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语言哲学的意义

在哲学中论述语言,并不是今天才有的。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说过:“说出的词是心灵经验的符号,而写下的词是说出的词的符号。”[8]所谓心灵经验,不会不包括有关世界的体验,因而这里或多或少也涉及语言与世界的关系。但是,真正明确谈论语言与世界的关系,大概是现代哲学家。

维特根斯坦说:“我的语言的界限意谓我的世界的界限。/逻辑充满世界:世界的界限也是它的界限”[9],“逻辑命题描述世界的构架,……是表现世界的构架”[10]。这些论述如今几乎成为名言警句。不论它们是不是有道理,显然是非常明确地把语言与世界联系在一起,把语言所表达或所显示的东西与世界联系在一起。戴维森则认为,我们共有一种语言,“也就共有一幅关于世界的图景”,我们显示语言的大部分特征,“也就显示了实在的大部分特征。所以,研究形而上学的一种方法便是研究我们语言的一般结构”。[11]这不仅说明语言与世界的联系,而且指出研究语言是认识世界的一种途径。

应该看到,哲学家们并不是为了分析语言而分析语言。分析语言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语言表达世界,因而人们试图通过对语言的分析来达到对世界的认识。语言表达关于世界的认识,因此人们试图通过对语言的分析来达到对有关世界认识的认识。特别是,在语言分析过程中,人们运用逻辑手段,这样就使语言分析不是停留在常识的水平,而是具有科学性,从而使得到的结果更令人信服。

人们在语言实践中获得了运用语言的能力,因而掌握了理解语言的能力,并且通过这种能力来表达世界和理解世界。同时,人们还对语言本身形成一种直观或常识的认识,比如,语词可以表示事物、性质、关系,句子可以表达事物有什么性质,事物之间有什么关系等等。不用专门学习,只要认真思考一下,人们大概还会认识到,句子是由词构成的,因此句子是有结构的。但是,当哲学家们说语言的结构就是世界的结构,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可以研究世界,甚至语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的时候,却不是依靠直觉,仅凭常识在那里夸夸其谈。这些论述来自他们对于语言中句子结构的认识,对于句子与其构成部分的关系的认识,对于语言中句子以及句子部分与其所表达的东西之间关系的认识,对于语言中不同语言层次的表达的认识。比如,一个句子的基本结构是什么?一个句子的意义是什么?一个句子的意义是不是就在于它的真之条件?一个句子的真是不是由句子部分所指称的东西决定的?说“……是真的”乃是什么意思?如此等等。所有这些认识,绝不是仅凭“想一想”就可以得到的。相反,它们是语言哲学的产物,是哲学家们运用逻辑方法,通过对语言的认真分析而得到的结果。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问题,在分析哲学的前一个阶段,比如在逻辑原子论和逻辑实证主义哲学中就已经有所涉及,只是没有非常明显而集中地体现出来。但是当弗雷格完全进入人们的视野,特别是当意义理论逐渐形成之后,它们不仅凸现出来,而且成为研究的核心内容。在我看来,这样一种考虑,或者说,以意义理论为标志的这样一种研究,主要旨在研究语言的运作,就是说,它的目的是探讨人的语言实践,揭示它的模式和规律,并且以规范的方式描述这种模式和规律,从而建立起一种关于语言实践的理论。它希望,这样一种理论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语言,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通过语言分析来达到有关世界的认识,也就是说,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进行哲学研究。

应该说,这是一个宏大的理想。因为语言和语言实践实在是太复杂了,而且非常不规范。以规范的方式把不规范的语言实践描述出来,确实是难以想象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不是一个不可以思考的问题,也不意味着这不是一项不可以尝试的工作。这里,逻辑不仅提供了技术上的方法和手段,而且提供了认识上的帮助。

人们在日常交际中自然而然地获得并掌握了推理的能力。日常推理形成了复杂的推理实践,它们的表现形式也是非常不规范的。逻辑研究有效推理,实际上是发现这种推理实践的模式,并以规范的方式把它们揭示出来。如今的逻辑成果当然不能说完全描述出这种推理实践的模式,但是至少可以说描述出其最基本、最主要的一些模式,比如像一阶逻辑和模态逻辑所提供的描述。比较逻辑与语言,我们至少可以看出几点。

