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亦称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能够适用或发生法律效力的界限,也就是要解决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范围内具有效力的问题。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刑法适用的空间范围和刑法适用的时间范围。明确刑法的适用范围是刑法具体适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各国均在刑法中对此作出规定。我国《刑法》第6条至第12条也就刑法的适用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