去了生存依赖,则统治者也就失去了给养,老百姓没有粮食,就不可以供役使。马克思曾经说:“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1]同样,《非乐上》说:“今人固与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异者也。今之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因其羽毛以为衣裘,因其蹄蚤以为绔屦,因其水草以为饮食。故唯使雄不耕稼树艺,雌亦不纺绩织纴,衣食之财固已具矣。今人与此异者也,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必须解决衣食住行等基本问题,所以,必须耕稼树艺、纺绩织纴。不从事生产,人就不能解决衣食住行等问题,所以,墨子说“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从事物质财富的生产是人类的第一需要。

在国与国的关系问题上,墨家强调的是非攻,各国之间应该和平相处,平等互利。事实上,墨子的非攻是一种积极防御战略,即自己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墨子将粮食、兵力和城池称为国家的三种重要防备。《七患》篇说:“夫桀无待汤之备,故放;纣无待武之备,故杀。桀、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然而皆灭亡于百里之君者,何也?有富贵而不为备也。故备者国之重也,食者国之宝也,兵者国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国之具也。”所以,防备是国家头等大事,其中粮食又是国家之根本。《公输》篇载,公输般(鲁班)在斗法的过程中输了之后,准备杀墨子。墨子说:“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正是因为墨子做了充分准备和防备,才使得止楚攻宋一事成功,最后楚王不得不放了墨子。所以,墨子强调要做好国备。在三大国备中,墨子又特别看重粮食。我们今天认识到,战争的关键是后勤保障。最后取胜的一方,往往都是有后勤保障的一方。

墨子在强调物质财富生产的同时,还特别强调节俭节约的重要性,提出了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节用上》说:“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对物的使用不得随意浪费。墨子认为,统治者必须在衣、食、住、行、性五个方面做到节用。《辞过》篇说:“凡此五者,圣人之所俭节也,小人之所淫佚也。俭节则昌,淫佚则亡,此五者不可不节。夫妇节而天地和,风雨节而五谷孰,衣服节而肌肤和。”“俭节则昌,淫佚则亡”,做好在衣、食、住、行、性等基本生活方面的节俭、节用是一个国家能够长治久安的关键。

关于在衣、食、住、行、性等方面如何做到节俭、节用,墨子提出了具体的主张。《节用中》曰:“是故古者圣王制为节用之法,曰:‘凡天下群百工,轮、车、鞼、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古者圣王制为饮食之法,曰:‘足以充虚继气,强股肱,耳目聪明,则止。’不极五味之调、芬香之和,不致远国珍怪异物。何以知其然?古者尧治天下,南抚交阯,北降幽都,东、西至日所出、入,莫不宾服,逮至其厚爱。黍稷不二,羹胾不重,饭于土塯,啜于土形,斗以酌,俯仰周旋威仪之礼,圣王弗为。古者圣王制为衣服之法,曰:‘冬服绀緅之衣,轻且暖;夏服絺绤之衣,轻且凊,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古者圣人为猛禽狡兽暴人害民,于是教民以兵行,日带剑,为刺则入,击则断,旁击而不折,此剑之利也。甲为衣则轻且利,动则兵且从,此甲之利也。车为服重致远,乘之则安,引之则利,安以不伤人,利以速至,此车之利也。古者圣王为大川广谷之不可济,于是利为舟楫,足以将之则止。虽上者三公、诸侯至,舟楫不易,津人不饰,此舟之利也。古者圣王制为节葬之法,曰:‘衣三领,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堀穴深不通于泉,流不发泄,则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丧用哀。’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宫室之时,因陵丘堀穴而处焉。圣王虑之,以为堀穴,曰:‘冬可以辟风寒。’逮夏,下润湿,上熏烝,恐伤民之气,于是作为宫室而利。然则为宫室之法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其旁可以圉风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其中蠲洁,可以祭祀,宫墙足以为男女之别,则止。诸加费不加民利者,圣王弗为。”住房是为了避风寒,饮食是为了充虚继气等,穿衣服是为了冬暖夏凉,乘舟车是为了安全及时到达,丧葬是为了让死者也能够有尊严,只要满足这些基本需要即可。这样就可以做到人力、财力都不被浪费,生产不被耽误,老百姓也就不会增加负担,从而能够过上安定的生活。

