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村官腐败”消解反腐红利

2015年7月9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通报,晒出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在曝光的131起案例中,涉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案件有72起,超过处理总数的一半。2014年一项统计显示,自2013年起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总金额达22亿元。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广大的“村官”带领群众为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近年来“村官腐败”现象,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涉案金额都呈现上升态势。这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

随着中国城镇化不断推进,投资兴业搞建设,各种项目增多,而村里的资源、土地、财务等均由村委会掌控。“村官”权力膨胀,加之村民自治和监督乏力,更为“村官腐败”埋下隐患。

“村官”虽小,但由于其位居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的末梢神经部位,是国家政策落实到基层的支点,也是农民意愿向上表达的渠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村官腐败”不可小觑。对于“村官腐败”现象,基层群众感受最直接也最深刻,更易挫伤群众反腐信心,消解现有反腐红利。

十八大以来,中央雷霆反腐成绩有目共睹,不少重量级“老虎”纷纷落马,但对于基层群众来说,“老虎”似乎离自己较远,他们在拍手称快的同时,更希望拍掉身边嗡嗡乱飞的“苍蝇”。

中央反腐既打“老虎”也拍“苍蝇”,但部分地区在反腐方面还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2015年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明确指出:“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办法不多,打击震慑力度不够。”其后,中央纪委多次表态反腐高压将向基层传递。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在狠打“老虎”的同时,更要把反腐重拳伸向农村等被忽视的角落,伸向与民生休戚相关的基层部门。

治理“村官”腐败,须高擎法治利剑,克服“基层办法不多”的困境。推进村级反腐的制度化建设,激活“村官”经济责任审计、村务公开等制度,形成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村民监督以及上级监督的监督体系。同时,让纪检力量下沉到农村,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形成农村反腐常态化。

此外,乡村治理机制亟待完善,宜尽快剥离村社经济事务、行政事务与自治事务,使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企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