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柏拉图:人皆无意为恶

柏拉图作为苏格拉底的学生,继承了他的老师关于人性的学说,这一点从柏拉图早期的作品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他同样深信“美德即知识”,人唯有经由知识才能达到“至善”,也就是说“知识是使一个人成为有美德的人的充分条件”。但他发现苏格拉底追求善,探讨怎样使一个人成为有美德的人,却对于什么是善和美德并没有提出具体的答案,柏拉图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从《美诺篇》以后的作品中开始对苏格拉底的人性学说进行批判的继承与阐释。在《美诺篇》一开篇,“美诺”就提出美德是否可教和如何获得的问题,“苏格拉底”回答说,“我连美德是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知道它是否可教呢?”于是,柏拉图在开篇之后即把问题的重心转移到讨论美德的定义上来。

柏拉图坚持生命二元说,认为灵魂和身体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存在,灵魂独立于肉体之外,也即对生命进行了灵魂和肉体的划分。他在《蒂迈欧篇》中讲道:

当他(创造主)建构这个宇宙时,就把理智放在灵魂里,而把灵魂放在身体里,他在用尽善尽美的本性进行工作。这样,就可能性而言,我们可以说这个生成的宇宙是一个由神的旨意赋予灵魂和理智的生物[48]

但柏拉图的确并未向后来的身心二元论者那样否认灵魂与身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他的理由是:按照不可见的理念统摄可见的有形物的原则,灵魂统摄身体。他写道:而他(创造主)创造的灵魂在起源和优越性上都先于和优于物体,灵魂是统治者和主宰,而物体是它的下属[49]。并且把灵魂看成是普遍的和永恒的存在:

造物主按自己的意愿造就灵魂以后,就在灵魂之中构造有形体的宇宙,并把二者放在一起,中心对中心。灵魂从宇宙中心扩散到各处,直抵宇宙的边缘,无处不在,又从宇宙的外缘包裹宇宙,而灵魂自身则不断运转,一个神圣的开端就从这里开始,这种有理性的生命永不休止,永世长存。天的形体是可见的,分为理性与和谐,是用最优秀的理智造成的,具有永恒的性质,是被造物中最优秀的[50]

既然柏拉图认为灵魂统摄身体,而按照苏格拉底“无人有意作恶”的原则来推论,身体对灵魂所产生的坏的反作用又是不受灵魂支配的。很明显,这存在一个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他继而在《理想国》中对灵魂进行了划分,即分为理性、激情和欲望[51]。理性存在于头部,激情存在于胸部,欲望存在于腹部[52]。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分别与思想活动、情感活动和肉体趋乐避苦的倾向相对应。其中,理性把人与动物区分开来,是人的灵魂的最高原则,它是不朽的(而激情和欲望则是可朽的),与神圣的理念相通,它“总是全力要想认识事物真理”,是人们智慧的源泉。当理性原则支配着灵魂时,灵魂正当地统摄着身体,反之,当欲望原则支配着灵魂时,身体反常地毁坏着灵魂。激情是人们借以发怒的那个东西,它“永远整个儿地是为了优越、胜利和名誉”。欲望是人们用以感觉爱、饿、渴等物欲之骚动的,它的全部快乐和爱都集中在利益上,而金钱是满足它的主要手段。柏拉图讲道:

我们说一个部分是人用来学习的。另一个部分是人用来发怒的。还有第三个部分;这个部分由于内部的多样性,我们难以用一个简单而合适的词来统括它,我们只能用其中的一个最强烈的主要成分来命名它。我们根据它强烈的关于饮食和爱的欲望以及各种连带的欲望,因而称它为“欲望”部分[53]

当这三部分彼此和谐时就具有了节制的美德,三个部分各做自己分内的事情,即理性和激情占据主导地位,三者之间达到和谐,也就是达到了正义和善。柏拉图谈到:

正义的真相确实就是我们所描述的这样一种东西,它与外在的各司其职似乎关系不大,而主要涉及内在的各司其职,在其真正意义上,它只和人本身有关,只和个人自己的事情有关。也就是说,一个人一定不能允许自己灵魂的各个部分相互干涉,做其他部分该做的事,而应当按照正义这个词的真实意义,安排好自己的事,首先要能够成为支配自己的人,能做到自身内部秩序良好,使灵魂的三个部分相互协调,就好像把最高音、最低音、中音以及其间的各个音符有序地安排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有节制的、和谐的整体,这样一来,他就成了一个人,而不是许多人。这个时候,如果他必须做些什么,那么他就可以转入实践,无论是挣钱、照料身体,还是从事某种政治事务或私人事务,所有这些行为都堪称正义的和高尚的,都能保存或帮助产生灵魂的这种状态,智慧或知识则指导着这样的行为;而那些试图颠覆这种精神状态的行为都可以称作不正义的,指导着这种不正义行为的是愚昧无知[54]