墨子认为,要保证基本的劳动和生产,必须非命,即必须反对命定论。儒家主张命定论。《论语·颜渊》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孔子的学生司马牛忧愁地说:“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商)回应说:“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有人认为,这里子夏所说的话只是对司马牛的心理安慰,未必就是儒家的观点。但是,“商闻之矣”也可理解为我子夏听老师孔子说过。也就是说,子夏说这句话虽然是在心理上安慰司马牛,但却体现了孔子的命定论思想。针对儒家的命定论,墨子提出了非命的思想。墨子认为,命定论是十分有害的。《非命上》载:墨子认为当时的统治者希望国家富裕,国家却依旧很贫穷的原因是主张命定论的人太多,他说:“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以上说王公大人,下以驵百姓之从事,故执有命者不仁。故当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辨。”命定论,即宿命论,将一切事情都看成是由“命”决定的,从而完全否定了人的主观努力的作用,也就会从根本上妨害老百姓进行生产和劳动,所以对命定论必须加以反对。为了反对命定论,墨子提出了三表法,作为否定命定论的依据和标准。墨子认为,凡是说话,做判断,都必须有标准,否则这种言论和判断都是有问题的。《非命上》说:“然则明辨此之说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言〕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墨子把古者圣王之事、百姓耳目之实、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三个方面称为三表或者三法,作为判断一切言论是非的标准。从这三表出发,可以说古者圣王之事没有过“命”这种东西,百姓耳目之实也没有见过“命”为何物,而就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来说,相信命定论只能是否认人力的作用,对国家和人民没有任何好处。《非命中》说:“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有,〕或以命为亡。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命”纯粹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东西。

墨子还运用三表法反对音乐的消极作用。《非乐上》说:“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遂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墨子认为,从古者圣王之事看,圣王基本不为乐,而且为乐越多的圣王,其功劳就越少;从国家百姓万民之利看,为乐也没有什么好处。墨子认为,制作乐器需要花费很多人力、财力和物力,演奏这些乐器又需要花费很多人力、物力,而且统治者还号召大量的百姓来欣赏音乐,这样就会妨碍生产,使得男子不能耕稼树艺,女子不能纺纱织布,所以,为了保证老百姓最基本的劳动和生产时间,对为乐必须加以反对。

墨家不仅认为言谈判断需要有“法”做标准,而且要求一切行事都有“法”可度。《法仪》篇载墨子说:“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已。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墨子以百工从事皆有法可度,来论证统治者治理国家也必须有法所度。那么统治者治理国家,需要以什么为法呢?墨子认为,统治者治理国家必须以天为法。

为什么统治者必须以天为法呢?《法仪》篇说:“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犓牛羊、豢犬猪,絜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说以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是以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天的意志就是要人们“兼相爱,交相利”,天对人们是平等相待的,因此人们能够兼爱互利也就是对天的意志的体现和实践。

墨子认为,天是人世间最高的裁判者和监督者,天的意志就是要人们“兼相爱,交相利”,只要顺从天的意志,必然得到奖赏,而违背天的意志则要遭到惩罚。所以,墨子认为,天子也同样要尚同于天。这一点非常重要,意味着天才是最后的裁判者,实际上天就是真理的化身。《尚同上》说:“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菑犹未去也。今若天飘风苦雨,溱溱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罚百姓之不上同于天者也。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圣王为五刑,请以治其民。譬若丝缕之有纪,罔罟之有纲,所连收天下之百姓不尚同其上者也。”如果天下之百姓尚同于天子,而不尚同于天,则灾难还不能避免。所以,天子最终也必须尚同于天,才可能避免灾难。从这里看,说墨家的尚同论并不是专制,是有依据的。墨子认为,天子即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也必须尚同于天,这一点百姓或统治者并不知道。《天志上》说:“且夫义者,政也。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士政之;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将军、大夫政之;将军、大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三公、诸侯政之;三公、诸侯竭力听治,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政之。天子为政于三公、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天之为政于天子,天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所以,在墨子看来,要大家都明白天是人世间一切是非的最终裁判者,真正按天的意志来办事,即按客观规律办事,这一点并不是十分容易的。所以,墨子认为,天具有奖善罚恶的意志,这种意志具体地可以通过鬼神履行职能。人们只有对上天、对鬼神有敬畏之心,尊重客观规律,才能得赏;反之,就要受到惩罚。

如上所述,墨子提倡天志、明鬼,实际上就是要人们必须按照兼爱互利的原则行事,从而实现天下大治的理想社会。所以,《天志上》说:“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人有规就可以画出最美的圆形,匠人有矩就能画出最好的方形,墨子相信有了天志,就一定可以实现兼爱和谐的理想社会。

总之,墨家思想博大精深。但是,由于墨家的兼爱非攻、节用非乐等思想所体现的主要是中下层民众的利益和需求,从根本上不符合统治者的需要,再加上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性,比如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等,因而墨家思想中的兼爱、节用等精神虽然也部分地渗透到其他学派的思想之中,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受到排斥,没有受到重视,没有人研究,逐渐成为绝学。明末清初,傅山注释《大取》,乾嘉学派注释《墨子》,到孙诒让写作《墨子间诂》,从而使得墨家思想逐渐开始进入人们的研究范围。历史进入20世纪,墨学开始复苏。随着西学输入,梁启超、胡适等学者认识到墨家思想中存在着与西方思想“相悬契者”,希望用墨家来对抗西方,或者通过研究墨家的思想来移植或更好地学习西方学术。于是,墨家的思想学说越来越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研究,墨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必将焕发出新的生命与活力。

杨武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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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讚源.再论墨家的兼爱思想.职大学报,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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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墨子学案//饮冰室合集:第8卷.北京:中华书局,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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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国.尚同非极权.鹅湖,1980,5(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4卷,58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