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族教育政策法规汇编
- 杨定玉 胡雪芳
- 784字
- 2021-03-27 17:45:27
教育部关于内地支援边疆地区小学师资问题的通知1956年11月1日
今年边疆若干省、自治区由于国民教育事业的发展,师资不足,曾不断要求我部从内地各省调配中等师范毕业生予以支援。有的地区还要求支援明年所需师资。
中等师范教育是地方教育事业,各地都是有计划地按照师资的需要量来培养和分配的,特别由于小学教育的发展,各地今年及今后几年内,小学师资均感不足,临时要求抽出大批师范毕业生支援外地,确有一定困难。因此,除今年边疆地区所要求支援的师资,已由我部尽力设法与有关省、直辖市协商解决外,关于边疆地区今后几年需要内地各省支援的师资,我部提出如下解决意见:
一、关于小学师资问题。
1.边疆小学发展所缺师资,今后除各边疆省、自治区大力发展师范教育培养师资外,需要内地支援的主要由内地调配部分初中学生和失业知识分子加以短训解决。边疆有关省、自治区教育(文教)厅(处)将每年需要内地支援的初中学生、失业知识分子,报送省、自治区劳动部门转中央劳动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剂。
2.今后内地向边疆移民,也将增加边疆小学师资的需要。经与中央有关部门商量,今后在计划安排移民时,对整村、整乡迁移的,可在移民地区,动员当地小学教师随同移民迁移,到边疆开办小学为移民服务。另外,边疆各省、自治区还可在分散的移民中,吸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知识分子,加以短期训练,分配做小学教师。
3.临近边疆的四川、陕西等省,对于接邻的边疆省、自治区需要外地支援的师资要有较多的支持。今后几年内,可适当扩大一些中等师范学校的招生比例,每年培养小学师资应包括一部分支援边疆省、自治区需要的师资,上述边疆省、自治区可各与川、陕等省直接协商办理。
二、关于边疆有关省、自治区所缺中学师资,原则上应按今年3月全国高等师范教育会议上的决定解决。如果仍必须由内地支援部分师范学校毕业生去担任初中教师,由我部根据可能情况与有关省、直辖市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