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一
当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正处在一个关键的时期。三十年来尤其是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以日益活跃的行政审判为依托,行政诉讼制度一步步地进入普通民众的生活,从理想变成现实。行政诉讼作为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逐渐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和社会发展由早期“摸着石头就能过河”的“浅水区”逐渐进入需要借助理性之舟方能竞渡的“深水区”,“官民关系”的形态更趋复杂,“官民矛盾”也更加多发、更难化解,隐藏于体制背后的深层次、结构性缺陷日益显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全面、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很多地方,行政审判都出现了“上诉率高、申诉率高”的现象,面临着行政案件“收不进、审不好、出不去”的困境,如果听之任之,无所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的运行就有从局部运行不畅转向彻底失灵的危险。作为法律人尤其是矢志于行政法治建设的法律人,应当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和危机意识,知行合一,努力改善行政诉讼制度,开创中国行政法治发展的新境界。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法律人的使命感,振宇同志对行政审判事业满怀热忱,并把自己能够参与其中看作足慰平生的一件幸事。在勤奋工作之余,他始终关注审判前沿的现实问题,并延伸思考,在理论和实践之间上下求索,锲而不舍,多年来发表了数十篇较有影响的文章,涵盖了行政诉讼法的绝大部分内容。本书在修改上述文章的基础上而成,可谓“十年磨一剑”。
振宇同志跟我讲,他从未奢望自己在理论创制上青史留名,只是希望对行政审判中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使之更具理性和智慧。如果本书能为实务提供有益的参考,为相关的法律研究提供较为可靠的素材,就实现了它的初衷。应当说,在“问题”与“主义”之间,作者更关注的是现实问题,体现的是一种脚踏实地的治学态度,这在“理论丰富多彩而问题依旧”的当下更显难得。事实上,与理论创制相比,经验整理虽显琐细,但只要思考足够深刻,同样可以闪耀理性的光芒,并承载价值和意义。展卷读来,我们可以深刻地感受到这一点。本书有三个最为突出的特点:一是内在的关联性。本书虽然涉及大量的实务问题,但并非简单的问题罗列,而是用系统论的观点,以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为线索进行整理。二是实证性。作者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从实务问题和实践需要出发,灵活运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请示和批复,援引了大量典型案例,在探索问题解决方案的同时,总结和揭示了中国行政审判的发展历程和内在规律。三是实用性。本书在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对现有司法审查模式、标准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不仅对于行政审判实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而且丰富了行政诉讼理论。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行政法治建设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指明了新的目标,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具备各种条件,这注定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法律人的坚持和奉献弥足珍贵。在此,谨以下面这句话与振宇同志和同道诸君共勉:面对崇高的目标,在技能所不及之处,唯有热爱和执著方能最终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