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浙江滨海旅游业发展制约因素

一、自然环境因素对滨海旅游发展的制约

2014年,浙江省近岸海域水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春夏季水质状况明显优于秋冬季。劣四类海水主要分布在重要海湾、河口海域,以及嘉兴、舟山、宁波和温台沿岸局部区域,如图1-5所示。海水中主要超标指标仍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浙江省海洋环境公报,2015(6).

图1-5 2014年各季度浙江海域水质状况示意

2014年,浙江组织开展了普陀风景名胜区、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象山百里海岸旅游区、洞头列岛风景名胜区和南麂列岛风景名胜区的海洋环境的监测预报工作,并结合海洋水文气象信息资料开展旅游适宜度评价。评价结果表明,普陀风景名胜区、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象山百里海岸旅游区、洞头列岛风景名胜区和南麂列岛风景名胜区等5个重点滨海风景名胜区非常适宜或适宜、较适宜旅游天数分别占全年的82.7%、76.7%、87.7%、86.8%、68.8%(见表1-19)。各风景名胜区不适宜或不太适宜旅游的原因均为大风浪等因素影响。

表1-19 2014年浙江省滨海重点风景名胜区环境状况

浙江地处于亚热带,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类型,冬夏冷暖变化大,滨海旅游淡旺季明显,造成旅游设施或超负荷运转或闲置,使用不均,影响旅游企业经济效益。同时,台风、大雾等自然灾害性气候还会直接威胁到旅游者的安全和旅游业正常发展。

二、滨海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

滨海旅游产品是旅游产品的一种重要类型,它是以海洋及海岸线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依托,向旅游者提供用以满足旅游活动需求的有形实体和无形服务的综合。由于长期以来一直偏重于接待团体观光旅游,滨海区域尚未形成以观光为主,以文化、体育、教育、娱乐、民俗、探险、度假、会议等为特色的大众旅游与专项旅游相结合的立体型产品格局(表1-20)。

表1-20 浙江滨海旅游产品基本情况一览表

资料来源:周国忠.海洋旅游产品调整优化研究.经济地理,2006(5):875—878.(有调整)

虽然浙江滨海旅游资源丰富,但是滨海旅游产品的结构不尽合理,大多产品属于观光类型,以门票经济为支撑,依赖于客流量,产品的开发大多处于初级阶段,其主要表现为郭鲁芳.海洋旅游产品深度开发研究.生态经济,2007(1):123-125.

首先,产品的类型比较单一,缺乏排他性,竞争性弱。浙江已开发的旅游产品基本以观光为主,而休闲度假等深度旅游产品的开发还未形成气候,优势没有得到体现。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滨海旅游自然资源大同小异,不同省份提供的滨海旅游产品可替代性高,地区特色不明显,产品类型单一、结构简单。

其次,滨海旅游高端项目及新型产品发展滞后。高端旅游项目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高档次旅游产品,如豪华观光游、商务旅游、滨海高尔夫、海钓、游艇、邮轮等。另一是以体验为核心的个性化专项的旅游产品,如探险猎奇、休闲度假、登山等。目前,浙江滨海旅游开发仍停留在传统的“3S”资源层面,项目特色不鲜明,产品低端化,现代科技高端特色旅游项目的支撑力度不足,新型旅游业态发展缺乏引导,游艇、邮轮、海钓、滨海高尔夫等项目缺乏相关政策和法规支持。再加上人们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海洋空间和资源,采取围海养殖、填海造陆等方式扩大海岛,不仅破坏了海岛生态系统,也影响了滨海旅游的环境。

三、滨海旅游产业的延伸度较低,仍处于价值链中低端

近年来,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拓展旅游产业面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这种发展在横向上与各产业部门直接和广泛地融合发展,实现小旅游产业链向大旅游产业链的转型;在纵向上与产业链上中下游各个环节渗透与融合,形成旅游消费带动产业升级的良性互动。

纵观浙江滨海旅游的发展,可以看出其与相关产业、相关区域的融合度较低,仍处于价值链中低端。具体表现为:(1)缺乏对海洋纵深处、海洋岛屿以及海岸陆域腹地的开发利用,山、海、湖联动之势尚未形成,在已经开发的海洋旅游景区中,旅游者往往集中于海滩一带,造成局部海滨环境的压力和冲击;(2)海洋旅游产业与杭州、嘉兴、绍兴等城市特色经济、特色旅游资源的整合渗透不够;(3)从产业联动与融合看,尚未形成双向循环格局。海洋旅游产业与航运业、港口业、房地产业、能源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第三产业的互动融合不够。

