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国外教育法治动态
- 王云龙
- 1161字
- 2020-08-29 04:24:22
一 制定学前教育机构的法定标准
美国的学前教育机构种类繁多,教学质量也参差不齐。为此,美国联邦层面推动各州制定学前教育机构的法定标准,提高准入门槛。
2002年,在《良好的开端,聪明地成长》学前教育改革启动仪式上,小布什总统指出:“儿童从出生至5岁是一生中生理、情感、社会及认知发展最为关键的时期,儿童入学前所学的知识对将来的成功至关重要。”小布什总统提出,“开端计划”创设新的绩效制度,要求各州制定学前教育质量标准,评估开端计划中心对儿童在识字、语言及数学方面学习的成效。2012年,已有18个州建立起学前教育机构质量评级与促进系统,另有27个州正在设计或进行小规模施行当中。学前教育机构质量评级与促进系统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制定质量评估、定级办法,通过财政刺激、专业支持等措施,吸引并鼓励学前教育机构参与评估,多措并举,支持学前教育机构提升教学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扩大影响,评估结果作为家长选择学前教育机构的参考依据。对此,各州在评估内容方面不太一致,但总体呈现全面化、细致化的倾向。
为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2011年,美国联邦政府推出“力争上游——学前教育挑战”计划,提供500万美元,鼓励并支持各州制订可行性计划,实施一致性、综合性的学前教育改革。2011年,美国35个州提交了“力争上游——学前教育挑战”申请,经过评估审查,9个州(加利福尼亚州、特拉华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明尼苏达州、北卡罗来纳州、俄亥俄州、罗德岛和华盛顿州)获得5亿美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在州层面上建设优质早教项目。2012年4月,科罗拉多州、伊利诺伊斯州、新墨西哥州、俄勒冈州和威斯康星州共获得联邦政府1.33亿美元资助,用于在本州完善学前教育体系。
针对0~5岁幼儿的保育体系和教育体系相互独立、目标不统一的体制问题,2007年,美国国会重新修订《开端计划法》,并对“开端计划”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在联邦政府层面,既保持联邦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负有的责任,也进一步强化州政府的责任。此外,联邦政府提出将“开端计划”纳入各个州的学前教育体系,由州政府统一协调。为了打破各种学前教育项目联合实施过程中的障碍,奥巴马政府成立了“总统早期学习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鼓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水平项目之间的对话与联动;第二,宣传学前教育的最新研究成果;第三,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水平项目中推进实践效果最好的项目和模范项目。同时,为了加强与各州的合作,“总统早期学习委员会”负责:第一,协调从孩子出生到小学阶段的相关政策,确保学前教育项目贯穿于各个年龄阶段;第二,协调早期幼儿保育政策,确保各州都有一个“0~5岁计划”;第三,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部门中创建相关数据系统,供联邦政府参考。目前,美国学前教育机构行政管理尚处于从分散向整合的过渡期,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进行协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