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雷动:中国反腐肃纪全景观察
- 李松
- 912字
- 2020-06-24 13:50:17
绝不让“蚊蝇腐败”毁民心
据报道,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
这种事情并非孤例。从截留惠农补贴,到对老幼慰问金“雁过拔毛”、“复活”亡者救济款等,2015年各地通报不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蚊蝇腐败”案例,犹如蚊蝇扑面,令人倍感厌恶。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民富民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越来越多,乡镇“七站八所”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手中可分配的资源随之增多,这也给少数心存贪念的基层干部贪占截留克扣留下大量权力寻租空间。
“蚊蝇腐败”盯的是基层弱势群体的利益。此类腐败之所以易发多发,一个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部分基层干部为了便于贪占,对惠民政策“秘而不宣”。至于财务,多采取“包包账”,不上墙公示或虚假公开。
此外,由于基层纪委力量不足,有些地方反腐“上面雷霆万钧、下面纹丝不动”。还有,多数群众怕被“秋后算账”,往往对基层干部贪占截留行为三缄其口。
与“老虎”相比,“蚊蝇腐败”案中,涉案者职务较低,涉案金额小,单个“蚊蝇腐败”能量微乎其微。但由于损害群众利益更直接、更具体,也就更能让群众有切肤之痛。
事实上,目前“蚊蝇腐败”在有些地方已成为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可见,“蚊蝇腐败”看似微小,却更能直毁民心。如果任凭“蚊蝇腐败”蔓延,势必会销蚀党的执政根基。为避免国家的政策红利在“最后一公里”打折扣,全面遏制“蚊蝇腐败”迫在眉睫。
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层层下压,让执纪问责的利剑抵达基层每个角落。特别要把村社干部全部纳入监管视线,在惠民政策和对困难群众关爱措施的落地方面,各地应设立举报投诉的畅通机制,鼓励媒体及群众提供贪腐线索,对侵犯群众利益的“蚊蝇”,依据党纪国法严惩不贷。
另一方面,镇乡村“一把手”,须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在用好“苍蝇拍”的同时,还要施放“灭蚊剂”。对村社干部要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培训,用直观的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让他们做到防微杜渐。
更重要的是,要健全基层干部外部监督机制,尤其要选好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之类的群众监督机构,重点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进行监督,落实好农村“三务公开”制度,彻底铲除“蚊蝇腐败”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