四、滨海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

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是世界各国各地区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矛盾的表现形式和产生的原因并不完全一致。就浙江省滨海旅游产业而言,这种矛盾主要是由三种不同的原因引起的:其一是由于对滨海旅游资源的内涵缺乏深刻理解或者资源保护意识不强,其结果是许多未开发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不仅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反而遭到人为的破坏;其二是由于忽视滨海旅游开发规划或不尊重旅游规划,对滨海旅游资源进行盲目开发,对资源开发的生态后效缺乏科学的预见,其结果往往是旅游资源的开发性破坏或破坏性开发;其三是由于片面理解滨海资源保护的内涵,把滨海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置于对立地位,其结果是许多属于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优质滨海旅游资源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开发利用,而资源保护也因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而变成一句空话。目前,上述三种形式的矛盾在浙江全省滨海区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影响了滨海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五、滨海旅游管理体制不健全

滨海旅游业作为一门综合性极强的产业,涉及一系列相关行业与部门。为了促进滨海旅游业有序合理的发展,世界滨海旅游发达国家都有着比较科学的管理体制和监管系统,并注重政府在滨海旅游业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强化旅游部门的行业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能力。如马尔代夫滨海旅游管理实行了极为严格的审查制度,旅游部门每年进行两次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度假区进行罚款或者关闭,以维护整个海岛地区的信誉和秩序。

在管理实践中,浙江省实行的是政府主导型旅游管理体制,省旅游局及地方旅游局(委)是政府部门中专门负责旅游行业的管理机构,是单一的旅游管理主体。这一管理模式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浙江滨海旅游的发展。然而伴随着浙江滨海旅游的蓬勃发展,产业融合的加快推进,滨海旅游发展面对着复杂的利益主体,旅游管理主体正在向多元化迈进,这种由省、市、县等各级旅游局构成的单一旅游管理主体已难以维持浙江滨海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海洋归属权、使用权、管理权的多元化,使得管理体制上难以形成统一、强力、有效的以旅游为主体的主管部门;同时,滨海旅游产业的覆盖面广,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往往会涉及海洋、渔业、港航、工商、文化、环保等部门的管理权限,这常常使得旅游局在实际行业管理中,面临着“大产业、小管理”的尴尬现象,如滨海旅游资源及其管理工作涉及林业、土地、农业、地矿、建筑、文物管理、海洋管理等多个部门,难免导致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宏观管理,严重制约滨海旅游业的整体发展。如平阳南麂列岛是集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东海渔区、军事要区为一体的海洋风景旅游区,功能复杂,渔业主管部门、南麂镇政府、风景名胜管理处、南麂岛开发公司等部门都有管理权,管理主体不清。潘家玮,毛光烈,夏阿国.海洋:浙江的未来.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223.

六、滨海旅游文化缺乏深度挖掘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滨海旅游能够持续稳定发展的源泉。国外游客到巴厘岛度假休闲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去领略其浓郁的地方特色文化;墨西哥坎昆大型海滨旅游区则以玛雅文化为中心;而以草裙舞等为代表的土著文化更是成为夏威夷海滨旅游赖以成名的主要吸引物之一。

浙江省有大量的实物遗存,但是与景区(景点)紧密融合的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项目以及品牌活动不多见。浙江滨海旅游文化在概念上已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但产品开发未形成统一认识,有价值的本土文化还未得到充分开发。目前,浙江旅游缺少“文化”品牌,这已经成为界内的一种共识。众所周知,浙江沿海自然景观独特,文化内涵深厚,但缺乏融迷人的文化元素、深厚的历史内涵和美丽自然风光为一体的旅游项目。如:以海天佛国为依托而发展的普陀旅游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效,但是就普陀区域丰富的滨海旅游资源而言,还是缺乏整体的开发,文化尤其是宗教文化的开发属于浅层次的开发,巨大的旅游收益得益于信众的朝圣、礼佛,得益于“门票经济”,而对于宗教文化的内涵挖掘力度不够,大部分景区(景点)内容比较单一,配套活动少,导致游客滞留普陀的时间相对较短,旅游的综合收益不高。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开通,游客停留时间短的问题更加突出。为把普陀区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普陀区委、区政府借用张艺谋团队,为普陀打造了一个标志性的文化项目《印象普陀》。但自2011年3月1日正式公演,两年内吸引游客仅30万人次,与理想效果差距较大。