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这是有史以来国家层面把美育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要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艺术学科中的“中国传统艺术文化”在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中国传统艺术来说,中国民歌艺术、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艺术、中国山水画艺术、中国文人画艺术、中国书法艺术、中国民族舞蹈艺术、中国戏曲与曲艺艺术等,承载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与民族之魂。它们的美育资源根深叶茂、源远流长,它们的美育功能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

在中国传统艺术的历史长河中,有这样一类音乐艺术作品,其表现的对象虽然不属于某个个体,但却让每一个个体为之魂牵梦绕;其体现的情感虽然不是单个个体的某一次独特情感体验,但在这种普遍性情感体验中总能找到每一个个体的情感凝结的影子;其表达含义虽然具有某种符号象征的韵味,却处处蕴含着社会的道德本质与人性的价值取向;其呈现的音乐情景虽然缺少一些爱意朦胧的“花前月下”,但却是对“花前月下”个体之爱精雕细琢的精神升华;其表现的风格虽然用的不是让人刻骨铭心的疯狂的节奏,却让每一个个体时时刻刻体验到民族的认同感和集体的归属感……譬如,从大气磅礴的《黄河》《东方红》,到气势如虹的《延安颂》《太行颂》,从乐观豪爽的《山丹丹花开红艳艳》《西部放歌》,到瑰丽奇秀的《三峡情》《苗岭的早晨》;从饱含热情的《绣红旗》《红梅赞》,到悲愤不屈的《嘉陵江上》《黄河怨》;从情深意长的《盼红军》《想起周总理纺线线》,到欢快活泼的《快乐的女战士》《赶圩归来啊哩哩》《太阳出来喜洋洋》……对于这样的音乐作品,每一个个体在通过各种音乐的手段呈现它们的音乐音响形态时,厚重的历史使命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便油然而生;每一个个体不管在哪一种场合聆听到或体验到它们充满象征意味的音乐音响时,一种强烈的身份认同感便在不知不觉中深化了人们的价值取向。这是怎样的一类音乐作品呢?这就是充满人类“类”本质和民族气节的爱国主义经典音乐。

列宁说:“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固定下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奥尔丁顿说:“爱国主义是一种生动的集体责任感。”别林斯基说:“谁不属于自己的祖国,那么他也就不属于人类。”对于当今的中国社会来说,爱国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艺术化体现方式。这种“价值体系”的艺术化体现主题主要包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以“中华民族”精神为基础,是一种融合了中华儿女共同情感的具有广泛意义的思想感情。这种思想情感包括热爱自己的民族,热爱自己民族赖以生存的土地,尊重本民族的宝贵传统和共同语言,珍视本民族的光荣历史和对人类做出的贡献。对于爱国主义音乐来说,其核心主题就是热爱本民族的艺术文化,就是守护中华传统音乐艺术文化。这主要表现为:

(1)在爱国主义音乐创作、爱国主义音乐表演、爱国主义音乐审美和爱国主义音乐教育传承等环节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具有维护祖国尊严和人民利益的高度责任感,对祖国的音乐文化艺术前景怀有坚定的信念。

(2)通过对爱国主义音乐创作、爱国主义音乐表演、爱国主义音乐审美和爱国主义音乐教育传承等环节的学习来激发中华民族的每一个个体和每一种群体对祖国的河山、人民、历史、文化和对祖国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无限热爱之情。

(3)在爱国主义音乐创作、爱国主义音乐表演、爱国主义音乐审美和爱国主义音乐教育传承等艺术化过程中主动自愿地把个人的前途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爱国主义音乐艺术所蕴含的对哺育自己成长的家乡、民族和祖国的深厚感情,逐渐升华为一种维护祖国利益的行为准则。

然而在当今的中国社会,由于受某种“文化多元”和“价值多元”的极端化影响,一些人(特别是中国的青少年一代中的一些人)逐渐在瞬息万变、五光十色的所谓现代艺术文化快餐以及嘈杂刺激的当代流行音乐的冲击和强势占领下,已经慢慢远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特别是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传统艺术形态逐渐离开了他们的艺术视域。有些人或是群体甚至对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传统艺术形态抱着一种“游戏”或“肆意恶搞”的心态,在经典艺术表演和传承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尊重感和敬畏感,也缺乏必要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一提到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艺术形态,这些人或人群就表现出一种“时过境迁”的被迫接受的状态,他们自己俨然成为现代音乐的“弄潮儿”或音乐历史发展的“主宰者”,认为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艺术形态是一种“老古董”,与现时代音乐艺术的“脉搏”不能产生共振,似乎主动接受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艺术形态就是缺乏“时代感”和“时髦感”。可见,国家及时发出《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意见》等文件,强调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传统艺术形态的发掘和传承,在当今社会有着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和文化价值。

在当今社会中强调和加强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传统艺术形态的教育功能,不仅是尊重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艺术文化、寻找中华民族艺术形态进一步发展的源泉和根基,更是在中国当代青少年的心灵深处进行民族高尚的情感状态、积极的价值取向、优秀的集体主义精神等人性内涵的精神构建。有了这一丰富内涵的精神构建,中国当代青少年的内心深处才能自发地通过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传统艺术形态的学习和传承,形成对集体、对祖国的一种积极和支持的态度,才能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文化不灭,则中华不灭”的誓言。因为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传统艺术形态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源于每一个中华民族个体的良知,它仿佛融化在人们的血液中不断地提醒和催促着人们在艺术文化的历史长河中前行。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它曾经发挥了凝聚中华民族情感、彰显中华民族精神气质、延续中华民族文化血脉的重要作用。在当今的中国,它更是具有不可估量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功能。

因此,自2012年以来,我们就一直在思考和践行着如何为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艺术形态的发掘和传承做一些事情。经过组织和构建专家团队,我们决定在理论上总结和提炼出如下一批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系列丛书,这套丛书包括:

(1)《爱国主义音乐创作》;

(2)《爱国主义音乐表演》;

(3)《爱国主义音乐审美》;

(4)《爱国主义音乐教育》;

(5)《西部爱国主义音乐》;

(6)《爱国主义声乐作品》;

(7)《爱国主义钢琴作品(上)》;

(8)《爱国主义钢琴作品(下)》;

(9)《爱国主义器乐作品》;

(10)《爱国主义手风琴作品》;

(11)《爱国主义舞蹈作品》。

在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传统艺术形态学术理论建设的同时,西南大学音乐学院还强化了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传统艺术形态的艺术实践,学院所属的“西南大学交响乐团”“西南大学民乐团”“西南大学交合唱团”“西南大学舞蹈团”“西南大学管乐团”每年近30场的艺术实践活动在音乐音响形态上演绎着爱国主义的灵魂的精髓。特别是西南大学音乐学院在中国民族音乐的研究(具有博士生招生资历)、表演(多次在全国民族声乐的表演中获得金奖)、教学(在培养方案中集中体现民族音乐的教学理念)三方面形成了体系化的传承。

在原有创作的基础上,我们目前正在加紧和策划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等传统艺术形态的采风和创作。

我们深信,这套爱国主义经典音乐系列丛书一定会在当今艺术文化价值构建的过程中发挥它应有的价值,也期待更多的仁人志士加入我们的行列,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中华传统艺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贡献。

丛书主编 郑茂平 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