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子维城:从考古材料的角度看公元前1000至前250年的中国社会
- 罗泰
- 600字
- 2024-11-03 07:32:09
第一部分 新等级制度及其实施
在“孔子时代”的中国,父系亲属集团是社会、政治和军事的基本单位。这些集团就是本书所说的“氏族”(lineages),其成员共同占有土地和其他财产,其族内身份父子相承。随着时间的推移,氏族分化为不同的分支,其中直系大宗——即其氏族长者所属的分支——对旁系有一定的权威。氏族从属于姓族(clans),也是构成“民族”(ethnic groups)的基本单位。由此,一个人会有多重身份:除了自己所属的氏族之外,他要认同于其氏族所属的直系大宗(如果氏族经过多次分化,那么这样的上层大宗就可能不止一个);又要认同于姓;以及——至少是在周代的后期——所属的民族。姓族与民族并非内外关系:虽然民族一般大于姓,但一个姓族可以跨越几个民族;与此同时,姓族至少在周代的中国都实行同姓不婚;反之,民族一般实行族内婚。我们将在本书的第二部分来分析姓族和民族的问题;以下三章仅仅讨论考古学材料中的氏族(lineage)。
对氏族祖先的崇拜是周代宗教活动的主要形式。作为氏族的成员,一个人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参加祖先的祭祀活动,而这样的祭祀活动,不仅表现而且确认了氏族内部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组织与宗教活动的密切关系,对考古学而言,至关重要。用于祖先祭祀的贵重彝器,在当时不仅是一个氏族最宝贵的财产,是最辉煌的艺术和工艺成就的体现,而且也是今天最常见的物质遗存,考古学家因此可以考察了解古代氏族结构的详细情况。以下三章就是通过考古发现来探讨几个周代氏族的礼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