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说明

本书第二版出版至今,已近两载。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财税法治快速推进。从如火如荼的全行业“营改增”,到《环境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从房地产税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到《立法法》修改,对税收法定原则做了清晰、细化的规定,等等,都反映了国家对财税法治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财税变革的一小步,可以说都是国家迈向财税法治的一大步,其间,也凝结了广大财税法人的智识成果和求是精神。

财税领域的民主和法治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应当看到,走向财税法治,不能只求“毕功于一役”,也不能只求“快”而不保“质”,我们需要反复思索,探求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适应我国本土化发展的改革路径。作为教员,我们又需要根据法治环境的变化、法律规范的修改、法治理念的突破不断更新相应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本人从事财税法教学与研究已三十载,有幸见证了我国财税法事业的日渐茁壮,更希望能在这样一个财税法治建设的伟大时代,让更多的人接触财税法、了解财税法、运用财税法,为我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尽点绵薄之力。在这样的想法下,就有了第三版的修订工作。

本书在修订过程中基于上述原因,更新了有关的财税法律和政策、理论和研究成果,主要的修改变化如下:

(1)导论中充实了财税法学的“领域法学”“公共财产法”和“理财治国”这三大支柱理论。这三大支柱理论互为犄角、相互映衬,构成了一个“三位一体”,既能够与其他领域的法律现象融汇沟通,又能够关照财税法领域自身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思想体系。此外,补充了“财税法律一体化”理论,梳理了中国现代财税法的理论体系和思想体系。

(2)第一章删除了财政法的调整对象,增加了财政法的历史变迁,并对财政法定原则、财政法体系作了较大的修改。

(3)第二章根据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修改了财政收支划分法律制度。

(4)第四章对财政支出法律制度概述部分进行了修改。

(5)第六章对财政监督法学原理、理论依据和分类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

(6)第七章根据修改后的《立法法》,充实了“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删除了社会政策原则。

(7)第八章结合2016年5月1日推行的全行业营改增试点更新了“营改增”的相关内容,还切合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营业税,删去了“营业税法律制度”一节,并在本书其他相关部分进行了修正。

(8)第九章修改了企业所得税法中税率、优惠政策的内容。

(9)第十章依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了资源税制改革,对资源税制度作了较大的修改。对土地增值税制度也作了适当修改。

(10)教材中的一些阅读材料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了更新。

特此说明!

刘剑文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