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异质劳动力省际流动及地区收入差距研究
- 李芬
- 1746字
- 2020-06-24 18:03:11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本书的关键词主要是异质劳动力流动、产业集聚和地区收入差距,其中劳动力流动的概念涉及学科最广、定义最多样化。因此在研究之前,有必要对异质劳动力流动这一核心概念进行界定,明确研究范围。
从经济理论来看,劳动力之间最大的差异表现在人力资本含量上。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其形成与劳动者接受正规与非正规教育年限有直接联系。人力资本说的开拓者舒尔茨教授(Schultz,1961)将人力资本形成视为“以教育、培训和扫盲为基础的工人技能的长期改善”过程。后来的经济学家们提出的计算人力资本收益的各种方法,也大多以劳动者接受正规教育的时间为依据。Scully(1969)和Bellante(1979)都曾用人力资本的差异定义劳动力的异质性,并用受教育程度等变量反映人力资本的差异,强调劳动力的异质性是20世纪中期美国南北工资差异持续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本研究也同样关注劳动力在人力资本方面的异质性,为便于实证研究,主要强调劳动者在受教育程度方面的差异。因此,异质劳动力主要指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劳动力。
劳动力流动通常包含两种类型的变动:一是劳动力在空间上的流动,也称为地理流动;二是劳动力在部门间的流动,也称为职业流动。这两种类型的劳动力流动又可进一步细分,空间流动可分为短距离流动和长距离流动,如劳动力在国际流动、省际流动、省内短途流动等。而职业流动可分为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所谓水平流动是指劳动力在相似的社会经济状况下的工作变动,如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的流动,垂直流动则表示劳动者从一种职位流向另一种更高级别的或者更低级别的职位,如从一般工人向管理人员的流动等等。从流动性质来看,可分为自愿流动和强制性流动等。在劳动力流动过程中,各种流动形式往往又相互交织在一起,劳动力在空间流动的同时,通常也伴随着职业上的变动。因此劳动力流动是个宽泛的概念,根据本书的研究目的,这里所指的劳动力流动主要是以自愿流动为前提的劳动力空间流动。
劳动力迁移与流动是两个非常相近的概念,很多情况下两者甚至可以互用。一般来说,迁移是指从一个地方(乡、镇、居住地)向另一个地方的流动,特别是指离开一个地区,而到另一个地区定居。也就是说,迁移是流动的一种形式,两者之间存在概念上的重合。严格地说,迁移与流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反映在劳动力居住地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劳动力在空间流动的同时也伴随着居住地的改变,那么这种流动就是迁移。显然,“迁移”往往与永久性特征联系在一起。如果劳动力空间流动不涉及居住地的变更,那么这种流动就是通勤者。也就是说,劳动力迁移是劳动力流动的一种类型,涉及居住地的改变,而劳动力流动的外延更广。
为便于量化分析,劳动力流动还需要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作更具体的界定。在实证研究中,劳动力迁移比劳动力流动更易于获取资料,学者们通常用劳动力迁移代替劳动力流动,而迁移除了与永久性特征相联系外,还存在多种定义。Hägerstrand(1957)在研究瑞典的迁移现象时,把迁移定义为人们流动过程中地心引力中心发生变化的结果。Roseman(1971)把迁移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部分转移”的迁移,即居住地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工作地、娱乐休闲都与迁移前相同。另一种是“完全转移”的迁移,即所有的日常生活都发生了变化。这些定义虽然很清晰,但是实际操作却有很大的难度。例如,商务旅行者、假日旅游者、朝圣者以及游牧者都应该从劳动力迁移和流动中去除。为了增强迁移定义的可操作性,应从时间和地理范围两个维度定义迁移。White和Woods(1980)将迁移定义为“在一个给定的时间内,居住地在管辖区间发生变化”。管辖区范围以及时间期限根据研究的目的以及数据的可得性进行界定。
中国劳动力流动有其特殊性,由于中国实行较为严格的户籍制度管理,劳动力常住地变更后,其户籍并不一定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人户分离的现象甚为普遍。而诸多社会福利却与户籍制度相粘连,使得劳动力流动的研究较为复杂。本书主要关注劳动力的空间流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地区收入差异。基于数据的可得性,文中的劳动力流动是指劳动力常住地变更的所有流动,即以常住人口口径为标准,包括户籍变动和户籍未变动的劳动力。根据人口普查资料的定义,常住地通常是指劳动力居住在此地达半年及以上的住所。劳动力迁移与流动的概念在文中可以互用,都是指常住地发生变动的劳动力空间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