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蒙藏学生就学国立中央、北平两大学蒙藏班办法1931年原件未标明时间,大致形成于1931年前后。

一、国民政府为奖劝蒙藏学生研究高深学术,特在国立中央大学及北平大学各设蒙藏班,专教育荥藏学生,由裴藏各盟旗选送入学。

二、蒙藏各盟旗选送学生时,应开列该生姓名、性别、年岁、籍贯、学历、品行评语、所通语言文字、所送入大学各项,连同其最近相片,呈由蒙藏委员会核转教育部,分饬中央北平两大学知照。

三、蒙藏各盟旗每年选送学额,由中央,北平两大学自行酌定,呈送教育部核准。

四、蒙藏班程度相当于大学预科修业,期限暂定二年,毕业后升入大学本科,准免受入学试验。

五、蒙藏学生在该两大学蒙藏班肄业者,均免其学费。

六、蒙藏班之组织及课程由该两大学自行拟定,呈送教育部核准。

七、蒙藏班之开办费、经常费、临时费等,由两大学开列预算,呈经教育部转呈行政院,呈请国民政府饬令财政部指定专款拨付之。

八、本办法经教育部提请行政院转请国民政府核准后施行。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5月版,第833-8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