第一,人们获得和掌握推理能力和语言能力的途径乃是相似的。因此,既然可以描述人们的推理实践,当然也应该能够描述人们的语言实践。

第二,日常推理是用语言表达的,因此关于推理实践的描述至少会牵涉一部分关于语言的描述,这样已经获得的逻辑理论至少为描述一部分语言实践提供了帮助。

第三,推理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活动。因此关于推理实践的描述虽然只牵涉到一部分关于语言的描述,却是牵涉到一部分非常重要的关于语言的描述。因此这部分描述有助于人们关于世界的认识。

第四,推理是由前提和结论构成的,而前提和结论本身可以是关于世界的表述,因此逻辑理论在提供关于推理实践的描述的同时,也提供了关于一般句子的结构的描述。这部分描述对人们认识世界当然是有帮助的。

第五,现代逻辑不仅提供了一个个具体的理论,而且提供了一种方法,尤其是提供了一种构造语言的方法,建立逻辑系统的方法。这样的方法展示了逻辑生成和扩张的能力。因此,逻辑理论可以不断发展。与此相对照,语言同样有生成和扩展的能力。因此,借用逻辑方法,依据有关逻辑的认识,揭示和描述语言实践,同样也有这样一个不断发展和演进的问题。对于语言实践的描述,也许我们无法形成逻辑理论那样的成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做出比较系统的描述并且形成理论;也许我们今天尚不能达到完全令人满意的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工作不会继续发展。

应该承认,语言分析如此显著,逻辑方法的运用如此普遍,不仅为我们展示了哲学研究和发展的美好图景,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比如,为什么通过语言分析能够达到对世界的认识?语言和世界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为什么逻辑分析会具有科学性?如何进行语言分析?为什么要通过逻辑分析来进行语言分析?如此等等。我不准备逐一回答这些问题,但是希望通过一些具体的讨论能够实际上回答这些问题:或者明确地直接回答它们,或者在论述或结论中间接地回答它们或隐含着对它们的回答。

20世纪哲学发展的一个结果是,大概没有什么人会认为语言不重要。但是,同样是重视语言,对语言的逻辑分析的认识和看法以及态度却会大相径庭。有人对它推崇备至,也有人不赞同它,认为逻辑分析的方法是有局限性的。尤其是在我国,持后一种看法的人恐怕还不是少数。因此,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这样两种看法,究竟哪一种是有道理的?

逻辑分析是哲学的重要方法,因此我赞成并推崇这种方法。逻辑分析的方法有局限性,这种看法似乎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否则,我们在哲学研究中只用逻辑方法就足够了。但是在我看来,重要的不在于仅仅说逻辑分析是哲学的重要方法,也不在于说逻辑分析的方法有局限性,而在于深刻地认识到什么是逻辑分析的方法,什么是逻辑分析方法的局限性。坦白地说,我不太赞同局限性的说法。因为任何学科都是有局限性的。一个学科的局限性,恰恰是该学科的科学性。因为它明确了该学科研究什么,不研究什么。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认识到逻辑的性质,逻辑所研究的对象,逻辑提供给我们的理论成果是什么,从而能够认识到应该把逻辑的理论和方法应用到哪些领域,用它们来解决什么问题上,应该如何运用逻辑的理论和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认识到逻辑的优越性,从而能够对应用这种方法采取一种积极的态度,并且知道如何运用这种方法;二是能够认识到运用逻辑理论方法的范围,从而能够清楚地认识到以此可以达到的结果。

就语言哲学本身而言,以上两点实际上可以把我们引向一个重要结果:通过系统的分析和论证,我们可以认识到语言分析使我们达到什么样的结果,即关于世界,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认识,关于世界的认识,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认识。而这样的认识,则是我们进一步认识世界的基础,至少可以成为我们进一步认识世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