而反之就是不正义。他指出:

所谓不正义不就是灵魂三部分之间的内战,相互争吵和相互干涉,一个部分起来造反,企图在灵魂内部取得生来就不属于它的统治地位,而它本来应当像奴隶一样为作为灵魂统治者的那个部分服务,是吗?我想,我们要说的就是这样一种东西,灵魂的各个部分产生了混淆,偏离了各自适当的运作过程,于是就有了不正义、不节制、怯懦、愚昧无知,总而言之,就有了这些邪恶[55]

在《斐德罗篇》中,柏拉图把灵魂比作马车,他说:

我把每个灵魂划分为三部分,两个部分像两匹马,第三部分像一位驭手。现在仍依这种划分。我们说过,两匹马中一匹驯良、一匹顽劣。但我们还没说明那匹好马驯良在哪里,那匹坏马顽劣在哪里,而现在我们就要加以说明。处在地位比较尊贵一边的那匹马身材挺直,颈项高举,鼻子像鹰钩,白毛黑眼;它爱好荣誉,但又有着谦逊和节制;由于它很懂事,要驾驭它并不需要鞭策,只消一声吆喝就行了。另一匹马身躯庞大,颈项短而粗,狮子鼻,皮毛黝黑,灰眼睛,容易冲动,不守规矩而又骄横,耳朵长满了乱毛,听不到声音,鞭打脚踢都很难使它听使唤[56]

所以说,柏拉图发展了苏格拉底的学说,在人生而具有的潜能中,除了德性,还有欲望,而欲望就造成了恶的祸根,则罪的根源是在人的灵魂之中的。如何才能使理性控制激情和欲望呢?柏拉图又在我们所能感知的现实世界之上提出了一个理念世界。理念世界是绝对真实、永恒不变的,现实世界则虚幻不定、流变不已。现实世界中的一切事物,不过是理念世界中这一事物理念的影子而已[57]。这一“理念论”对于解释如何去除恶具有重大意义,因为理念世界被界定为规定着现实世界的理想形式,是现实世界的终极价值归宿,是世界的本体。而在理念世界中居于最高地位的是“善的理念”,其他理念只有依靠它才能获得自身存在的根基,于是它就成为现实世界理想形式的最终规定者,成为人与社会的终极价值目标。所以柏拉图说:“每个灵魂都在追求善,把善作为自己全部行动的目标”[58]。正是依据善的理念这一终极价值标准,柏拉图对灵魂的三部分作出了不同的价值判断。柏拉图认为,灵魂三部分中,只有理性是关于实在的,才有能力去认识理念世界,认识善本体,从而获得真正的知识、智慧。所以,理性是灵魂中的最高贵者,应处于领导地位。与理性部分相反,欲望部分所关注、追求的始终只是现实世界中的各种物质利益,因此,它自身将永远不可能达到理念世界,将永远远离善本体,故是灵魂中最低的部分,应处于被领导地位。至于激情部分,柏拉图虽未赋予它认识理论世界的能力,却认为它的追求高于形形色色的物质欲望。当灵魂内部产生冲突时,它总是站在理性一边,是理性的“天然辅助者”。因此,它在接受理性领导的同时,应成为它的助手,以共同统治欲望部分。柏拉图认为,一旦灵魂的三部分间形成了这种主从秩序,即理性起着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赞成由它领导而不叛乱,其内部就有了“神圣的管理”,这样的灵魂就符合善的理念,就标志着个体人性完善的最终完成[59]

可以说,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和映照,模仿的不完美就是恶,去除恶的过程就是要无限接近“理念世界”的过程。既然恶的去除抑或说善的达致是由于灵魂中的理性部分认识了理念世界尤其是“善的理念”而完成的,那理性的培育就成为去恶至善的唯一途径。为此,柏拉图又提出了“培育理性”的主张。在《理想国》中,他多次使用了“反思”(reflection)和“沉思”(contemplation)两词,认为关于理性的知识唯有凭借反思、沉思才能真正融会贯通,达到认识理念世界的目的。所以,柏拉图的学说也证明了我们最初的假设,他所讲的“理性”就是人生而具有的发现或找回善的潜能,人的可以通过学习来培育理性从而达到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