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长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单一

一直以来,成长型企业都存在着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大多数成长型企业在初创阶段就“天生”具有资金少、产品结构单一,难以应付市场变化的不足。在加速成长过程中,又不注重产业政策研究,在市场策划、开拓、产品推介和技术创新等方面能力较弱,无法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变化,倒闭破产的情况时有发生。而银行出于投资风险的考虑,不愿意向规模小、缺乏有效担保、自身信用过低的成长型企业贷款,这使成长型企业难以获得金融机构支持。当成长型企业无法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青睐时,如果能够进行直接融资,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可惜的是,成长型企业的直接融资占比极小,而民间借贷融资成本太高。这就形成了成长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单一的难题。这里,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从成长型企业自身角度分析

1.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低

国内成长型企业大多规模较小、资金紧、实物资产少、内部管理不规范,沿用家族式管理,缺乏市场化经营机制和科学化决策机制,在面临市场变化和经济波动时,极容易产生经营风险和决策风险,使得这些企业的倒闭率很高。因此,成长型企业不易获得投资和贷款。

2.自身信用不足

有的成长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水平低、运作不规范,不能提供全面、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银行和企业间没有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造成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难以了解其真实经营和财务状况,无法对其做出真实客观评价,银行提供贷款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企业法人代表变动频繁、产权不清晰,很难提供信用保证措施;有的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企业不偿还贷款的现象普遍存在,使得银行不敢与之发生信贷关系。

3.自身缺乏足够的抵押物

有的成长型企业的经营用地因未能及时办理土地证,致使经营用地及地上附属物无法办法抵押贷款;有的成长型企业在创建初期就将房地产证等一些固定资产抵押给银行,以致需要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时没有新的抵押资产;有的成长型企业承包、租赁的土地、设备没有所有权,流动资产易发生形态变化无法抵押而不能办理抵押贷款;有的成长型企业想以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做质押物,但因其难以量化、评估难度大、技术含量不高,变现能力难测定而无法推广。

4.自身的融资人才匮乏

近年来,新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不断出现,但成长型企业自身存在融资人才不足的弱点。有的成长型企业业主集投资者、经营者和融资经理三个身份于一身。成长型企业融资人才的匮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成长型企业的融资方式和策略。

(二)从银行角度分析

1.银行信贷政策不利于成长型企业

在贷款管理上,银行主要看有效抵押物和有效担保、看财务报表、看企业信用评级结果。许多成长型企业,因其缺乏必要的审计报告资料和财务报表,银行无法对其进行信用等级评估,认为放贷的风险高,过分强调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而忽视了对这些成长型企业的贷款支持。加之这些企业规模小、抵押物少、信用度低,增加了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难度。

2.权限集中、手续繁杂

国有银行的信贷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总行、省级分行。近年来,虽然上级银行对基层银行的贷款权限有所下放,但真实情况是上级银行对下级银行,特别是县支行贷款授权过小或者无授权。有的基层银行只有少量的流动资金可供调剂,有的基层银行只有贷款推荐和申报权,没有审批权。县(区)成长型企业向国有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需要经过基层支行、市级分行和省级分行三级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手续繁杂。这使银行对成长型企业信贷支持无法落到实处。

3.银行对成长型企业评级制约多、授信难

很多成长型企业因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不规范、财务信息不真实、偷税漏税、没有与银行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等原因,使银行无法了解企业真实的运营状况,致使银行对成长型企业评级、授信难。另外,各个银行也没有标准的评级标准,评级结果互不通用,企业在多家银行贷款需要重复评级,增加了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难度。

(三)从政策取向、社会角度分析

1.对成长型企业政策支持体系不够完善

政府财政每年都要拿出大量的资金来扶持企业的发展,但专门用于扶持成长型企业的资金相对较少,对成长型企业的政策支持显得不足。

2.缺乏一套完善的成长型企业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规

国内现行的企业法律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主要向大企业倾斜,在融资问题上成长型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处于绝对劣势。

3.担保体系不健全、担保实力不足

受政府财政投入少的影响,目前国内县级担保机构规模小、资金来源单一、业务不专一、担保费用高,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弱,没有形成有效的成长型企业担保体系,导致成长型企业融资成本较高。

4.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缺乏

成长型企业由于受自身规模限制,没有足够的有效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只能依靠担保贷款来融资。目前我国为成长型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并不多,担保方式相对单一,不利于形成竞争局面。成长型企业在办理抵押资产评估手续时难以自主选择有资质、服务优、收费低的评估机构,有的银行直接指定相关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成长型企业得到的担保贷款总量非常有限。

(四)从融资模式分析:直接融资困难

1.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是很完善,大部分成长型企业还不能通过直接融资获得企业正常运转所需资金。地方政府只对新三板出台了激励措施,而没有对其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形成有效激励措施、支持和鼓励有效益、有市场、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为成长型企业上市提供便利。

2.没有推进企业债和公司债试点,为成长型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创造条件。

3.区域产权交易平台不活跃,股权交易方式单一,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不快,成长型企业股权融资量很小。

4.成长型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狭窄,主要依靠个人自投、民间借贷、企业内部员工集资和银行贷款等。目前,虽然有一些直接融资渠如:风险投资、发行股票和债券,但其门槛高,对成长型企业的融资作用有限。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上,中国远远低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融资比例严重失调,无法从根本上满足成长型企业对融资的需求。应结合成长型企业的特点创新信贷产品、着力拓宽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形成信贷、担保、股票、债券、创业投资、融资租赁、保险以及民间借贷等多元化、多层次的成长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和信贷产品体系;推行成长型企业集合债券、成长型企业短期融资融券、成长型企业集合票据等创新型直接融资工具,解决融资困难瓶颈。

以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滞后,能够进行直接融资的大多是大型企业、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垄断性企业,资本市场层次单一,没有适合成长型企业的低层次资本市场,成长型企业很难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债券进行直接融资,满足不了大量成长型企业的资金需求。而现在,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形成,尤其是Q板、E板、新三板等场外市场的形成,成长型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机会必将会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